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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25 项饰是应用最丰富的一种装饰,因为项颈是人体最适宜安置装饰的部位。各个原始民族都有项饰。翡及安人很少穿外套,却用两根带子或绳子装饰项颈。布须曼人总是戴着由一堆颜色庞杂的小珠子穿成的项链。裸体的菩托库人把编成的美丽链条绕在头上和颈上。澳大利亚人常用袋鼠毛做的绳子做项饰,绳子里掺杂着芦苇。他们还把袋鼠的牙齿做成小巧的项饰。昆斯兰德人喜欢绳子,绳上挂着一大堆白色的鹦鹉螺的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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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27 原始民族的腰部装饰最值得研究,因为它是关于羞耻感的起源研究最需要的例证。有人认为原始的人体遮掩是天生的羞耻感的表现,另有人的观点完全与此对立,认为人的羞耻感是由于将某些部位遮掩起来而滋生的。格罗塞通过人类学的材料指出,在许多狩猎民族那里根本找不到腰饰,翡及安人在腰间一丝不挂,菩托库人过着赤身裸体的生活。那些使用腰饰的部族,他们的饰物也没有遮住性器官,实际上是装饰之用,起到吸引注意的目的。“所以遮羞的衣服的起源不能归之于羞耻的感情,而羞耻感情的起源倒可以说是穿衣服的这个习惯的结果。”[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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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29 在探讨了几种原始的人体装饰以后,格罗塞将之与文明民族的装饰进行了比较,他认为这二者之间没有什么不同,文明社会的各种装饰形式都可以见于原始民族,这种观点与泰勒的“文化遗留”的观念很是类似。格罗塞再次回答了原始民族为什么会有如此丰富的人体装饰这一问题,他说:“在原始民族间,身体装饰,是真含有实际意义的——第一,是作吸引的工具,第二,是作叫人惧怕的工具。无论哪一种,都不是无足轻重的赘物,而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和最有效的生存竞争的武器。”[65]前者是为了性的吸引繁衍后代,后者是为了恐吓敌人保存生命,这二者都攸关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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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31 2.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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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33 装潢即在用具上加以饰物,但格罗塞考虑到这种情况在原始民族中很少见,便将对用具的磨光修整也视为装潢,这种装潢在每个原始民族比较普遍,能够满足实用和审美的双重需要。对于前者,就格罗塞所接触到的材料而言,只有澳大利亚人、明科彼人和北极人之间才有,相关研究非常少,因此格罗塞对原始装潢的研究属于开山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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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35 格罗塞主要研究了原始装潢的图样。那些图样多呈几何形,他认为,装潢上的图形不是原始人的凭空臆造,而是源于自然物和工艺品。“原始民族的装潢,大多数都是取材于自然界;它们是自然形态的摹拟。”[66]格罗塞指出文明时期的装潢艺术很多也是取材于自然界,所不同的是,文明民族的装潢艺术喜欢取材于植物,而原始的装潢艺术却专门取材于人类和动物的形态,根本没有植物图形的装潢。[67]尽管它们很难辨认,格罗塞还是列举了前人所研究的大量例子予以证明。如巴卡伊利(Bakairi)人的图形中,波浪形的曲线上加上交错的点子代表了巨蟒身上的粗大黑点,在四角上涂黑了的菱形代表了咸水湖里的鱼;印第安人陶器上的几何图形是短吻鳄鱼的简单形象,新不列颠人的完全不象形的图形,被考据出是一幅人像的作品;如澳大利亚人把整个的人类和动物轮廓用在装潢艺术上,袋鼠、蜥蜴、蛇和鱼的轮廓时常刻在棍子和飞去来器上;爱斯基摩人的用具上刻着鱼、鹿等动物形象。以上所分析的人与动物的形象是装潢艺术的第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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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37 装潢艺术的第二来源是工艺,并且基本是从编织艺术上临摹下来的。这类图形相比自然界的图形要单调而稀少得多。这类艺术在北极民族中应用得相对多些,不过没有什么发展,差不多全是简单的编织摹拟。明科彼人的装潢艺术是否同样模仿工艺还难以确认,不过他们制造的陶器上的花纹大体可以确定是来自编织物。在澳大利亚人的装潢艺术中,工艺性质的图画很明显地出现在草编的筐篮上、枪矛的柄上、盾牌和棍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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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39 格罗塞简单地分析了原始装潢艺术所用的色彩问题。澳大利亚人在用具上用的颜色和他们涂在身上的一样,红色和白色最为流行,黑色和黄色比较少见。他假定澳大利亚装潢品中用的颜色是受自然界中的物象所启发的,但也提到他们对色彩的选用具有任意性。安达曼人的颜色和澳大利亚人的很相像,明科彼人也多用红色和白色;北极民族所用色彩最为简单,他们用黑色或红色,但装潢时只用一种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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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41 铭刻字形、产业标记和部落徽章重在实用,不具有纯粹的审美意义,格罗塞将其与装潢艺术进行了区分,他列举了几个原始部族的文字、产业标记和部落徽章,并将其与装潢艺术进行了比较。