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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吴中,一般是指长元吴三县,当时三县的人口约为200万[18],以累万计,说得相当模糊,但总在1万至9万之间,若取其中间值5万,则死亡率为2.5%左右,最高不会超过4.5%。另据光绪《丹徒县志》记载:“乾隆丙子,岁饥,继以大疫,其时贫不能殓,死者无归者,在在多有。(陈)志学仿古人掩骼埋凿之意,率先倡设会局……一时枯骨收埋不下二千余口。”[19]一般来说,瘟疫死者以贫者居多,但对施棺涉及面显然不能估计过高,假设实际收埋的枯骨只有无人或无力归葬尸骨的一半,而全社会有三分之一的尸骨无人或无力归葬,那么当时丹徒县的死亡人口为12 000人,而丹徒人口约为五六十万[20],则死亡率在2%~3%之间。如此,这次大疫在一些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人口损失率最多也不会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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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嘉道之际江南大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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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大疫是真霍乱首次光顾江南,也是清代江南波及范围和破坏最大的一次瘟疫。文献中常常出现“村里中数日之间,有连毙数十人者,有一家数口尽殁者”[21]之类的记载。但到底有多少人口死亡,都无明确的说法。据郑光祖称,常熟城里在道光元年(1821年)六月中下旬,“南门坛上一日而死数十人”,不过,总体上,“死者实不及十之一,病者则多”[22],也就是说不到10%。而在宝山罗店,“六月氛侵入里,日渐炽,里中死者一日多至二十七人,而四乡不计也……八月始退舍”[23]。由于感染霍乱后所获得的免疫力能持续数月,故同一年中,很少会多次感染,而且霍乱的病死率又较高[24],所以虽然就整个地区瘟疫持续时间可达三四个月之久,但对某个小地方来说,疫情猛烈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半个月,比如,常熟“城内外莫甚于六月中下旬”,而郑光祖所在的“张墅自五月十七八日至六月初疫颇重”[25]。罗店日死27人,当是最高数字,假设该地高峰期的日死人数平均20人,那半个月为300人,再加零星死亡人数,估计100人当为合理数字,则总共400人,罗店镇上人口估计为5 000人[26],死亡率为8%。与常熟的情况接近。又据民国《镇海县志》记载,道光元年,“夏秋间,霍乱盛行,犯者上吐下泻,不逾时殒命,城乡死者数千人”[27]。镇海当时人口约30万[28],就以9 000人计,死亡率最高也不到3%。镇海在这次瘟疫中被两度波及[29],第二次的死亡率应低于第一次,故总共不会超过4%。另外,在元和的周庄,“镇中死者日数人”[30]。周庄人数与罗店相仿,死亡率就应该低一些。由此可以大概明了,在这次瘟疫中,灾情严重的地区一般死亡率在8%左右,不超过10%,而一般地区,当在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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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咸同之际江南大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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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树基在一篇文章中谈道:“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苏、浙、皖三省在战争中的死亡人口只占人口死亡总数的30%,死于霍乱(cholera) 占70%。”[31]据曹本人的分析,战争期间,江南人口损失率为57%[32],霍乱的疫死率至少为四成。当时江南人口以比较确定的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的数字3 810万计[33],死于霍乱的人数就在1 500万以上,这实在是一个极为可怕的数字。当时所发生的瘟疫并不止真霍乱一种,此外,至少还包括疟疾、菌痢、类霍乱和天花等。因此,即使承认当时真的疫死那么多人口,也不能完全归罪于真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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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战争期间江南的人口损失,曹的估计可能不算过分。那是不是因疫病而死的人口所占的比例真的有那么大?笔者的结论是否定的。首先,这场大疫共波及江南78个州县中的44个,占总数的56%[34],考虑到可能存在记载缺失的情况,波及区域当在六七成之间。这样一来,疫灾区的实际疫死率会更高,达五成以上。然而真霍乱即使不加任何救治,病死率也不会超过50%。[35]故要达到这样高的疫死率,就必须是当时没有任何治疗,在疫区,人人染疫,而且还是真霍乱,这肯定不符合史事。其次,一般来说,某种疫病对一个地区危害程度会随着该疾病对该地区光顾次数的增加而减弱。从上面的分析中已经看到,在真霍乱首次肆虐江南时,疫区的死亡率最多也不过10%,这次对大多数地区来说,至少已是第二或第三次大流行,即使考虑到战争因素,危害程度超过第一次时5倍以上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何况除霍乱以外的其他疫病病死率都相对较低。再次,从当时的一些记载来看,时人也没有把瘟疫作为当时人口大量死亡的主要原因。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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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十年,即1860年)秋冬之间,大瘟疫,死者甚多。