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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26 当年,洛克没有用上“民主”一词,他其实很不信任民主,他的主张是必须通过自由人同意的政府才是合法政府。更深层次的理解是一个政权要维持它的合法性(也当然是维持它的权利)就要争取自由人的同意;但要争取自由人的同意就要保护和扩充自由人的个人自由。这是工具性的民主。另一方面,影响法国大革命的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也没有谈民主,他谈契约,认为个人是自由、人与人是平等,自由人平等地通过契约去建立政府。这样的政权会反映人民的整体意志。这是浪漫式的民主。但是,无论是洛克式民主或卢梭式民主都不是雅典民主,因为现代民主理念中的“民”不是“主”,只可以说是“顾客”(他们买的是自由),是“买方”(或是合同契约的一方)。越能满足顾客或买方要求的政治,越会有更多的人同意和签约。但顾客始终是顾客,买方始终是买方,他们都不是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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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28 现代西方对民主理念最精彩的演绎是林肯有名的《葛底斯堡演说》(Gettysburg Address,1863)。“……这个国家,在神之下,会有一个新生的自由——是人民的、由人民的、为人民的政府不会在世上消灭。”这样子的民主定义应该是:是人民组成的政府(of the people),由人民支配的政府(by the people),为人民服务的政府(for the people)。其中,只有“由人民支配”这条才真正代表着主人的意味。但是,“由人民支配”的政府并不须“是人民组成”的政府,正如股东们支配公司的行政,但行政人员不必来自股东。“由人民支配”也不一定代表“为人民服务”,正如公司行政人员往往先为自身利益着想,特别是当股东们也不清楚他们的真正利益是什么的时候。因此,关键的选择是,人民想做主人还是想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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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30 现今的西方,由人民支配的政府是通过代议制度,人民的支配间接得很、有限得很,为人民服务更不是民主政制的专利。理论上,什么政制都可以为人民服务。当然,在实际上,经过几百年个人主义、一切为己的熏陶,西方人对人,甚至对自己,都不大信任,因此对真的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也只会半信半疑。这样的政治文化自然产生各怀鬼胎的政制。这就是如今所谓的“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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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32 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指出“民主之治”中,统治者追求爱戴,也就是取宠,因为他们只有这样才可以维持权力。这也是今天西方政治的写照。这样的统治者一定会竭力,或答应竭力满足顾客和股东的需求。但这些是否就是人民的整体需要、真正需要、长远需要呢?林肯之言是美国最高贵的政治理想。但他的一句话也包含了西方政治的最基本性矛盾:在一个为自由服务的民主政制中,个人自由与人人平等怎样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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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34 最早期的自由主义者(洛克、休谟等)根本不信赖民主。到了美国独立、法国革命时,精英的自由主义者要从传统的特权阶级手里夺权,认识到发动人数众多的老百姓就可以建立政治力量和武装力量去对抗,甚至取代人数少的专制统治。因此,那时的自由主义者同时以两种口号去发动群众:自由与平等。(1)在群众眼中,统治者自由得很,包括言论、宗教、生活方式等等,群众早就羡慕。但在传统熏陶下也接受下来,羡慕而不一定妒忌。自由主义者向群众说,这些自由不应只是统治层或特权阶级专有,而是天赋人权。自由意识的普及使群众对不自由的消极接受转为对自由的激情饥渴。(2)在群众心中,人有上下之别,社会阶级是自然不过的事。自由主义者向群众说,人是天生平等的,社会契约是统治者权力的唯一合法基础,来自人民的同意。于是,老百姓或子民变成“人民”,变成国家的主人。平等意识的普及使群众对传统统治阶级的消极接受转为对废除特权阶级的积极参与。其实,到了今天,这两个口号仍是夺权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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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36 这是几百年前的局面。那时,雅典民主刚被发掘出来,现代民主制度仍未建成,因此自由主义的精英们就可以按他们夺取权力的用心去塑造民主的意义。但是,当旧制推翻、大权夺得之后,就要建立新制、树立新权。那时,作为夺权工具(作乱)的民主就得改为维持权力的机制(长治)。于是问题就出来了。以当家做“主”的号召去激励“民”的支持,夺到了权,“民”就自然想真的当家做“主”了。自由主义的新贵阶级怎会把打倒旧制的武器去给人使用来打自己?怎会容许民主约束自由?原本高贵的民主就被打造为“大多数人的专制”、自由的敌人。幸好,一般的民众都是不大明白民主是怎样实践的,于是自由主义精英们就可以按他们维持权力的用心去塑造一套自由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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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38 自由民主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代议民主取代直接民主(也有极少数的例外,如瑞士)。