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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30 自1931年至1937年之间,各地物价尚称平稳,官兵待遇也少有更改;1938年以后,物价渐趋上升,军政部为适应物价及核实补给起见,自1940年起实施粮饷划分,主食公给,副食另发代金,其他各项给予也酌予增加。以后各年,官兵薪饷均有所调整。除一般规定外,某些官兵或因参加国外作战,币制互异,如入印、入缅国军;或因地方情形特殊,生活费用高昂,如驻新疆部队;或因编制不同,如青年远征军;各项待遇均另有规定,以适应实际需要。[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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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32 抗战期间的军人待遇,以上将及二等兵为例:1937年上将月薪240元,二等兵月薪7元;1945年上将月薪50 000元,二等兵月饷900元。1945年较1937年,上将增加208.3倍,二等兵增加128.6倍,中将至准尉,上士至一等兵所增倍数,大致相似。若与物价高涨至2 167倍相较,[175]其间真不可以道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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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34 根据近人的研究,抗战时期的通货膨胀,对于各行业人口的冲击程度不一,其中以军公教人员所受影响最大,[176]而军公教人员中又以军人真实所得减少最多。从表2-4中即可看出战时在几种行业中,以士兵的购买力下降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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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36 表2-4 各行业人员的购买力指数(1937—19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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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41 * 此项数字仅系四月份购买力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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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43 资料来源:汪荫元:《四川战时物价与各级人民之购买力》,《四川经济季刊》第1卷第3期,1944年6月,第262—265页;Chang Kia-ngau, The Inflationary Spiral, The Experience in China.1939-1950, Cambridge,Mass.:MIT Press,1958,p.63;Lloyd E.Eastman,Jerome Ch’en,Suzanne Pepper. Lyman P.Van Slyke, The Nationalist Era in China, 1927-1949,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p.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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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45 一位中央军校十七期的学生,1940—1942年在校肄业期间,领军士饷,每月薪水扣除主、副食费后,领到的钱仅够买肥皂和草鞋;[177]1944年10月,一个二等兵的月薪50元,仅能买劣质香烟3—4包,火柴5—6盒;[178]士兵待遇之低,由此可见一斑。一般军官的待遇虽然比士兵高,但是也比不上其他行业,“与文职人员较,如小巫见大巫;与金融界较,更相差天壤”[179]。1941年时,少尉月薪42元,还要扣除副食费,而在乡下吃碗面,即需3元。[180]1943年元月15日起,大后方各省开始实施限价,重庆地区猪肉每斤14元,各种工资每月为500—1 000元,[181]而当时上校月薪仅为290元。无怪有营长生女因养不起而送人的事发生。[182]至1944年一位上尉军官的月薪竟然在昆明市买一包洋烟稍有余,而买一斤猪肉则不足。[183]高级军官,待遇也好得有限。如抗战后期担任军事委员会国际问题研究所少将主任的连震东,每周能让住校的儿子从家中提一小罐猪油到校拌点盐巴下饭,已经算是非常奢侈的享受。[184]陆军大学教育长徐培根的待遇,即较其任职于银行的妻子少了许多,因此每月薪饷均全数汇给其子女,作为教育、生活费用,家中用度全由其妻子负责。[185]刘安祺于抗战期间由师长历升至军长,但是家中一直“连一个煤油灯都买不起,也很少吃肉”。[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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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47 抗战时期,如同战前,官兵薪资的差距颇大(见表2-5)。