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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功能的概念同样源于和有机体生命的类比。“功能”指局部冲动对整体活动所做的贡献,“一个具体社会习俗的功能,是指它在整个社会体系运转时对整个社会生活所作的贡献”[91]。在布朗看来:“如果说功能主义确有所指的话,那就是它试图把一个民族的社会生活看作一个整体,看作一个功能单位。”[92]布朗反对从个人心理学的角度,依据个体来解释社会的做法。这是他与马林诺夫斯基的最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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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布朗很少提及文化,他将文化视同社会生活方式。在他看来,文化就是“一个人通过与别人接触,或从书籍和艺术作品中获得知识、技能、思想、信仰、品味和情感的过程”[93]。文化传统需要进行传承,它本身是一个过程。因此,文化是不可见的。社会人类学应该研究可见的社会结构,而非不可见的文化。他认为,社会、社会制度或社会生活方式的存在属于社会静力学的问题,而社会动力学涉及的则是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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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布朗的艺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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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曼岛位于孟加拉湾东部,由200多个岛屿组成,布朗于1908—1910年在此地做了为期两年的田野调查,那时的安达曼岛是英国的殖民地。布朗于1922年出版了令他享誉后世的《安达曼人》。全书共有六章,前四章分别探讨了安达曼人的社会组织、仪式习俗、宗教与巫术信仰以及神话传说,第五、六两章分别对安达曼人的仪式和神话传说进行解释,另有两个附录,分析了安达曼人的技术文化和语言。舞蹈和文身是该书论及的两种最主要的艺术,不过,它们并不是独立的艺术形式,而是整合在安达曼人的各种仪式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出于研究的便利,我们在此将其离析出来分而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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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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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达曼人来说,舞蹈无处不在,充斥于他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如果狩猎满载而归,他们于晚饭之后就要进行舞蹈;平日举办的各类仪式也都需要舞蹈。“对土著来说,舞蹈既是一种娱乐,又是一种仪式。服丧期是以一场舞蹈结束的,所有的服丧者都参加这种舞蹈。过去发生战斗时,战前通常要跳一场舞。两个敌对的地方群体媾和所举行的仪式,也是舞蹈。”[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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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曼人的住处是以舞场为中心的。他们的村庄由数个分开的棚屋构成,每个棚屋住着一个家庭,未婚男子和没有孩子的鳏夫住在单独的棚屋里,所有的棚屋都面向一块空地形成环形,那片空地就是村子的舞场。从他们的村落布局,即能见出舞蹈在他们生活中所占据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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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安达曼人的舞蹈非常简单。据布朗的观察,除了成年礼中吃猪、吃龟仪式以及讲和仪式中有专门舞蹈之外,任何部落都只有一种舞蹈。也就是说,服丧期满时的舞蹈,或者战斗之前的舞蹈,与土著们白天猎有所获、晚餐丰盛时纵情欢乐的舞蹈,基本上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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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描述了大安达曼岛人的舞蹈场景。他提到,除了与某种仪式有关的舞蹈,其他舞蹈都在晚饭之后进行。村子中央的舞场就是舞蹈的举办地。他们生起两个火堆提供照明。舞场一端有一块木头做成的响板,一名男子用脚在上面打节拍。妇女并不参加平常的晚间舞蹈,只是以合唱的方式参与娱乐。所有都准备好之后,自愿唱第一首歌的人站到响板那里,开始唱歌。唱到合唱之处,妇女们加入,与之合唱,合唱一开始,跳舞者就起舞。每个舞者的舞步都相同,但他们几乎从不尝试摆什么造型。歌手和合唱队累了之后,歌声就停止了,但歌手仍站在响板旁,继续为舞者打节拍。同一首歌要重复唱几遍,歌手可能会唱好几首歌,而且每一首都要重复几遍,唱累了,另一个人才上前顶替。时间较长的舞会,歌手接续上场,歌舞不断,有时可持续五六个钟头。[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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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安达曼人的舞蹈,我们可以看到原始舞蹈与歌曲的密切关联。安达曼人平常的舞蹈必定伴有歌曲,而他们所唱的每一首歌,目的也都在于伴舞。布朗指出,他们没有传统歌曲,每个男人都自己编歌,在跳舞时从来不唱别人编的歌。他们所有的歌曲内容都与日常事物有关,如打猎、修独木舟等。对于他们来说,每首歌曲重要的不是歌词的意义,而是它的节奏和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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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达曼人眼中,他们之所以跳舞就是出于爱好,因此,跳舞之于他们就是一种娱乐方式,常常是欢乐的表现。