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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也有一些医家不囿于外感病专著的传统说法,如任应秋说:“《伤寒论》就是疾病论。”刘渡舟说:“《伤寒论》系辨证论治的书。”尽管不够具体,但敢于突破传统的求实精神,是非常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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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名”纠正讹误,“求实”明辨是非 如前所述,《伤寒杂病论》是具有见病知源普遍性指导意义的医籍,之所以会长期被误作外感病专著,主要因为书名“伤寒”的影响.尽管有些医家批驳书名的讹误,但仍沿用《伤寒论》的名称,终难达到纠正讹误的目的,依旧沿误下去。这就给予我们一个很重要的启示,欲纠讹误,必须正名,把错误的书名改正过来,顾名思义,才可能逐渐纠正原有的传统偏见。因此,不应该再墨守《伤寒论》之名,应当直接地改名为《伤寒杂病论》。叔和当日根据他的认识既能把《伤寒杂病论》改名为《伤寒论》,现在经过大量事实证明书名“伤寒”,名不副实,及其产生的严重后果,我们为什么不能把错误的书名更正过来呢?“名不正则言不顺”,更正书名,无疑是纠正讹误的关键。当然,由于传统观点的禁锢,可能会引起许多人的反对,但是,只要我们广泛宣传,以理服人,改变、提高大家的认识,一定会被渐渐接受的。总之,名实必须相符,名实不副,就会产生认识上的错误,假使恢复仲景《伤寒杂病论》原名,就不会发生外感病专著的片面结论。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例如李东垣著《内外伤辨惑论》,是鉴于很多内伤病人的临床表现类似外感,医者误作外感治疗而致大量死亡,目的在于揭示内伤外感的鉴别要点,提高医者的诊疗水平,以避免发生外感内伤不分的医疗错误。由于他的书名为《内外伤辨惑论》,就不会误解为单辨外感,或单辨内伤的医籍。就此也可说明“正名”的重要。或者提出东垣著《内外伤辨惑论》是因为内伤类似外感误治而死,名实相符;仲景撰《伤寒杂病论》的自序中明确说明其宗族死亡于伤寒者十居其七,况且书中以伤寒冠首的条文极多,可见是以伤寒为主,改名《伤寒论》有何不可。如果不是伤寒病,绝不会死亡那么多的人?这一问题仍可从东垣《内外伤辨惑论》中得到答案:“向者壬辰改元,京师戒严,迨三月下旬,受敌者凡半月,解围之后,都人之不受病者万无一二,既病而死者,继踵而不绝……此百万人岂俱感风寒外伤者耶!大抵人在围城中饮食不节,乃劳役所伤,不待言而知,由其朝饥暮饱,起居不时,寒温失所,动经两三月,胃气亏乏久矣,一旦饱食太过,感而伤人,而又调治失宜,其死也无疑矣……盖初非伤寒,以调治差误,变而似真伤寒之证,皆药之罪也。”如果东垣所说可信,病死率高并非都是外感,由此不难推知仲景宗族之死亡,最大的可能是死于伤寒兼夹杂病,而不一定为单纯伤寒,否则,所撰的书就不必名为《伤寒杂病论》了。至于书中以伤寒两字冠首的条文,条文下面的脉证有许多都是杂病,而且治法与方剂也是主治杂病而不是伤寒,充分体现了伤寒杂病合论的特点。照理这并不难认识,只是因带着外感病专著的成见,熟视无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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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纠正像《伤寒论》这样传统习惯已成定局的讹误,“正名”固然是十分重要,但尚难彻底解决问题,必须在正名的前提下,“求实”以明辨是非,通过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对《论》中原文作出重新评定,自可看出六经辨证决非局限于外感病;六经病各有寒热虚实之辨,六经病性质的说法不符合原文精神和临床实际;六经传变的许多说法尤其是始太阳终厥阴的传经次序说都不切实际,皆应该摒弃。至于伤寒与杂病合论的条文并非凤毛麟角,而是俯拾即是。例如“喘家作”(18),就是外感引发宿喘,所以用桂枝汤加厚朴、杏子,外感与杂病同治。又如“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40),伤寒表不解是外感,心下水气是杂病,五个或有证,既与外感有关联,水气尤为直接的因素,所以用小青龙汤外感与杂病同治。又如“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与小建中汤,不差者,小柴胡汤主之”(100)。伤寒,是外感,而下述脉证为中虚木贼的杂病,因中虚较著,故用小建中汤先补其中土,不差,再用小柴胡汤疏泄肝木。又如“伤寒,脉结代,心动悸,炙甘草汤主之(177)。”也是外感兼夹杂病,以心脏虚弱的程度严重,所以不治外感,而用炙甘草汤补其心气心血。再如麻黄汤是治太阳伤寒的主方,但必须正气不虚,方可使用。《论》载麻黄汤的禁例有九条之多,因而误认麻黄汤为发汗峻剂,不敢轻易使用,其实服麻黄汤仍是覆取微似汗,只是不须啜粥而已。从九条禁例来看,大都是兼夹里虚的杂病,要之不外阴阳气血之虚,这就提示一个论治原则,治疗外感虽然应当驱邪,但必须注意有否兼夹杂病,不管是哪一种杂病,凡属于虚候的,驱邪剂即当慎用,以避免虚虚之弊,绝不是仅限于麻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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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阳明里热实证比较多见,但并非都是外感病,潮热谵语便结,固然可见于外感病中,而不更衣十日无所苦的脾约证,就多见于杂病。至于三急下证,尤多见于“急腹症”。阳明喜忘的蓄血证,明确指出“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237),“本有久瘀血”,难道是外感?至于食谷欲呕,属阳明,治用吴茱萸汤,以及阳明中寒不能食等,无疑,都是阳明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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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从太阴病提纲证的条文来看,一派脾阳虚弱,寒湿阻滞之象,明明是内伤生冷而致的杂病,却一定说成外感,简直是是非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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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阴病分心肾阳虚与阴虚阳亢两大类,虽然可见于外感病程中,但尤多见于杂病,就病程来看,也不一定是病的后期。如麻附辛汤证的条文是“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301),附子汤证的条文是“少阴病,得之一二日”(304),又如黄连阿胶汤证的条文“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303)等,都何曾是病的后期。其实这些汤证,也不局限于外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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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厥阴提纲证的“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326),其病机主要是肝旺克脾犯胃,每多见于杂病。他如乌梅丸、当归四逆汤,白头翁汤等,更都是治疗杂病的方剂,又何曾一定是外感病的后期呢?聊举以上数则,已可充分证明外感病专著说是不能成立的,也是完全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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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们能真正做到正名求实,虽然是千古沿误,必会逐渐得到纠正,仲景的伤寒杂病合论之旨,也必定会被更多人理解和接受。只要我们能真正领会了伤寒杂病合论的精神,就会使辨证论治的理论水平和临床医疗水平更加提高,从而为发扬中医学作出新的贡献,为攻克现代医学尚无良法治疗的许多疑难疾病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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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译释(第四版)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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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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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脉、平脉、伤寒例、痓湿暍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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