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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胶,固也。”(《毛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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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遐,远。”(《郑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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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郑笺》释“藏”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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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每一句末同样的虚词“矣”,可以证明13.和14.两句的对应,15.和16.两句同样也有虚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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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异:遐,《齐诗》作“瑕”。参见《礼记·表记》(Couv.,Ⅱ,第5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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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一词也有“贤人”之义,而诗的主题是关于忠贞和德音,这都说明了在田野中寻找恋人,如何会被解释为寻访隐遁的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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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植物的生长。副主题是山谷里的邂逅,德音(12.),分离(14.),以及忠贞(1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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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葛兰言对诗中字词的理解依据的是历代注家的训诂考据,却抛弃了《毛诗序》所认为的“刺幽王”的道德解释,而提出其主题为“植物的生长”和“山谷里的邂逅”。葛兰言对其他诗篇的解读都是依照这种方式进行的,先对字词加以解释,对有异议之处进行考辨,最后提炼出诗句的主题。田野主题之下所列诗句的主题都是自然景观,如《周南·螽斯》主题为“动物的交配”,《豳风·东山》的主题为“婚礼队伍中的马”,《召南·鹊巢》的主题为“婚礼队伍中的马”,《郑风·野有蔓草》的主题为“露水,春天的邂逅”,《邶风·北风》的主题为“天气,邀请”,《郑风·风雨》的主题为“天气,幽会”,《周南·苤》的主题为“收获的歌谣,采集草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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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自然意象会广泛地出现于《诗经》之中?中国古代学者将其视为“比”或“兴”的文学手法,这是我们所知的最常见的解释。葛兰言要问,田园主题除了修辞作用外,就没有其他意义了吗?在他看来:“田园景象的运用并不仅仅是简单地表达观念,或使之更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其自身就具有道德价值。”[176]比如鸟儿比翼双飞的景象,其本身就是对忠诚的告诫。因此,“如果借助自然界的比喻(‘比’)来表达情感的话,其原因与其说因为人们感知到自然之美,还不如说因为顺应自然是合乎道德的这一事实。在最初我们认为具有艺术内涵的地方,可能都包含着道德的内涵。基于这种新的见地,我们就容易理解,为什么田园主题会是如此的重要,又是如此的单一。”[177]也就是说,田园主题本身就具有道德的内涵,顺应自然秩序就是合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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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葛兰言发现,在《大戴礼记·夏小正》、《礼记·月令》、《管子》卷三和《汲冢周书》卷六等文献记载的农业历法中,同样能够看到类似的田野主题。这些历法都是农事历法,以俚谚来划分一年,不同的历法对每一年的划分不太一样,每一农谚所指的具体时间也不尽相同。不过,它们都是中国古人在研究类似于诗歌中的田野主题对象时创造出来的。这就引出了又一个问题,即诗歌与历法的关系是怎样的?是诗人在作品中引用了历法的俚谚,还是历法是由歌谣的片断组成的?葛兰言认为《豳风·七月》一诗特别值得注意,“这首长诗是一篇诗体历书,每一行都是一句农谚,标志着一年中的一个时期。这是一种中国‘岁时记’”[178]。葛兰言指出这首诗具有无可置疑的仪式重要性。它既不是学者们游戏的产物,也不是学者编纂的民间谚语,而是农事终结时用于庆祝仪式的歌曲。由此可以认为,这些诗歌是现存历书的源头。葛兰言进而推测,诗歌或多或少是从季节性节庆中直接产生的。