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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人以宽大的正面向山丘进军,3个兵种——骑兵、步兵和弓兵——依次排开。凭借射程和人数的优势,弓手略微前出向敌军射击,但其劣势在于盎格鲁-撒克逊人居高临下,也在向他们射击。现在,骑兵与近战步兵混在一起强攻山头。但守军阵地占很大的优势,攻方的冲击力被山坡消磨,被守军打退。有一些诺曼人被赶下了山,另一些人见无法突破敌军阵线就转身后撤。过一段时间再次出击,这是马上作战的常例。有诺曼人也许会觉得可以将身后的敌人诱至下方的山谷,然后在更有利的地形回身再战。在此来彼往之间,诺曼弓箭手有多次发挥威力的机会,最终诺曼人占据了上风。盎格鲁-撒克逊的兵力当然仅限于防守,但一味防守是打不赢会战的。防守是纯消极的,而胜利是积极的。除了极个别的例外,最终带来胜利的防守一定是在恰当的时机转守为攻。我们在第一场历史上确证的会战,马拉松会战中就发现了这一点:当时的雅典人同样无力在开阔平原对敌,于是采取守势,但米提亚德看准时机率领雅典人发起了进攻。哈罗德做不到。他的侍卫和瑟恩武士是勇士,单个来看或许比当年的雅典市民和农民还要勇敢,但他们没有组成方阵,没有战术单元,没有受过听从命令、作为一个整体进军的训练。盎格鲁-撒克逊人或单打独斗,或三五成群,或在这里,或在那里,遵循着自然的本能,蜂拥而出,追击后撤的敌军。诺曼军不会就这样落荒而逃,而当盎格鲁-撒克逊人乱哄哄地进入山谷时,他们就被骑兵击败和打垮了。哈罗德可能根本不想让手下离开山顶阵地,但局面很难控制,而且就算控制住了,那也挽救不了会战。如果诺曼人被击退但没有被追击,他们会重新集结起来,不断再次冲锋。盎格鲁-撒克逊军的正面迟早会有某个点陷入混乱,迟早会有一次突击成功,然后一大批骑兵就会突破战线。随着越来越多的诺曼人压上来,盎格鲁-撒克逊的阵形就会从那一点开始分崩离析。盎格鲁-撒克逊一方的地形优势只能暂时抵消诺曼一方天然的骑兵优势,而不能面面俱到。一方的优势是活生生的、有自我更新能力的力量;另一方的地形优势则是机械和表面的,终究会被进攻方的强力意志所击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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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献来看,这无疑是一场持久的恶战——证明盎格鲁-撒克逊军不是由农民组成的,否则他们要么凭借人数优势压垮敌军,要么会马上逃跑。但大部分盎格鲁-撒克逊军作战英勇,而且战死于预定阵地——包括哈罗德国王和他的两个兄弟——表现出了不亚于敌人的战士精神和战士荣誉观。但是,敌人的强项在于职业训练、骑马作战、箭术,最后大概还有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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盎格鲁-撒克逊军不是被拉来的农民,而是专门的战士阶层,与诺曼对手的区别只在于训练和人数不足而言,最终的、决定性的证据来自战略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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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威廉在佩文西湾(Bay of Pevensey)登陆,当时哈罗德并不在附近,而正在北方驱逐由他自己的兄弟托斯蒂格(Tostig)率领的维京入侵者。尽管威廉从登陆地点走四五天就能到伦敦[直线距离为56英里(约90千米)],但哈罗德直到诺曼人登陆10天(10月7日或8日)才从北方战场返回首都。于是,威廉本来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干点大事,甚至可以拿下伦敦。文献里并未说他没有这样做的原因,但我们大概也能想象得到。毫无疑问,他担心一旦夺取了大城市,缺乏纪律的部队就会脱离控制,以至于不能在迟早会打响的会战中集合全部力量。此外,他当然也不想表现出征服者的样子,像对待敌国一样对待英格兰,而希望被视为前来参选的合法王位候选人。但是,由于上述原因或相似的原因,公爵留在海岸,将战略主动权交到了敌人手中。威廉在未遇反抗就登陆成功后没有继续进攻,而是驻于黑斯廷斯附近的岸边,几乎无所作为,这就给了哈罗德备战的时间。尽管文献记载威廉蹂躏了周边地区,目的是迫使敌方国王因国土受到戕害而出战,但这只是老百姓或编年史作者的认识,而非公爵本人的想法。一小块地方被静止不动的敌军蹂躏不可能诱使盎格鲁-撒克逊国王提前出战。如果威廉真想诱敌,他就必须向前推进,威胁伦敦。当然,这些劫掠的例子也违背了战役的政治基础——威廉当选国王的资格——估计甚至都不是公爵的命令,而是士兵征粮抢钱时的常见恶行,无论如何都是没有战略意义的。因此,事实仍然是威廉将主动权交给了对手,使其有充分的行动自由去继续完成战备。更令人震惊和重要的是,诺曼人连长期坚守的能力都没有。威廉甚至在本国也遇到了补给困难,因为等待合适的风向需要很长时间。如果这就是他驻于岸边的原因,即为了方便后勤补给,那么对他的大军来说,补给终归是有限的。在巴约挂毯中,威廉登陆后立即派遣骑手去黑斯廷斯夺取补给,由此可见军粮问题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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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爵突然登陆后给守军留出了备战的空当,如果他假定敌军必定会利用这段时间备战的话——换句话说,如果对方有可能全面征兵——那么他的行为就完全不可理解了。即便我们假定英格兰人口稀少,征服者兵力庞大,但真正的全面征兵必然会为盎格鲁-撒克逊人带来压倒性的数量优势,哪怕只是在不列颠岛的一部分地区征兵。威廉没有迅速进军,阻止对手组织大军的事实就足以证明,当时根本不可能进行这样的征兵。因此,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军事组织与巴黎被围时的法兰克人是一样的。一旦明白了这一点,征服者威廉的战略也就可以理解了。