人民的身份从清楚的、直接的“主人”变成模糊的、间接的“选民”。自18世纪末开始,代议民主就成为西方主流政制。从此,人民是名义上的国家主人,代表们才是真正的主人。那就是精英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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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40 精英包括所有在朝在野的政客、官员,以至半官方和非官方机构。精英是民主中的“主”,但他们不一定是统治者,也可以是把持者、支配者。可是他们又同时被选民以选举制度羁住,他们的政治生命很不稳定,辛辛苦苦地当上代表(雅典是没有代表,而且官员也是抽签的),无论是真的为民或是为己,总想有一段稳定的时间去做点事。但是,做人民代表是有任期的。自由主义的社会根本不相信民主,所以人民代表的任期不可能长。但是,几乎所有的人民代表都想连任。维持精英政治的制度遂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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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42 首先要认识的是,精英本身是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唯一共通点是追求政治权力。他们在自由主义下的民主制度中,无论是被选的、被委的、自委的,都以人民代表或代理自居。在代议民主的精英政治中,“民”的理念既缩小,也扩大。首先,“民”是指正规的选民,而选民只是全体人民的部分(因为有选举资格、选举年龄等限制),被选的精英只需向选民交代。从这个角度去看,“民”的理念是缩小了。但是,在自由民主制度中有很多很多的半官方、非官方,甚至民间组织都以“公众参与”的形式参政。这些数不清的利益团体也有它们的“选民”。每个组织的代表、代理、代言精英都经这些“选民”选举、推举、委派、赞助。从这个角度去看,“民”的理念是扩大了。精英们通过把持“民”的定义去制造政治机会和政治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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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44 西方民主可以说是个怪物。它并非生于自然,而是人工受孕。原先,自由主义为要生存、延续和扩展,硬与平等交配,生出一个一身二首的自由民主:一边推广个人自由,另一边约束个人自由。个人自由依靠人人平等之“名”去取得合法地位;但个人自由又顾忌人人平等之“实”会产生出“大多数人的专制”。精英民主为这个怪物戴上一个民主代议的面具,把它的两个头遮住了。在实质上,精英们通过代议制度把持和支配民主去推行自由主义,特别是他们自己或所属群体的自由,美其名曰“自由民主”。但在这种政制里头,多党制度、法前平等、官员问责的重重把关、处处制衡都是因为害怕真正民主会损害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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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46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看出自由主义和寄生在它身上的资本主义带来大大的不公平。优胜劣败的自由竞争确实带来高度的物质进步,但巧取豪夺的分配却实在令人心寒、气愤,遂出现为民请命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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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48 “公民社会”没有清楚的、公认的定义。一般是指在家庭、国家和企业范围之外,具有共同利益的团体,特别是指保障民主社会所需的言论自由、独立司法的民间组织。主要的成员就是代表各种公民利益和公民意向的“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或NGO)。这个定义里的基础假设是民主社会缺乏言论自由、独立司法(这些都是个人自由的保障),需要有政府和市场以外的民间组织去保障、恢复或推进。这是典型的自由主义论调,也暴露出以自由为本、民主为用的自由民主政制的内在矛盾。也可以说,自由既要利用民主(自由主义者发动多数去打击少数,借此夺取利益),实在也容不下民主(民主下少数要服从多数,自由主义者会因此被剥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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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50 公民社会是西方政治文化的产品,有以下的理论依据:通过提升公民的政治意识和政治信息,公民会作出更好的政治选择,更积极的政治参与,那么政府行为就会更负责任(accountable)。当然,这也暴露了西方政治的自我批判(由公民社会倡议者提出的批判):政府的行为需要被问责(民主政治的价值观),但经民主代议产生出来的政府不够负责(观察出来的事实),原因是公民的政治参与不够积极、政治选择不够妥当(公民社会倡议者的判断),因此需要提升公民的政治意识和政治信息(公民社会倡议者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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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52 现今,以提升民主意识为己任的公民社会的政治势力越来越大,很多已经是全球性。