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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过来看,希腊方阵的弱点在于侧翼:一侧受到的强大压力会将阵形卷起来并被击垮。骑兵尤其适合施加这样的侧翼压力。但日耳曼人有强大的骑兵,希腊人和罗马人则没有。因此,日耳曼人偏好大纵深阵形,以加强和保卫侧翼。而对希腊人和罗马人来说,这种需求的重要性就小得多了,他们可以冒险让纵深变浅,从而将更多的武器推到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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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事实也必然起到了强化双方各自倾向的作用:日耳曼人的护甲质量和数量都不及工业发达的希腊人和罗马人。因此,日耳曼人惯于只将少数装备最好的战士放在前排,以便尽可能增强大纵深带来的冲击效果。楔形阵内部那些装备低劣的士兵并不能造成太多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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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楔形阵还有行动便捷的优点,地形破碎也不会使其陷入混乱,而希腊方阵快步前进时只能走很短的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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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日耳曼方形阵的规模有多大?平常是结成一个大阵,还是分散成几个或许多个小阵作战?总体阵形又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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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撒说过(1.51),在与阿里奥维斯塔作战时,日耳曼军队是按部落(ǵeneratim)结阵的,阵与阵之间等距排列:阿鲁得斯人(Harudes)、马克曼尼人(Marcomanni)、得里布契人(Triboci)、汪琼内斯人(Vangiones)、内美德斯人(Nemetes)、塞都尼人(Seduni)和苏维汇人(Sueves)。可惜的是,我们不知道这支部队的人数(参见第1卷)。恺撒带上战场的军团规模大概在2.5万到3万人,而日耳曼一方无论如何都要弱得多,因此不妨估计为最多1.5万人。那么,排除骑兵和部署在阵前的轻步兵,日耳曼人共摆出了7个楔形阵,每阵2000人,长宽各为40人左右。他们以极快的速度冲了上来,罗马百夫长甚至来不及照例下令投掷标枪,士兵就将标枪丢掉,立即持剑格斗。恺撒接着写道,日耳曼人马上照例转为方阵(“Germani celeriter ex consuetudine sua phalanǵe facta impetus ǵladiorum exceperunt”:“日耳曼人很快就按照习惯,结成方阵来迎战罗马人刺出的剑”)。我对此的解读如下:当方形阵没有突破罗马人的战线(恺撒自然地命令第二梯队上前支援),罗马人插入己方阵形空隙,要从侧翼打垮楔形阵时,最后排的日耳曼战士冲到前面补空,于是形成了希腊式的方阵。这个过程肯定会有混乱,而且恺撒下面一句的“方阵”用了复数形式,或许可以解读为:日耳曼人没能组成一整条连续的战线。后排战士冲到前方的行动是表现日耳曼军个人勇武的一个光辉例证,因为楔形阵既然没有突破罗马军的方阵,那么日耳曼军的强项便失去了基础,战局遂转向不利。面对人数占据优势、阵脚稳固且更加严整的罗马大队,日耳曼人也没有丧失勇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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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西佗对战况的记载与恺撒描述中得出的图景相符。根据塔西佗(《历史》4.16)的说法,西威利斯(Civilis)将手下的坎宁尼法提斯人(Canninefates)、弗里斯人(Friesians)和巴达维亚[8]人各自编成了楔形阵。在另一场战斗的记载中(5.16),他特意提到日耳曼军不是一字长蛇阵,而是楔形阵(“haud porrecto aǵmine, sed cune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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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形状的原因,日耳曼楔形阵很容易集结,且不需要专门训练就能运动自如。当普鲁塔克(《马略传》19)说安布罗尼斯人(Ambrones)一边有节奏地敲击盾牌,一边迅速进入战斗时,我们不应该按照字面理解,以为他们的脚步像阅兵队列一样精准,而是可以大致将其理解成由一种自然倾向所驱使的动作。另外,日耳曼人也能够轻易将整齐的阵形打散,向前冲锋,或者迅速以零星队伍甚至单兵的形式退入森林或原野。尽管如此,他们这时显然保持着结阵的精髓:不管是出于本能还是队长的号召,内部都具备团结意识,他们相互信任、一致行动。我们前面就讲过,这种精髓决定了一切,它比表面上的秩序重要得多。与由天生的领袖——百户长或长老——统领的、天然形成的日耳曼部落相比,纯粹依靠军纪掌握该精髓的难度要大得多。因此,日耳曼人不仅会酣战,更擅长小股战斗、林中突击、奇袭、诈败和各种形式的游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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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人装备有限,而且缺少金属。