难民饿死、冻死者充满道路,盖自四月以至十一月,或杀死,或缢死,或死于水火,或死于病疫,人民几去其半。[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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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半十一年九月十一日)逃难返乡之人饿死无算,田坂地角及干枯丛中皆有死尸。盖自前月廿六日逃难而出,至是已二旬日,而贼犹未退,即有囊资,亦告罄矣。其无囊资者,安得不死。[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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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杭人在城者,向查门牌有七十余万口,饿死者几半,被掳者闻十二万有余,存者不过二三分而已。[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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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壬戌(同治元年,即1862年) 四月至癸丑(当为癸亥,同治二年) 已逾一年,田率汗莱,数百里无人烟,土著之人幸存者十之二,劳苦病饿致死者大半,被掳及转徙死者居一。[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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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庚申至壬戌(咸丰十年至同治元年),贼往来不计其数,民始时死于兵戈,其饿毙者尚少,至壬戌五六月,颗粒难收,民皆食木皮青草,由是八九饿毙,往时户口十三万有奇,至甲子(同治三年)秋,贼退,编排,止六千遗人而已[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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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三年六月),天炎疫作,每日死者动以百计。经理善后者设施粥局于南栅,食粥者以千计,死者每日以五六十人为率,而食者日死日增,盖以逃难者多,粮绝故也。[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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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献大都对瘟疫较为关注,然而从这些记载中,我们完全看不出瘟疫对人口损失有何特别的重要性,有些甚至未予提及。从这里,好像只能看到漂泊和饥饿才是真正最为重要的凶手。[42]如果疫死率真的高达四成,而不引起时人特别的关注,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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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当时疫病死亡人口所占比例究竟有多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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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疫情始自咸丰十年,同治元年达到高潮,以后渐趋回落,延至三年而结束。咸丰十年之疫,多发于苏南浙西一带,以真霍乱为主。[43]沈梓于九月初十日记曰:“是时吾镇(濮院镇)死者日必四五十人,棺木贵不可言。”十五日又云:“此月初六雨后,天涔涔雨,荫惨之气逼人。瘟疫大作,死者日以五六十人,而染病者都是寒疾之状,多则二日,少则一周时许,亦有半日即死者。直至廿三四雨止,疫稍稀。”十月初九日再记:“是时镇上疫气稍息。”[44]可见当时濮院的疫情大约持续了一个多月,从九月初六至廿四这18天,前面言日死四五十人,后言五六十人,以50人计,共死亡900人,此后15天渐趋减少,若以平均每日25人计,则为375人,以后当还有零星死亡人数,总计为400人。这样,濮院当年死亡人口就在1 300人左右。濮院当时的人口约为9 000人[45],死亡率为14%,明显高于和平时代的疫死率。此外,沈梓在此前还曾去过湖州和嘉兴交界的乌青镇,七月时,那里也发生了疫情,“每十家必有死者二”[46]。若以每家五口计,死亡率不过4%,疫情比濮院要轻得多。另在同年七月,常熟的难民营中,“有邻近移来病者,因限额不能滥收,甚至投河而死;且有疠气所蒸,十死其二三,其余惧而他行者”[47]。这里的十死二三,明显不完全是疫病而死者,因为其言“且有”,说明疠气只是原因之一。即使把当时难民死亡主要原因归于疫病,假设疫死率为二成,那也只是难民中的情况,从龚又村(常熟人)的记叙看,当地人的疫情并不严重,他家只是沾染痢疾而已。所以当地社会总的疫死率肯定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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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元年的疫情,总体上更为严重,比如,常熟“夏秋以来,无家不病,病必数人,数人中必有一二莫救者”[48]《庚癸纪略》七月初六日记吴江等地情形云:“时疫流行,日死数十人,名吊脚痧,无方可治,不过周时。”[49]《小沧桑记》谈松江情形:“加以疫疠盛行,日有数十家,市榇为之一空。”又曰:“自七八月以来,城中时疫之外,兼以痢疾,十死八九。十室之中,仅一二家得免,甚至有一家连丧三四口者。”[50]从龚又村关于常熟的记叙中,可以知道当时的疫病病死率不是特别高,他家有六人得病,仅幼女一人死亡。[51]吴江的情形,一个县日死数十人,即使延续三个月,总人数也不会超过一万,故死亡率只会在5%以下。