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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六经即证候群 陆渊雷曾有“热病之证候群,为汤液家所宗”(《伤寒论今释》)的论述。因为“证候群”名称比较新鲜、时髦,得到许多医家的欣赏。有说六经就是六大证候群,有说中医辨证就是辨证候群等,这是对辨证理论的曲解。临床辨证固然离不开证候,但辨证目的在于求因(病机),不是仅据表象。在证候的后面加一个群字,则意味着仅是表象的集合,不存在什么内在的病理联系。六经果真是六大证候群,则只需六张处方就能解决问题。按照证候群的说法,每一张方剂的主治证,就应是一个证候群,那么,《伤寒论》有112张方剂,就有112个证候群。推而广之,疾病千变万化,又有千万个证候群了,怎么执简驭繁呢?应当肯定陆氏对于《伤寒论》理论颇多阐发,不乏真知灼见,但对六经分病意义的认识似嫌不足。他提出的“故本论六经之名,譬犹人之姓名,不可以表示其人之行为品性”的观点,可能是受日医的影响(《伤寒论今释》)。如鹤冲元逸说:“伤寒六经,非谓病在六经也,假其为纪也已。”(《医断与斥医断》)又如山田正珍说:“可见此书以六经立名,犹数家者流以甲乙为记号。注家不察,解以《素》、《灵》经络之说,可谓不解事矣。”(《伤寒论集成》)批判六经专主经络,虽然有其正确的一面,但由此认为六经没有实质内容,仅是记号、姓名,则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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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译释(第四版) 如何理解“六经钤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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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来看,关于“六经钤百病”不外乎否定与肯定两种意见。否定固然不对,但是只强调六经而忽视其他辨证,甚或主张以六经辨证代替其他辨证,也是不对的。要求对“六经钤百病”能有比较确切的理解,必须弄清以下两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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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经病与百病的关系 百病,是指各种不同的疾病,极言其多,故称“百病”,甚至称为“万病”。病种尽管很多,临床表现各异,但总是机体的反应。因此,就其内在病理变化来说,必有一定的规律,而六经病正是对内在病变共性的高度概括。所以,六经病既不是独立的病种,也不是百病之外的疾病。何秀山曾经指出:“病变无常,不出六经之外,《伤寒论》之六经,乃百病之六经,非伤寒所独也。”颇能说明六经病与百病的关系。《伤寒论》采用六经分病,乃是据疾病内在变化的分类,这种分类方法,实寓深意,是仲景的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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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六经病的目的是辨病之所在,简言之,就是辨别“病所”,这是《伤寒论》辨病理论的最大特点,也是最大优点。正如章炳麟在《伤寒论今释》序中所说:“疗病者,以病所为依据者也,得其病所,则治不至于逆,随其所在而导之可矣。”事实的确如此,不论外感病,内伤病,不论哪一科哪一种病,只要出现某经主证,就可确诊为某经病,而随经出治,常可获得预期疗效。吴坤安曾举厥阴病为例进行说明,他说:“六经主病,仲景非专为伤寒立言,如厥阴所述气冲吐蚘等证,乃厥阴风木自病,不拘伤寒杂病,但见呕逆吐蚘者,即是肝邪犯胃,宜兼厥阴而治。”(《伤寒指掌》)或者以为所举都是属于“伤寒派”医家的论述,论据不够。那么,就来看看温病学家叶天士、吴鞠通是怎样对待六经的。叶天士的代表作《外感温热病篇》中多次提到六经,如“里结于何?在阳明胃与肠也”、“恐其有湿聚太阴为满”、“以冲脉隶属阳明也”、“防是阳明胃实”等。