一般公民社会组织,特别是全球性组织的领导层都不是经直接选举产生的。它们集中在欧美,反映欧美国家的政治文化和利益取向。当然,欧美国家,尤其是英语系统的国家,行的不是民主,是自由为本、民主为用的自由民主。每个公民社会组织利用民主参与去提升这个组织所追求的自由,无论是言论、集会、工运、妇解、环保、人权的自由。至于这些组织内部有多少民主就不甚了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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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54 眼睛雪亮的人民看透了自由主义和寄生在它身上的资本主义带来的社会不公,他们渴望公平。人民的不满催生了很多为民请命的公民社会组织。可惜,所托非人。这些组织没有带来公平,因为社会不公的问题不在民主不足,在自由泛滥。为民请命的公民社会组织各有各的“民”,追求各为各的自由。为达到目的,它们不惜扭曲政治信息、破坏政治意识,利用民主参与去颠覆民主——“为部分人”请命的政治精英利用民主参与去颠覆“为所有人”服务的民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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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56 西方城市规划理论早就站在公民社会运动的前沿。十多年前,我在《城市规划》写了三篇文章(分六期),名为《可读,必不用之书》,都是针对“为民请命”的假民主。现在把这些假民主的公民社会运动再来演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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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58 首先要说明,在真正的、雅典式的民主里,无须有公民社会。公民社会的假设是民主社会缺乏言论自由、司法独立。可是这些只会是自由为本、民主为用政制下的怪现象。雅典是真民主,主人当然有发言权。雅典公民有完全的言论自由,但也要完全负责,负重责。雅典公民政治意识浓厚,每个人都可以动议、提案,但是要押上自己的生命。言论不能儿戏,自由不同任性。雅典也没有独立司法,因为人民做主人当然包括人民做裁判,怎会需要独立于人民的司法?独立司法是对民主不信任,背后的动机是抗拒民主法制约束个人(小群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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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60 约翰•弗里德曼(John Friedmann)的著作很有代表性——以“为民请命”为前提,以“改革社会”为使命。他在1973年出版的《美国规划再探索:互动式规划》(Retracking America:A Theory of Transactive Planning)被某些人譬之为“天堂之光”(light from heaven)。他开宗明义在第一章就说这书的目的是为“创新性规划”(innovative planning)建立理论基础,而创新性规划的使命是“在社会关系上带来结构性的改变”(structural changes in a system of social re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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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62 在第三章他批判当时的规划主流,把它形容得极端化、漫画化。他叫那时(其实也是现在)的规划为分配性(allocative)规划——把有限的资源分配给不同的竞争者。他形容这种规划有四个特色:包罗所有的考虑、全盘性的平衡、数据性的分析、功能性的“唯理主义”(functional rationality)。接着,他把这四个特色逐个击破。他指出要包罗万象就需要拥有一切知识;要全盘平衡就会过分聚焦于稳,而忽视了变;着重数据就是忽视了实践和实情;功能性推理主义就是抹杀了对价值观的敏感性。结论是这样的规划是不可能的、不好的。其实,有什么规划不需要考虑各有关方面(夸张了就是包罗所有)、维持相对的平衡(夸张了就是全盘平衡)、利用数据(夸张了就是只考虑数据)、理性行事(夸张了就是只顾功能的工具理性)?英语把这种要打倒的对象极端化、丑化为“制造稻草人”(setting up a straw man)。稻草人是你制造出来的,你自然能够打倒它,但你打倒的只是稻草人,不是真正的敌人。到今天,规划主流仍是强调考虑多方面、维持相对平衡、利用数据和理性行事。其实,弗里德曼,以至所有的为民请命派也不是真的要打倒主流。他们批判主流的目的是树立自身的合法性而已。弗里德曼批判分配性规划后,提出他的创新性规划——通过体制开发(institutional development)去改革现有的“社会指导”(societal guidance)系统,在改革过程中要动员资源、采取行动、改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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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64 在第四章,他把创新性规划形容为一种交往式的规划风格,也就是强调人际间的交往(personal transactions)。到了第七章,他再把交往落实到对话(dialogue)和互相学习(mutual learning)——规划工作者与他们服务的对象通过个人化(personal)和言语上(verbal)的交流去使个人知识与专家知识融合起来(fused),也同时把知识与行动融合起来。通过互相学习和交谈会出现共识和共同构想。这样,为民请命的规划工作者与他的“民”就融合起来了。为民请命者的改革行动也就合法了,因为他成了民的合法代表和代言。但改革的具体行动是什么?