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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61 威廉·亨特(1718—1783年),苏格兰人,著名的内科医生、产科医生和解剖学家。他在格拉斯哥附近长大,之后在爱丁堡、莱顿、巴黎和伦敦接受了一流的教育培训。1744年,在圣乔治医院完成医学培训后不久,威廉·亨特以私人授课的方式开设了一门解剖课程并宣传道:“先生们有机会在整个冬季课程中,像在巴黎一样学习解剖技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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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63 威廉·亨特的解剖学校在伦敦尚属首例。(令人惊讶的是,伦敦第一所特许医学院成立于1785年,但是在此之前,圣巴塞洛缪医院已经进行非正式教学好几个世纪了。)1746年,亨特在科文特花园租了间公寓并开办解剖学校,到1749年,学校搬至附近的科文特花园1号大厦,并大获成功。(现在那里是一家苹果产品专卖店!)学校成功开办,亨特的解剖实践也随之增多,采买与准备尸体的工作便需要委托他人来协助完成。无奈之下,威廉让比他小10岁的弟弟约翰·亨特搬到伦敦,协助他打理学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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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65 威廉·亨特“身着绫罗绸缎,头戴银白色卷式假发,与苏格兰知识分子共进晚餐,[穿梭于]咖啡厅和剧院、解剖室和理发店……以及科学和艺术这两个迥然不同的世界之间”。[13] 而他的弟弟约翰,却与他有天壤之别。约翰13岁辍学,可能患有阅读障碍,人称是个“笨手笨脚,缺乏教养,基本没受过教育的乡下小伙子……有一头吓人的红发”。[14] 两人上次见面时,约翰只有12岁。10年不见,他的生活已是饱经风霜。约翰·亨特是家里10个孩子中年龄最小的,出生时父亲已经65岁了。他搬到伦敦时,9个哥哥姐姐中的6个已经去世了。在充满不安和疾病的世界里,威廉是他唯一稳定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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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67 约翰·亨特拒绝接受英国文法学校的传统教育方式,而是选择在乡间游荡,研究南拉纳克郡的花鸟鱼虫。如果说有什么事能让我们“三岁看老”,那就是他好像面对腐烂之物也不觉得恶心,对一切通常令人反感的东西基本免疫。约翰·亨特没有走上先去伊顿读预科,再到牛津或剑桥获得学士学位的路,而是带着永不满足的好奇心、天生的怀疑主义和饱经沧桑的坚韧来到了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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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69 1748年,年仅20岁的约翰·亨特抵达伦敦,尽管缺乏正规的教育经历,但是他已经准备好了在解剖学校做哥哥的助手。解剖学校已经开办两年了,正在蓬勃发展。他们几乎不了解对方,好在威廉正急切寻找一个能够处理所有尸体的跟班。约翰最好还能为解剖讲座做好尸体的准备工作。1748年9月,新学期即将开始,威廉和约翰在科文特花园的解剖室解剖死者的一条手臂。多年来孤僻的性格和猎奇心使约翰自学成才,他熟练地操作着手术刀,让威廉大为惊讶——约翰是个天生的解剖家。和弟弟第一次做解剖研究时,威廉告诉这位没上过学的毛头小伙子,他具有成为优秀解剖学家的潜质,永远也不会失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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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71 如今,世界上的每所医学院都由专业人员对尸体进行整体防腐处理,严格地施用防腐固定剂以防止腐烂。防腐剂经由尸体的血管注入体内,这样便可以渗透到全身的各个组织器官。在冷却的条件下,尸体能够储存数年而不发生腐烂。解剖实验室在整个学期里也不会让路过的人闻到组织腐烂的气味。学生第一天看见一具死尸会感到震惊,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你意识到永远也不会遇到蛆或者脓,恐惧也就逐渐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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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73 科文特花园的解剖学校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尸体本身。