至于差距不规则变化,乃是由于多次采用“生活补助费”、“战时加薪”等名目调整薪资时,士兵均不在调整之列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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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49 表2-5 抗战前后陆军上将、少尉和二等兵薪饷倍数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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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54 资料来源:根据许高阳《国防年鉴(第一次)》第2编(259—260页)所列资料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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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56 战前军人待遇良好,士兵薪资虽远比不上军官,但是比一般其他行业尚佳,但是抗战以后,军人待遇差,官兵的薪资差距大,即不免引起士兵的抱怨。[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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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58 战时军人的待遇不但偏低,而且时常拖欠。一项资料显示,1944年8月时,国军部队的军饷,有的欠一两个月未发,有的欠三四个月未发,甚至有拖欠半年之久未发下者。[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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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60 军人所得的购买力下降,伙食自然也随之变差。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陆军战地口粮,每人每月约6磅,日本陆军约为4磅,[189]中国陆军官兵最多时也仅约为1.6磅,[190]而且转拨、搬运损耗,发至伙食单位时,常斤两不足,有时甚至领不到米。[191]副食方面,抗战时期可以1941年作为分水岭,1941年以前物价上涨尚不严重,一般士兵每日三餐,菜虽不多,饭仍可吃饱。1941年以后,普遍的现象是“三餐改为两餐,三菜一汤并为一钵大锅菜,最后只是一钵不见油花的菜叶盐水汤”[192]。1945年初,公订副食费为每月350元,每日平均不到12元,而汉中地区白菜一斤即需30元,豆腐、萝卜每斤各需20元。[193]因此根据1941年的一项调查,军队中的伙食,在蛋白质、脂肪和热量上,不仅远不如中、上人家,也比不上一般农民和工人。[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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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62 战时军人真实所得的急剧下降,对于国军战斗力的不良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士兵缺乏作战所需的体力。1944年,一位美国专家曾为国军各部队的1 200名士兵进行体格检查,结果发现57%的受检者营养不良。[195]长期的营养不良,加上卫生、医疗设施的缺乏,使得士兵极易罹患眼球干燥症(xerophthalmia)、沙眼、各种皮肤病、贫血症和寄生虫感染。[196]营养不良和疾病,严重削弱了国军的战斗力。其次,军人真实所得的急剧下降,对于士气也有不良的影响。1943年12月,美国驻华军事武官在一份报告中即曾指出,薪饷的微薄加上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使得中国的军队或许是世界上待遇最差的军队。如果没有通货膨胀,军人的薪饷以美元计算(官方汇率为20∶1),二等兵约合0.3元,上将为40元,但是在严重的通货膨胀下,二等兵的薪饷仅为0.075美元,上将则为10美元。毫无疑问,这种低薪的现象对于军人的士气和生活,均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加上军人待遇尚比不上工人、农民,使得情况更为恶化。[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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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64 战时军人真实所得的急剧下降,使得军人的社会地位也大幅滑落。五四以后,直至抗战初期,由于民族主义兴盛,加以待遇良好,使得军兵具有颇高的职业声望,尚为许多青年学生乐于从事的行业之一。[198]抗战进入中期后,军人的待遇还比不上苦力或车夫,因此一般人均视当兵为下职、为畏途,军人的地位也就“一落千丈”。[199]尤其是士兵,至抗战后期时,社会地位已“同于乞丐”。[200]此外,军政当局又恐加薪数目太大,有加速通货膨胀之虞,乃以升官作为救济。但是官位太滥,价值便低,军界人士即曾指出,抗战时期一上校阶级的社会地位,尚不如商店中的会计员,收入菲薄固然是原因之一,而官位太滥才是最主要的原因。[201]最后,战时军人真实所得的急剧下降,使得部分军人的士气降低,甚至从事走私、贪污等不法活动。军人的待遇虽经当局努力改善,但是仍然偏低,已婚者“身为家庭生活之负责人(政府目下不能代之全权负责,而使其维持衣、食、住之最低生活水准),目睹嗷嗷待哺之一群,且处此不平环境中,孰无父母,孰无妻子,能不有感于怀,而蠢然思动耶?于是有无形之怠工,有托故而转业,甚至挪借公款,牟利营私,借图温饱。吾人如指其行为不正,责其二心,科以重罚,诚无不当,然国法不外人情,终不能令人完全弃家而为国,此乃一事实问题”[202]。一位军长更曾坦率地指出,“今日如规规矩矩拿薪水,便要饿饭,而且不能作事,势必失败不可,反之,浑水摸鱼,贪污舞弊,自己肥了,大家也可沾些油水,倒是人人说声够交情,有了问题大家包涵。这是作好不好,作坏倒好,正义扫地,是非颠倒。”[203]所说固然过于偏激,但是仍反映了实情。