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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36 [语译] 患外感病二三日,既没有阳明的证候,也未见少阳的证候,这是病仍在太阳,没有发生传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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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38 [提要] 太阳病已否内传,应以当时的脉证为据,不要拘泥于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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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40 [浅释] 按照《素问·热论》的计日传经说,二日应传阳明,三日应传少阳。可是二日并未见到不恶寒,但恶热、口渴引饮等阳明证,三日并未见到口苦咽干目眩、往来寒热等证,则可断定病邪仍在太阳,而没有传变。于此,充分说明了病情已否传变,应以证候为据,决不可以日数印定眼目,这正是仲景师古而不泥古,理论善于结合实践的范例,同时也充分体现出仲景学说是在《内经》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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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42 [选注] 方中行:上条举太阳而以脉言,此复举阳明少阳而以证言,次第反复,互相发明也。然不传有二,一则不传而遂自愈,一则不传而犹或不解,若阳明、少阳虽不见,太阳亦不解,则始终太阳者有之,余经同推,要皆以脉证所见为准。若只蒙胧,拘拘日数以论经,则去道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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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44 沈芊绿:阳明少阳二经之证,至二三日不见,可知其脉仍浮紧而亦不变,此亦但据证而知之也。可见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以次相传之日数,未可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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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46 《金鉴》:伤寒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此其常也。若二三日,阳明证之不恶寒,反恶热,身热,心烦,口渴,不眠等证,与少阳证之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喜呕,口苦,耳聋等证不见者,此为太阳邪轻热微,不传阳明少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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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48 [按语] 传经不传经,以脉证为准,而不必拘于日数,诸家注释均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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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50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①。若发汗已,身灼热②者,名风温③。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④,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⑤;若被火⑥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痸疭⑦;若火熏之⑧,一逆⑨尚引日,再逆促命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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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52 词解 ①温病:是广义伤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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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54 ②灼热:形容身热很高,如同烧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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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56 ③风温:指温病误用辛温发汗后的变证,与后世的外感风温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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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58 ④鼾:音“酣”,指呼吸时鼻中发出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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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60 ⑤失溲:《仓公传》:“使人不得前后溲。”又“难于大小溲。”这里的失溲,含有大小便自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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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62 ⑥被火:指误用火法治疗。火法包括烧针、艾灸、熏、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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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64 ⑦痸疭:音“翅纵”,手足抽掣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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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66 ⑧若火熏之:有两种解释:一是作为症状的形容,肤色暗晦如火熏。二是作为治疗方法,如火熏法,《外台》桃叶汤熏身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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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68 ⑨逆:指治疗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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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70 [校勘] 《玉函》“不恶寒”下无“者”字,“被下者”作“下之”,无“被火者”之“者”字,及“微发黄色”之“色”字,“痸疭”作“掣纵”,下有“发作”两字,“若火熏之”作“复以火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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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72 [语译] 太阳病,见到发热口渴,不恶寒的,就叫做温病。如果在使用发汗方法以后,热势更高如同烧灼一样,名叫风温。风温的证候特点是尺脉和寸脉都见浮象,自动出汗,身体沉重,经常睡眠,呼吸时鼻有鼾声,而且语言困难。假使误用下法,便会引起小便不利,两眼直视,甚至大小便失禁。假使误用火法,轻则导致皮肤发黄,严重的就会引起如同惊痫的症状,时时手足抽搐痉挛。倘若再用火熏的方法,那就误上加误了。一次错误的治疗,变证虽重,还不至于马上死亡;再次误治,生命危险就迫在眉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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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74 [提要] 太阳温病的审证要点,与误用汗、下、火法的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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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76 [浅释] 太阳病除伤寒、中风外,还有温病。温病与风寒性质的伤寒、中风不同,而是温热性质,治法迥异,必须明确区分,才能避免错误。太阳温病的证候特点是“发热而渴,不恶寒”,标志着津伤热盛,因称之为温病。它与伤寒、中风并列,为太阳病的三大类型,后世医学在本条定义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温病学说体系。根据太阳病提纲,恶寒为必具症状,不恶寒,不得称为太阳病;从后世温病学说的卫分证来看,恶寒也是必见症状。本条既然明确提出是太阳病中的温病,又说不恶寒,显然与太阳病的定义不合,与温病卫分证的条件不符,与临床实际也不符合。注家对此多囿于“不恶寒”而多方曲为之说,这未免有背于实事求是精神。我们认为“不”字可理解为“微”,因为临床上所见到的温病卫分证,恶寒较发热为轻,确实具有程度轻微、时间短暂的特点。若恶寒一罢,则成为气分证,也就是由太阳传入阳明而成阳明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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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78 第二段“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是指温病误用辛温发汗法以后的变证,与后世温病学中属于新感温病的风温是不同的。与《伤寒例》中重感异气变病的风温也不相同,都不应混为一谈。由于太阳温病是温热之邪,误用辛温发汗,则助热伤津,所以热势更盛而身热如火烧灼一样。接着补充说明风温的一系列表现:温热之邪充斥于外,所以脉尺寸皆浮;热迫津液外泄,所以自汗出;热伤经气,所以身重;热上熏神明,所以多眠睡;热壅肺胃,所以鼻息必鼾,语言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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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80 第三段又论述误下与误火的变证。温病虽是热盛津伤,但里无有形之实,故下法亦不可用,假使误用下法,反而夺其津液,水源枯竭,则小便不利;精神昏聩,至二便不能控制而遗失不禁;阴精不能上注于目,则目直视而转动不灵。温病为阳热之邪,火法当然也不可用,假如误用火法,轻则两阳相熏,皮肤出现黄色,重则热内迫神明,出现类似惊痫状态,热伤阴液,筋脉失养而发生抽搐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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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82 最后,举出“若火熏之”为一误再误,误上加误,一逆就是一次治误,引日即延长时日,指生命还能延长一时间,还有挽救余地。如果再次误治,则死亡迫在眉睫,无法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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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731484 表3 伤寒、中风、温病、风温证鉴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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