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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094 不过到清末,清政府在实行新政时,借鉴西法,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立了巡警部,次年改巡警部为民政部,其中有卫生司,“掌核办理防疫卫生、检查医药、设置病院各事”[50]。现代意义上改善和创造合乎生理要求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这一含义开始出现在卫生一词中。人们所使用的卫生概念也与今天比较接近。如宣统二年(1910年)的一则文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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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096 吾国警备未良,地方自治,方始萌蘖,驱疠卫生之事,夙所未习,海通已来,五洲之民,相率莅此,奇疾怪征,挟以俱至,医者不察,思以旧有之术应之,不得当则委之劫运,罹疫死者,岁辄有闻。[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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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098 而到民初,卫生一词的使用,已与今日无异。比如,民国时期所修的地方志,往往增有“卫生志”一日,有一则“卫生志”在开头的概述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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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00 自清季地方自治章程列有卫生一项,于是地方卫生事业始为一般人所重视,本邑举办卫生,若医药、清道、掩埋等,均年有进步,独于禁止鸦片一事……[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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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02 关于“卫生”一词含义变迁所包含的意蕴,稍后再论,还是先来看看时人对环境卫生的认识和所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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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04 1.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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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06 尽可能地使自己生活在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中,乃是人的天性,所以,个人卫生观念的出现应该是远古时期的事,只不过当时往往以禁忌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像范行准所揭示的“择吉除爪”、“不共一器洗手”、“日蚀和月蚀时的饮料迷信”、“避煞”、“五月不上屋”、“防止倾溺”等[53],都是有利于防疫的个人卫生习俗。当然,由于受认识水平的限制,过去的不少习惯往往会造成事与愿违的效果,比如将赤小豆之类的东西置于井中,结果无疑只能导致井水变浑甚至培养出细菌之类的微生物。[54]在清代江南,虽然这类习俗仍然存在,比如,权人轻重、吞赤小豆、食口数粥等,不过,在长期的历史经验积累和认识进步的双重作用下,当时还是出现了不少值得重视的个人卫生观念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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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08 首先是传统习俗方面。虽然在江南水乡存在着一些不良的用水习惯,不过,也不乏一些好的内容。比如以沸水为饮料。我们知道,至少从唐宋以来,江南就普遍存在着饮茶的习俗,饮茶无疑意味着使用开水。[55]同时对家庭的环境卫生,习俗中常常有些值得称道的内容,比如流传甚广的昆山朱伯庐的《朱子家训》中,开首第一句就是:“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56]这句话至少隐含着以下两项卫生习惯:一是对家庭卫生的重视,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扫地;二是洒扫表明扫地前要先洒水,这样可以避免尘土飞扬,对预防疾病有益。又如,众所周知,端午人们都要饮洒雄黄、菖蒲酒,“采百草杂苍术、白芷、芸香等物,焚之”[57],在苏州,还有药铺于端午施送苍术、白芷的风俗,咸丰年间立的一块碑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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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10 苏城风俗,每年端午,敬送苍术白芷一日,施与各家焚烧,以避污秽而燥潮湿。[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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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12 这些都是有利于消毒和驱逐湿秽的防疫措施。对于这一习俗,民国以后修的地方志常常加以称扬,并认为应予以保留和发扬,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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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14 五月五日,俗称端阳,遍洒雄黄之酒,熏苍术之烟,则以暑热将至,预防毒厉,是防疫卫生之意也……非不善,要当实事求是,扩充而推行之。[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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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16 而且,像针对卑湿焚烧苍术、白芷之类以除湿气的行为,似乎还不仅限于端午一时。在当时的不少文献中,都记载着这样一则相同或类似的发生在清中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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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18 予友沈君怀清壮而授室矣,未经出痘。某年赴试郡城,偶染时痘之气。归家发热,遍体红斑,医家治之,而痘不肯透。时值霉黴,其家市驱秽辟湿之剂焚之以除潮气,若大黄、苍术、白芷之类咸列焉,与治痘药同于肆中市归,置于一处。其家人误以其药煎而使服之,燥热愈甚,烦闷不堪,举家惊惶,咸以为必死矣。未几,红斑裂而紫血流,沉沉睡去。