在内科杂病的医案中,每据六经分析病机,如“厥阴内风,乘阳明脉络之虚”(中风案)、“少阳上聚为瘕,厥阴下结为疝”(肝风案)、“厥阴上干,久则阳明失降”(眩晕案)、“太阴脾脏日削,自然少阳胆木来侮”(虚劳案)、“厥阴少阴,龙相上越”(吐血案)在确定治法与解释药物配伍意义时,也往往援用六经,如“议少阳阳明同治法”、“治在太阴厥阴”、“通补阳明”,以及“白术补太阴,厚朴通阳明,当归补厥阴,丹皮泄少阳”等。由此可见,叶氏不仅没有否定六经,也未把六经专属于外感风寒范围,而是广泛运用,且有较多的充实。吴鞠通的代表作《温病条辨》中,除太阳病名称外,其他五经都多次提及,如“太阴温病”、“阳明温病”、“少阴温病”、“手太阴暑温”、“手厥阴暑温”、“暑邪深入少阴”、“暑邪深入厥阴”、“阳明湿温”以及“太阴脾疟”、“少阳疟”、“太阴三疟”、“少阴三疟”、“厥阴三疟”等,只不过增入温暑诸名罢了。临床尤擅运用经方治疗疑难危重病证,屡起沉疴,为同辈医家所赞佩,散见于《吴鞠通医案》,不赘。当代已故的名医如蒲辅周、岳美中、金寿山等,都以擅用六经理论解决疑难病而享盛名。再如范中林之治内科杂病,陈达夫之治眼科病,李树勋之治儿科病,也都是以六经辨证理论为指导。这些,皆足以证明“六经钤百病”论点的正确。本人对此也有较深的体会,如治一例西医诊断为脑干脑炎的女性患者,屡医乏效。诊属寒邪直中少阴证,用温经通阳的麻黄附子细辛汤加味,收到显著的效果。又如用以石膏、大黄为主药的清下方治愈阳明蕴热的顽固瘙痒症。再如治愈一例患胃穿孔急腹症的高龄老人,证见亡阳厥脱,因而先用四逆汤加味急救回阳,追阳回之后,继用大柴胡汤和解兼攻,从而获得意外的疗效,充分体现了六经辨证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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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六经辨证与其他辨证的关系 《伤寒论》原文的六经主要是辨病,所以每经病之前都标出“辨××病脉证并治”,每经病的首条,皆是“××之为病”,多数条文皆冠以“××病”。对于两经或三经病同时发生的,名为合病;先后出现的,名为并病,而不称为合证、并证。至于“此为阳明病也”,“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自利不渴者,属太阴”,“自利而渴者,属少阴”等,则是辨六经病的实例。然而辨病离不开临床证候,所以《伤寒论》也间有迳称“某证”,如“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据证知病,既然未见阳明少阳证,则知病仍在太阳,没有传入阳明、少阳。又如“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提示治病的步骤应随证而异。虽然已经具有阳明证,但少阳病的主证尚在,而且胆胃气逆颇甚,即不可专攻阳明。由于辨病的依据是临床证候,所以亦称“六经辨证”。北宋庞安常所著的《伤寒总病论》,已将“××病”称作“××证”,实开六经辨证提法之先河。这里,必须明确六经辨证之目的是辨病之所在,证和病名虽不同而精神是一致的,乃是六经辨证与其他辨证的主要区别处。掌握了这一区别,则六经辨证与其他辨证之间的关系可不言而解。否则,必然纠缠不清,或各种辨证并列而忽视六经,或强调六经而贬抑其他辨证,或将八纲辨证排除于六经辨证之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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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辨证之所以重要,因其概括了内在病变共性的“病所”,但只知病之所在,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必须同时辨清病的性质,才能全面掌握病机。因此,《伤寒论》六经病篇的全部内容都贯穿着八纲辨证精神,只不过没有八纲名称而已。前辈许多医家对此已有认识,如无求子的《伤寒百问》就提出了问表证、问里证、问表里两证俱见、问无表里证、问阴证、问阳证等。许叔微说:“伤寒最要,表里虚实为先。”(《伤寒发微论》)程钟龄说:“伤寒变证,万有不齐,而总不外乎表里寒热四字。”(《医学心悟》)陶节庵首次将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八者联在一起,提出“夫伤寒三百九十七法,无出于表里虚实阴阳冷热八者”。(《伤寒全生集》)其后徐春甫又加上“纲领”两字,以示其重要。如“表里虚实阴阳寒热八者,为伤寒之纲领”。(《古今医统大全》)约而言之,则为“八纲”,当是八纲辨证名称的来源。程郊倩也曾强调指出“《伤寒论》乃医门之轨范,其中教人如何辨阴阳表里,如何察寒热虚实”。