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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05 事实上,现在已经研究得很清楚,孩子对父母的非遗传影响比父母对孩子的非遗传影响更大。正如我在性染色体那章中所提到的,传统观念认为疏远的父子关系以及母亲的过度溺爱会让儿子变成同性恋。然而最新的证据表明,上述论断的因果倒置了:正是由于儿子对男性事务不感兴趣,所以父子关系疏远了,而母亲则展示出更强的保护欲以补偿父爱的缺失。同样,自闭症儿童通常会有一个冷漠如霜的母亲,这也只是果而非因:常年与自闭症儿童进行毫无互动的沟通,令她精疲力竭,最终只得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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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07 “父母塑造了子女性格与文化”这个假说在20世纪的社会科学领域大行其道,这一信条此前从未受到过挑战,然而如今已被里奇·哈里斯系统地推翻了。在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心理学理论、约翰·沃森(John Watson)的行为主义理论、玛格丽特·米德的人类学理论中,来自父母的后天教育决定论只是一个理论设想,从未被证实过。然而对双胞胎、移民家庭以及被收养孩子的研究均清楚地表明:一个人的性格受自身基因以及周遭同伴的影响,跟其父母没有必然联系。[3] 20世纪70年代,在爱德华·威尔逊(E.O.Wilson)的大作《社会生物学》刊印后不久,他的哈佛大学同僚理查德·勒文廷及斯蒂芬·杰伊·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发起了一场针对遗传影响行为理论的猛烈抨击。他们最响亮的一句口号是“不在我们的基因里”(来源于勒文廷的一部书名),掷地有声。在当时,“基因对行为没有什么影响或者完全不影响”是被大众所认可的理论。然而在经过25年行为遗传学研究后,上述观点已经站不住脚了,因为人们发现基因确实会影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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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09 然而尽管我们有了如此之多的发现,环境因素的作用依然不可小觑——甚至从总体上来说比基因更甚。来自父母的影响只占环境因素中非常小的一部分,但这并不能否认父母的重要性,也不能说孩子离开了父母也能活得好好的。正如里奇·哈里斯所说,如果有谁会这么想,那就未免太荒谬了。父母负责营造家的环境,而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大有裨益。即使你不认为幸福可以塑造人格,你也一定会认可幸福是个美好的东西。但当孩子离开家门或者长大成人后,家庭对于其个性的塑造就不再有什么影响了。里奇·哈里斯对此曾做过细致观察,她认为:大家都把生活中的公私空间进行了很好的划分,相互独立,互不干扰,且能自由切换。所以孩子们在移民之后,可以操着跟同伴们一样,而非父母那样的语言或口音,度过余生。文化很容易在孩子之间进行传播,而从父母传给孩子就没那么容易了,这就是为什么虽然成人一厢情愿地想要推进性别平等的进程,可一旦到了操场上,男孩、女孩还是各自扎堆,各玩各的。所有父母都心知肚明,孩子更愿意模仿同伴,而非家长。不论是心理学、社会学还是人类学曾经一度都被那些反对遗传影响的人所把持,但不能再这样继续无知下去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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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11 我说了这么多,不是想一再重复我在6号染色体那章所探讨的先天说与后天说之争,而是想让大家把注意力放在这么一个事实上:即使后天说被证明是正确的,也丝毫不会影响基因决定论。里奇·哈里斯特别强调同龄人对于个性塑造的巨大影响,并且揭示了相较遗传,社会决定论更令人感到担忧。这是在洗脑。她从未提及有关自由意志的内容,有的只是一味的贬损。一个小孩顶住了来自父母或兄妹的压力而展现出自己的(部分是遗传的)个性,至少是在遵从自己的内心,而非受外界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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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13 所以,人们根本无法绕过决定论,仅仅谈论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万事万物,或有起因,或无起因。如果我因儿时遭遇而变得胆怯,那么儿时这件事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便可与“胆小基因”相匹敌。把基因与决定论画等号固然不对,但更大的谬误是把决定论认为是必然无法避免的。《不在我们的基因里》一书的三位作者史蒂芬·罗斯(Steven Rose)、利昂·卡明(Leon Kamin)及理查德·勒文廷曾写道:“对于那些生物决定论者来说,古语有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已经说明了一切。”但是,贸然把“决定论”等同于“宿命论”,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彻彻底底的谬论。