表意记事的象形文字和装潢不易区分,标记为个人或部落所有物的产业标记与装潢艺术比较容易区别,至于部落徽章情形同样复杂,澳大利亚人武器上的装潢大多是部落标志,北极人的用具上没有部落徽章,明科彼人的装潢不以部落为别,而是因用具种类不同而异。格罗塞指出,将它们与真正的装潢区分开来并不容易,也没有必要,因为它们除了实用价值之外,都具有审美的意义,因此可以视为次要的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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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43 格罗塞接下来探讨了原始装潢中节奏与对称这两种审美原则的起源。他认为装潢图案中的节奏来源于工艺,“我们反而确信那些原始的艺术家并没有发明这种原则,而是和我们一样,也是从那非有节奏排列不可的编篮子的工作发见出来的”[68]。对称则是出于对自然界的模拟,因为原始的装潢艺术采用人和动物的形象,而它们都是呈对称结构的。格罗塞承认对称原则的应用,可能还有其他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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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45 格罗塞还分析了原始装潢与原始文化之间的关系,他指出原始装潢的粗陋是由原始部族以狩猎为生的生产方式决定的,“题材和形式上的贫乏和简陋,是他们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精神及物质的贫乏的结果和反映”[69]。这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为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而原始装潢对于文化的影响却不易鉴定,格罗塞认为装潢在原始民族的生活中最重要最有益的影响,是给予工艺的发展一种刺激。装饰需要纯熟的手艺,而纯熟的手艺又带来了更大的实际利益。格罗塞的结论是,对于原始部族来说,原始装潢的实用意义要大于其审美意义:“总之,原始装潢对于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在审美的意义以外的,它在记号和标识的发展,比在艺术形式上要复杂和深邃得多。”[70]而文明时期的装潢则纯是审美的了,因此原始人和文明人的装潢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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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47 3.造型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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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49 依据当时的人类学材料,格罗塞重点探讨了澳大利亚人、布须曼人和北极人的造型艺术。其主要观点可以归结如下:第一,他们都具有创作造型艺术的才能。在澳大利亚、南非洲和北极,都发现了大量岩石上的绘画和雕刻,说明“这种造型艺术的才能,在各种狩猎民族中很是普及”[71]。第二,绘画以素描为主,多色画只占少数。所用颜色与装潢艺术所用一致,如澳大利亚人用的是红、白、黄三色。第三,风格写实,模仿自然,“这些艺术家们竭力想把实物的形式和动作用最肖妙的方法重现在画上”[72]。第四,题材取自日常生活,基本是描绘日常生活场景,以动物和人最多。如爱斯基摩人的海象牙雕刻上,刻有圆形的小雪屋和皮制的夏季帐棚等等。第五,不懂配景,在布须曼绘画中偶有例外。第六,表现生命的真实。“原始造型艺术的主要特征,就是在这种对生命的真实和粗率中合于一体。”[73]格罗塞批评了将原始民族的图画和儿童的绘画比较的做法[74],他认为儿童的绘画没有原始狩猎民族绘画所体现出来的敏锐的观察能力,儿童画的象征性多于写实性,它们唯一的相似之处是不知道配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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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51 为什么造型艺术会广泛地出现于原始狩猎民族之中?格罗塞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创作造型艺术需要两个条件:“第一,对于原物的敏锐和获得正确印象的能力;第二,在造型工作中应用的运动器官和感觉器官的适宜发展。”[75]而狩猎民族为了生存需要,很好地发展了这两种能力。“观察的能力和手艺的巧妙是原始写实艺术所要求的素质,同时也是原始狩猎民族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两件技能”[76]。正因此故,“原始绘画乃是原始民族生存竞争发达进步后两种力量所造成的美术工作”[77]。在原始民族中,一个高明的猎人和手艺人,也会是一个画家和雕刻家。而在低级的农耕和游牧民族中,具备这种写实能力的人却很是稀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退化现象呢?格罗塞就此指出:“文化和艺术的关系,并不是如有些艺术哲学家所说的那样简单。这种反常的现象,我们是完全可以了解的。因为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在生活上都不需要如此完满的观察能力和工艺技术;于是这两种力量当然就衰退不堪,造型的才能,也就十分落伍。”[78]这种解释很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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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53 关于造型艺术的功能,格罗塞反对将其视为宗教的附庸的观点,他指出绘画和雕刻在文化的初期和宗教无关。“原始民族的造型艺术非但不能证明是宗教的,而且也不足以显示是审美的。”