诚然,他们早就从青铜时代发展到了铁器时代,但与地中海地区的文明民族乃至凯尔特人不同,他们还不懂得按照自身的需要来延展坯料,自由地赋予其样式与形制。8令人惊讶的是,在某些方面,相比共和国时期罗马人的武器,我们对日耳曼人的武器要了解得更多,因为日耳曼人与凯尔特人一样会把武器随葬,于是我们今天可以挖出来,而罗马人没有这种习俗。对罗马人来说,武器只是一件制成品,就像他自己在支队里的地位一样,只是一个单位——几乎只是一个数目,征兵官安排他在哪里,他就在哪里。日耳曼人和他的武器是一体的,武器是主人的一部分,因此,日耳曼人的武器会和尸体一起下葬。我们甚至可以按这个意思更进一步来想。大部分随葬武器都被折弯过,不能使用。有人说这是为了防止盗墓贼把武器偷走。这种解释大概没抓住重点,因为单纯被折弯过的武器很容易被修复。再说了,随葬品里还有珍贵的珠宝呢。真正的原因应该是,人死后就什么都做不成了,他的武器也随之失去了力量。对墓葬内容的仔细调查与比对确实修正了一部分罗马人对日耳曼人装备的认识,但总体来说是确证了罗马人的观点。罗马人告诉我们,有头盔或铠甲的日耳曼人极少。他们最重要的防具是覆革大盾,其材质有整块木头的,也有编织而成的。他们头上裹着生皮或皮革。塔西佗(《编年史》2.14)中有一段日尔曼尼库斯的战前讲话。这名罗马统帅说,日耳曼人的军队只有第一排的人(acies)装备了长矛,其他人只有“用火烧出尖的棍子或者短矛”(“praeusta aut brevia tela”)。当然,这是鼓舞士气的夸张说法,如果大部分日耳曼人真的只有尖木棍的话,那他们的勇气在从头保护到脚的罗马士兵面前也是无用的。塔西佗在《日耳曼尼亚志》第6章中有更准确的记载。他开头也说日耳曼人的长矛和刀剑都很少,接着说他们的主要武器是夫拉矛(framea)。他在其他地方(《日耳曼尼亚志》6、11、13、14、18、24)常常提到这种武器并对其有过描述,说它是一种矛,类似于旧式的希腊重装步兵矛。战斧是后来才出现的武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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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长矛和短兵器如何在楔形阵中配合,这一点颇多疑问。在前面提到的日尔曼尼库斯讲话中,他宽慰手下士兵说,日耳曼矛在森林中不如罗马人的短剑标枪灵便。我们或许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日耳曼人的矛的长度与萨里沙长枪和16世纪德意志地区雇佣兵“国土佣仆”(lansquenet)的长枪相当,这似乎也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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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矛是双手武器,因此长矛手不能持盾,于是我们必然得出一个结论:长矛手是穿盔甲的。他们站在最前列——大概与起保护作用的牌手混编——形成楔形阵的突击矛头。当他们凭借强大的冲击力突破敌军正面,让对方陷入混乱时,装备夫拉矛的战士就会从后面冲上去,快速进入战线的缺口。如果没有短兵器的密切配合,长枪在近身肉搏中就毫无用处。因此,长矛手自己也必须装备长剑或匕首作为副武器,以便继续作战,直到战斗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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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认为罗马人对日耳曼超长矛的记载是夸大其词,只是因为日耳曼矛比罗马标枪长的话,那么情况就简单多了。如果日耳曼矛只有12英尺到14英尺(约3.66米到4.27米),可以单手使用并配盾,那么它与夫拉矛的区别就不会大到两者无法在方形阵中混编的程度。这似乎是合理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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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希腊人、罗马人和后世的骑士都为肉搏战配备了优质防具,日耳曼人没有防具怎么能打仗呢?我曾长期认为,日耳曼人是裹着兽皮作战的,只是兽皮在坟墓中腐烂了。但无数流传至今的日耳曼战士图画中从来没有这样的形象10,反而佐证了文献的说法,即他们的防具几乎只有盾牌。问题的答案大概在于作战方式的差别。日耳曼楔形阵的意图是凭借深度打垮敌军,与之相比,希腊方阵和罗马军团对单兵格斗的要求就高得多了。如果日耳曼人打垮了敌军,接下来就只是追击了。因此,只有外围士兵需要配备防具,后来的瑞士军队也是如此。另外,在机动战和小股作战中——日耳曼人要考虑这种作战的情况甚至比考虑楔形阵还要多——运动灵便极其重要,以至于盾牌以外的防具都被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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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人经常使用标枪。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弃用了弓箭。在青铜时代,日耳曼人有过弓箭,而再次使用弓箭要到公元3世纪了。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的观点是一致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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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艺术史 3 古罗马降服日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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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罗马人打败高卢人,以莱茵河为国界,他们就承担起了保护新臣民不受日耳曼人侵扰的职责。