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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言分析了情歌中所包含的情感因素及其社会学内涵。在他看来,《诗经》中的歌谣叙述的是爱情的病态,人们在其中体验到的是一种痛楚,只有在集会上恋人相聚结合的时候,才会有一种幸福感。两个陌生人分属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家族甚或不同的国家,他们的关系是由一种对抗开始的,而在集会与竞赛的过程中,他们相互吸引,关系由对抗变为统一。对此,葛兰言从中国古代社会的组织原则上进行了更深层的分析,他指出,家族集团和性别间的对立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原则,而分离原则只有在一些重大场合才能暂时取得缓和。在节庆的狂欢中,男女青年会暂时忘掉单调而闭塞的日常生活中的所有原则,意识到他们之间的亲和力,他们相互约婚、成婚,忧惧的苦恼变成深切的慰藉。葛兰言从中发现了古代道德的痕迹,他看到了中国古代社会一夫一妻制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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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技巧是葛兰言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他提出,由于诗歌是在歌舞竞赛中即兴创作出来的,因此保持了适合轮流合唱的形式,与舞蹈合拍的韵律,模拟对象的拟声状物,以及特意要唤起情感的田园主题。他认为:“平行句法与文学讽喻共同使得中国诗歌具有了非个人性的特征;在艺术发展的早期阶段,这种特征是即兴创作诗歌的实际环境的必然结果。”[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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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言接下来进行了比较研究。他指出在中国西南地区和东京地区普遍存在着赛歌的习俗,这种赛歌具有如下四个特点:一是歌谣起源于青年男女间的轮流合唱;二是合唱随即兴歌谣的改变而改变,男女青年以之相互挑战或表达爱情。三是赛歌与其他的竞争方式一道出现在大规模的季节节庆场合中,这些节庆包括性的仪礼,被认为是约婚或结婚节庆。四是赛歌在不同村落的男女两性间进行。葛兰言分别列举了若干相关的人类学资料对这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证[188]。在此不再赘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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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以上三大主题进行分析之后,葛兰言重申了他在文中提出的重要观点。他强调指出,《诗经》中的歌谣带有仪式起源的印记,其中保留了某种神圣起源的东西。这些歌谣因年代久远而得到了尊崇,同时又在其田园主题中保留了季节准则的痕迹,由此,它们也就成了后世道德修辞的素材来源。因此,象征主义的解释虽然曲解了这些诗歌,但象征主义的力量恰恰起源于诗歌最初具有的神圣性质。他认为这些诗歌对于早期的艺术研究来说非常重要,它们表明了声音和姿势共同表现着情感,并且在以模仿的、口头的方式来表达情感之前,情感也是不存在的;但是,歌谣、舞蹈和爱情是从节庆中同时生成的,正是这三种事物构成了节庆的不同仪式阶段。此外,它们阐明了隐藏在经典正统背后的古老习俗。它们揭示出,确实存在着乡村的、季节的节庆,正是这些节庆决定了中国农民生活和两性关系具有的节奏性。它们以具体的事例,表明了爱情的情感以及这些情感与社会习俗和一定的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因此,这些歌能够让我们确定农业节庆的意义、季节仪式的功能,并由此理解社会实在本身是如何向前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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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中国古代节庆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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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言选取了《诗经》中郑国、鲁国、陈国三个诸侯国以及王室为例,研究地方节庆的特点。这四个地区的节庆在节庆的时间、场所和相关活动上具有类似性,属于同一类型。如举办时间都在春季,地点在河边或山川,节庆中的活动包括各种祓除仪式、采花、涉河、赛歌、性爱仪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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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郑国和鲁国的节庆为民间性质的,陈国和王室的节庆为官方性质的。葛兰言认为,通过比较这四种节庆,能够查知官方仪式是怎样由民间仪式演变而来的。可以看到,在这个演变过程中,种种古老的特征逐渐被抛弃了。节庆持续时间越来越短,场所越来越固定,参加的人数也越来越少。“从庆典本身来讲,它们也变得越来越趋向于单薄化、专门化。”[189]单薄化和专门化的过程将民间崇拜变成了有组织的崇拜。尽管官方庆典由民间庆典演变而来,不过,葛兰言清醒地认识到,不能以后出的官方庆典的目的来理解先前的民间庆典,因为民间仪式的综合节庆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行为,每种行为都服从于其自身的特定目的,而后世的庆典则服从于单一的目的。因此,他提出了理解古代节庆时应该注意的两点,第一,需要非常谨慎地对待将一系列习俗与表现联系在一起的文献,因为我们当作信仰来看的东西,极有可能是后来学术思想的或个人思想的产物。第二,信仰并不必然能够说明这些习俗空间是怎样确立起来的[190]。比如,在孔子或王充的时代,鲁国沂水河边的春季节庆可能是一种祈雨仪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的原型节庆是出于祈雨的目的而创设的。