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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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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者對孫子所云“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多有微辭,以此説並不科學,似乎有先驗論色彩。蘇聯科學院拉津教授在爲1955年俄譯本《孫子》寫的序言裏即持此觀點,他評論説:“‘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等於勝敗在開戰之前即已注定,而這實際上不曾有過,是一種空想。”(參見《孫子新探——中外學者論孫子》,解放軍出版社1990年版,第3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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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此非難未盡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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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拉津之評論,是對《孫子》學説産生了誤解。《孫子》此段話的本意,在於强調行動前謀劃之重要。所謂“勝兵”、“敗兵”是指由於對謀畫取不同態度,會産生不同的動作取向,並招致不同結果而言。若計畫周全,可預斷有取勝之把握;若計畫不周,則反之。劉寅本有言:“勝兵先有必勝之形,然後求與人戰;敗兵先與人戰,然後求偶然之勝。”(《軍形第四》)當然,要能實際上取勝,還要有其他相關因素配合。由是,拉津教授之第一失誤是把公式等同於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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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則,戰爭之勝負雖不能事先完全確定,但也得承認,計畫周密與否,對戰爭結局有重大影響。正因此,雙方在戰前都力圖把握住對方真實情況,瞅準時機,付諸行動。趙注本在解讀《孫子》所云“先爲不可勝”時便説:“先據形勢之地,利糧餉之道,備守禦之具,明節制之法,内無可間之嫌,外無可乘之隙,則敵人千方百計,不能制我矣。”試想,若戰爭之勝與敗須等此戰臨近尾聲才看出,無異是對人的思維能力的低估與嘲笑。可見,拉津教授之第二失誤是對戰爭計畫本身之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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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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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説:“舉秋毫不爲多力。”此處,又一次出現“力”,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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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讀過《孫子》者,無一例外地讚賞《孫子》所説之“智”,卻鮮有人評論其説的“力”。其實,他對戰爭中之“力”極爲重視。書中説:“兵非益多也,惟無武進,足以併力、料敵、取人而己。”(《行軍篇》)又説:“併氣積力,運兵計謀,爲不可測。”(《九地篇》)還説:“夫鈍兵挫鋭,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作戰篇》)前兩段説的是集中兵力之好處;最後一段,是説缺少了“力”會招致何種可怕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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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些篇章,雖未直接用“力”這個詞,卻通篇講“力”之作用,如《作戰篇》云:“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十乘,帶甲十萬,千里饋糧,則内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顯見,無論“馳車”、“革車”、兵員、糧食,乃至武器之維修、保存等都是同一種“力”的不同表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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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爲力?指力量、實力。此種實力多半指物質條件(有時也包括精神,如戰士之精神戰力),是作戰的基本條件,也是關係到戰爭可否進行及能否取勝之第一因素。或换言之,就戰略的觀點言,某場戰爭若取勝,依託於兩個最基本之因素,一爲力,二爲智。兩者緊密相關,缺一不可。杜牧曰:“廟堂之上,計算已定,戰爭之具,糧食之費,悉已用備,可以謀攻。”(《謀攻篇》)此處之“計算”是智;“戰爭之具,糧食之費”等是力。認爲兩者齊備,可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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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重力,更重力之使用,認爲戰爭中之力與智不可分割或孤立,應組成合力,相反相濟,相輔相成。實力愈雄厚,運用智謀之條件便愈好,實現目標之機會也愈多;反之,亦然。不過,他又提醒説,假如實力懸殊,或力的耗損過大,那就“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了。力與智之關聯,照孫子之見,應是以力爲先,以智統力,以力養智,力智雙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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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法[26]:一曰度[27],二曰量[28],三曰數[29],四曰稱[30],五曰勝[31]。地生度[32],度生量[33],量生數[34],數生稱[35],稱生勝[36]。故勝兵若以鎰稱銖[37],敗兵若以銖稱鎰。勝者之戰民也[38],若决積水於千仞之谿者[39],形[40]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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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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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數語,有兩點尚需討論。一是,此處所用的“生”應作何理解,是“産生”或“得出”嗎?抑或不是?