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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城风俗,每年端午,敬送苍术白芷一日,施与各家焚烧,以避污秽而燥潮湿。[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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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有利于消毒和驱逐湿秽的防疫措施。对于这一习俗,民国以后修的地方志常常加以称扬,并认为应予以保留和发扬,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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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五日,俗称端阳,遍洒雄黄之酒,熏苍术之烟,则以暑热将至,预防毒厉,是防疫卫生之意也……非不善,要当实事求是,扩充而推行之。[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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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像针对卑湿焚烧苍术、白芷之类以除湿气的行为,似乎还不仅限于端午一时。在当时的不少文献中,都记载着这样一则相同或类似的发生在清中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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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友沈君怀清壮而授室矣,未经出痘。某年赴试郡城,偶染时痘之气。归家发热,遍体红斑,医家治之,而痘不肯透。时值霉黴,其家市驱秽辟湿之剂焚之以除潮气,若大黄、苍术、白芷之类咸列焉,与治痘药同于肆中市归,置于一处。其家人误以其药煎而使服之,燥热愈甚,烦闷不堪,举家惊惶,咸以为必死矣。未几,红斑裂而紫血流,沉沉睡去。及醒,则热已渐解,由此而痘起而上浆而结痂,不日全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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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故事中可以看出,人们于春夏湿霉之季,用大黄、苍术、白芷之类熏屋驱秽辟湿在当时的江南乃是一种普遍的行为,而且市场上也有丰富的此类物品供应。不仅如此,时人还将苍术、羌活、防风、川穹、白芷、柴胡、菖蒲、桃叶、柏叶、艾叶、甘松、山柰、藿香、大黄、降真香、雌黄、雄黄等物品配合制成辟秽丹一类的药丸,供人们家居或出门遇到“官舍旅馆久无人居,湿秽熏蒸,轻则成病,重则中恶;或时疫流行,互相传染;或山岚瘴气,水土不服”等情形时,爇烧以改善环境。[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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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之外,古人一般都要在年前进行大扫除,“(十二月)二十四日,谓之‘交年’。是日扫屋尘,曰‘除残’”[62],也是值得肯定的个人卫生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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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些习俗,虽然时人并没认识到它与防疫有何关联,但在实际上却能起到一定防疫作用。比如,夏秋用蚊烟驱蚊,消灭臭虫等。端午时,有“午时,烧蚊烟,能令夏夜无蚊蚋之扰”[63]的说法。端午日烧烧蚊烟,就能使夏夜无蚊子,大概是不可能的,不过夏秋之夜,乡人在纳凉时焚烟驱蚊应该具有实效,苏州的袁景澜以非常生动的笔触展示了这方面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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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夏夕多蟁蚋,聚市成雷,噆肤龁血。田家露坐纳凉,每苦黍民作扰,于是堆积宿草,煨火出烟,以辟潜嘬。氤氲若三里雾,模糊如一片云,豹脚因之飞扬远去……时则瓜架豆棚之侧,村人三五,于浓烟影里,坐话桑麻及乡曲旧闻。每至残月在林,露沾芒屦,犹喧笑语也。至豪贵富家,惟知就碧绡鹠,焚百和香,岂识贫居况味哉?[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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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臭虫之类,在当时的一些文献中,常可见到消灭这类害虫的办法,比如,清前期久居吴下的刘献廷记载道:“辟臭虫方,用木瓜打碎,烧烟熏之,若加入言(盐)少许,其子粒粒皆爆碎。”[65]我们知道,蚊子之类的害虫是传播疫病的重要媒介,所以,人们出于舒适目的而采取的行动,客观上也有利于瘟疫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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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传统的习俗外,当时特别是嘉道以后,随着疫病的增多和环境污染的加剧,一些士人和医家通过观察和思考,提出了一些具体而有效的个人卫生思想和措施。时人虽然对水传播缺乏明确的认识,但朦胧的感觉早已存在,特别是嘉道以来,在一些中心城市以及人烟稠密的乡村,水源已受到相当程度的污染。同时,凶猛无比的真霍乱又在嘉道之际传入江南,并在这里不时流行,而真霍乱主要是通过水、食物和虫媒传播。这些新的因素也促发时人产生了一些新的认识。比如前面谈到的,汪期莲观察到了苍蝇能传播瘟疫,提出了驱蝇避疫的新思想。王士雄对居所环境和用水卫生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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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此流离播越之时,卜居最宜审慎,住房不论大小,必要开爽通气,扫除洁净。