相应的,他提出了理解古代节庆运用的两个法则:其一,不能根据表现和信仰来解释事实,表现有容易臆测之嫌,而信仰则可能是后来衍生形态的结果;其二,不能用部分来解释整体[191]。第二条法则尤其重要,它可以避免用一种行为来解释节庆中的所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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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这些原则,葛兰言对节庆的举办时间(季节的节律)、场所(圣地)、活动(竞赛)三个方面对古代节庆进行了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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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季节的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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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古的节庆是季节性质和乡村性质的,在葛兰言看来,它们与太阳运行周期、植物生长周期以及农业生产周期之间并无关联,而是与农民生活的节律有关。比如,春秋两季所分隔的,正是农民生活中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一者是充满生命力的劳作和收获,一者是没有生命力的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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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月令》与《礼记·郊特性》中均记载了上古时期的一个重要节日——八蜡节[192],这个节日就典型地体现了两种生活方式的转换。人们在节日期间舞蹈狂欢,举行射箭比赛等活动。八蜡节具有终结的意义,它寓示着生产周期或民间历年的终结。人们在休耕期间幽居在村落之中,自然万物也蛰伏起来。在完全隔绝的状态中,它们各自培养着自己的元气,以等待春季的复归。同时,它还具有报恩的意义。人们要在节日期间举行全面性的祭祀,以自然界万物向自然界的万物献祭。每个人都要参与献祭,诸侯向天子献祭,党正召集乡民举行献祭。庆典体现了社会秩序的基本法则,如孝道、长幼、上下、谦让等。参加的人分成主、宾两组,分别代表着两种相反的宇宙力量,如天与地、日与月、阴与阳,这两种对立的宇宙力量决定着季节的更替。两组的领域及助手轮流向对方敬酒,两边的乐队先是轮流演奏,再进行合奏。显然,在上古中国人的观念里,这种节庆能够促成物质世界和人类世界以及人类世界内部的和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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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言对节庆的意义进行了深层的分析,在他看来,庆典飨宴的过程中,“社会契约得到了更新,但这也是一个有着明确规则的飨宴,缔约者各自的价值就在其中得到证明”[193]。节庆具有“切忌专利”的教导意义,它号召人们以宽仁的态度来处理收获物。做到这样,社会秩序就能得到巩固,也会使宇宙万物获得最大的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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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庆体现了“天人感应”的哲学观念,人们依照自身的生活原则来想象自然的法则,在他们看来,只要他们自己服从于人类的法则,自然法则也会以同样的方式正常运行。他们自身的生活节奏决定着季节的更替。如果他们的习俗没有规律的话,宇宙也会马上陷入紊乱状态。这不是出于巫术的目的,而是因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就是对事物的自然规律的精确模仿,“但这种自然的规律性却只有通过他们自身生活的统一过程才能为他们所理解,而且正是由于这种同一种过程,他们才会用规律性来统领整个宇宙”[194]。总结说来,节庆都是在中国农民有节律的生活中的转折时刻举行的,在其中,节庆发挥着黏合剂的作用,人们在节庆中意识到自身与自然环境的一体性。它在确保人与物的繁荣状态的同时,也保障着自然界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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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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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节庆通常都在河边和山麓举行,这源于传统中国人对于山川的崇拜。如何解释中国人崇拜山川的现象呢?葛兰言提出,这并不是因为山川的自然形貌与审美特点决定的,而是因为受崇拜的山川是作为圣地而存在的。圣地的每个要素,如岩石、水和树木也是神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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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上古的观念中,山川是季节循环的控制者,“它们在自然秩序中的地位,与统治者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是一模一样的”[195]。因此,只有王侯才有祭拜山川的特权。当关系到自然界的事务时,统治者是以人类的名义与山川“协商”的,不过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敌对的,实际上山川的力量是王侯力量的另一种面相。如果王侯失德,人类秩序就会紊乱;如果山岳失去力量,雨水也不会适时降落。