田园主题生发于季节性仪式的观点,也为中国古代学者对《诗经》所做的象征主义与道德主义的解释找到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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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村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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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包括了《郑风·出其东门》、《陈风·衡门》、《卫风·木瓜》等22首诗歌。在葛兰言的眼中,这些诗歌的主题都关乎爱情。比如《郑风·出其东门》主题为“村落外的聚会”,《曹风·蜉蝣》主题为“邀请”,《陈风·东门之池》主题为“城墙外的相会,劳动歌曲,口头约定”,《唐风·葛生》的主题为“婚姻的结合与分离”,《齐风·东方之日》的主题为“乡村的幽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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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言对《诗经》中的诗歌出自宫廷学者之手的传统说法提出了质疑。众所周知,孔子说过“郑声淫”(《论语·卫灵公》),将其与佞人相提并论,宋儒朱熹也曾指出,在《郑风》21首诗中,有七分之五是情歌,斥其为“淫奔之诗”[179]。既然如此,为何还要把这些诗歌收入《诗经》?这与《诗经》所具有的“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180]的教化功能是否相悖?葛兰言指出,尽管《诗经》被赋予的道德价值既独立于《诗经》的运用,也独立于《诗经》原本具有的价值观,但《诗经》中所具有的若干明显表现男女两性关系的诗歌,实与所谓的道德教化大相龃龉。而历代注释家对这些诗歌所作的道德主义注解也有些难以自圆其说。因此,葛兰言否认了这些诗歌是宫廷学者所做的传统观点,他提出了一个新的观念:“更简单的也更稳妥的看法就是,诗歌所描述的风俗是上古时期盛行的风俗。”[181]自然,葛兰言指的是上古的婚恋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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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诗中的描述,葛兰言对上古的婚恋场景进行了还原:青年男女在田野里相识,他们相会于城门外的桑林、山谷或者山泉边。参加集会的人很多,美女如云,令人倾倒。碰到意中人后,他们一起宴饮欢娱,互赠信物,举行订婚仪式。此后就各奔家乡,期待下次重逢。他们饱受分离之苦,时或幽会缠绵[182]。葛兰言认为这些诗歌描绘了一个上古的道德体系,它们不是道德家的作品,而是乡村生活的产物,“诗歌的田园主题以及它们表现出来的朴素风貌,都表明了《诗经》中的歌谣产生于乡村”[183]。他从两个方面对这个观点进行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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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从诗歌的情感和背景来看。诗歌中并不表现个人情感,所有的恋人都是一副面孔,都以同样的方式表达她们的情感。比如,诗歌中的人物均以集体名词称之,如“君子”、“美人”等。所涉人物形象亦不鲜明,“有女如荼”中将女子比喻成洁白的花朵,此类比喻可以用来指所有人,而非某个独特的个人。与其说歌谣表达了情感,不如说表达了情感主题。同时,歌谣的场景也是一成不变,它们构成了一种固定不变的图景。“这些没有个性的恋人们,全都在一个纯粹程式化的背景里,体验着完全相同的没有个性的情感。因此,他们绝非诗人的创作。诗歌缺乏个人性,这必然可以假定,诗歌的起源是非个人性的。”[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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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从诗歌的文学手法来看。诗歌没有使用什么文学技巧,几乎没有隐喻和明喻,诗歌的魅力可以归结为简洁的景象和直露的感情的结合,它再现了事物间的对应关系。对称是诗歌所用的基本技巧,《诗经》中的诗歌在内部结构上常常具有对称的形式,葛兰言指出:“几近缺失的变化,措辞和诗句的复沓,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些诗歌不仅是民歌,还是合唱的,极有可能采取了对唱的形式。”[185]比如《郑风·萚兮》中的“叔兮伯兮,倡予要女”两句,很可能是男女轮流对唱的。由于它们是男女唱和之作,因此需要押韵。大量诗歌使用了具有押韵作用的叠词或描写助词,如鹑之“奔奔”、“鹊之疆疆”,这些描写助词除了具有象声(如模仿鸟鸣)的作用,还表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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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分析,葛兰言得出了如下结论:“根据《诗经》中表现的田园主题和乡村景物,个人情感的缺乏,简单直白的艺术手法,对称的形式,进行曲的步调,以及似乎适于轮流对歌和需要借助手势补充语言表达的特点,我认为,《诗经》中的歌谣是在乡村的即兴对歌中产生的。”