(《伤寒论后条辨》)日医丹波元简同样认为八纲是学习《伤寒论》的重点,并联系治法提出“要之《伤寒论》一部,全是性命之书,其所关系大矣,故读此书,涤尽胸中成见,宜于阴阳表里虚实寒热之分,发汗吐下攻补和温之别,而痛著功夫”。(《伤寒论辑义》)这些皆表明“八纲”确实是《伤寒论》辨证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有些医家认为“八纲”与《伤寒论》无关,并且只强调“八纲”具有共性,不承认六经辨证具有共性,显然是错误的。要知六经概括了“病所”,“八纲”概括了“病性”,都属于共性而各有侧重,临床辨证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伤寒论》的辨证体系,而为各种辨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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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既辨病所,又辨病性,是临床辨证的两个重要环节,必须紧密联系,综合运用。然而,高度概括的六经与八纲,只能得出比较笼统的总的病机概念,所以《伤寒论》在具体辨证时,又提出了“荣卫”、“水气”、“瘀血”、“上焦”、“中焦”、“下焦”等有关病机、病位的概念,有时则直接提到脏腑。现代所说的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脏腑辨证等,实际是上述辨证内容的引申和发展。由于卫气营血辨证与三焦辨证符合温病病情变化的规律,用作温病的辨证纲领,确实有利于温病的治疗。然而,这仅是辨证个性方面的发展,并没有离开辨证共性的六经与八纲,也不可能完全离开。共性不能代替个性,个性更不能代替共性,所以,主张只要卫气营血辨证与三焦辨证,不要六经辨证,或主张只要六经辨证,不要卫气营血、三焦辨证,都是片面的,不可取的。至于脏腑辨证与六经辨证的关系尤其紧密,既不是对立的,也不是完全等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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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译释(第四版)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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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关于辨证问题所以存在那样多的争议,总由于未深入理解各种辨证的关系。所以会误把辨证共性的六经专属于风寒外感病,这是循名而不责实,满足于现成结论,缺乏认真研究而致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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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在六经与八纲构成的辨证体系之外,还有一个伟大创造,就是辨以方名证的“汤证”。由于《伤寒论》的方剂大多配伍严谨,针对性强,只要方与证合,则收效卓著,所以论中明确提出了桂枝证、柴胡证,为辨证治疗学另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后人根据这一精神运用《伤寒论》方,取得许多新的成绩,使得经方的运用范围不断扩大,一张常用方有时能治愈几十种不同的疾病。近几年来对于《伤寒论》汤证的研究,已不单是临床实践,而是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科研。随着研究的深入,也进一步证实了《伤寒论》辨证论治理论的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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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伤寒论》的辨证内容极为丰富,既有辨“病所”与“病性”的共性辨证,又蕴含有各种个性辨证精神,是辨证理论的基础,对临床各科都具有指导意义。只因为囿于《伤寒论》书名,遂将这综合的六经辨证理论,专属于狭义伤寒,实是天大的误解。