[79]格罗塞倾向于认为它们是原始民族游戏的产物,是原始人类出于纯粹的乐趣而创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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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55 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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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57 格罗塞对原始舞蹈的表现力给予充分肯定,他说:“现代的舞蹈不过是一种退步了的审美的和社会的遗物罢了,原始的舞蹈才真是原始的审美感情的最直率、最完美,却又最有力的表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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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59 格罗塞将原始民族的舞蹈分为两类:模拟式和操练式。模拟式舞蹈是对动物和人类动作的模仿,操练式舞蹈的动作则不受约束,这两种舞蹈并存于原始部落中。格罗塞详细记述了澳大利亚人最著名的操练式舞蹈——科罗薄利舞,这种舞蹈在澳大利亚人遇有重大的生活事件时举行,例如果实丰收、青年入社、战事开始前、行猎大收获等等。明科彼人同样如此,每逢朋友来访、季节开始、疾病痊愈、丧期终了等等可以激发人们快乐感情的事,他们都会以舞蹈来欢庆,这两个部族的舞蹈类似,表演时节也相同。布须曼人具有敏捷的模拟才能;在爱斯基摩人之间,操练式舞蹈比模拟式舞蹈要少些,操练式舞蹈通常是单人舞,模拟式舞蹈却同时有多人登场。模拟式舞蹈以模仿动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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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61 格罗塞指出:“模拟舞蹈的主旨是根据人生的两件大事——爱情与战争。”[81]前者模仿男女的性行为,后者模仿战争场面。无论是操练式舞蹈还是模拟式舞蹈,都能给舞者和观者带来很大的审美感受。格罗塞认为模拟式舞蹈相比操练式舞蹈更能给原始人类带来快乐,他们能在模仿过程中得到强烈的快感。他将原始民族的喜欢模拟舞蹈与儿童的模仿欲进行类比,指出模仿的冲动是人类的一种普遍特性,只是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冲动,在原始阶段模仿冲动最强,而在文明阶段则变得没落了。格罗塞指出,无论是战争舞和爱情舞,还是操练式舞蹈,它们在满足人们的模仿等各种欲望的同时,还能涤荡人们的心灵,这种效果即是亚里士多德所谓的悲剧的宣泄和净化的效果。模拟式舞蹈是戏剧的雏形,“因为从历史的演进的观点来看,戏剧实在是舞蹈的一种分体”[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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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63 泰勒认为原始舞蹈与宗教密不可分,格罗塞则不如此看,他指出澳大利亚的宗教舞蹈比较少见,“只有比较少数的舞蹈包含宗教的仪式;而大多的目的只在于热烈情绪的动作的审美表现和审美刺激”[83]。对于原始舞蹈的目的和效果,格罗塞认为大多数舞蹈的目的是纯粹审美的,而其效果却大大地超出了审美之外。在原始艺术中,舞蹈最具实际的文化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男女两性的交流,有助于性的选择和人种的改良;二是狩猎民族的舞蹈是一种群众性的舞蹈,其社会意义在于统一社会的感应力,它使狩猎民族散漫无定的生活进入一种秩序和团结的状态。而现代舞蹈只是一种遗迹,它已丧失了原始舞蹈的重要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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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65 5.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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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67 格罗塞首先分析了研究原始民族诗歌的难点,其一是原始民族诗歌没有文字记载,靠的是记忆,既不确定又不经久;其二是由欧洲考察者记录下来的原始民族诗歌数量很少,仅凭这些材料难以研究其全体;其三是翻译的问题,将原始民族诗歌译成另一种语言,很难传达其原意。基于这些困难,他坦陈只能做一个概要性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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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69 格罗塞对诗歌下了这样一个定义:“诗歌是为达到一种审美目的,而用有效的审美形式,来表示内心或外界现象的语言的表现。”[84]他将诗歌分为主观的诗和客观的诗。主观的诗就是表现主观的情感和观念的抒情诗,客观的诗就是以叙事或戏剧的形式表现外界客观的事实和事件的诗。无论是抒情诗还是叙事诗和戏剧,都是为了达到审美目的,诗人所希望唤起的只是读者的感情,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目的。格罗塞将诗歌认定为纯粹抒发感情的艺术,他反对斯宾塞的原始诗歌观,斯宾塞提出,最低级文化的诗是一种“不分体”的诗,每首诗歌都综合了抒情、叙事和戏剧等要素。而格罗塞则认为事实并非如此,他指出原始民族的诗歌和高级文明的诗一样,都有独立和特殊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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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71 在格罗塞看来,抒情诗是诗的最自然的形式,同时也是艺术中最自然的形式。只要采用像节奏反复等这样的审美形式,就可以将一些有感情的语言转变成抒情诗。原始民族的诗歌就是采用节奏的重复等简单形式来表现的。如菩托库多人的一首信口吟唱的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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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7573 今天我们有过一次好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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