他知道哈罗德除了侍卫和瑟恩武士外无兵可征,只有这些人能真正派上用场,也愿意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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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又出现一个问题:按照这样的构成方式,盎格鲁-撒克逊军有没有可能显著扩充交战当日的兵力?有几份文献,尤其是弗洛朗提乌斯·维格嫩西斯(Florentius Vigorniensis,又称伍斯特的弗洛朗斯,Florence of Worcester)[32]明确说,只要哈罗德多等几天,他的兵力就可以增加一倍甚至两倍。我是不信的,毫不犹豫,这是每次战败都会出现的马后炮,让战败者聊以自慰。(弗洛朗提乌斯是偏向盎格鲁-撒克逊的。)诚然,哈罗德并没有集结盎格鲁-撒克逊的全部军力,因为北方有两个大诸侯没有支持哈罗德,他们大概对戴上王冠的人是哈罗德还是威廉无所谓。但就算再等一段时间,他们也不会来的;而且如果有希望等来援军的话,供养一支军队也是很难的。在哈罗德等一些人来的时候,完全可能有另一些人等得不耐烦,补给也快要见底,于是就回家了。不管怎么说,我们并没有确凿证据说盎格鲁-撒克逊王——毕竟,从他选择的位置来看,他很清楚自己是弱势一方——犯下了一个大错,那就是尽管从战略层面看,他对局面有完全的掌握,但他还是不等兵力集结就贸然决战。即便整个中世纪常有这样的例子,具有骑士风范的首领带着勇猛却兵力不足的队伍发起本可以避免的战斗,即便我们可以认为哈罗德也有类似的倾向,但将上述心理归因放在这里并不恰当,因为我们发现盎格鲁-撒克逊国王没有莽撞出击,而只是在精心选择的防御阵地上列阵对敌。因此,我们必须假定,不管是从人员素质还是从人数,哈罗德都已经集结了全国有能力和有意愿出征的一切兵力。现在,作为一位勇士,为了守护王位和国家,他毫不犹豫地对敌人发起了挑战。而诺曼公爵相信自己完全应付得了预期中的盎格鲁-撒克逊军队,相信他的军队远远优越于对方——原因在前面已经讲过了——不管哈罗德准备的时间是长一点还是短一点,他都可以静观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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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艺术史 5 诺曼人在英格兰的军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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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1087年,威廉一世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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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1100年,威廉一世的儿子威廉二世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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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35年,威廉二世的弟弟亨利一世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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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1154年,亨利一世的外甥斯蒂芬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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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1189年,亨利一世的外孙亨利二世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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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1199年,亨利二世的儿子理查德一世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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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1216年,理查德一世的弟弟约翰一世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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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1272年,约翰一世的儿子亨利三世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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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1307年,亨利三世的儿子爱德华一世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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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的盎格鲁-诺曼王国发展出了一套截然不同于欧洲大陆的军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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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称“征服者”的威廉公爵并不是顶着这个名号登上英格兰王位的。