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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最著名的智商测试先驱,法国学者阿尔弗雷德·比奈特别强调,他测试的目的不是为了奖励有天赋的儿童,而是对天资较差的儿童给予特别关注。普洛明声称自己就是个智商测试的受益者。作为芝加哥的一个大家族32个孩子中唯一上了大学的人,他把自己的时运归功于在智商测试中取得了好成绩,以至于父母把他送到一所学术氛围更浓的学校学习。美国对这类智商测试的喜爱与英国对此唯恐避之不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英国历史上曾短暂有过针对11岁以上孩子进行的强制性智商测试。该项测试依据的是西里尔·伯特(Cyril Burt)的数据,而这些数据有可能是编造出来的。这项测试臭名昭著,将非常聪明的孩子送进了二流的学校。相反,在崇尚精英教育的美国,类似的考试却是那些有天赋的穷人取得学术成就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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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商的遗传性可能还隐含了一些其他的意味,比如,它证明了高尔顿试图一劳永逸地区分遗传与后天养育的影响是行不通的。既然大多数高智商的人比低智商的人耳朵更对称、体形更匀称,那就推论脚、踝、腕、肘的宽度和手指长度都与智商存在相关性,这显然是极其愚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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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人们又重新开始了对身体对称性的研究,因为它可以揭示生命早期的身体发育情况。人体内某些器官是不对称的,但有规律可循,比如,大多数人的心脏位于胸腔左侧。但也有些不对称性不是那么明显,且无规律可循,比如,有的人左耳比右耳大,有的人右耳却比左耳大。这种所谓的波动性不对称程度,反映出身体在发育过程中承受的压力变化,这些压力可能来自感染、毒素或营养不良等。高智商的人拥有更匀称的身体,这一事实表明他们在子宫内或胎儿时期受到的发育压力较小,或者是他们对这些压力的抵抗力更强,而且这种抗压性或许是可遗传的。因此,智商的遗传性很可能并非由“智商基因”直接引起,而是由那些抗毒素或抗感染的基因间接决定的,换句话说,是由那些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基因引起的。所以一个人遗传的不是智商,而是特定环境下发展出高智商的能力。如果这样,又如何能将影响一个人智商的因素区分为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呢?坦白地说,是做不到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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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林效应为这一观点提供了支持。在20世纪80年代,居住在新西兰的政治学家詹姆斯·弗林(James Flynn)发现世界各国人民的智商水平都在以平均每10年约3分的速度在不断提高,很难确定到底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或许同身高增加的原因一样,都归因于儿童营养状况的改善。当危地马拉的两个村庄连续多年按儿童身体需要(ad-lib)即时供应蛋白质补充剂时,10年后测得的儿童智商已经显著上升,这就是弗林效应的缩影。但在营养良好的西方国家,智商得分仍旧同样增长迅速。这也不能归因于学校的教育,因为中断学业对智商产生的影响只是暂时的,并且那些能让智商测试得分增长最快的题目,是测试抽象推理能力的,而这恰恰是学校所不教授的。科学家乌尔里克·奈瑟尔(Ulric Neisser)认为弗林效应的原因在于现代日常生活中少了枯燥的文字信息,更多的是复杂的视觉图像——卡通、广告、电影、海报、图形和显示器上的其他内容,所以孩子们所经历的视觉环境比以前丰富得多,这有助于提升他们解决与视觉有关的智商测试题的技能,而这正是智商测试中最为常见的题型。[13]但是,乍一看,这种环境影响很难与双胞胎研究所表明的高智商遗传性相吻合。正如弗林自己提到的那样,智商在50年间提高了15分,这意味着要么20世纪50年代世界上到处都是傻瓜,要么当今世界上到处都是天才。由于我们当前并没有经历文艺复兴,因而他认为智商不能测出任何先天因素。如果奈瑟尔的观点是对的,那么当今世界的环境有利于促进一种智力的发展,即视觉图像识别能力。这对“G”而言是一个冲击,但它并没有否认不同种类的智力中至少有部分是遗传的这一观点。在过去200万年的文化发展历程中,我们的祖先很好地传承了当地的传统,人类大脑通过自然选择已经有能力发现这些传承的技能,并加以掌握。孩子所经历的环境是受基因和其他外部因素共同影响的,孩子自己找寻并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环境。如果爱好机械,就会对机械方面的技能多加练习,如果是个书虫,就会去找书来读。基因可以创造出爱好,而非才能。毕竟,近视的遗传性很强,但遗传的不仅是眼球的形状,更是读写的习惯。因此,智商的遗传不仅包括先天能力,还有后天能力。