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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40 再往上游走19英里左右(约30千米),在利珀河以南1.5千米的奥伯拉登附近发现了一座可供一个军团驻扎的大本营。它比哈尔滕附近营地中最大的一座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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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42 在这些工事中,只有哈尔滕附近的圣安娜山上的那一处可能是阿里索。军营太大了,不适合当作要塞。阿里索是一座小型城寨(castellum),是大型城堡(castrum)的缩小版,它之所以规模有限,不仅是因为名称,更是因为战略上的铁律。按照日耳曼地区的军事局势,战略的第一要求是要有强大的野战军。统帅要尽可能集中兵力,尽可能少分兵驻守,尽可能让绝对必要的堡寨不超过绝对必要的规模。堡寨如果太大而守军太少,那便凶险万分,不可能坚守。因此,我们要找的阿里索堡只可能是中等规模,除了守军以外只有几座大仓库,或许还有一间医院和几间工坊。但奥伯拉登附近的营地占地超过35公顷(约35万平方米)。哈尔滕附近最大的营地是35公顷(约35万平方米)左右,中等大小的营地是20公顷(约20万平方米)左右,最小的是18公顷(约1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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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44 我们与其他几座已知的罗马工事作一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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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49 除了小据点以外,长城沿线大部分堡寨的面积都在1.5公顷至3.5公顷(3.5万平方米)之间,通常驻有一个大队或一个500人的骑兵中队(ala)。到了战时,形势最危急、规模比较大的堡寨驻军会增加到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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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51 比对数字会发现明显的差别。恺撒的军营会给每个军团分配6公顷(约6万平方米)左右的面积,所以每公顷1000人;而在堡寨中,1000人对应的面积达到了3公顷(约3万平方米)、4公顷(约4万平方米)乃至8公顷(约8万平方米)左右。这是很自然的。在野战军营中,部队要尽可能凑在一起;而在永备堡寨中,驻军会分散一些,但不会分散到驻军无法守卫堡寨的程度,具体不仅取决于面积,还有许多可能的因素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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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53 只看波恩、诺伊斯和拉姆拜西斯这3个例子,我们能得出一个军团就足以守卫20公顷(约20万平方米)至25公顷(约25万平方米)的固定军营。但阿里索不一样,它有土木工事保护,而且暴露于敌军眼下,一个军团的驻军怕是太少了。哪怕是最小的一座工事(18公顷,约18万平方米),要长期驻守的话至少也要有一个半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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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55 但对于最小的那座工事,这样的兵力就太多了,因为它显然是同一处工事的改版重复,就连舒尔哈特本人也是承认这一点的。这种重复——我们从阿里索就能明白这一点——为舒尔哈特提供了将其命名为阿里索的依据。如果我们认为港口工事和圣安娜山堡寨都要把守的话,那就需要瓦卢斯的全部3个军团才行,这样就根本剩不下野战军了。舒尔哈特没有说明他的假说会造成的结果,因此他要为他主张的哈尔滕以外的另一个“阿里索”备选地点是周长近2.5千米的奥伯拉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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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57 按照上面给出的恺撒军营面积,最小的哈尔滕营地也足以住下3个军团。这个营地肯定是永备工事,大概是空间比较大、舒适性比较好的冬季营地,因此可能只驻扎着两个军团,甚至只有一个。不过,哈尔滕附近的大营和奥伯拉登附近的营地很可能驻扎着3个军团,于是,出于发现真相的迫切心情,有人把这些营地当成了常年被驻守的堡寨!毋庸赘言,就算完全不考虑这些营地要占用的庞大兵力,这些营地的宏大规模也是毫无必要的。它们是做什么用的?野战军来了会自己建营地,军营的基本法则对堡寨一样成立:工事的周长要尽可能小,以便守卫。堡寨和军营之间不只是量的区别,更有一条基本原则上的差异:堡寨的守军人数是由工事周长决定的,军营的周长是由军队人数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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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59 哈尔滕和奥尔伯登发现的不是堡寨,而是冬季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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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61 部队离开冬季大营时既不需要派人驻守,也不需要拆除。