设不得已而居市廛湫隘之区,亦可以人工斡旋几分,稍留余地,以为活路,毋使略无退步,甘于霉时受湿,暑令受热,平日受秽,此人人可守之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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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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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井中每交夏令宜入白矾、雄黄之整块者,解水毒而辟蛇虺也。水缸内宜浸石菖蒲根、降香。[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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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人余治在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灾后安置难民的活动中,发现难民营“破衣败絮,蚤虱成堆,臭秽熏蒸,互相传染,以致病者日多,死者日甚”,便再四计议,另改章程,“添设草厂,不使群聚,更备棉衣、棉裤,令诸亡各剃发洗澡,重换棉衣、棉裤。其脱下衣裤,各令拆下洗涤,重加补缀。有疮痍疾病者,另住一厂。各厂均备溺器,就近排列,其稻草铺每日一晒,每月一浴,浴则重换衣裤。每日吃粥后,各令走动,或令做工,或授以纺车纺纱,或令樵草,或令作土砖,或令作纸锭,各令操作,稍给以钱”。经过这一番整顿,自后,竟无一人死之。为此,他将这一经验录下,“愿一告天下之留心作善者”[67]。虽然剃发洗澡、翻晒铺盖、驱除蚤虱、备溺器等都是在当时的现实生活中早已存在的行为,但他将这些直接与防疫联系起来,并一告天下,无疑是卫生发展史上值得重视的思想。这些认识的提出,虽然在时间上已是现代所谓的近代了,但就实际的情况看,它们与西学的影响并没有什么关系。此后,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陈虬在治疗瘟疫的实践中提出的防疫法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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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衢宜打扫清洁,衣服宜浆洗干净,水泉宜早汲,用沙沥过,鱼蔬忌久顿,用冰更佳。房屋大者宜多开窗牖,小者须急放气孔。而尤要者,则厕桶积秽之处,日施细炭屑其上,以解秽恶。[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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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陈氏提出了“鱼蔬忌久顿,用冰更佳”这一颇具现代观念的认识。当时西方的细菌学说已经发明和传入,而且陈还认为西方关于瘟疫病原为虫的说法理亦不谬,但一者这种思想当时还不可能贯彻于他的医疗实践中,二者他认为中西情形不同,故西方的法则并不适合中国,所以他的这一认识很可能是通过自己的观察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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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清末,虽然国人的卫生观念在西学的影响下产生了一定的变化,但传统认识仍是其中的主体。这从下面清末民初绍兴医学同人会根据上海医学研究所通告增删而成的疾病预防法中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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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务祈洒扫,勿被尘污。 四壁宜用石灰刷新,或兼用除秽药水浇洒,以杜湿毒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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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垃圾为秽气所乘,不宜任意倾倒,宜倒在桶内,候清道夫挑除。挑后勿再作践,大街小巷,时常清洁,可免一切疫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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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晨起须将窗户洞开,以出炭气而入养气,夜则不然。卧不息灯,与贪凉露宿,均宜切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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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罐坛瓶钵,一切器皿,积储宿水,最易生蚊,如内地已设自来水,宜将此项屏弃勿用。天井阴沟,须时常冲洗,勿任闭塞,若将火油灌入阴沟以免秽湿,斯为更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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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棺于家,最能遗患,设死者系患传染之症,其害更不堪设想。故丧家宜将棺柩速葬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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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蚊蝇最能传病,故食物必须遮盖,以免蚊蝇散毒。碗盏用时,须先洗净。卧宿须垂帐子,勿使蚊虫吮血,致生传染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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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种生冷之物,俱有微生物含其中,故食物必须煮透煮熟,各物亦勿越宿再食,且勿与未煮之物置在一室,庶微生物不致侵入。水未煮过,慎勿入口,荷兰水、冰冻水,皆与人有害,瓜果亦易致病,均宜少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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