到此,由高尔顿引发的有关智商遗传性的世纪之争,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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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组:生命之书23章 7号染色体 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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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并非生来就是白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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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唐纳·汉密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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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怀疑过基因对人体结构的作用,然而基因能够影响人的行为这一说法,就不那么容易让人接受了。我希望通过这一章的内容说服你,让你相信在7号染色体上真有这么一个基因,它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使人拥有一种在人类所有文化中都占据着核心地位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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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都拥有本能。三文鱼长大后会洄游到出生地;掘土蜂会重复父母的行为,尽管父母早已不在;燕子会迁徙到南方过冬。所有这些,都是本能。而人类的生存不依赖本能,他们依赖的是学习,人类是有创造力的、受文化环境影响的、有思想意识的生物,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受自由意志、大脑思考和父母教育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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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这种传统的思想统治着心理学和其他一些社会科学。如果谁不这么认为,而是一味相信人类行为与生俱来,认为一个人的命运早在出生之前就已经被他的基因所决定了,那么他就深陷基因决定论的泥沼之中了。事实上,社会科学中还存在很多比基因决定论更为触目惊心的决定论,如弗洛伊德的父母决定论、弗朗茨·博厄斯(Franz Boas)和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的同侪压力文化决定论、约翰·沃森和斯金纳(Skinner)的刺激反应决定论、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和本杰明·沃尔夫(Benjamin Whorf)的语言决定论。在近100年的时间里,社会学家都在试图说服持有不同观点的人去相信动物本能所导致的行为属于决定论,而受环境影响产生的行为则属于自由意志;动物有本能,人类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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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0到1990年间的某一刻,环境决定论这座大厦轰然倒塌。20年精神治疗都未能治好的躁狂抑郁症,用一次锂剂就治愈了。自那一刻起,弗洛伊德的理论就失去了市场。1995年,一名妇女起诉她的心理医生,因为这位医生给她进行了3年多心理治疗都没能治好的病,在服用3周的百忧解之后,就痊愈了。德里克·弗里曼(Derek Freeman)发现玛格丽特·米德的理论(青少年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其行为可被文化任意塑造)是建立在主观偏见、不充分的数据材料的基础之上,并且所研究的那些青少年也是刻意安排的,就这样,文化决定论也随之崩塌了。而行为主义的幻灭,则源于20世纪50年代在威斯康星州所做的一个著名实验。在那个实验里,尽管失去双亲的幼猴只能从一个用铁丝做的模型那儿得到食物,它们仍对用布做的母亲模型更为依恋,这就违背了“哺乳动物会与任何给予它们食物的东西建立起感情”这一理论。看来,对母亲柔软与温暖的偏好,或许才是天生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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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著作《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为语言决定论的坍塌撕开了第一道口子。在这本书里他谈到,人类语言是我们所有行为中最具文化性的一种行为,也是最具本能的一种行为。乔姆斯基重新提出了一个关于语言的旧观点,那就是达尔文曾说过的“掌握艺术的一种本能倾向”。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是小说家亨利(Henry)的哥哥,也是一位早期的心理学家,他极力主张人类远比动物存在更多的本能行为。遗憾的是,他的这一观点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一直被人所忽视,是乔姆斯基把这些理论重新发掘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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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研究人类的说话方式,乔姆斯基发现所有语言都有内在的某种相似之处,也就是说人类语言存在一种共同的语法。尽管很少有人意识到语法的存在,但大家都知道如何去使用它,这就意味着人类大脑学习语言的特殊能力,部分是由基因赋予的。说白了,词汇不可能是天生的,否则我们说的就是一成不变的语言。或许一个孩子由于其本能,在学习了某些词汇后,天生便会把这些词汇套入到一套思维规则中去。乔姆斯基用语言学的例子作为这一观点的证据:人们说话的时候会遵循一定的规律,而这套规律既不是父母教的,也不是轻易就能从日常对话中学会的。