完全不懂这三位作者究竟是想控诉什么对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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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15 下面就让我来阐述一下为什么把决定论等同于宿命论是荒谬的。假设你生病了,你通过推理认为没有必要去看医生,因为你要么能康复,要么一病不起,无论哪种情况医生都显得多余。然而在这个推论中你忽略了这么一种情况:你的康复恰恰是由于看了医生,而一病不起是由于没看医生。这个例子说明了决定论不会决定你会做什么或不会做什么。决定论只会从结果出发探究导致结果的原因,而不会反向推演未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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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17 然而基因决定论的迷思依然存在,它比起社会决定论而言,看上去更加像一个不可逆转的宿命。正如詹姆斯·沃森所说:“我们认为基因治疗或能改变人的命运,但是你帮一个人还债同样可以改变他的命运。”遗传知识可以让我们通过干预手段(大部分是非基因层面的手段)来尽可能减少先天缺陷的发生。我已经援引了很多例子以证明基因变异的发现能让人们加倍努力去改善这种不利影响,而非在宿命论的阴霾中自甘堕落,破罐子破摔。正如我在6号染色体那章中所说,当阅读障碍最终被认为是一种可以遗传的真实疾病时,家长、老师和政府并没有倒向宿命论。没有人会因为阅读障碍是一种无法治愈的遗传性疾病而认为阅读障碍患者就该是文盲。情况恰恰相反:人们给阅读障碍患者开办阅读补习班,效果惊人。就像我在11号染色体那章中所述,甚至连心理医生都发现遗传因素能够帮助人们克服害羞心理。通过让害羞的人相信他们的害羞是天生的和“真实存在的”,从而帮助他们克服害羞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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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19 认为生物决定论会威胁政治自由的论调也是站不住脚的。正如萨姆·布里坦(Sam Brittan)所说:“自由的反面是强制,而非决定论。”[6]我们珍视政治自由是因为它让我们可以自行决定自己的行为,而非被其他情况束缚。虽然我们经常把热爱自由挂在嘴边,但是真当大难临头的时候,我们却总是搬出决定论来“挡枪”。1994年2月,一个名为史蒂芬·莫布利(Stephen Mobley)的美国人被指控谋杀了比萨店老板约翰·科林斯(John Collins),罪名成立,并被判处了死刑。为了将死刑申减至终身监禁,他的律师在上诉的时候,提供了一份遗传学方面的抗辩材料,声称莫布利出身于一个犯罪世家,而他杀害科林斯很可能是由于身上的基因在作祟。科林斯本人不应该为犯罪行为负责,因为那是在基因层面就注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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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21 莫布利愉快地放弃了自由意志的想法,他希望大家相信自己是无辜的。那些以精神障碍或属于减责的情形为由给自己辩护的罪犯是这样的逻辑;那些出于嫉妒而杀害出轨配偶,以暂时性精神失常或激情杀人为由给自己辩护的人是这样的逻辑;那些出轨的人是这样的逻辑;那些以罹患阿尔茨海默病为由,规避诈骗投资人指控的企业大亨是这样的逻辑;那些声称在操场玩耍时犯错是由于受玩伴蛊惑的孩子是这样的逻辑;那些在与心理医生聊完后认定我们当今的种种不幸都拜父母所赐的人,是这样的逻辑;那些指责社会环境导致该地区犯罪率上升的政客,是这样的逻辑;那些声称消费者都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经济学家,是这样的逻辑;那些试图解释过往经历如何塑造了人物性格的传记作家,是这样的逻辑;那些通过占星、问卜来看运势的人,还是这样的逻辑。以上我所举的例子里,大家都对决定论敞开怀抱,欣然接受。说到底,我们人类其实根本就不热爱自由意志,反倒是一有机会就跳出来抛弃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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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23 一个人必须对其行为负全责,否则法律将无法执行,然而说到底这也不过是一个预设。表面上看随性而为的你要为自身行为负责,然而随性而为本身不过是众多导致你性格的决定因素的外在表现而已。戴维·休谟(David Hume)就发现自己深受此两难的困扰,这个悖论后被命名为休谟之叉:“我们的所做所为,要么命中注定,我们无须对此负责;要么纯属偶然,我们无法对此负责。”无论哪种情况,都违背了常识,从而令社会分崩离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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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25 基督教已经为这些问题斗争了两千年,而其他教派的神学家则纠结了更久。上帝,顾名思义,就是无视自由意志,否则他是无法做到全知全能的。然而基督教却努力在教义中留下自由意志的概念,因为他们认为没有自由意志的人将无法为其自身行为负责。