布朗对于伴舞的歌曲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在歌曲发展的最初阶段,它是和舞蹈组合在一起的。此时的歌曲更多具有激发人们共同参与社会活动的价值,其审美价值是次要的。可以看出,布朗的这一观点与格罗塞、泰勒等人的观点并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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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将舞蹈视为社会仪式的一种形式进行研究,并从功能主义的视角加以解释。他认为:“安达曼人的舞蹈(连同伴舞的歌曲)可以描述成这样的一种活动:在舞蹈中,通过节奏和旋律的作用,社区的所有成员都能够和谐合作、统一行动;舞蹈要求舞者保持一种持续但又不过度疲劳的紧张状态;舞蹈使参与者产生高度的愉悦感。”[96]作为一种集体活动,舞蹈的功能在于,其一,为个人提供了展示技能和灵活性的机会,从而使个人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其二,舞蹈能在参与者当中产生一种温暖的友情。因此,舞蹈产生了这样一种状态:“社区达到了最大程度的团结、融洽与和睦,而且每一个社员都强烈感受到了这种团结、融洽与和睦。”[97]在布朗看来,产生这种状态就是舞蹈的主要社会功能。战争舞蹈也能达到同样的功能,它将个人团结成一个融洽的整体,同时使他们真正强烈地感受到作为成员的自己与这一团结整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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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身与人体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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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原始部族类似,安达曼人妆饰身体的方法有三种:一是割痕,二是体绘,三是佩戴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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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曼人对于割痕习惯给出了两种解释,一是划痕可以改善个人外貌,变得更为美观;二是割痕可以使男孩、女孩长得强壮。这两种说法都意味着能够使价值增加。“它标志着童年到成年的过渡,是社会将成人拥有而儿童没有的力量或社会价值授予有关个人的手段。”[98]孩子身上的疤痕是进入成人社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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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曼人在许多场合进行文身和人体装饰,诸如在成人礼、服丧等各种仪式中,以及在进行舞蹈时,尤其是比较重要的舞蹈,如战舞或两个群体之间的联欢舞,舞者就会戴上各种各样的饰物,用红颜料和白黏土涂画身体给自己打扮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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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安达曼岛,用来涂饰身体的东西有三种:第一种是普通黏土,分成灰色、黄色和粉红色几种;第二种是细腻的白黏土,相比普通黏土要稀有珍贵;第三种是用烧过的氧化铁和动物脂肪或植物油合成的红色颜料。普通黏土的使用方式有三种,一是当某人有亲属去世时,就用这种黏土涂满全身,并在头上裹一层;二是用于成人仪式的某个阶段,在吃龟仪式和吃猪仪式上会把黏土溅到新成人身上;第三种是用来妆饰男人、女人的身体,这种用法最为普遍。在身上涂成的图案通常由妇女做成,她们亲自设计图案,力求新颖。图案基本是对称的,身体左右两边以同样的方式进行处理。当用白黏土来妆饰身体的时候,他们总是习惯画成一种图案。这种图案由“之”字形线条组成,可以称之为“蛇图”。其线条沿着胸前、手臂、腿的正面延伸下来,背后和腿的后面同样画有,脸上也用这种图案妆饰。这些图案的绘制由妇女来完成。在安达曼岛,根据需要为丈夫进行这种化妆是妻子的职责。在服丧结束,新郎新娘成婚以后,以及成年礼中举行吃龟、吃猪仪式的舞蹈之前,还有尸体下葬之前,都要画上这种图案。红颜料有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第一是用于治病,当有人生病时,其身体的某个部位通常就会涂上红颜料。第二是用于仪式,红颜料通常与白黏土结合起来使用,在白黏土画成的蛇形图案的线条之间涂上红颜料。死者下葬前,尸体就是以这种方式来化妆的;还有其他仪式场合,如服丧期末举行的舞蹈、成人仪式中的舞蹈等,也采用这种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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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举行仪式的时候,安达曼岛人除了进行身体彩绘,也佩戴饰物,比如在服丧期末的舞蹈上或大型的舞会上,男人就会戴上许多饰物。在这种场合中,常用的服饰包括腰带、项圈、手镯,以及用象牙贝编结而成的吊带。他们出于巫术的目的,还佩戴其他物品,其中以人骨做成的链子最为主要,佩戴的目的是为了防病治病。这种骨链最常用来做头冠、项链或腰带,也可以做吊带和手镯。如野猪骨、海龟骨、儒艮骨等动物的骨头,也可以加工成骨链,做法和人骨链完全一样,这些饰物深受土著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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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对安达曼人的人体装饰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安达曼人认为他们绘身和佩戴饰物的目的是为了好看,而佩戴人骨链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某些特殊的危险,他们相信人骨链具有某种保护力,使他们具有安全感。“安达曼人相信一些物品具有保护力,而与这一信仰有关的习俗,是他们表达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情感、从而使这种社会情感维持必要程度的活力的手段。”