到18世纪中期时,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已经放宽了古罗马时代关于人体解剖的禁令,但是英国仍然严格禁止采买尸体。在16世纪的伦敦,死刑犯尸体会少量分配给理发师-外科医师公会。亨特学校开办后的这些年中,禁令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在夏天的那几个月里,尸体会在温暖的环境中散发腐烂的恶臭,因此被禁止解剖,但入秋后天气转凉,标志着另一个解剖季节的开始。每年在伦敦被处以绞刑的罪犯多达50人,其中甚至包括一些犯下偷窃手表等轻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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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75 几个世纪以来,囚犯一直被关押在位于圣保罗大教堂和今天的伦敦证券交易所附近的新门监狱(Newgate Prison),并在史密斯菲尔德被处以绞刑。该区域就在世界上最古老医院之一的圣巴塞洛缪医院附近,也是苏格兰独立战争领袖威廉·华莱士被处以绞刑并裂尸示众的地方;在亨利生活的时代,更常见的行刑地是泰伯恩刑场(Tyburn Tree)。在海德公园的东北角,大理石拱门附近,贝斯沃特路的三岔路中间立有一块小牌匾,以纪念“泰伯恩之树”的位置。这棵“树”是由三根柱子架起的绞刑架,从12世纪至1783年,不计其数的罪犯在这里被处以死刑。绞刑执行场面非常壮观,围观的众人庆祝着正义,被罩住头部的受刑者扭动身体、挣扎着想要呼吸,或者只求速死,使之成为一场惊悚骇人的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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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77 与威廉搭档的12年中,约翰·亨特的主要工作是采办尸体。约翰的身高只有5英尺2英寸(约1.57米),但是,多年来的辛苦劳作给了他宽厚的肩膀和结实的双手,使他成为一名干将,能够妥善地保住刚刚死去的珍贵尸体。放任自由的狂欢场所需要一个行为粗放的无赖,而约翰·亨特,这位下刀精准的解剖学家、英国的传奇外科医师和科学人才的典范,正是专干脏活的尸体管家之完美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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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79 议会通过了《1752年谋杀法》(The Murder Act of 1752),规定要以更为得体的方法施行绞刑,并禁止绞刑后埋葬罪犯。这增加了他们得到的尸体数目,但是仍然不够。还有其他地方可以得到尸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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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81 令人震惊的是,约翰·亨特成了一个史上有名的掘墓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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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83 对新鲜死尸的渴求将约翰·亨特变成窃尸贼中的佼佼者。“1748年10月,威廉叫嚷着他的学生需要更多的尸体,约翰·亨特几乎没有犹豫,在夜色的掩护下走出科文特花园,手持铁锨和撬棍,前往附近的墓地去搜寻刚下葬的尸体。他很有可能先带着学生们去一家小酒馆喝了几杯,为他完成后面恐怖的地下工作壮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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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85 在伦敦和爱丁堡,以及后来的英属北美殖民地,专业的盗墓贼将墓地洗劫一空,成为很多家庭的噩梦。他们被称为“掘尸人”,这些窃贼在半夜三更时掀起刚翻过的土壤,在坟墓的顶端垂直向下挖出一条狭窄的通道,直到碰上木棺。他们撬开廉价的木制棺盖,让尸体的上半身露出来,然后用绳子将尸体从其安息之地拽出来。[17] 接下来这伙人会把尸体装入马车并连夜运至解剖家的后门地下室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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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87 约翰与威廉·亨特一起工作了12年,哥哥在衣着考究的上流社会和王室贵族中声名显赫,最终成为王后夏洛特的产科医生(王后育有15个子女,包括未来的国王乔治四世和威廉四世);而约翰,从一开始与尸体为伴,一步一步地成长为解剖学专家。他以采买新鲜尸体为职业,而这位“喜欢喝一杯的年轻人,毫不装腔作势,甚至脏话连篇,显然赢得了为他提供尸体的法外之徒的喜爱”。