大营对日耳曼人没有用处,如果他们占领了它,那么在罗马人的攻城技术打击下,他们坚持的时间比维钦托利在阿莱西亚还要短。如果罗马人想要在原处扎营,而日耳曼人已经把原来的营地拆掉了,那么罗马人新建一座军营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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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63 剩下的问题就是:圣安娜山上那座7.25公顷(约7.25万平方米)的堡寨可不可能是阿里索。我们其实不必考察这个问题,因为严格来说现在已经没有人持此说了。哈尔滕说的支持者一贯以罗马军营规模宏大为依据。直至今日,罗马军营仍然是罗马军制的生动体现,为学者们留下了完整和丰富的视觉资料,从而引发了人们的遐想。但在这样的争论中,灵活性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不应该退缩,而要重新考察一遍前面研究过的利珀河堡寨的所有相关文献,看一看文献中指的可不可能是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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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65 迪奥·卡西乌斯告诉我们,德鲁苏斯出击苏刚布里人时,发现他们不在平常的地方,而在攻打考狄人。于是,德鲁苏斯继续向威悉河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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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67 舒尔哈特是这样解释的:“由于外出攻打考狄人,他们同时避开了罗马军第一波进攻的锋芒。”一伙人在老家遭到庞大敌军的进攻,他们竟然会通过尽快发动针对另一个敌人的战争来“避开”前一个敌人的进攻,而且来攻的敌人竟然会配合他们的计策,不是全力出击,而是先去别的地方,这可能吗?另外,说到底,苏刚布里人的全部地盘肯定不会超过45英里(约72千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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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69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得出:德鲁苏斯要么只想打击边境的日耳曼部落——如果是这样,那就无法理解他为什么没有抓住进攻苏刚布里人的机会——要么计划发动一场针对所有日耳曼人的大战。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整场战役的唯一成果只是在边界外27英里(约43.5千米)修建一座堡寨,德鲁苏斯是不会满意的。尽管罗马作者乐于夸大,但迪奥·卡西乌斯引用的原始史料中也不至于将这么小的事称颂为“对抗”敌对部落的一件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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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71 同样具有误导性的一种看法是,罗马人打算在这里建立一处安全的利珀河渡口。他们为什么需要这样做呢?利珀河是一条小河,日耳曼人难道能阻止罗马人从任何他们想要的地方渡河吗?另外,罗马人可以沿着左岸或右岸走,然后找到最合适的地方渡河,这难道有问题?一支兵力远胜于对方的大军竟然需要在野战中通过修建堡寨来保护利珀河这样的小河上的渡口,这个想法太业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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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73 如果德鲁苏斯在一年里为了从海路进攻日耳曼人而开凿大运河,而到了下一年,他作为征服者取得的成就却仅仅是修建了一座距离边境27英里(约43.5千米)的堡寨,那我们只能认为他是一个军事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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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75 达姆中校(Lieutenant Colonel Dahm)(《考古学杂志》Archäo-loǵische Anzeiǵer,1900,第101页)为哈尔滕说提供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论证。他将《塔西佗编年史》(2.7)中的“novis limitibus aǵeribusque permunita”中的“limitibus”按照早期的词义来理解,认为它是工事(而不是道路)的意思。达姆认为,德鲁苏斯和日耳曼尼库斯的意图是在莱茵河右岸建立一处部署阵地,与维特拉和美因茨的大本营隔岸相对,从而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渡过莱茵河。按照他的理解,阿里索、哈尔滕、(位于陶努斯山的)霍夫海姆这些堡寨并非孤立据点,而只是“阵地的主要支撑点,周围设有‘limitibus’,也就是观察哨和其他防御工事”。为了解释“哈尔滕与大营只有两日路程,霍夫海姆更是只有一日路程”,达姆说这是因为利珀河沿岸地形极不规则,对敌人特别有利。另外,这里是所有重大行动的起点,所以需要比美因茨更大的集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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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77 我必须彻底反驳这一分析。