及醒,则热已渐解,由此而痘起而上浆而结痂,不日全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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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20 从这一故事中可以看出,人们于春夏湿霉之季,用大黄、苍术、白芷之类熏屋驱秽辟湿在当时的江南乃是一种普遍的行为,而且市场上也有丰富的此类物品供应。不仅如此,时人还将苍术、羌活、防风、川穹、白芷、柴胡、菖蒲、桃叶、柏叶、艾叶、甘松、山柰、藿香、大黄、降真香、雌黄、雄黄等物品配合制成辟秽丹一类的药丸,供人们家居或出门遇到“官舍旅馆久无人居,湿秽熏蒸,轻则成病,重则中恶;或时疫流行,互相传染;或山岚瘴气,水土不服”等情形时,爇烧以改善环境。[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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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22 端午之外,古人一般都要在年前进行大扫除,“(十二月)二十四日,谓之‘交年’。是日扫屋尘,曰‘除残’”[62],也是值得肯定的个人卫生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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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24 此外,有些习俗,虽然时人并没认识到它与防疫有何关联,但在实际上却能起到一定防疫作用。比如,夏秋用蚊烟驱蚊,消灭臭虫等。端午时,有“午时,烧蚊烟,能令夏夜无蚊蚋之扰”[63]的说法。端午日烧烧蚊烟,就能使夏夜无蚊子,大概是不可能的,不过夏秋之夜,乡人在纳凉时焚烟驱蚊应该具有实效,苏州的袁景澜以非常生动的笔触展示了这方面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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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26 水乡夏夕多蟁蚋,聚市成雷,噆肤龁血。田家露坐纳凉,每苦黍民作扰,于是堆积宿草,煨火出烟,以辟潜嘬。氤氲若三里雾,模糊如一片云,豹脚因之飞扬远去……时则瓜架豆棚之侧,村人三五,于浓烟影里,坐话桑麻及乡曲旧闻。每至残月在林,露沾芒屦,犹喧笑语也。至豪贵富家,惟知就碧绡鹠,焚百和香,岂识贫居况味哉?[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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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28 对于臭虫之类,在当时的一些文献中,常可见到消灭这类害虫的办法,比如,清前期久居吴下的刘献廷记载道:“辟臭虫方,用木瓜打碎,烧烟熏之,若加入言(盐)少许,其子粒粒皆爆碎。”[65]我们知道,蚊子之类的害虫是传播疫病的重要媒介,所以,人们出于舒适目的而采取的行动,客观上也有利于瘟疫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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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30 除了这些传统的习俗外,当时特别是嘉道以后,随着疫病的增多和环境污染的加剧,一些士人和医家通过观察和思考,提出了一些具体而有效的个人卫生思想和措施。时人虽然对水传播缺乏明确的认识,但朦胧的感觉早已存在,特别是嘉道以来,在一些中心城市以及人烟稠密的乡村,水源已受到相当程度的污染。同时,凶猛无比的真霍乱又在嘉道之际传入江南,并在这里不时流行,而真霍乱主要是通过水、食物和虫媒传播。这些新的因素也促发时人产生了一些新的认识。比如前面谈到的,汪期莲观察到了苍蝇能传播瘟疫,提出了驱蝇避疫的新思想。王士雄对居所环境和用水卫生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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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32 当此流离播越之时,卜居最宜审慎,住房不论大小,必要开爽通气,扫除洁净。设不得已而居市廛湫隘之区,亦可以人工斡旋几分,稍留余地,以为活路,毋使略无退步,甘于霉时受湿,暑令受热,平日受秽,此人人可守之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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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36 食井中每交夏令宜入白矾、雄黄之整块者,解水毒而辟蛇虺也。水缸内宜浸石菖蒲根、降香。[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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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38 善人余治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灾后安置难民的活动中,发现难民营“破衣败絮,蚤虱成堆,臭秽熏蒸,互相传染,以致病者日多,死者日甚”,便再四计议,另改章程,“添设草厂,不使群聚,更备棉衣、棉裤,令诸亡各剃发洗澡,重换棉衣、棉裤。其脱下衣裤,各令拆下洗涤,重加补缀。有疮痍疾病者,另住一厂。各厂均备溺器,就近排列,其稻草铺每日一晒,每月一浴,浴则重换衣裤。每日吃粥后,各令走动,或令做工,或授以纺车纺纱,或令樵草,或令作土砖,或令作纸锭,各令操作,稍给以钱”。经过这一番整顿,自后,竟无一人死之。为此,他将这一经验录下,“愿一告天下之留心作善者”[67]。虽然剃发洗澡、翻晒铺盖、驱除蚤虱、备溺器等都是在当时的现实生活中早已存在的行为,但他将这些直接与防疫联系起来,并一告天下,无疑是卫生发展史上值得重视的思想。这些认识的提出,虽然在时间上已是现代所谓的近代了,但就实际的情况看,它们与西学的影响并没有什么关系。此后,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陈虬在治疗瘟疫的实践中提出的防疫法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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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40 沟衢宜打扫清洁,衣服宜浆洗干净,水泉宜早汲,用沙沥过,鱼蔬忌久顿,用冰更佳。房屋大者宜多开窗牖,小者须急放气孔。而尤要者,则厕桶积秽之处,日施细炭屑其上,以解秽恶。[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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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11142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陈氏提出了“鱼蔬忌久顿,用冰更佳”这一颇具现代观念的认识。当时西方的细菌学说已经发明和传入,而且陈还认为西方关于瘟疫病原为虫的说法理亦不谬,但一者这种思想当时还不可能贯彻于他的医疗实践中,二者他认为中西情形不同,故西方的法则并不适合中国,所以他的这一认识很可能是通过自己的观察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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