例如,在英文中,要把一个陈述句变成一个疑问句,就需要把主要动词放到句子最前面去,但人们怎么知道该把哪个动词移到最前面呢?看一看这个句子:“A unicorn that is eating a flower is in the garden.”(花园里有一只正在吃花的独角兽。)你可以把第二个“is”挪到最前面去,句子就变成了:“Is a unicorn that is eating a flower in the garden?”(花园里有一只正在吃花的独角兽吗?)但如果你把第一个“is”挪到最前面去,就变成了“Is a unicorn that eating a flower is in the garden?”,那就说不通了。区别在于,第一个“is”是名词短语的一部分,告诉我们这里所说的不是随便的一只独角兽,而是一只正在吃花的独角兽。即便是一个从未学习过名词短语的4岁孩子,也能轻松自如地运用这一规则,仿佛他们天生就会,即便从未听说过或使用过“a unicorn that is eating a flower”(一只正在吃花的独角兽)这个短语,他们也知道这个规则,这就是语言的美妙之处。要知道,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几乎都是全新的语言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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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的几十年里,乔姆斯基的推测得到许多来自不同领域的强有力证据的支持,所有这些证据归结起来,就是心理语言学家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的一个结论:人类学习语言是出于本能。平克被誉为首位可以写出通俗易懂作品的语言学家,他收集了很多令人信服的证据以证明语言技能是天生的。第一,语言具有普遍性。所有人都会一种或几种语言,不同语言的语法复杂度都差不多,即便是那些自石器时代就与世隔绝的新几内亚高地上的居民所使用的语言,也是如此。所有人都认真地遵循着那些没有明确成文的语法规则,即便是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和操着方言的人。黑人区里的“黑人英文”,其语法规则的规范性并不亚于英国女王的标准英文。因此,认为一种语言优于其他语言,完全是偏见,例如,在法语中使用双重否定(“没有人不会对我做……这样的事”)就被认为是得当的,但在英文中就会被看作俚语。其实,说这两种语言的人遵循的都是相同的语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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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如果学习这些语法规则就像学习词汇一样,是需要通过模仿才能习得的,那么,为什么一个4岁的孩子在正确使用“went”这个词后的一两年,却突然改用“goed”[1]了呢?事实上,人类的本能中并不包括读写能力,所以必须由我们教会孩子读和写,但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几乎用不着我们的帮忙就能学会说话。没有父母会用“goed”这个词,但大多数孩子在某一时刻都会这么说。也没有家长去解释“杯子”这个词指的是所有杯状物,而非一个特定的杯子,也不是这个杯子的把手或制作杯子的材料,更不是指着杯子的动作或是杯子的抽象概念,当然也不是指杯子的大小或温度。但如果一台计算机需要学习某种语言,我们不得不为它费力地配备一个可以自动过滤掉所有错误含义的程序,这个程序就可被视为一种“本能”。孩子们像是被预先设置好了程序一样,天生就知道哪些用法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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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语言本能方面最让人感到诧异的证据来自一系列的自然实验,即让孩子们去接触一种完全没有语法规则的语言,发现孩子们自己会给这种语言加上语法规则。当中最著名的当属德里克·比克顿(Derek Bickerton)所做的一项研究。在19世纪,一群外国劳工来到了夏威夷,为方便内部交流,他们混合了一些字词和短语,形成了一种“洋泾浜语”[2]。与大多数洋泾浜语类似,这种语言缺乏系统的语法规则,表达方式非常复杂,表达能力也相对有限。但当他们的孩子在幼时接触和学习这种语言时,一切都不一样了,这时洋泾浜语已经有了词形变化、字词顺序和语法规则,变成了更实用和高效的克里奥尔语。简言之,正如比克顿所总结的那样,洋泾浜语只有经过一代孩子的学习之后,才能演变成一种新的方言,这是因为孩子们有进行这种改变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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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克顿的假说得到了手语研究的有力支持。有这样一个例子,尼加拉瓜在20世纪80年代首次建立了聋儿学校,之后便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自主语言。在这所学校里,学生没有学会使用唇语,但当孩子们在操场上一起玩耍时,把各自在家里所使用到的手势凑到了一起,便形成了一种简单粗糙的洋泾浜语。不过几年,当更小的孩子入了学,也学会了这种洋泾浜语之后,它蜕变成一种真正的手势语言,同标准的口语一样,有语法规则,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实用性和高效性。在这个例子里,孩子们再一次创造了语言,这一事实似乎表明,儿童进入成人期后,语言的本能就消失了,这就是成年人很难学习新语言或是新口音的原因所在。因为成年人不再拥有语言的本能。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教室里学习法语比在法国度假时学法语更难,即使对一个孩子来说也是如此:语言本能只对所听到的语言起作用,而对于需要记忆的语言规则是不起作用的。