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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走得更远,他不但把鹿角和羽毛纳入性选择中去,而且把男人的思想、勇敢和坚毅的品质与发达的肌肉一道,列为可供女性选择的项目。在知识时代,肌肉男渐渐式微,似乎在验证着达尔文的这一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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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达尔文,充分暴露了他性别歧视的一面。他认为更为发达的大脑决定了男人在任何领域做任何事情都会超越女性,甚至是女性所望尘莫及的。无论是思想、理智、想象力还是动手能力,女人都只能等而下之;而男人之所以拥有这些能力,是因为他们要打败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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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重要思想家名单拿出来看了看,似乎也能证明达尔文是正确的——里面很难找到女性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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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科学家的研究也是有倾向性的,大多数男性学者们对雌性选择兴趣不大,而女研究者则不然。牛津大学动物学教授克罗宁(Helena Cronin)在《蚂蚁与孔雀》一书中对达尔文关于女人的态度避而不谈,却大谈性选择,反复强调雌性选择的重要性和科学,并声称达尔文已取得了彻底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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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场争论学远没有停止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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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莱士是反对达尔文性选择理论的旗帜。他率领一大批进化论者坚定地认为,性选择理论根本没有必要。这是达尔文主义中一项严重的歪理邪说,无形中削弱了自然选择的权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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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莱士有一个简单事实基础。他说,有一些体色鲜艳的漂亮小鱼们是体外受精的。雌鱼将卵排在水中,这些卵和谁的精子结合,雌鱼几乎没有发言权,有时这些雌鱼连雄鱼的面都见不上。也就是说,根本谈不上什么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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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有些雌性昆虫与很多雄性交配,往往来者不拒,然后把精子贮存在受精囊中,以便慢慢享用。在这里,似乎需要展开竞争的是精子,而非雄性个体。推导的结果是相同的,雌性无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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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系统的攻击性选择,华莱士提出了三项反驳意见:一,雌性没有健全的审美情趣。二,雄性装饰不应该成为交配的决定因素。就是说,如果雌性仅仅是因为喜欢雄性身上的某种装扮就同意交配,那也太风骚和随意了些,自然选择是不会同意的。雌性应该有更成熟的考虑。三,就算雌性真的有所谓审美品味,那每只鸟的品味不同。一只城市鸟和乡下鸟之间肯定会有审美差别,这样会把雄鸟搞得无所适从。并且,品味是变化的,说不定今天雌鸟喜欢红色,明天就会喜欢绿色。人类不同时间的不同流行时尚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而没有一个固定的审美模式,也就无法产生现在看到的固定体色和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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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莱士相信自然选择一家独大一手遮天,所有华丽的装扮和嘹亮的歌声及让人眼花缭乱的舞蹈,都只不过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与性选择毫无干系。雄性的所有古怪行为并不是为了讨好雌性,而是另有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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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莱士在生物体色方面有独到的研究和贡献,正是他解释了大多数动物和植物的色彩问题。他把所有体色归纳为两类:一类起到保护作用,一类起到吸引作用,比如毛毛虫的鲜艳体色起到了警告捕食者的作用;长颈鹿身上的迷彩是另一个很好的实例;斑马精美的花纹也是为了更好地隐入黄昏斑驳的光线中去。这就是保护色。而鲜艳的花朵更容易吸引蜜蜂和蝴蝶之类的采花大盗,便于顺利开展传粉工作。这是吸引作用的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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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达尔文眼盯着雄性的华丽色彩不同,华莱士另走他路,他盯上了雌性灰朴朴的装扮。根据保护色理论,雌性的暗淡色彩很好解释,因为它们往往需要呆坐着抱窝孵蛋,所以色彩不能亮丽,否则就是坐着等死。那么雄性的华丽行头也不是问题了。因为在华莱士看来,自然界天然就有五彩缤纷的倾向。在撤去自然选择力量的人工条件下,人们培育出了色彩斑斓的金鱼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据。也就是说,长出一身艳丽的羽毛来并不难,难的是不让它们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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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两性长得都漂亮的鸟儿,华莱士认为是因为是它们的窝做得比较隐秘,比如做在树洞里,所以雌性略漂亮点也不至于会死。