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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发展变化,虽然不无西方科技、思想和文化影响的印记,但其主体则不能不说是由江南社会自身发展起来的。对此,可能会有人说,以上变化中大多不过是传统文化的某种微调,并不具有近代意义,而那些对现代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则都是西化的结果。这种说法,从表面来看,确实颇为在理,比如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卫生防疫制度、医院救疗体系以及医疗诊治手段,至少形式上无不是从西方引进的。我们发现,在某种主流文化风靡一时之际,人们往往会蔽于表象而不能正确认识那些被这种流行文化暂时取代的传统文化的历史地位和现实价值。其实,上文的论析已经表明这一论调有失公允。首先,若不完全以西方的标准为唯一的价值判断标准,可以说,以上这些变化并不是无足轻重的微调,在中国自身的文明发展体系中,它们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且有些在指向上也与所谓的近代化有着相当的一致性。比如说,“戾气说”的提出与“卫、气、营、血”辨证治疗的发明与应用,虽与现代医学没有关联,但在传统医学的发展中却极为重要,而且也富有实效。又如,尽管与西方的卫生防疫不尽一致,但国人有关的卫生防疫观念和行为却早已存在,而且,在清代江南,随着环境的变化,一些乡贤及时地做出了反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了一些颇具新意的防疫举措。晚清某些卫生观念的出现,并不是西化的结果,而是传统社会本身对环境变迁的呼应。再如,当时疫病救疗行为和设施的发展,特别是晚清日常性救疗机构逐步由纯粹的慈善机构向以普遍施诊为重心的机构的转变,以及医学和医疗资源社会化程度的进步等,无不有利于改善民众的健康和生命质量。其次,西方文明的影响固然重要,但其中一些内容的传入、被接受和推广却与传统社会和医疗资源的发展密切相关。有一个事实显而易见,即西式的医疗卫生设施,基本都集中在传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达地区,原因就在于这些地区有着充裕的社会、医疗资源能够接纳和推广它们。无论是牛痘还是西式的医院,其传入后不久的建设和推广大多是由乡贤和地方官府承担的。而之所以能被地方活跃的社会力量接受和推广,则与人痘接种术、疫病救疗资源的日趋发展等传统因素有关。而且,早期西式医院与传统医药局在经营方式上差别并不大,它与传统医药局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平行性,只不过是近代医院的运营方式更适合西医的诊疗需要而已。由此可见,现代卫生医疗体制中的制度本身尽管可能基本源自西方,但其动力、运作方式以及承担主体等内容,很大程度上仍主要是中国社会自身孕育产生的,具有自己的特色。很多情况下,只是将民间的、零散的、非制度性的内容纳入到官方的、制度化的形式中去而已。这些表明,中国社会的变动并不全是西方文明促动的结果,而是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运作;而且,它还最终为清末国家有关职能的改变做了重要的准备,并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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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论述,除了可以看到清代江南社会的活力和发展外,也不难发现,这些发展的动力,如果不讨论人口和经济拉动等因素的话,则可以说主要来自于社会力量的活跃和乡贤阶层的能动。比如,在预防卫生方面,对染坊污染的永禁虽由官府出面,但其不过是应士民的要求而相机行事。至于嘉道以后改善水源卫生的行动和建议则都由乡贤承担,晚清对个人卫生系统的建议和宣传也由社会力量发起。另外,像人痘和牛痘的引入和推广,也主要得益于社会力量。可见,地方社会力量是地方社会事务中一支非常活跃的力量,说其活跃,不仅是指其承担了大量的工作,还因为它能对地方社会问题和变化做出必要而能动的反应,以弥补国家在卫生医疗等方面的制度缺失和官府能力的不足与疏漏。地方乡贤生于斯,长于斯,对当地社会的情感、较高的文化素养、一定的经济实力以及长期儒家修齐治平理想之熏染无疑有利于其在地方社会事务中发挥积极的甚至是其他力量难以发挥的作用,而且即使在今天,也仍然是十分重要而必要的力量。但如果仅仅或主要依靠这一力量,而缺乏国家相应的制度建设,其弱点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社会力量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布不平衡;其次,社会力量的活动多为自发的,具有随意性;最后,社会力量主要表现为民间力量,其本身也不具有任何强制力。因此在疫病救疗、某些预防卫生观念和设施的推广、医疗的管理等方面,其作用的发挥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极大的限制,从而严重地影响某些富有成效的观念和举措普遍及时的推广,以及对众多有害健康行为的禁止和制约。因此,对直接关乎生命的医疗卫生,国家直接有效的管理十分必要。另外,深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的乡贤阶层,虽然对待技术一般都能采取开放的态度,但在价值取向上却比较保守,这固然有利于社会保持文化连续性,但也妨碍了社会突变的出现。以上所述的发展和变动,基本都是在外界因素的促动下被动产生的,这就使得整个社会缺乏长远的目光,缺乏一些具有一定前瞻性的计划和行动,从而不利于社会持久地保持稳定、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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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江南各界对瘟疫的反应看清代的国家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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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面有关瘟疫反应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当时整个社会大致可以分成朝廷、官府、社会力量和普通民众四个部分,简单地说,朝廷和官府基本相当于现代所谓的国家,另外二者则为社会。但在本来意义上,国家并不是和社会对应的概念,国家几乎没有界限,同西方国家只是与社会分立的整个社会体系中一部分的情况完全不同。在中国,国家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概念,必要时可以囊括一切,尽管在实际上并不总是这样。[4]一般情况下,由于朝廷是皇权的直接代理者,所以它的行为多可代表国家。而在地方社会,地方官府既是国家的代理者,同时与社会一道也是它的控制对象。普通民众在人数上虽然占优,不过在具体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通常充当的只是一种类似于背景的角色。所以,一般认为国家和社会的互动,大多数情况下不过是官府和社会力量的互动。它们之间的冲突大多是他们各自私利产生矛盾的结果,基本不表现为社会利益对国家利益的对抗。在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它们其实具有相当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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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官府和社会在整个社会管理和秩序维护方面,并不存在根本和体制性的矛盾与对抗,即使其间存在各自不同的利益关系并出现某种冲突,也不意味着社会的进步。