这是弗里德曼下一本书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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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66 《公共领域规划:从知识到行动》(Planning in the Public Domain:From Knowledge to Action)在1987年出版。它是规划理论的经典之作。但我读了我能找到的有关此书的所有书评(英语的),毁多于誉。再没有人说“天堂之光”;有说它空虚,更有说它失败。失败是注定的,在虚民主的体制下怎有真民主的行动?首先要指出,弗里德曼的“公共领域规划”范围大到不得了,可以包括政府部门的规划,也可以是半官方或非官方组织搞的规划,甚至是私人和企业搞的规划。凡是对社会(公共领域)有影响的都算是“公共领域规划”。他这词远远超过城市规划,包括一切与社会、经济、文化有关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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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68 在第一章,他就毫不讳言地强调成功的“公共领域规划”往往要依赖大规模的“政治动员”(political mobilization),而规划的一个基本理论性问题是规划技术与知识如何才可以有效地“激励公共行动”(inform public action)。接下来,他列举二百年以来的规划传统:社会改良(social reform)、政策分析(policy analysis)、社会学习(social learning)和社会动员(social mobilization)。当然,他捧的是社会动员。这里,他的自由主义意识露出来了。他把社会动员的规划分三派:理想国主义(Utopianism)、无政府主义(Social Anarchism)和历史唯物主义(Historical Materialism)。他指出它们之间虽然互相对立,但它们都是对权势挑战的规划。要注意,弗里德曼把动员社会的手段和挑战权势的目的连在一起。动员社会是民主取向,但挑战权势则不一定是有关民主了。事实上,为命请命者挑战权势为的是“给我自由”,包括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宗教自由、生活方式自由、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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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70 接着,他批判主流规划面临的危机是知识危机(第七章),因为规划知识追不上历史步伐。他指出科技、市场都不是救星,国家与专家都没有办法。他认为要建立一套可以拒绝接受资本世界的不平衡发展、失望、剥削和异化的新经济、新政治、新社会就必须以“民众社会”(Citizen Communities)为新的权力中心,这就是弗里德曼的公民社会了。他认为“公民”这概念建立于一个假设之上:在国家之上有一个至高无上、比国家的权威还要大的“政治社会”(political community),它本身是个合成体(ensemble),集结很多的“政治社会”而成,共享公民地位。弗里德曼把这个合成体形容为“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一个人与人之间可以共同关心、共同对话,而又有制度和法律约束行为的地方。公共领域规划的目的就是重建社会,驱使国家与企业提供人类在每一个层次的“公共生活”(public life)所需的服务。规划的具体行动就是要占领政治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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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72 第二本书的最后一章回到第一本书的最头一章,规划[5]的使命是在社会关系上做出“结构性的改变”。改革理论要有以下五个相关论点:(1)从世界性层面去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问题;(2)批判“现状的实质”(existing reality),特别是它如何不断“再制造”各种不合理的社会关系;(3)描画出在没有对抗性和改革性的斗争之下,以上的社会问题会怎样演进;(4)描述一个解放性的社会将会带来什么美满的果实;(5)为了实现这美好的将来,建议一套最好的战略去击破现有势力。弗里德曼把规划的任务形容为在改革理论和改革实践之间的“斡旋工作”(mediation)。他更把规划工作者形容为“两面人”(Janus-faced)[6],一方面为改革行动者制造机会去实践改革,另一方面在当权者面前把改革理论塑成可接受的形象。他毫不讳言这本书提倡彻底改变社会。他要规划工作者做两面人:阴一套,阳一套。看来,为了达到为民请命的高贵目的,什么手段都是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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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97874 稍晚于弗里德曼的约翰•福里斯特(John Forester)把改革行动更深化、细化。他的《面对权势的规划》(Planning in the Face of Power)也在1987年出版。第三章,也就是以书名命题的一章,如此写道:“姑且勿论权力是否会使人腐败,没有权力肯定成不了事。”(第27页)福里斯特说规划是由权力关系(relations of power)营造出来的,规划工作者可以营造参与(shape participation)。规划工作者虽然没有解决问题的权力,但他可以通过营造或强调某些行动、某些成本、某些效率、某些论调去组织(或者打散)公众的注意力,规划工作者的影响力来自信息操纵(control of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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