[186]应当说,这一观点是很令人信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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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川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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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这一主题之下的,包括《鄘风·桑中》、《卫风·有狐》等28首诗歌,它们都体现了男女相会的场景。如《鄘风·桑中》、《卫风·有狐》、《卫风·竹竿》、《周南·汉广》、《周南·关雎》等所描绘的场景都在河边,《秦风·晨风》、《周南·卷耳》、《召南·草虫》等所描述的场景是在山川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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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诗经》的歌谣中能够得知,在某一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存在大规模乡村集会的习俗。这些集会都在河岸或山上举行,如南方诸国是在汉水岩边,郑国是在洧水与溱水交汇处的芳草地上,陈国是在宛丘的橡树下。这些场所的共同特点是生长着茂盛的草木。集会的时间是在春秋两季,这两个季节是男女集会的最佳时节。他们在集会期间会举行竞赛活动,如渡河、登山、赛马、采花和伐薪。除此以外,男女青年还会分成两队,举行唱歌和跳舞的竞赛,而爱情也就由此产生了。葛兰言认为,涉河和采花是在春季节庆中的主要活动,而登山和采薪是秋季节庆中的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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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言分析了情歌中所包含的情感因素及其社会学内涵。在他看来,《诗经》中的歌谣叙述的是爱情的病态,人们在其中体验到的是一种痛楚,只有在集会上恋人相聚结合的时候,才会有一种幸福感。两个陌生人分属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家族甚或不同的国家,他们的关系是由一种对抗开始的,而在集会与竞赛的过程中,他们相互吸引,关系由对抗变为统一。对此,葛兰言从中国古代社会的组织原则上进行了更深层的分析,他指出,家族集团和性别间的对立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原则,而分离原则只有在一些重大场合才能暂时取得缓和。在节庆的狂欢中,男女青年会暂时忘掉单调而闭塞的日常生活中的所有原则,意识到他们之间的亲和力,他们相互约婚、成婚,忧惧的苦恼变成深切的慰藉。葛兰言从中发现了古代道德的痕迹,他看到了中国古代社会一夫一妻制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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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技巧是葛兰言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他提出,由于诗歌是在歌舞竞赛中即兴创作出来的,因此保持了适合轮流合唱的形式,与舞蹈合拍的韵律,模拟对象的拟声状物,以及特意要唤起情感的田园主题。他认为:“平行句法与文学讽喻共同使得中国诗歌具有了非个人性的特征;在艺术发展的早期阶段,这种特征是即兴创作诗歌的实际环境的必然结果。”[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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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言接下来进行了比较研究。他指出在中国西南地区和东京地区普遍存在着赛歌的习俗,这种赛歌具有如下四个特点:一是歌谣起源于青年男女间的轮流合唱;二是合唱随即兴歌谣的改变而改变,男女青年以之相互挑战或表达爱情。三是赛歌与其他的竞争方式一道出现在大规模的季节节庆场合中,这些节庆包括性的仪礼,被认为是约婚或结婚节庆。四是赛歌在不同村落的男女两性间进行。葛兰言分别列举了若干相关的人类学资料对这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证[188]。在此不再赘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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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以上三大主题进行分析之后,葛兰言重申了他在文中提出的重要观点。他强调指出,《诗经》中的歌谣带有仪式起源的印记,其中保留了某种神圣起源的东西。这些歌谣因年代久远而得到了尊崇,同时又在其田园主题中保留了季节准则的痕迹,由此,它们也就成了后世道德修辞的素材来源。因此,象征主义的解释虽然曲解了这些诗歌,但象征主义的力量恰恰起源于诗歌最初具有的神圣性质。他认为这些诗歌对于早期的艺术研究来说非常重要,它们表明了声音和姿势共同表现着情感,并且在以模仿的、口头的方式来表达情感之前,情感也是不存在的;但是,歌谣、舞蹈和爱情是从节庆中同时生成的,正是这三种事物构成了节庆的不同仪式阶段。此外,它们阐明了隐藏在经典正统背后的古老习俗。它们揭示出,确实存在着乡村的、季节的节庆,正是这些节庆决定了中国农民生活和两性关系具有的节奏性。它们以具体的事例,表明了爱情的情感以及这些情感与社会习俗和一定的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因此,这些歌能够让我们确定农业节庆的意义、季节仪式的功能,并由此理解社会实在本身是如何向前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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