许多动物的本能都存在一个明显的“敏感期”,有些东西只有在这个“敏感期”内才能学会,过期不候。例如:苍头燕雀只有在特定的年龄段里聆听同类吟唱才能学会标准的唱法。其实人类也是如此,发生在一个女孩身上的真实故事就残酷地揭示了这一点。女孩名叫吉妮(Genie),在洛杉矶的公寓里被发现时,才13岁。自出生起,她便一直被关在一间简陋的小房间里,几乎从不与外人接触。她只会两个词:“别这样”和“不要了”。她被解救出来后很快就学会了大量的词汇,但始终没有学会语法规则,因为她已经过了语法学习敏感期,语言本能已经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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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无论一个理论再怎么荒谬,要彻底摒弃它,也是需要耗费很大精力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有这么一个错误观念,认为语言是一种可以改变大脑的文化形式,而非大脑塑造了语言。尽管历史上也有一些事例支持这种说法,比如,霍皮语中缺乏时间的概念,因而认为霍皮人的脑子里也没有时间的概念,但后来发现这些事例也都是假的。即便如此,许多社会科学学科仍然认为,语言是人脑神经网络形成的原因而非结果,这种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比方说,德语中有个词“Schadenfreude”[3],意指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国家的语言中若是没有这个词,那里的人们就无法理解这一概念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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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语言本能的证据很多,还有更多来自其他方面的。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关于儿童在出生后的第二年里如何发展语言能力的研究。不管大人直接对这些孩子说了多少话,也不管是否有人教过孩子怎么遣词造句,这些孩子的语言技能发展都有着固定的模式和先后顺序。双胞胎的研究表明,语言发育早晚具有很强的遗传性。但对大多人来说,对语言本能最有说服力的证据还是来自硬科学领域——神经病学和遗传学。中风患者有真实的基因做证据,反对派也不好说什么了。大多数人的左半脑里有一部分是专门用来进行语言处理的,即使是用手语“交谈”的聋人也是如此,尽管手语也需要用到右半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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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脑中影响语言处理的某一特定部位受损,就会患上“布罗卡氏失语症”,即丧失了使用或理解语法的能力,除非是最简单的语法。但对句子的理解能力不受影响。例如,布罗卡氏失语症患者可以很容易地回答诸如“你能用锤子切割东西吗?”这样的问题,但很难回答“狮子被老虎咬死了,是谁死了?”这样的问题,因为回答第二个问题必须懂得字词顺序方面的语法规则,而负责这部分功能的大脑区域恰好受损了。如果大脑的另一个区域韦尼克区受损,则会出现相反的症状。这种患者能说出一大串语法结构异常丰富但却毫无意义的话。由此看来,布罗卡区像是在生成语言,而韦尼克区则是在告诉布罗卡区应该生成什么样的语言。但这并非故事的全部,因为还有一些其他的大脑区域也参与了语言的加工处理过程,尤其是脑岛,后者或是引发阅读障碍的功能区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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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遗传病会影响语言能力,一种是由11号染色体上一个基因突变引起的威廉斯综合征(Williams Syndrome),罹患这种病的孩子一般智力低下,但说起话来生动丰富,十分健谈。他们常喋喋不休,用词复杂、句式考究。如果让他们描述一种动物,与别人选择猫或狗不同,他们常会选择一个颇为奇怪的动物,比如土豚。他们学习语言的能力很强,但是理解力低下,智力迟钝。我们中的很多人曾经都认为思考就是一种不发声的语言,然而威廉斯综合征患者的存在似乎证明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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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被称为特定型语言障碍(SLI)的遗传病则有着相反的症状,患者语言能力降低,但智商不会受到明显的影响,至少不会长时间地对智商造成影响。这种疾病是一场科学争论的核心议题,争辩双方分别支持新兴的演化心理学和旧的社会科学,论题是应该用基因来解释行为还是用环境来解释行为。处在争论旋涡之中的这个基因,正是位于7号染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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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基因是否存在,并非双方争辩的焦点。对双胞胎的细致研究明确地指出特定型语言障碍具有极强的遗传性,这种病与出生时的神经损伤无关,与成长过程中接触的语言较少也无关,亦不是由智商低下所造成的。虽然对于这种疾病有着不同的定义,但经过一些检查,发现这种病的遗传性接近100%。也就是说,同卵双胞胎患病的概率大约是异卵双胞胎的2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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