而一旦人类摆脱了对其行为的责任,世间的罪恶就成为对上帝莫大的嘲讽,而地狱的存在也揶揄了上帝的不公。现代基督教普遍认为上帝赋予了人类以自由意志,所以人类可以自行选择是要活得一身正气,还是在罪过中消极地度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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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27 几位杰出的演化生物学家最近提出,宗教信仰是人类普遍拥有的本能之一。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类携带有信仰上帝或诸神的基因(一位神经科学家甚至声称在大脑颞叶找到了一个特殊的神经模块,在宗教信徒的大脑里,此区域更大、更加活跃,而颞叶癫痫病的一种表现就是对宗教的过度虔诚)。宗教信仰本能或许就是迷信的一种副产物。而人也具有迷信的本能,会认为包括打雷在内的所有事件都是由心而生的。这种迷信在石器时代是能够发挥不小作用的:当你躲过一块从山上滚下的差点将你压垮的巨石后,认为这个巨石是被人推下的并视其为阴谋论会比认为这只是一个随机事件更让你有安全感。我们的语言本身就充满了意向性。我在前文中曾写道:我的基因为我打造了一颗大脑并给它分派了相应的工作职责。其实我的基因啥也没做,所有的事情就是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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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29 爱德华·威尔逊在其著作《知识大融通》[8]中甚至指出:道德是深入人类骨子里的本能,对错的判断源自天性,虽然这是犯了自然主义谬误。这就引申出了一个自相矛盾的结论:信仰上帝是遵从天性,所以是正确的。然而威尔逊本人曾是虔诚的浸礼教徒,可如今却是一个不可知论者,所以他对确定性的本能持反对态度。同样地,史蒂芬·平克信仰自私基因理论并保持着丁克状态,这无异于告诉他的自私基因“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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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31 所以说,即使是决定论者也可以逃脱决定论的掌控。这就是一个悖论了。除非我们的行为都是随机的,否则就是注定的。如果是注定的,那它就不是自由的。然而我们显然觉得——并且可以证明——我们的行为是自由的。查尔斯·达尔文把自由意志描述为人类由于无法分析自身的动机而产生的错觉。罗伯特·特里弗斯等现代演化论者甚至声称,自欺欺人地认为存在自由意志,其实是适应性演化的一种表现。平克则将自由意志称为“基于伦理的人类理想化状态”。作家丽塔·卡特(Rita Carter)则称自由意志为思想中根深蒂固的幻觉。哲学家托尼·英格拉姆把自由意志视作一种我们假定别人有的东西——我们似乎有一个内在的倾向,将我们每个人和我们周围所发生的一切都赋予自由意志,无论是难以控制的舷外发动机还是身上带着我们基因却不听话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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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33 我很愿意相信我们就快要解决这个悖论了。请大家回想一下我在10号染色体那章中所讨论过的内容——构成人类应激反应的基因是由社会环境造就的,反之则不然。如果基因可以影响行为,而行为又可以影响基因,那就形成一个循环的因果律。而在一个循环往复的系统中,简单的确定性过程可能会带来极度不可预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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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35 这种观点又被称为混沌理论。我不得不承认,物理学家走在了前面。18世纪法国著名数学家皮埃尔-西蒙·拉普拉斯(Pierre-Simon de Laplace)曾经苦思过这么一个问题:作为一个优秀的信仰牛顿学说的学者,如果他可以知道宇宙中每一个原子的位置及运动状态,那么他就可以预测未来。但更有可能的是,即便如此他也无法预测未来,那么他更想知道为何无法预测。如果用当下时髦的话来说,拉普拉斯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于亚原子层级,我们现在知道有些量子力学事件只能从统计上进行预测,这对于牛顿学者而言显然已经超纲了。但是这个回答对于我们讨论的内容也帮不上什么忙,因为牛顿力学可以对我们日常生活层面所遇到的事物进行非常精细的描述,没有人真的想用海森堡不确定原理的概率论去解释这些日常问题。就这么直说吧:就在今天下午我决定写这一章时,我的大脑不需要靠扔骰子来决定写或者不写。随机行为与自由行为不是等同的概念——事实上,它们是恰恰相反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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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37 混沌理论可以给拉普拉斯的问题一个更好的解释。不同于量子力学,混沌理论不依靠概率论。根据数学定义,一个混沌体系本身是确定的,并非随机的。