而另一种现象也在支持华莱士的观点,就是那些雌鸟长得比雄鸟还要漂亮的种类,恰是因为雄鸟承担起了抱窝孵蛋的艰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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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华莱士又补充了体色的识别作用,比如特定的体色可以为动物提供识别标记。这样大家才能很容易地互相认出对方是不是自己人。否则一有不慎,交配时搞错了种,那丑可就大了。明明是一条狗,却天天去追求一只猫,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呢?无法互相识别的物种当然会被自然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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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华莱士认为雌性的朴素体色是为了自我保护,而雄性的亮丽体色则纯是自然本色表现,最多是生理活动时合成出来的色素副产品,有时具有一点物种识别作用,不需要过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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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华莱士已经搞定了雄性的亮丽体色问题,但他还得解决雄性动物的显摆举动,又是唱又是跳又是展现自己的华丽羽毛,具有明显的炫耀的性质,那又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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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莱士不承认雄性的这些行为是在供雌性选择,因为有一些羽毛颜色很难看的鸟儿也照样有炫耀行为。他认为,这些无聊动作只有一种用处,就是消耗发情期积累的过多能量。青春期的少年喜欢惹是生非是基于同样的原理。还有一种现象特别支持华莱士的这一说法。如果一种鸟会唱歌,那么它的跳舞水平就很一般,反之亦然,因为只要有一种方法来消耗能量就已足够了——唱歌也是很累人的。特别是叫天子,边飞边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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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雌性,就算它们在欣赏雄性的炫耀行为,但那也只是纯粹的欣赏而已,就好比是在看一场免费表演。它们并不因此而作出某种选择。跳舞好看或者打扮华丽并不能当饭吃。华莱士并以人为例,女人可能会喜欢某个男人的小胡子,但不会只因为这撮小胡子而以身相许。就算女人会因为小伙子个子高长得帅而芳心大开,那是因为在个子高长得帅的表象下隐藏着营养充足和精力充沛的实际好处;但在达尔文那里就不这么看,他坚持女人就是为了欣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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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又来了,如果雄性不是为了炫耀的话,为什么它非要跑到雌性的面前去又跳又唱呢?华莱士的追随者们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处于发情时的雄性看到雌性时,受性激素的影响,此时心情最为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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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地说,华莱士还提出了“累赘理论”对鸟类的长羽毛作出解释,而这一理论是如此地有吸引力,后来被进一步阐述,并用于成功解释许多现象,特别是对利他行为的解释极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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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赘理论认为,雄性身上拖这么多啰里啰唆的东西,其实是一种暗示。它在向别人证明:就算我拖了这么累赘的大尾巴,我仍然能到处飞到处跑,而且不被天敌吃掉,这说明我本事大能力高,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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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华莱士认为,雌性对雄性的选择,就好比是对一个筑巢地点的选择,或者是吃哪条毛毛虫的选择一样,并无特别之处。把所谓性选择单列出来与自然选择并行,纯粹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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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关于雌性选择的标准,华莱士看重实用性,达尔文则看重美感;华莱士坚持性选择顺应自然选择,达尔文则认为性选择与自然选择平行,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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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谁也不能说服得了谁时,只能求助于实验观察来做裁决,不过这种实验的要求很高。因为人为的设计往往会破坏自然条件,说不定也会影响到鸟的心情,实验结果就殊不可靠。达尔文想要动物园管理员拔掉几只孔雀的尾巴都是不容易的事情。他后来又设计了几个实验,都没有得到很好的结果。华莱士也同样以失败而告终。而在自然条件下观察到的结果往往又是差落不一,有的甚至互相矛盾,很难用一种单一的理论来解释所有的交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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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路只有一条,继续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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