军事史上从没有将集结地设在深入敌境一两日路程的大型要塞前的情况。罗马人掌握了莱茵河左岸,可以随意在任何地方集结和准备渡河器具,而根据公认的战略法则,日耳曼人不可能阻止他们过河。为了方便,罗马人可以修建带桥头堡的固定桥梁——但绝不会在莱茵河以外一两日路程的地方建立一道工事封锁线,因为守住这道阵地需要10倍于莱茵河沿岸罗马军队总数的兵力。这种毫无现实可能性——其实也毫无道理——的集结地工事说显然只是源于文献中将“limes”(长城)误解为是要派兵把守的边境要塞,再加上好像非要给哈尔滕要塞找一个战略意义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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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79 根据瓦勒里乌斯·马克西姆斯(5.5.3),再结合《塔西佗编年史》(2.7)中关于德鲁苏斯去世并设立祭坛的区域的记载,我们在前面就已经证明两人所指的不可能是哈尔滕这样离莱茵河很近的地方。另一处记载(《塔西佗编年史》2.7)说日耳曼人围攻利珀河边的一座堡寨,日耳曼尼库斯率领6个军团前往救援,此处的堡寨也不可能是哈尔滕。纵观世界军事史,如果27英里(约43.5千米)外就有一支兵力大得多的敌军,你是不可能发起围城的。即便是兵力大致相当,围城军也要有迅速修建坚固工事的能力才有可能成功。日耳曼人是做不到的。罗马人只要一日强行军便可突然降临,日耳曼人的长处只在于侦察和防备,他们每晚都要做好遭受袭击、全军覆没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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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81 被征召来执行这项任务的最低级的日耳曼士卒都会明白这是危险的无用功,会因这样的行为而对公爵的领导能力失去信心,公爵不可能这样愚蠢地使用和浪费士卒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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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83 我们在前文中也清楚地看到,对于罗马作家来说,这处记载之后的那段话——罗马人在阿里索和莱茵河之间修建了一条坚固的公路——是不恰当的,他们不会重点强调一段27英里(约43.5千米)长的道路。此外,提比略之前已经在这里修好道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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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85 条顿堡森林会战的溃兵逃进了阿里索堡。由此可见,阿里索堡与战场的距离不可能太远。舒尔哈特认为恰恰相反:“除非我们假定距离相当长,否则就不能解释那场大败为何如此骇人,逃出来的人为何如此稀少。”他说,因此文献中指的是哈尔滕。针对他的论证,我们可以说罗马人的退路被阿米尼乌斯设于山路的阵地切断了,因此与避难所是远还是近都没有关系了。此外,日耳曼人显然没有先追击整整五六日,再花五六日返回,然后才举行庆功大会,而是守在战利品旁边。但假如日耳曼人根本没有追击,任由溃兵逃跑,那么后者肯定不会留在哈尔滕,而会直奔莱茵河;而在现实中,他们被围在了阿里索。暂且假设阿里索在哈尔滕附近,条顿堡森林会战发生在另一个地方。然而,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如果我们像舒尔哈特一样假设会战发生于德伦山谷或大堡(条顿堡)附近的其他某个地方,那么阿里索就不可能位于距离条顿堡90英里(约145千米)、距离莱茵河只有一日路程的哈尔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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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87 从后续发展和围城时间也能看出来。这里与莱茵河那么近,率领两个军团、以精力充沛著称的罗马副将埃斯帕瑞纳斯(Asprenas)肯定会试图解救被困的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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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5289 舒尔哈特特别信赖塔西佗的一段记载:公元16年,尽管日耳曼尼库斯当时已经带着6个军团在阿里索了,但是他仍然率军上船,驶入埃姆斯河,然后走到威悉河畔。舒尔哈特说,除非阿里索位于利珀河下游,也就是哈尔滕,否则这段话就不能理解。在他看来,我的订正意见(日耳曼尼库斯驶入的不是埃姆斯河,而是威悉河)不过是为了挽救“阿里索在帕德博恩”一说的变通原文。由此可得,舒尔哈特相信,除非我们接受阿里索在哈尔滕的说法,否则塔西佗对战役的记述就是不合逻辑的。我的订正意见的价值不过是这样:要反对3乘3等于11,说3乘3等于10总要好一点。如果一支军队要驶入埃姆斯河,然后去威悉河作战,那么说他们出发前驻扎在帕德博恩总比说他们在哈尔滕少一些不合理,但毕竟还是不合理。克普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由于我的订正意见(混淆埃姆斯河与威悉河,主张大军分兵)在他看来过于激进,于是他完全放弃了理解这次战役的希望。如果克普仍然认为这段记载是哈尔滕说的关键证据,这显然不完全符合逻辑。因为如果整体战役没有留下讲得通的记载,那我们就不能从中抽出一个环节作为证据,而且这个环节可能正是出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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