柯、俞等氏在六经专主伤寒已成定论的时候,能够勇敢提出“六经钤百病”的意见,对于“始终顺旧”的人来说,无异是当头棒喝,可惜当时因禁锢太深,未能引起较大反响。如果现在仍然因循旧说,不加研究,那就有愧于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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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译释(第四版) 附二 《伤寒论》名实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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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学院 陈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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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原名《伤寒杂病论》,是东汉张仲景鉴于当时大量外感兼夹杂病的患者,因医生不知辨证论治,而是各承家技,始终顺旧,只知用汗、下等法治外感病,未认识兼夹的杂病,以致许多人都被误治而死的惨痛局面,通过深入研究、系统总结而成书。书中不仅有成功的经验,而且有失败的教训;不仅示人以规矩准绳,而且示人以灵活运用之巧,所以对于临床诊疗具有极为普遍的指导意义。正如仲景的自我评价:“虽未能尽愈诸病,庶可以见病知源,若能寻余所集,思过半矣。”但自王叔和改名为《伤寒论》以后,却变成外感病的专著。至宋代发现了《金匮要略》,于是有“《伤寒》论外感,《金匮》论杂病”的论调。至金代李东垣著成《脾胃论》、《内外伤辨惑论》等书,于是又有“外感宗仲景,杂病法东垣”的说法。由此可见,误认《伤寒论》是外感病专著,已经年代久远,根深蒂固。及至温病学的辨证体系形成,《伤寒论》又由广义伤寒,多种外感热病的专著,降格为狭义伤寒专论风寒性质的外感病医籍了。现代中医高等院校的统一教材对于六经辨证就主张只适用于风寒性质的外感病。果然如此,那么,《伤寒论》的理论,究竟还有多少价值?尝思叔和更改书名,主要因为他没有领会仲景伤寒杂病合论的意旨,而后人的长期沿误,则是因为囿于书名而未计其实,以致一误再误,甚至误上加误。虽然有一些医家已觉察到叔和更改书名的错误,并且从理论上加以驳斥,但是,对《伤寒论》原文的联系较少,不容易被接受,所以照常沿误下去。更重要的是因长期已经形成的观念,很难改变。像近人主张《伤寒论》与温病学合编为《热病学》或《外感病学》或《时令病学》等所谓“寒温统一论”,其实质仍旧认为《伤寒论》是论风寒性质的外感病,依然在重复外感病专著的错误,由此可见积非的难改。要想真正解决这一传统习惯已成定局的错误,首先必须“正名”,把《伤寒论》的错误书名更正过来,仍名为《伤寒杂病论》。只有正名,才能打破认识上的局限。同时,更须“求实”,根据伤寒杂病合论的精神,对《论》中原文内容作重新的认识和评定。只有求实,外感病专著的错误说法才能彻底纠正。兹将本人一些不成熟肤见略陈如后,聊供参考,并希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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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景书名《伤寒杂病论》的深远意义 仲景原著名为《伤寒杂病论》,何以不名《伤寒论》或《杂病论》?因为临床所见,单纯外感病的辨治比较容易,能掌握汗下清温诸法,即可收到预期疗效,单纯是杂病的辨治也比较容易,因杂病的病种虽多,而每一种病都有一定范围,识别亦不太难,惟有外感兼夹杂病的病情非常复杂,最难辨治,究竟当先治外感,还是当先治杂病,或是外感和杂病同治,若未能从整体出发,具体分析,全面权衡内外夹杂证候的标本缓急,就很难作出恰当的处理方案,稍有偏差,即有可能发生诊断、治疗的失误。伤寒与杂病夹杂难辨,是临床的客观事实,因医生辨证不清误治致死,也是临床的客观情况,因此迫切需要有切实可行的理论来指导,仲景正是针对这一现实急需来撰写《伤寒杂病论》的,着重揭示辨证论治的规律,所以对于临床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庶可以见病知源”,就是撰《伤寒杂病论》的目的要求和具体体现。