有关松江的记载中,一家丧三四口属于特殊情况,正常的应该是一二口,以每户五六口计,死亡率为20%~30%,不过还有一二成家庭为全家幸免的,故实际死亡率最多也就在20%左右。不过这仅为松江城内的情况,不能代表全县。当然,有不少县不止一次遭受瘟疫,其中嘉兴的濮院等五个地区五年中有三年以上出现疫情。每年的疫情不可能同样严重,假设这些地区每年有10%的人口疫死,死亡人数最多也不可能超过50%。而这还是对极个别地区相当高的估计。对整个疫区来说,平均每个县受疫灾次数不会超过两次,即使以较高10%的死亡率来估计,这次大疫中,疫区因瘟疫而死的人也不过20%,而就整个江南地区来说,则会更低,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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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从前面的分析中可看出,一般的疫死率只有5%左右,若这样,则总的疫死率也就约为8%。因此,可以说,这次瘟疫的疫病死亡人口所占比率在8%~15%之间,最高不会超过20%。也就是说,当时有二成人死于疫病已是相当高的估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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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光绪十三年(1887年)剡源之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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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三年前后,江南不少地区都出现了疫情,疫病主要为真霍乱,特别是在浙东,尤为严重。当年,绍兴的上虞、山阴、会稽与宁波府的大多数县都有瘟疫流行,是清代浙东疫情较为严重的一次。[52]这次瘟疫的人口损失情况,奉化剡源的一部地方志有较为明确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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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三年丁亥七月大疫,至九月止,死者甚众,沙隄、公塘、康岭更甚。 (三村约死四百人,阖乡不下一千人。——原注)亲戚不通音问,此症名霍乱。[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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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剡源乡的人口,史料缺乏记载,不过有该乡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各村人口的详细记录,两个年代相隔14年,疫后损失应该已有所弥补,故二十七年的数字应大体接近和略低。二十七年时,三村的人口数分别为:沙隄村1 090人,公塘村820人,康岭村858人,共计2 768人,全乡41 251人。[54]疫情最为严重的三个村的死亡率为14.5%,全乡则在2.4%左右。从这部方志对这次疫情的特别关注来看,这应该是当地至少是较为晚近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瘟疫,而且霍乱也是清代江南最为凶猛的疫病。故在和平年代,10%以上的人口损失率在某个较小社区中虽可能发生。但已属罕见。而在较大的区域中,要达到5%的疫死率恐怕就不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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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清末上海之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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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开埠特别是太平天国战争以后,随着人口的剧增和人员流动的不断频繁,瘟疫爆发的频度也急剧上升,据统计,上海县在咸丰以前一共发生瘟疫16次,而咸丰以后竟多达18次。[55]晚清上海瘟疫发生的次数虽多,但对人口的危害似乎不大。由于《海关十年报告》中有录有确切瘟疫死亡人数的记载,使我们有可能了解当时上海瘟疫的危害性。现将有关的记载转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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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十年(1892—1901) 中,上海曾两度流行天花:一次在1893年,11名外国人和184名中国人因罹是疾而死亡;另一次在1899年的上半年,9名外国人和183名中国人死亡。市政当局对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经常给予极大的关心。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在中国人占总人口很大比重的情况下,他们的工作竟能如此成功。霍乱在公共租界绝迹整整三年之后,1895年夏季又重新出现,这一次有20名外国人和约930名中国人死亡,大部分是在8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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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流行猩红热病,这年夏天因而死亡的约1 500人。随后几年,这种疾病重复出现,但严重程度减轻了。[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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