[99]布朗称这种社会情感为依赖情感(the sentiment of dependence)。他认为,像安达曼人那样的原始社会,维持社会凝聚力、迫使人们遵循社会生活赖以维系的习俗和传统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就是使个人认识到他自己的安全和幸福是完全依赖于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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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雷蒙德·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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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弗思(Raymond Firth,1901-2002),是继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之后功能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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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思于1901年出生于新西兰奥克兰市的一个郊区。他在奥克兰大学学的经济学,于1921年毕业,并在三年后在该校取得了社会科学硕士学位。1924年,他进入伦敦经济学院师从马林诺夫斯基学习人类学,其间做过弗雷泽的研究助手。1927年,他获得了博士学位,博士论文研究的是新西兰毛利人的原始经济。1928年,他初赴所罗门南部的提科皮亚,考察了那里的波利尼西亚社会。这个社会没有受到外部力量的影响,保持着原始宗教以及落后的经济。在接下来的很多年里,弗思以这个地区为研究对象,写作了十本著作以及大量论文。1936年出版的《我们都是提科皮亚人:原始波利尼西亚人亲属关系的社会学研究》(We the Tikopia:A Sociological Study of Kinship in Primitive Polynesia),至今仍被西方许多高校用作研究大洋洲的基本文献。1930年,他接替拉德克利夫-布朗成为悉尼大学教授。三年后他回到伦敦经济学院,他在1939—1940年到马来西亚的吉兰丹(Kelantan)和丁加奴(Terengganu)地区田野考察。弗思于1944年接替马林诺夫斯基成为社会人类学系的教授,并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24年,其间他多次考察提科皮亚。1968年他离开伦敦经济学院,此后到过夏威夷大学、康奈尔大学、芝加哥大学、纽约大学等高校任教或访学。弗思于1973年被授予英国爵士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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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思活了101岁,人类学界的另一位大师列维-斯特劳斯与他寿命相当。与其高寿相比,弗思的著述也颇为弘富,主要包括:《新西兰毛利人的原始经济》(Primitive Economics of the New Zealand Māori)(1929)、《人文类型:社会人类学导论》(Human Types:An Introduction to Social Anthropology)(1938)、《原始波利尼西亚人的经济》(Primitive Polynesian Economy)(1939)、《提科皮亚神灵的工作》(The Work of the Gods in Tikopia)(1940)、《马来渔夫:他们的小农经济》(Malay Fishermen:Their Peasant Economy)(1946)、《社会组织的要素》(Elements of Social Organization)(1951)、《提科皮亚的社会变迁》(Social Change in Tikopia)(1959)、《提科皮亚的仪式和信仰》(Tikopia Ritual and Belief)(1967)、《提皮科亚的等级与宗教》(Rank and Religion in Tikopia)(1970)、《提皮科亚的历史与传统》(History and Traditions of Tikopia)(1971)、《象征:公共的与私人的》(Symbols:Public and Private)(1973)、《提科皮亚歌曲:所罗门群岛上波利尼西亚人的诗歌与音乐艺术》(Tikopia Songs:Poetic and Musical Art of a Polynesian People of the Solomon Islands)(1990)、《宗教:一个人文主义者的阐释》(Religion:A Humanist Interpretation)(199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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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思对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的观点皆有吸收,他认为:“社会人类学旨在对不同社会环境中人们的各种表现进行理性的比较研究。”[100]他分析了进行社会人类学研究的内在困难,主要在于研究对象变动不居,有些人类活动已经永远地消失了,有些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些仍然处于变动之中。因此,不同的社会人类学家的研究重点各有不同,在弗思看来,社会人类学家的主要任务是:“他研究的是什么;他用的是何种研究方法;他得到了什么结果;以及这些结果的有效性何在。”[101]可以见出,弗思对功能学派屡遭诟病的不能应对社会变迁的问题进行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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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结构的要素》一书中,弗思专章讨论原始艺术,论述了如何理解艺术与原始艺术,原始艺术的社会功能,原始艺术所受社会变迁与技术因素的影响,原始艺术与政治的关系,原始艺术的象征主义特点及其社会功能,原始艺术与宗教的关系等。罗伯特·莱顿称其为有关艺术人类学的一篇概论。下面将弗思的相关论述分成几个小问题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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