但是这个理论认为即使你明确知道这个混沌体系中的每一个决定因素,你也不可能预测事件的走向,因为不同的因素之间会相互作用。即使只有单纯决定因素的系统也会最终趋于混沌。出现这种情况部分是由于自反性,即一个行为会对另一个行为的初始状态产生影响,众多微小的效应汇聚成更大的因果。股票市场指数的趋势线、未来的天气、海岸线的分形几何等全都属于混沌系统:在每一个系统中,大致的事件概述或过程是可以预测的,但是其中的细节则无法预知。我们都知道冬天会比夏天冷,但是没人能预测下一个圣诞节到底会不会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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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39 人类的行为也有类似的特征。压力因素可以影响基因的表达,而被影响的基因又可以影响个体对压力因素的适应力,如此往复。因此人类的行为在短期维度是无法预测的,但是人类的发展框架在长期维度是可以预测的。所以如果我今天心血来潮,我可以决定少吃一顿饭:我有选择不吃饭的自由。但在一天之中,几乎可以肯定我是会吃饭的。至于我吃饭的时机则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我的饥饿感(部分是由我基因决定的)、天气(由无数外界因素以混沌的方式来决定),或其他人决定约我出去吃饭(这个人是谁是我无法掌控的决定因素)。这种遗传与外界影响的相互作用让我的行为变得不可预测,但并非完全不可预测。介乎于可预测和不可预测之间的,便是我那所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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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41 我们永远无法逃脱决定论的影响,但是我们能在好的与坏的决定论之间,自由的与不自由的决定论之间做出选择。假设此刻我坐在加州理工学院下条信辅(Shin Shimojo)的实验室里,而他正把一个电极戳进我的大脑前扣带回附近。由于大脑这部分区域正是控制人类“自主性”行为的,所以它得为我所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行为负责。如果这时有人问我为什么动了一下胳膊,我会非常肯定地回答我自己就是想动一下。下条教授肯定知道我说的并非实话(在此做个补充说明,这只是下条教授给我提出的一个实验设想,并非真的实验)。如果我的行为是被外界所左右的,这与我是否自由并不冲突。然而如果我的行为是被另外一个人所操控的,那我就真没自由可言了。哲学家阿尔弗雷德·朱勒斯·艾耶尔(A.J.Ayer)曾经这么说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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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43 假如我患上了强迫症,起身穿过房间,无论这是我的主观意愿,还是受人所迫,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不能说我的这个行为是自由的。但是,如果没有上述假设,倘若我现在就起身穿过房间,那么我的行为是自由的。至于我现在为何要起身穿过房间,无关痛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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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45 一位研究双胞胎的心理学家林登·伊夫斯(Lyndon Eaves)也有过类似的观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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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47 自由是一种让人类超越周围环境限制而屹立于天地的能力。这种能力是自然选择赋予我们的,让我们得以适应……如果你被推着走,那么你更希望的是被你周围的环境(不是你自己)推着走呢,还是被自己的基因(也就是你自己)推着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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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1949 自由在于自己做决定,而非受他人所左右。关键不在于决定本身,而在于是谁做出的决定。如果我们自己想要自由,那么最好由我们自己来做决定,而不是别人。我们对于克隆技术的恐惧,部分源于我们不再独一无二。我们始终认为,应该坚守“自己的身体应由自己的基因来掌控”这一观念,觉得不该受外界摆布,从而丧失自由。现在你开始明白为什么我会坚持不懈地调侃一个决定自由意志的基因了吧?自由意志基因并不是一个矛盾体,因为它存在于我们体内,外人无法借由它来控制我们。当然,单凭基因是无法决定自由意志的,而是需要倚靠全部的人性,人性极其强大,给人以力量,形式多样地存在于我们的染色体上,且每个人的都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有独特的、不同的、内生的本性——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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