而自然界的混乱是人类社会混乱所导致的结果,“山川之德完全依赖于君主之德”,山川是国家之统治力量得以施行的代理者,可以说,山川是统治显示自身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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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侯崇拜的山川与季节节庆有着密切的关联。王侯负有维持社会与宇宙良好秩序的双重责任,而季节节庆把人们会集到山川附近,其首要目的就是展示共同体生活的正常进程。“王侯想利用山川的力量来维护其统治,季节节庆则进一步保障了自然界的正常运行”,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山川之所以受人敬畏,是因为它们是季节节庆的链接点。它们目睹并保护着社会的契约,通过周期性的季节节庆,社会契约也从中得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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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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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节庆中举行诸如渡河、登山、射箭、赛歌等竞赛性活动,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为什么本书所研究的每种仪式活动都采取了竞争的形式?这是因为成员之间存在着对立,既包含地方组织(不同村落)之间的对立,也包含男女两性之间的对立。节庆竞赛的目的就是消除对立状态,强化社会团结,创造和谐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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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竞争活动中,音乐竞争也就是情歌竞赛是最主要的。因为其中包含着两组对立关系:一是不同集团之间的对立,二是两性间的对立。青年男女分属不同的家族集团,家族自身构成一个社会组织,具有排外性。在节庆过程中,家族排外主义得到了压制,由家族联盟组成的地方共同体得以加强。两性之间的对立更为根本,它是不同集团之间的对立得以和谐的基础。不同家族集团的男女,在赛歌仪式中结成了婚姻关系,达到了家族集团及地方共同体内的结合,最终达成全面的和谐。因此,两性交换是所有结盟的基础,从最根本的层次上说,也就是社会结合的原则。基于此,需要对两性通婚做出明确规定,只允许在联盟之内与家族之外通婚,即联盟内婚制和家族外婚制。族外婚削弱了家族排外主义,而联盟内通婚的规则证明了共同体要更为重要。因此,“每个家族的所有女子都必须用来交换,这在每一个集团内都促成了一种全面的团结感”[196]。为了增强地方集团间的团结意识,除了女人的交换之外,还有物品的交换。物品的交换也有助于增加全面的和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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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两性的结合构成了社会结合的基础,因此社会对此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即只允许联盟内通婚和家族外通婚。这种规定造成了爱情的非个人化,爱情全然不受欲望与激情的驱使,在竞赛和挑战中,参加者只是遵照舞蹈的节律而对传统主题进行模仿。“他们将始终面对着一个不确定的、无人称的、无特指的人。”[197]此时的爱情具有非个人性和强制性,个人的喜好是无足轻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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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葛兰言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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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书的“结论”部分,葛兰言从文学史和宗教史的角度对他文中提出的观点进行了进一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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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学史的角度看,《国风》的大部分内容都是情歌,它们起源于季节节庆中的对歌,“这些歌谣是在传统的诗歌主题的基础上创作的,而这些主题又起源于人们即兴创作歌谣的集会中。在古代农民共同体举行的季节节庆过程中,青年男女在竞赛中相互挑战,轮流演唱,歌谣就是这样创作出来的”[198]。由于节庆的庄严性和狂欢性所在,使它具有了一种非同寻常的情感力量,这种情感无法用日常生活中的贫乏语言加以表达。所谓“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199],因此,就出现了诗歌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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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庆中男女对唱的形式影响了诗歌的形式。节庆中的对歌以男女二重唱的形式进行的,这种重复的轮流对唱成为诗歌语言的节律原则。对句成为诗歌的基本形式。一组对句通常由两个单句组成,单句中包含着数量相同、意义对应的词语,而且结尾的押韵词语还强调音乐的韵律。因此,诗歌的形式表现为既对立又相似的两两对称的布局。同时,由于采取了这种对称形式,诗歌创作中就经常重复运用只有少许变化的诗句。这发展出两种类型的诗歌,一是重复的要素构成叠句,表明观念有节奏的前进;二是有少量变动的重复,表明观念以梯级运动的方式逐步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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