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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48 【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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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50 張預注:“馳車,即攻車也;革車,即守車也。”並解釋道:“攻車一乘,前拒一隊,左右角二隊,共七十五人;守車一乘,炊子十人,守裝五人,厩養五人,樵汲五人,共二十五人。攻守二乘凡一百人。興師十萬,則用車二千,輕重各半。”此解與書中言“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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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52 其[11]用戰也勝[12]。久則鈍兵挫鋭[13],攻城則力屈[14],久暴[15]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鋭,屈力殫貨[16],則諸侯乘其弊[17]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18]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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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54 【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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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56 《孫子》説:“夫鈍兵挫鋭,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此段話將力(實力)在戰爭中基礎性的地位闡述得極爲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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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58 《孫子》中突出“力”之重要,非只此一處,其他章節均有,如“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於國,因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作戰篇》)、“久暴師則國用不足”(《作戰篇》)、“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軍爭篇》)、“凡軍好高而惡下。貴陽而賤阻,養生而處實”(《行軍篇》)、“先居高陽,利糧道,以戰則利”(《地形篇》)、“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用間篇》)、“力屈,財殫,中原内虚于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作戰篇》)。各篇所説的“費”、“財”、“實”、“用”等都是“力”的别稱。《孫子》總的觀點爲:戰爭所依憑的,首先是實力;只有實力具備,才談得上施展計謀;同時,也只有實力的聚集、輸送、分配、供應等均有保障,戰爭才可順利進行,否則便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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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60 有學者感言,《孫子兵法》與《三十六計》有諸多不同,但其最大差異是:後者極少講實力,只崇信詐謀;而前者則講計謀,卻又以强大實力作基礎。確切地説,孫子重實力,並且是以力與智的有機結合與辯證統一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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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62 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19]。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20]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21],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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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64 善用兵者,役不再[22]籍[23],糧[24]不三載[25],取用於國,因糧於敵[26],故軍食可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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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66 國之貧於師者遠輸[27],遠輸則百姓[28]貧。近於師者貴賣[29],貴賣則百姓財竭[30],財竭則急於丘役[31]。力屈,財殫,中原[32]内虚於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33]之費,破車罷[34]馬,甲胄矢弩[35],戟楯矛櫓[36],丘牛大車[37],十去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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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68 【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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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70 文中説“國之貧於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下文又説“貴賣則百姓財竭”,有注者言:貴賣則財竭,謂軍中財竭,非謂百姓財竭也。據此推斷,原文中當無“百姓”二字,“遠輸則百姓貧”中“百姓”又疑爲“公家”之誤。爲使釋文切合於原意,有學者對“百姓”一詞取變通做法。如郭化若《孫子譯注》將原文中之“百姓”解爲“百官及其家屬”,説:“遠道運輸,百官家屬都要貧困。”(第39頁)吴九龍主編《孫子校釋》將“百姓”解讀爲“國家和百姓世族”,説:“遠途運輸,費力耗材誤農時,國家和百姓世族不能不貧困。”(軍事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27頁)張文穆《孫子解故》則認爲,此處之“百姓”一詞乃傳抄之誤,原文應爲“公家”,並以下文中“公家”與“百姓”“對舉”爲證,據此建議將原文中之“百姓”直改爲“公家”(國防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第87頁)。以上三説,均有合理處,録以備考。唯第三説更動原文,因無確證,以不改爲善。照筆者淺見,關於此句的釋法,如不拘泥於字句,其義可表述爲:國之所以貧困在出兵,出兵之禍首推遠輸,遠輸使國家與世家大族均陷入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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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73 故智將務[38]食於敵,食敵一鍾[39],當吾二十鍾;秆[40]一石[41],當吾二十石[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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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75 故殺敵者,怒[43]也;取敵之利者,貨[44]也。故車戰,得車十乘已上[45],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46]而乘[47]之,卒善[48]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强[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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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77 故兵貴勝[50],不貴久[51]。故知兵之將,生民之司命[52],國家安危之主[53]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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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79 【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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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81 “兵貴勝,不貴久”,是《孫子》又一亮點。此語同下文《九地篇》中“兵之情主速”相呼應。曹操爲後一句作注曰:“兵貴神速。”李贄在解讀此句時亦云“寧速勿久,寧拙勿巧;但能速勝,雖拙可也”,將孫子的時效觀念推至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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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83 孫子之强調快速取勝,一是乘對方無備,二是減少己之損耗,正如《作戰篇》上文所云:“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鋭,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此一見解爲後世多數兵家奉爲圭臬。如《吴子兵法·治兵第三》便云“用兵之害,猶豫最大。三軍之災,生於狐疑”,《六韜·軍勢第二十六》中亦云“善戰者,見利不失,遇時不疑。失利後時,反受其殃”,又形容用兵之快爲“疾雷不及掩耳,迅電不及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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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85 印度著名軍事家J·N·薩爾卡爾也曾説,軍事行動信奉的兩條重要原則是欺騙性和突然性,這兩條都是由中國人(指孫子)提出來的(引自張文儒《中國兵學文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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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87 [1] 馳車千駟: 馳車,古代快捷輕便的戰車或稱輕型戰車。凡輕車一乘,甲士步卒二十五人(據古《司馬法》,輕車有步卒七十五人,與上述有異,此差異可能緣於軍制不同。參見校注③)。駟(sì),指一輛戰車套四匹馬,中間兩匹服馬、左右兩匹驂(cān)馬,曹操注:“馳車,輕車也,駕駟馬。”千駟即一千輛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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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89 [2] 革車千乘:革,本意爲動物皮經加工處置轉變爲不易腐爛、且具有柔韌而透氣性能之産品,叫“皮革”或“熟革”;革車即重型戰車,用皮革縵其輪,籠其轂,隨步卒七十五人。其特點是以牛皮蒙車,增加其結實程度。革車之性能,有兩説。一説爲戰車,攻守兼用,如《孟子,盡心下》:“武王之伐殷也,革車三百兩(輛),虎賁三千人。”此處革車即指此。另一説爲輜重兵車,用作裝載糧食、軍械、裝具等。曹操注:“革車,重車也,言萬騎之重。”本書從前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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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91 [3] 帶甲十萬:云“馳車千駟,革車千乘”,總計士卒約十萬人。帶,穿着;甲,盔甲。《禮記·曲禮》:“獻甲者執胄。”鄭玄注:“甲,鎧也。”杜牧注:“《司馬法》曰:‘一車,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裝五人,厩養五人,樵汲五人。輕車七十五人。重車二十五人。’”故二乘兼一百人爲一隊。帶甲,穿盔帶甲之士卒,是當時對徒兵之通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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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93 [4] 饋糧:運送糧食。饋(kuì),饋送、供應。《竹簡》本“饋”上有“而”字,無關原意,可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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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55295 [5] 内外:此處指前方與後方。《竹簡》本作“外内”,有悖於行文習慣,未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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