在抗战以前,国军部队吃空额,侵占士兵薪饷的情况尚不严重,至抗战第三年,由于物价飞涨,吃空的风气才日形猖獗。[204]至于士兵,由于不得温饱,除了疾病人数增加外,逃亡、违纪的人数也日益增加,对于军队纪律、士气和战力的影响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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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66 (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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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68 战前国军各部队大多采取委任经理制度,依照编制发给经费,由部队长负责经理,各部队每多利用节余的经费,办理福利事业,如胡宗南于第一师师长任内,即曾利用节余经费创立公积金制度,其本人薪饷之余,及上级偶尔的赏给,均归入公积金,由各部队长推选各级人员为代表,成立委员会施予管理。[205]胡其后出任战区司令长官,则组织官兵福利委员会,将所辖各部队的旷饷及从事渭滩垦区生产工作所得收益,均拨充福利委员会基金。[206]战时汤恩伯集团也有类似的组织。[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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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70 战前国军仅有极少数经费充裕的单位,能够对眷属有较为周到的照顾。如1931年第一师南入江西“剿共”,师长胡宗南对随军住于郑州的眷属,即曾指派专人管理。将军眷集中居住,代租民房,代付房租;鼓励军眷依兴趣各做手工,增加收入,又将其子弟送入附近各级学校接受教育,费用由公家支付。此外,并为军眷尽量解决各种问题。[208]又如俞大维于军政部兵工署长任内,曾于各兵工厂设立眷村及子弟小学。[209]抗战爆发后,各部队对于军眷,一般是以军、师为单位,安置于后方临时性的眷属住处,通常均为军需供应的所在地,俾便就近照顾,一些财务状况较佳的单位,并为军眷兴建眷村,如汤恩伯集团驻防豫西时,即曾利用集团军的公积金,于西康西昌及陕西安原兴建眷村,并派专人负责管理,用以安顿干部眷属。[210]有些部队,更设立官佐子弟小学及眷属工厂,从事教育和生产的工作,如第二集团军所设子弟学校,系由眷属中挑选品学兼优者担任教职员;至于眷属工厂,除发给工资外,凡工作成绩优良者,另由集团军总司令定期颁奖。眷属既有眷舍可住,又有工作可打发时间,增加家庭收入,使干部无后顾之忧,无形中士气也得以提高。[211]傅作义则为其干部子女创立奋斗小学与奋斗中学,并筹拨基金,成立奋斗学校基金实业社负责经营,其主要企业有天津中国油漆厂。[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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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72 1939年冬季攻势后,战局陷入胶着状态,战况沉寂,各部队即多利用休整时间,接军眷至驻地,与亲人团聚。[213]但是一些纪律较差的部队,眷属即长期随住于任所,一遇作战,每成为累赘,如1944年日军发动“一号作战”,汤恩伯集团中,除了第十三军事先曾对眷属有所安顿外,其余均是临时慌乱移动,在河南各地所征用大批牛车,大多用于输送眷属。[214]湘北会战时,部队于出击时间,留守后方士兵竟达12 000人,除新十六师3 000余人参战外,余均留为照拂官佐眷属,根据戴笠的估计,平均每眷属需用士兵(包括轿夫、勤务兵、伙夫)6人,[215]对于战力及军誉影响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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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15774 国民政府对于出征军人家属(以下简称征属)的优待,始于1937年,中央颁布应征新兵及其家庭鼓励办法,随即对征属的慰问、救济、优待等,也分别厘定办法。[216]1941年12月,国府又颁布“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条例”;1943年,增发征属安家费,由2 000元增为5 000元,各省也有增发至20 000元者。在1943年紧急征兵时,四川省的安家费,除由地方筹发2 000元外,其余3 000元由中央补助,共支付该省费用9亿元,其未能悉数发出之款项,也拟具保管办法,作为该省征属子弟求学奖学金之用,至于春、冬两季代为耕种收获、代写书信,婚姻的保障、积谷的免派、精神的慰问、小本贷款,各种救济,免费医疗、入学,各项福利品及优先权益的享受,设厂习艺,以及职业的介绍、各种临时捐款的免派,以及免服劳役等,无不设优待。1944年,对征属经常优待的金额,又予增加,并提高征属地位,准参加基层行政工作。[217]以上各项优待征属的条例和办法,固属完备,但是由于政府财政困难,往往无法实施,[218]即使实施,真能受惠者,也不及十分之一,乃因僧多粥少,福利无法普及,加以区职保甲人员及其他办理地方兵役者,与当地土豪劣绅勾结,贪污枉法所致。例如四川省合川县龙市佛门乡自1938年秋起,征属每户发给谷3斗6升,至1942年改发法币90元,1943年虽增为100元,也仅能买米5升。[219]1944年中央有鉴于此,乃商请四川省政府,增加征属安家及福利经费,每年约合美金1亿元,占当时川省总预算五分之三。因征属优待有加,乃能依法抽签,按签征集,达到该省配额九成以上,为全国历年之冠。因其办法规定严密、管理得当,征属确受实惠,逃避兵役者遂得以减少,后经行政院通令全国,普遍实施,对兵役推行的贡献甚大。[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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