[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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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89 他们一起工作的第一个冬天,就发生了一个惊人的转变:约翰使用手术刀时显露出超乎寻常的技术,到1749年春天,“威廉宣布他的副手已经完全可以胜任学校所有的解剖工作”。[19] 夜半掘尸人成功地发展为一名权威认可的解剖家。在学校工作一年后,约翰开始考虑给活体开刀,这在当时简直是天方夜谭。威廉遵循着在伦敦成为著名医生的传统路线——从名牌教育机构毕业,并向知识界证明自己。而对于约翰来说,成为外科医生的道路却大为不同,他没有正式地上过学考过试,也没有机构认证他有能力成为一名有前途的外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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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91 类似于现在欧美外科住院医师的工作还要再等上150多年才会出现。1749年,约翰·亨特忙着结识伦敦地区德高望重的外科医师,希望有机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威廉·切塞尔登(William Cheselden,1688—1752年)是新成立的外科医师公会的负责人,他自己曾在莱斯特和伦敦学习解剖,给执业外科医生做学徒,从而成了一名外科医生。(1800年,外科医师学会得到特许状之后,第一次对外科医生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持有大学的学位并被皇家医师学会录为成员之后,才能接受培训,成为一名外科医生。)在切塞尔登去世之前,约翰·亨特跟随他在其家庭门诊和切尔西的皇家医院学习了几年。在切塞尔登眼中,约翰不是一个年少无知、不经世故的乡下大男孩儿,而是一个嗜爱解剖的年轻人,他认定亨特是其外科王国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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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93 多年后,威廉·亨特回忆道:“如果让我来安排一个有适当天赋的人走上功成名就的康庄大道,我会选择一名优秀的实践解剖学家,让他进入大医院治疗病患,解剖死者。”[20] 威廉更倾向于选择一个接受过正规解剖训练的候选人,而不是一个跟着没有正规教育背景的外科医生学习的青年,一个粗俗无知、欺世盗名之徒。威廉写下这段话时,肯定是在暗指自己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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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95 尽管指导培训约翰·亨特的是最优秀的外科医生——先是切塞尔登,后来是圣巴塞洛缪医院的珀西瓦尔·波特(Percivall Pott)——但是他古怪甚至粗鲁野蛮的脾性从未改变。要真正理解亨特对解剖学和尸体解剖的热忱,只要想想他将味觉 视为医生至关重要的武器,你就立刻明白了。“胃液是一种带有几分透明的液体,尝上去有一点点咸。”[21] 医用手套还要等一个世纪才会出现,但我们还是会震惊,到底是什么驱使亨特先生把散发着恶臭的手指伸进嘴里,去品尝那些渗液和残渣。他追随乔瓦尼·莫尔加尼,试着从器官这一基础层面来理解疾病。在了解人体这条路上,亨特显然没有禁区。“不管是从气味还是味道来说,精液都是一种淡然无味的物质,但是当你将其含在口中,它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香料的温热,这种感觉还会持续一段时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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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97 许多医学生会对腐烂的气味表现出普通人程度的厌恶,从而限制了他们从事外科专业和妇科专业。如果你询问任何一个经历过标准医生工作的普通外科医生或者妇科医生,他们上一次面对令人作呕的刺鼻气味是在什么时候,他们都会飞快地用一个悲惨的故事来盛情款待你的发问。每所医学院都有优胜劣汰的过程,那些无法克服对恶臭作呕的申请人将被淘汰。对腐烂物体“胃口大开”的人可以继续,“耐力较差者”(也就是说,正常人)进入皮肤科或者放射科等专业。即使两鬓斑白、经验丰富的手术室老将,在遇到严重的病例时,也无法克服这种深入骨髓的“反感,一种避开疾病的生理机制”,[23] 这种生理机制最终是为了保护我们免受可能威胁生命的感染。后人会感激约翰·亨特似乎没有恶心的能力,这种能力再加上亨特探究的精神和顽强的决心,使他成为那个时代的杰出外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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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2999 约翰与威廉·亨特一起工作了十几年,其间他们在探究人体构造方面取得了巨大发现。