为免被蛮族奴役,高卢人归顺了恺撒,而罗马称霸高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率领罗马和高卢联军驱逐了阿里奥维斯塔。但是,开启的战端就此延续了下去。野蛮的日耳曼部落屡渡莱茵河,世界帝国罗马的新属地在和平条件下越是繁盛,了解自身实力的原始森林之子们对战利品就越是蠢蠢欲动。尽管罗马人对雾气笼罩的蛮荒之地没有多大兴趣,但在他们看来,应对这种持续性威胁的最有效手段就是效法高卢,派兵进剿,为日耳曼人的自由画上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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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都[9]平定帝国内地,降服阿尔卑斯山区,将帝国边界推进到多瑙河(Daunbe)后,先是派年轻的养子德鲁苏斯(Drusus)去征服从莱茵河到易北河之间的各民族,德鲁苏斯身殁后又将同样的使命托付给了提比略(Tiberius)。面对艰难的任务,罗马人自有一套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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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日耳曼部落的人数很少,即便许多个部落组成联军,人数也多不到哪里去,就算真组织起了浩大军势,他们也不会运用(参见第1卷中的《罗马针对蛮族的战法》一章)。尽管如此,不管在什么地方,每一个日耳曼人都是战士。除了发动紧密阵形的大军征讨,罗马人面对这些不畏死伤的野蛮人也没有别的办法。但是,供给深入日耳曼内地的大军是非常困难的。当地的农业水平很有限,粮食只够很少的人吃。陆上辎重队长途跋涉对组织力的要求很高,而且除了日耳曼人以惊人的勤劳和智慧在沼泽上架起的少数栈道,那里全无现成的道路。德鲁苏斯第一次远征日耳曼腹地因粮草不济而撤兵后,建立了两座前进基地。罗马人在莱茵河下游的主要据点是位于克桑滕(Xanten)附近、利珀河(Lippe)与莱茵河交汇处对面的维特拉(Vetera,今比尔滕,Birten)。在春季和其他季节的部分时间里,小船几乎可以一直上溯到利珀河的发源地。于是,公元前11年,德鲁苏斯在利珀河上游建立了补给点阿里索堡(Aliso,今帕德博恩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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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觉得设置堡垒,不管规模大小,是征服和统治周边部落的一种手段,那真是大错特错。对于某些人群和某些情况来说,也许就是估计不会真正爆发战争的情况,或者征服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只有小规模叛乱需要镇压的情况,派军戍守或建立据点有可能起到控御作用。那么,这就不是战略问题,而是警备问题。但是,举个例子,日耳曼人与今天的黑种人不一样,只要一小支驻扎于固定据点的机动部队就能控制后者一大片区域。要是日耳曼人也能这样,罗马人肯定会松一口气。首先,只有通过大规模战争才能征服日耳曼人,而且只要日耳曼人没有降服,堡寨守军的使命就只能局限在确保自身及周边狭小区域的安全而已。恺撒在高卢也是如此,除了为守卫莱茵河大桥所建的一座堡寨,他从来不修建堡寨,因为建了堡寨就要派人去守。他总是集结兵力,从不分兵,以便在野战中凭借绝对优势击败高卢人,使其溃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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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日耳曼地图:莱茵河到易北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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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还认为,德鲁苏斯在利珀河旁修建堡寨是为了确保一处持续可用、安全的渡口,于是他才到利珀河下游寻找堡寨的位置。利珀河是一条中等规模的河流,两侧都有不少路,就算这些路不是直接通到岸边,但这也算不上决定性的因素。即便利珀河岸多沼泽,人沿着路走往往走不远,但罗马人有许多辅助器材,还有绕路这个更简单的办法,日耳曼人根本无法阻止其渡河。因此,利珀河堡寨甚至连桥头堡都谈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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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把依赖水路的补给状况考虑进来,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水运需要一个目的地,一个补给点,以便船只卸货,辎重队支取,供大军深入内陆之用。如果大军不必从莱茵河开始就随身携带粮食和肉类,而是径直沿着利珀河上游行进,只带行军150千米所需的辎重,视形势需要在补给点补充给养,那么日耳曼内陆的战事就是另一番局面了。在高卢,恺撒不必营建补给点并从军团中拨派士兵把守。补给事务交给了降服部族和盟友负责,罗马补给官从旁协助。在日耳曼地区,罗马人被迫改变了这种基础的组织形式。德鲁苏斯建造阿里索堡不是为了控制周边区域——那样的话,成效会很差——而是为罗马军在日耳曼内陆的行动建立一个巩固的基地。(参见下文中对阿里索的专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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