实际上,随着社会的发展,非但没有出现朝廷和官府同社会力量的对立日趋严重的现象,相反却在兴办医药局和牛痘局之类的事业中出现更多、更为广泛的合作,清末出现的一系列变化,也完全不存在朝廷和官府职权退缩的事实——实际上是具体职能的明确化和扩展。对中国的国家和社会,不仅需要从朝廷、官府、乡贤、民众等这样更为本土的名词和具体的历史情境出发加以理解,还有必要暂时抛开西方的概念和理论,以合作与互补这样一种新的认知模式来重新认识它们的互动。清末国家将原本主要由社会力量承担的事业纳入官方的制度化的轨道中去,不仅不是对社会力量的扼杀和限制,很大程度上还可视为对社会力量活动的一种呼应。从中国社会自身发展的要求来看,国家具体职能的拓展,或者说,国家无所不包、笼统的职能的具体化、明确化,与社会力量的强大和活跃一样,都是必要的。它绝不是对社会进步的反动,在一定限度内,它还是顺应社会发展要求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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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必要从中国社会自身的发展脉络中来理解明清社会力量不断活跃的历史意义。社会力量在地方社会事务中作用的增强虽可能分割官府的部分权力,甚至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与地方官府乃至朝廷产生一定的矛盾,但并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国家的利益。他们兴办的各种事业,从广义上说,也都是朝廷和官府职责之内的事,其意义,并不在于借机而使民主和自由得到发展,而是他们凭借自身对地方社会的熟悉和对当地社会问题与需求的敏感,能够有针对性地补充官方行政能力的不足,并利用自身的影响更有效地表达地方社会的要求和部分民意,促发地方官员关注并举办一些缺乏制度规定但实际需要的事业。同时,它的活跃,还有利于个别官员的政绩不至于因他的离任而灰飞烟灭,从而使官方的一些善政能够持久稳定地保持。这既可以避免因为各地差异巨大而国家政策一刀切所导致的弊端,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家在民生政策方面缺乏制度性规定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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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代江南的社会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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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渐突出,生态研究也开始引起一些历史学者的关注,曹树基、李玉尚在最近有关鼠疫的两篇论文中提出,社会转型不仅是一个社会概念,也是一个生态概念,近代社会的变迁,本质上是一种生态上的变迁。[5]夏明方在评述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时认为,由于黄氏没有将“生态系统”的分析方法贯彻到底,其理论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如果能把环境或者说生态成本引入小农经济成本收益核算体系之中,将有利于更加深刻地认识小农经济的过密化,进而大力提倡从生态变迁的角度来研究近代中国社会。[6]这一视角的引入,无疑有助于更深入全面地理解中国社会历史。其实,从现代的眼光来看,疫病毫无疑问是生态成本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不过从历史特别是比较早期历史的情况来说,当时发生的疫病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由生态环境的变化而引起的,还有待做进一步的证实。在清代江南,瘟疫虽然主要还是由灾荒、饥饿、某些不良的生活习俗以及社会整体上缺乏对瘟疫的控制机制等因素造成的,不过,人口与瘟疫之间极为密切的关系至少表明,由人口急剧增长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比如过度开垦造成的植被破坏与水土流失、过量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等,已成为产生瘟疫的众多因素中的一个。除此以外,其他方面的污染更是对疫病的爆发带来了直接的影响,比如在苏州、上海等地,工业废水污染导致这些地区肠胃道传染病的多发,嘉道以来,不断增多的生活和工业用煤使得空气质量下降,加剧了江南猩红热、白喉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频繁出现。这表明,在清代江南,生态的改变对瘟疫的爆发、流行所起的影响日趋明显,瘟疫已逐渐成为当时社会经济行为所付出的生态成本中一项较为重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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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化或者说近代化的早期,由于环境污染不断加剧,治理却相对滞后,故常常出现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的恶化,无疑会造成疫病流行机会的增多,而近代医学的突破性发展与卫生防疫制度的形成又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所以在19世纪以前的几个世纪中,欧洲民众可能经受了前所未有的疫病考验。[7]在这一点上,江南的情形既类似又不同,相似的是生态环境的逐步恶化和疫病流行的日趋频繁,不同的则为瘟疫一直未曾对人口造成结构性的破坏。在清代江南,瘟疫作为旧生态体系中保持人口资源间平衡的重要调节器的功能渐趋减弱,旧体系中的生态平衡也逐渐被打破。这些无不表明,清代江南的社会生态已经开始脱离旧生态体系,它的发展,既是当时日趋一体化的世界体系中的内容之一,又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就当时的历史条件而言,它既不封闭,也非停滞,相当一些社会运作方式已显现了一定的近代性。当然,在实际的进程中,其深受西方文明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假如我们不完全以“成败论英雄”,历史地来看问题的话,可以看到,一个充满活力又有不足乃至缺陷的江南社会,正在积极而不无成效地应对着各种自生或外来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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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浙江医科大学主编:《传染病学》,17~19页,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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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参见疫情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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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具体的原因主要是:夏秋温暖湿润的气候适宜此类致病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夏秋人们喜食生冷瓜果,致使胃酸杀菌力下降:夏秋气候炎热,人的肠胃功能易于失调;苍蝇等传播疫病的害虫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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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目前的有关研究中,梁治平是不多的对所谓国家和社会相对应的本土概念做出梳理的学者之一。