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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本溯源,艺术是人类自由意识的表达。计算机在拥有觉醒了的意识、灵智、思维之前,所创造的艺术总是来源于人类创作的意图。即便是Twitter上的某些关键词触发程序进行了下一步的动作或执行了某些操作,那也是因为程序员事先写入了代码,而不是它本能的反应。然而,对于人类来说,创作的欲望是一种本能的冲动,只是我们并不知道它何时何地会被激发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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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代艺术是否真的能代表并反映一切?它是否与政治、权力和金钱的关系更为密切?是谁在定义艺术?策展人汉斯·乌尔里希·奥布里斯特在艺术界拥有比较权威的地位,当他决定在画展中展出某些作品时,一定会吸引诸多关注。反过来讲,如果作品不能被权威策展人肯定,或者认可作品的策展人不具备权威性,那就意味着该艺术作品很可能不会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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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这一段时期,以法国为源头的现代主义艺术渐渐影响了整个欧洲。诸多画家追求时髦,标新立异,创造出了大量摆脱传统形式束缚的作品,开创了不少新的流派。许多现代艺术不再是伦勃朗或达·芬奇等巨匠那种对美学和技巧的欣赏,而是揭示了关于我们与世界的关系的有趣信息和视角。杜尚(Duchamp)的作品《泉》是一个安置在雕像基座上的小便池,一方面,他为自己的作品取名为《泉》是用来暗讽法国新古典主义画家安格尔的同名画作,意图粉碎传统意义上的美学观点;另一方面,杜尚在作品上的署名为“R.MUTT”,这是利用德语词汇“贫穷”的谐音所起的假名,用以批判当时的艺术家普遍缺乏想象力。杜尚如此解释:这一座便池的外沿曲线和三角构图,与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别无二致;而它那温润、光洁的肌理效果和明暗转换,与古希腊雕刻大师普拉克西特列斯[4] (Praxiteles)的雕塑完全一样;如果把小便池只当成小便池,那它永远只是一件生活用品,但如果从另一个维度来审视它,它也能成为艺术品。从这种观点来讲,杜尚的这一作品打破了“艺术”和“非艺术”的界限。约翰·凯奇(John Cage)的作品《4‘33”》是最著名的无声音乐,共3个乐章,该曲的休止符长达4分33秒,创下了世界最长休止符的纪录。但当观众欣赏完这4分33秒的无声音乐后,会开始思考“音乐到底是什么?”约翰·凯奇很好地表达了他的音乐哲学观点:音乐最基本的元素不是演奏,而是聆听——我们开始仔细聆听在寂静之中由偶然所带来的一切声音,并从另外的角度去欣赏它。罗伯特·巴里(Robert Barry)是概念主义艺术家,他的作品致力于摆脱艺术作品对物理条件的依附,用以表达未知或未被感知的东西。他的一件概念艺术作品是用铅笔在墙上写的句子,大意为“非我所想,即我知——1969年6月15日,下午1:36”,尝试让观众在有与无之间找到意义。甚至,里希特的《4900种色彩》也与传统美学体验和绘画技巧无关。这些都是对我们长久以来熟谙的审美体验和认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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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计算机艺术也是在试图颠覆我们传统的审美概念吗?如果你被一个笑话逗得开怀大笑,随后被告知,这个笑话其实是由计算机算法生成的,这时你会做何感想?也许你认为可以让你开怀大笑就足够了,但是这则由算法生成的笑话为什么没有带给你除了开怀大笑以外的其他情感反应呢?若被一幅画作感动到流泪,当被告知这幅画作是由计算机算法生成的,我相信大部分人会感觉到被欺骗了,认为自己的感情被玩弄了。这样的体验使我们发问,人是否真的能理解他人?还是我们只是在自己未被开发的意识深处探索?然而,这是在尝试走进他人的意识。我们只需要也只能做自我意识的外向输出,因为我们永远都不可能真正进入另一个人的意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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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所言:“如果你想了解安迪·沃霍尔,你只需看看我的画、我的电影,还有我本人,这就是全部真实的安迪·沃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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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使用计算机进行创作的那些艺术家来说,计算机只是一种新的工具。我们从不认为数码相机具备创造力,但它却让使用者拥有了新的创造力。计算机艺术学院也在以同样的方式积极尝试,探索艺术创造的边界与可能性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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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译者认为,虽然古代的信息传播受限,但艺术是早期人类的共同行为。——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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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人认为是尼安德特人的基因缺陷导致了其灭绝,有现代基因研究结果表明尼安德特人被智人同化了,还有证据表明尼安德特人成了智人的食物。——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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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出自维特根斯坦的《文化与价值》。——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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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古希腊古典后期杰出的雕塑家,善于把神话传说中的人物纳入平凡的日常生活并加以描写。其作品风格柔和细腻,充满抒情感,确立了公元前4世纪希腊雕塑的艺术特征。——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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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与算法:人脑与AI的数学思维 生物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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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探索人类所拥有的创造力之外的创造力,我们似乎很有必要停下来思考一下,在进化树中是否有其他的物种已经具有与我们人类相当的创造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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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中期,动物学家德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在伦敦动物园做了这样一个试验。