在盎格鲁-撒克逊人面前,他把自己打扮成前朝国王忏悔者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的亲属,甚至可能说自己被爱德华指定为合法的王位候选人,因为当时没有成年的继承人。按照威廉的说法,先前被选中的哈罗德伯爵无权称王,因为他一年前曾向威廉郑重许诺不谋求王位。于是,在合法即位的幌子下,威廉在战场取胜后接手了政权。他没有按照军中规矩拿走任何征服者应得的战利品,而只是将哈罗德家族和支持者的财产作为叛军财产充公。先前不支援哈罗德的北方诸侯现在起兵了,结果同样被打败,财产归了王室。通过这种方式,威廉将产权原则与征服行为结合起来,将一大部分没收来的财产分给了大约300名扈从。其中约有40人是领主,也就是后来的“男爵”(baron)1,他们获得了大片领地,相应也有义务为国王提供骑士。这些应服兵役者(servitia debita),加上高级教士手下的人,其总数大约不到5000,绝不会高于此数。为了履行义务,男爵要招揽次级附庸。但次级封地的块数不需要达到额定兵员的人数,因为男爵也可以在身边蓄养骑士,不将他们安置在土地上,用得着他们时也不必花时间召集。他们被称作领主的门客(“super dominium”:“无地者”)。但相反的情况也会发生,因为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世俗和教会领主都蓄养了超出国王规定要求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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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出60名骑士的男爵已经属于最强大的诸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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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直属附庸的上层清一色是诺曼人,下层则有一些是撒克逊人。由于撒克逊人瑟恩武士主动投靠了征服者并为其服役,因此次级附庸里能找到许多撒克逊名字。将在威廉治下的英格兰、撒克逊人(和丹麦人)和诺曼人都算上,有封地的战士约有5000名,2其中大概有四分之一来自原住民,四分之三(3000到4000人)是征服者安置在土地上的、说法语的骑士。他们绝没有后世传说的6万人那么多,甚至现在还有人在重复这个数字,也没有其他人认为的3.2万人那么多。除了有封地的诺曼人,还有相当多没有封地的人也留在不列颠岛,为国王或某位领主服役。即使算上他们,这批战士其实也是很少的,即使他们征服的是一片人口达180万的土地,即使之前占据这片土地的民族极其好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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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推移,有封地的骑士有所增加。1166年,征服者的曾外孙亨利二世进行了一次人口调查,发现有封地的骑士越有6400名。教俗两界的大诸侯都分封了众多附庸,一般都多于征服者当年规定的征召兵额。原因大概主要不是他们想要掌握更多战士,以此增强自身实力,因为他们要真是那样的话,当然也可以在府中养士。我们还发现,在斯蒂芬(Stephen)国王治下的内战期间,新增的骑士封地非常少。封地骑士众多的原因很可能在于,有封地的骑士地位更高。因此,男爵通过牺牲部分财产将领地转封的办法为自己组建了一支社会地位更高的扈从队伍,男爵的荣耀更盛,野心也更盛。这是他们奖赏忠臣功绩的方式。除非我们明白这不单纯是物质报酬,同时也必然涉及组建家庭的问题——领主府中门客是不许成家的——否则就不能充分衡量奖赏的意义。有记载称,教会显贵中间存在将教产通过裙带关系转化为封建领地为亲属朋友牟利的劣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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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封地的大小没有具体规定,比如一人5海得之类。各个伯爵领地(county)应承担的兵役也没有多少标准。国王只会根据大封建主的财产,提出一个可以被5或10整除的兵额约数,相当笼统。对个人而言,拥有直辖或次级封地的本地骑士的田产面积差异极大,有的甚至不过是一小块地。一块骑士封地相当于年收入20镑的观点是后来才出现的,而且比纸上空谈也差不了多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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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者赐予的大地产不是靠在一起的,而是散布于全国的,显然是有意要避免欧洲大陆上大地产结合为诸侯国的情况发生。尽管有势力强大的男爵,但这种做法让诺曼底王朝英格兰国王能够定期通过官员(郡督)来管理各个伯爵领地。如此一来,庄园就不会变成封地,“伯爵”(earl)也就成了单纯的名号。毋庸置疑,在征服者威廉的外孙斯蒂芬统治时期,英格兰的情况在一段时间里变得更像大陆。男爵们获得了行政大权和官位,修建城堡、铸造钱币、互相私斗,但斯蒂芬的继承者金雀花王朝开国君主亨利二世压制了上述行为,拆除城堡、重振王权。君主权威一直占据上风的原因不只是大地产分配得当,更主要是骑士阶层与平民百姓的普遍对立,以至于两股力量不能联手反抗王权。在之后的一个世纪中,奥德利克·维塔利斯将英格兰新贵描绘为“粗鄙的暴发户,几乎为地位的骤然提升而发狂,自认为可以为所欲为”。面对异族领主的暴行,百姓只能向君主求助。在骑士与平民两大阶层融合为新的民族之前,这种状况持续了几代人的时间。宫廷长期说法语,几乎一直持续到中世纪结束。在这片土地上,伯爵没有像大陆上那样发展为实土诸侯,伯爵领地仍然由官员治理,同时战士形成了一个以封建法为基础的骑士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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