二是最後一句“稱生勝”是“必然”會勝,還是可能致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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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言,對“地生度……稱生勝”之語,學界有兩解。一爲:敵我所處地域不同,産生雙方土地面積大小不同之“度”;敵我土地面積大小不同之“度”,産生雙方物産資源多少不同之“量”;敵我物産資源多少不同之“量”,産生雙方兵員多寡不同之“數”;敵我兵員多寡不同之“數”,産生雙方軍事實力强弱不同之“稱”;敵我軍事實力强弱不同之“稱”,最終决定戰爭之勝負、成敗。另一爲:根據地形之險易、廣狹、死生等情況,做出利用地形之判斷,即度;根據對戰地地形之判斷,得出戰場之容納限度,即戰場之容量,即量;根據戰場容量大小,確定作戰部署兵力之數量,即數;根據敵我雙方可能投入兵力之數量,進行衡量對比,即稱;根據雙方力量對比,判斷戰爭結局之勝與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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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解,就字面論,皆有理。細推敲,仍有疑點。例如,一説,土地面積大小,“産生”物質資源之多少,物質資源多少,又“産生”養活兵員之數量……連鎖起來,結論則是:一國在戰爭中勝與敗,似乎最終决定於該國土地面積之大小,且可預知。如此解讀,有悖常理,因土地面積大小與物質資源的多少並非一概“正”相關;也有“逆”相關,如國土大不一定物産豐,國土小反而物産豐;同樣,兵員數量多不一定軍事實力强;有時數量少,却戰力很强。又如,第二説認爲“地”是指“地形的險易、廣狹、死生等情況”,由此形成相應之地形判斷,又由此得出“戰場的容納限度”、“兵力部署數量”、“雙方力量的對比”,最終判斷出“戰爭結局的勝與負”。其缺點也同前一解類似:似乎地形之好與差,戰場容量之大與小,能最終决定戰爭之勝與負,即勝與負在戰爭之前憑單一因素即可預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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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筆者看,兩説之共同缺失,在於對《孫子》“地生度,度生量……”一語的“生”作了不當解説,誤以爲“生”是直接“産生”或“得出”,其實,正確解説應是“某種聯繫”或“較多聯繫”。比方,國土面積大可能的情況是物産豐,但不排除在某些狀況下,國土面積小反而物産豐;同樣,軍隊數量多可能使得軍事力量强,但也不排除在另一些狀況下,軍隊數量少反而軍事力量强。至於國土面積大小、物産多寡以及軍隊數量等等與最終勝負之間的關係,更難一概而論,因爲戰爭之勝負,取决於多種因素的最佳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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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銀雀山漢墓竹簡【貳】》中對類似説法之解讀,則上兩説之漏洞更朗然於目,云:“軍隊人數多能取勝嗎?儲備糧食多能取勝嗎?武器裝備優良能取勝嗎?如其中某一項能單獨地决定戰爭勝負,那麽,戰爭中的勝負就變得十分容易,而且可以預先判斷。”(《論兵論政之類·客主人分》:“衆者勝乎?則投算而戰耳。富者勝乎,則量粟而戰耳。兵利甲堅者勝乎?則勝負易知矣!”)依竹簡作者看,所有因素在戰爭中是否發揮作用及作用大小,都視具體情況之不同而不同。例如,敵人雖多,可以用人工辦法將其分開,這樣,“衆未居勝”。敵方糧食雖多,但假若民心不順或運輸能力有限,藏糧再多又有何用?結果是“民有餘糧弗得食”,“故富未居安也,貧未居危也”。同樣,武器雖精,卻兵無鬥志,好武器也難以發揮大作用,“甲堅兵利不得以爲强,士有勇力不得以衛其將”(《銀雀山漢墓竹簡【貳】·論政論兵之類·客主人分》)。結論是:决定一場戰爭之勝負,是多種因素的最佳組合,絶不是取决於單一因素,且不説最終還取决於人對各因素的掌控與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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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這幾個排比句,是提示人們應從宏觀上把握國家經濟狀況與軍事實力之間的聯繫,以及軍事實力與戰爭結局之間的關係。它只提供一種思維模式供人們作通盤性的戰略思考,而不是具體的測算。因此,這裏的“生”應確切地解釋爲“有聯繫”、“有關係”而不是簡單的“産生”與“得出”。實際上,“生”這個詞之原意也不盡然是“産生”、“發生”之義,也還包括“演進”、“化生”等内容,如《説文》中便有“生,進也,象草木生出土上”之説,意思是:土中長出草木須有空氣、陽光、水分的配合,並非“土”單一因素决定。依據同理,“稱生勝”中的“生”也不是説軍事實力强便一定會勝,而只是説具備了取勝的物質基礎,有了取勝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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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志超《古本孫子正義》將“稱生勝”中“生”字解讀爲“意指經過敵我實力的對比,顯現出勝敗的可能性”(收入穆志超《孫子學文存》,第44頁)。此議甚佳,宜作爲以上解讀的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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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昔之善戰者:昔,從前,往日,與“今”相對。此句意謂:往日善於作戰之人。《詩·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竹簡》本“昔”下無“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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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先爲不可勝:此句意謂:先創造條件,使之不被對方戰勝。爲,造成、創造。“不可勝”之“勝”表示被動,即我方不可能被對方戰勝。張預注:“兩軍攻守之形也。隱於中,則人不可得而知;見於外,則敵乘隙而至。形因攻守而顯,故次謀攻。”此處之“形”,指雙方攻守態勢之外在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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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待敵之可勝:意謂等待敵方可被我戰勝之時機。待,等待、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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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創造不可被對方戰勝之條件,是我方主觀努力之所及;而對方是否果能被我方戰勝,需視對方是否給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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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能爲不可勝,不能使敵之可勝:能夠創造自己不爲對方所勝之條件,而不能設想敵人一定會提供被我戰勝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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