动物学家给了动物园里一只名为“刚果”的黑猩猩一根铅笔和一张纸后,黑猩猩学会了使用铅笔和纸,它在纸上画出一根根的线条……很快,它又学会了使用画笔和画布。2005年,它的三件作品在拍卖会上以14 400英镑的价格成交,而在同一场拍卖会上,安迪·沃霍尔的作品连一幅都未能成交。这能证明“刚果”是一名艺术家吗?如果是,它真的知晓自己做的是什么吗?其实,黑猩猩创作的能力来源于莫里斯对它潜移默化的影响,或者连莫里斯自己都不自知的训练,所以“刚果”所谓的创造力背后实际上还是人类的有意识的艺术创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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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园里的一部分工作人员和他们的支持者认为,为动物提供工具可有效缓解其在圈养状态下所产生的压力,并能帮助它们减少由心理原因所导致的病态的重复动作。但还有一些人抨击动物园利用动物所产出的“艺术品”大发横财,如有的动物园的商店售卖大象绘制的“油画”,更有甚者将狐猴爪印彩绘挂上了eBay进行拍卖。以动物园里的动物为研究动物创造力的对象本身就是偏颇的,缺乏客观普世性,因为这些研究样本生存在人工营造的非自然的状态下。我们能在野外找到动物有创造力的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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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丁鸟雄鸟为了求偶会搭建“求偶亭”,以期在求偶期向雌鸟展示炫耀这一充满智慧和美感的作品和行为。求偶亭的结构非常复杂,装饰很有“品位”,以至于早期的欧洲移民者根本不相信这是鸟筑的,而以为是某些妇女为了哄小孩特意搭建的。它们会根据喜好选择不同风格或颜色的装饰物来点缀求偶亭。搭建复杂美丽的求偶亭作为一种基本的求偶技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实际搭建求偶亭需要的原材料和工时都超出了筑巢的所需,那么这是园丁鸟雄鸟创造力的体现,还是求偶功利性的体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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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鸣叫是为了交流和沟通,但在很多时候,它们的歌唱技巧已经远超过沟通的需求了。炫耀,特意强调自己,刻意向对方展示自己过人的技巧、技术等,以获得他人(生物)的认可赞美——显然人类和动物都具有这样的属性。因此,在筑巢或者鸣叫时的炫技,是一种证明,以表示它们才是伴侣的最合适“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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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有这样一件趣事。当我们将一些工具抛给动物,在它们天然的所谓的“创造力”驱使下生成的作品,其知识产权该归何人所有?英国摄影师大卫·斯莱特(David Slater)在印度尼西亚Tangkoko自然保护区的一群猕猴的生活区域中,放置了一部相机,并设置好自动对焦,等待它们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前来“创作”。当大卫·斯莱特前来收取相机时,他欣喜若狂地发现,一只6岁大的公猴Naruto[1] 对着镜头大笑,露出门牙,留下了一些很有趣的自拍照。当这些照片被上传到互联网上并被他人随意使用的时候,斯莱特决定起诉这些使用者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几经周折,他的案子终于等到了上庭审判。2014年8月,令人意外的是,美国法院以非人类创作的物品不受知识产权保护为由,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同时也不支持他拥有这些照片的相应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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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善待动物组织(PETA)起诉斯莱特及其公司,要求法官允许该组织代表Naruto将照片的收益用于保护印度尼西亚保护区的极度濒危物种——黑冠猕猴。在这起案件中,法官认为,被称作Naruto的猕猴无法成为民事行为责任主体,也就无法获得或持有金钱。甚至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该知识产权可使Naruto以某种方式获得收益。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并明确告知PETA停止这种胡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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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工智能创作出的艺术品遇到了上述的诉讼纠纷,那么艺术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又应是怎样的?Maslon LLP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学者埃伦·卡哈纳(Eran Kahana)解释说:“知识产权法存在的原因是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或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任何人不得利用,否则构成侵权。这是知识产权的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人工智能没有这些需求,人工智能只是一种工具。”如果人工智能以当代艺术家的风格创作出一件艺术品呢?那么,程序员很可能会因为侵犯知识产权而吃官司。但现在这是一个灰色地带,权属界定还是比较模糊的。艺术创作的过程都是从模仿开始再走向自我的觉醒和创造的,那么,自创和抄袭的界线又该怎样划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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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工作室雇用很多员工制作的电影,版权归电影工作室所有。也许人工智能将不得不被赋予与公司同样的法律地位。如果任何一个人都能免费使用算法并得到输出,那么谁还会愿意投入巨资去创建一个能够进行音乐或其他艺术创作的算法呢?在英国,人们已经开始做出一些司法尝试,将作品的部分知识产权归属于创作工作过程中承担必要工作的人。美国版权局是如此规定的:登记作品的知识产权的前提是该作品必须为人类所创作。但随着代码的复杂性越来越高,这些法律法规是否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让我们再一次回到阿达·洛夫莱斯的问题:算法是否真的能创造出超越程序员输入意图的新作品?代码或算法是否真的能够自主发展?程序员能否成为新时期的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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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个名字源于《火影忍者》主要人物漩涡鸣人的名字。——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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