他们对淋巴系统的描述,也许只差准确地揭示胎盘与子宫壁之间的血管没有共享血液 ,这与他们一直以来的假设不同,而约翰·亨特对妊娠晚期死亡的孕妇进行了仔细的解剖之后发现了这一点。对伦敦妊娠中期死亡和妊娠期满后死亡的孕妇进行多年的解剖之后,威廉于1774年出版了《人类妊娠子宫的解剖学图解》(The Anatomy of the Human Gravid Uterus Exhibited inFigures ,见彩插5.4),这部超大开本作品,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解剖学著作之一。解剖工作全部由约翰·亨特完成,文字则出于威廉之手,由扬·范·莱姆斯戴克(Jan van Rymsdyk)配以精美又不失严肃的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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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3001 约翰·亨特由切塞尔登和波特培训了几年,并于1754年夏天在圣乔治医院做外科学徒,此后他开始治疗第一批患者。这个粗俗的乡下男孩儿正在变成一名客观冷静的科学家,而且从一开始,他就一丝不苟地记录下了观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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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3003 历史学家温迪·摩尔描述了这样一位早期患者,他是一名年轻的烟囱清扫工,染上淋病导致尿道狭窄(尿道梗阻)并引起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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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3005 亨特在其中倾注了他与生俱来的科学好奇心,这促使他终生以实验方法对待外科手术。他为那位沉浸在痛苦和沮丧中的清扫工建好了病例档案……起初,亨特试图采用传统方法来疏通狭窄的尿道,这想必是从波特那里学到的;这种典型的治疗方法需要试着推入一根“探条”,也即由蜡制成的圆柱塞,有时要试着将其插入尿道以强行疏通。这种方法失败后,亨特的性格让他决定自己试验其他方法,而且重要的是,他对结果做了记录。亨特推测可以在探条的末端涂抹上腐蚀性药膏,通过灼烧来移除堵塞物、疏通尿道……[他首先使用了氧化汞,结果造成强烈的灼烧性疼痛,然后]清扫工表现出极强的忍耐力,于是亨特将一片“银丹”,即硝酸银,固定在[一根纤细的中空插管]末端,将其探入尿道……[亨特记录道]“两日一次,三次之后,他来告诉我,他排尿好多了;第四次使用腐蚀性药膏时,插管通过了狭窄的尿道;此后不久,探条也可以通过尿道,直至他完全康复”。亨特欣然记录下这些。这是实验医学的胜利。他的方法是从传统方法入手,分析结果,以改进为目的形成新的假说并实现其结果,这将成为他贯穿职业生涯的标准实践方式。最终,这个方法将为亨特的外科学革命奠定基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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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3007 与150年前出生的威廉·哈维一样,约翰·亨特也是一个狂热的自然主义者,酷爱饲养动物。与哈维比起来,亨特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在他生活的时代,大英帝国牢牢地控制着海上霸权,这使亨特可以收集世界各地的珍稀动物,包括亚洲水牛、一头狮子、一只豺、一只澳洲野犬和两头豹,他将这些动物饲养在伦敦西部乡下的住所,位于肯辛顿的伯爵宫。由于他的奇特动物园邻近伦敦的上流社交圈,一些学者认为亨特是儿童读物中“怪医杜立德”(Dr.Dolittle)形象的灵感来源。[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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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623009 约翰·亨特带着永无止境的好奇心,将新鲜的人体标本和稀奇古怪的活体珍禽异兽收集在一起。他的研究出于自身的兴趣爱好,直至1767年,他才开始在《皇家学会学报》上发表文章。他在脑神经、泪腺以及青春期男性睾丸下降方面取得了突破性发现。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写道:“这是一个实验的时代。”[26] 没有人比亨特更能体现出那一新纪元的时代特征——他首次进行了一些胚胎学研究,包括细致的特征分析并做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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