他在清理了家—国—天下、公—私、官—民三组其认为在传统观念与国家和社会最接近的概念后,认为,“这三对基本概念或范畴,分别指涉传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侧面,因此应当综合地予以考虑”(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22~23页)。但究竟如何综合考虑以及怎样运用本土概念进行分析,梁并没有给出一个比较明晰的说法。实际上,这样的综合论虽然有理,但在实际的研究中很难具体操作。而且如果我们暂时抛开现代的分析工具,立足传统概念,不是更利于我们考察传统社会实际的分野和互动吗?因此,不妨先从探讨传统的国家和社会概念入手。根据赵伯雄的研究,“国”在西周时有两种意义:“一种是今语地域上的‘域’,另一义则为邦国的‘国’,而无论是在文献里还是金文中,都找不出 ‘国’有‘城’或‘都城’之义的证据来。”(赵伯雄:《周代国家形态研究》,171页,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也就是说,国本来没有明确界限。国和家连用在春秋战国时期,它们是分别指称的,诸侯称国,大夫称家,在家国之上则为天下。 《孟子·离娄上》云:“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随着大一统王朝的建立,国家就成了统一王朝的代称,国家与天下实际上也就合而为一了。不过,后来人们又赋予了天下文化、价值的含义,使天下与国家相比,“与其说是一更大的实体,不如说是一套更具根本意义的秩序和价值”(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22页)。但既然皇帝总以天子自居,皇权职责在理论也是代天行事,因此在和平统一的年代,天下和国家在功能上的合流也就理所当然了。所以笔者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传统国家的概念,大而言之,是为中华民族,即‘华夷之辨’ 中的华;小而言之,是为‘家天下’,具体到某一特定时期,即为某一王朝。在正常情况下,这两层含义是可以相互重合的,所以皇权一般可视为国家的表征和代理者。”(余新忠:《道光三年苏州大水及各方之救济——道光时期国家、官府和社会的一个侧面》,载《中同历史评论》,第1卷,204页)至于社会,社原本为土地之神,会乃聚集、汇合之义,社会连用,“原来意指人们以祭祀为中心而进行的集会。以后便转为祭神的场所,称之为社,进而由此意味着以和睦为宗旨的各种集会”。因此,社会的形式与内容在不同的时代也各不相同,一般来说,隋唐以前,社会以祭祀和宗教活动为主,唐宋以后,经济、文化和政治等方面的内容不断增加,并到明清逐渐占据主流地位。(参见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1~13、19~23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可见,社会包括各种类型的聚会和社团,在明清,善会和善堂、乡约等乡里组织、会馆、商会以及一些政治利益团体等,均可被囊括在社会之中。但它和国家显然还不是可以并立的一组概念,在本来意义上,社会不过是国家的一部分。所以,一开始,中国的社会就不是作为国家的对立面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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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见曹树基、李玉尚:《鼠疫流行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影响》;李玉尚、曹树基:《18—19世纪云南的鼠疫流行与社会变迁》,均见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编:《自然灾害与社会结构》,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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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参见夏明方:《生态变迁与“斯密型动力”、过密化理论——多元视野下的旧中国农村商品化问题》,载《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卷,150~165页,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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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参见[法]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1卷,86~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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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修订版) 附录 清代江南分府疫情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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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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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十九年 溧水水,疫,有虎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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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四年 上元江宁(以下简称上江)大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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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八年 溧水旱,疫。高淳大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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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四年 四月,上元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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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四年 溧水疫。高淳民多疫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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