正由于仲景所创立的辨证论治理论具有普遍性意义,决非仅适用于外感病,或仅适用于某一类杂病,所以颇得一些名医所赞誉:如元代王安道说:“读仲景书,当求其立法之意,苟得其所以立法之意,则知其书足以为万世法,而后人莫能加、莫能外矣。”又如朱丹溪说:“仲景诸方,实万世医门之规矩准绳也,后之欲为方圆平直者,必于是而取则焉。”这方面的评价颇多,不多赘举。关于伤寒杂病合论之旨,也有一些医家早有认识,如清代程郊倩从辨证的角度分析指出:“园机活法之中,纪律森严,条理秩然,故仲景自序,不以为伤寒之书,而以为平脉辨证,见病知源,能愈诸病之书;不以为伤寒杂病分十六卷,而以为伤寒杂病合十六卷。伤寒杂病不分,是教人于伤寒杂病异处,辨其何以异,更于伤寒杂病之表里府脏同处,辨其何以同。”柯韵伯的认识与程氏同,但尤为深刻,他说:“世谓治伤寒,即能治杂病,岂知仲景杂病论即在《伤寒论》中,且伤寒中又最多杂病夹杂其间,故伤寒与杂病合论,则伤寒与杂病之证治井然,今伤寒与杂病分门,而头绪不清,必将以杂病混伤寒而妄治之矣。”二氏所析,颇能突出伤寒杂病合论的优点和长处,无疑是正确的,说理也较为充分,对于深入理解仲景撰《伤寒杂病论》的深远意义有一定帮助。或者认为柯氏主张杂病论即在《伤寒论》中的说法不够允当,杂病论既在《伤寒论》中,何必再有《金匮要略》?这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伤寒论》中有大量的杂病内容,不容否认。二是强调伤寒与杂病合论,因为伤寒与杂病夹杂互见,并没否定伤寒的存在。三是伤寒与杂病合论,要在揭示辨证规律,不是专论杂病,所以不详于病名而在于辨证。《金匮》是以病为单位进行辨证,而且专论杂病,与伤寒杂病合论的目的不同。由此可知《伤寒杂病论》是论述辨证论治的一般规律,具有共同性,而《金匮》以病为单位,侧重于个别性,何况《金匮》晚出于《伤寒论》之后八百多年,而且羼入了后世医籍的内容。其临床价值尽管很高,但决不能据此而否定伤寒杂病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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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叔和更改《伤寒杂病论》名称的动机与后果 王叔和搜集整理仲景旧论的动机是“拟防世急”,无疑是正确的,应该得到充分地肯定,使得该书能够流传下来,这功绩也应当充分地肯定。那种崇张抑王,把王叔和说成一无是处,甚至把一切错误都安在叔和的身上,是不公允的。王氏为什么要将《伤寒杂病论》改名为《伤寒论》呢?还是认识上的问题,提出“拟防世急”,正是着眼外感急病而言,为了说明改名《伤寒论》的目的和意义,特在本论原文之前增入概述伤寒内容的《伤寒例》,既引《阴阳大论》,强调“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又引《素问》中的六经形证等,以期与仲景自序相印证,可算得上煞费苦心。例中不但对外感病的病因病机学方面有所阐发,而且涉及到外感病的类别,并列举了许多病名,从而使外感病理论初具规模,为温病学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这应是叔和对外感病理论的最大贡献。然而对于《伤寒论》的理论,不仅毫无帮助,反而造成《伤寒论》是外感病专著的错觉,直接影响到仲景辨证论治理论的实际价值,这一极为严重的后果,都是更改书名所导致,叔和是不得辞其咎的。柯韵伯对此曾分析指出:“自王叔和编次,伤寒杂病分为两书,于本论中削去杂病,然论中杂病留而未去者尚多,是叔和有《伤寒论》之专名,终不失伤寒杂病合论之根蒂也。名不副实,是非混淆,古人之精义弗彰,是以读之者鲜,而旁门歧路,莫之适从,岂非叔和编次之谬以祸之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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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书名长期沿误未能纠正的原因 视《伤寒论》为外感病专著由来已久,何以会长期沿误而得不到纠正呢?囿于书名,固然是主要的原因,但不是唯一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它的理论能够正确指导外感病的辨治。不过,这并不奇怪,《伤寒杂病论》本来包括外感与杂病,对两者都有指导作用。在仲景成书之前,不但外感与杂病夹杂病证,没有矩则可以遵循,对于单纯外感病的辨治同样没有矩则可以遵循,一般医者只知“热者清之”,而不知表寒证发热,当用辛温解表,常会造成大错。仲景对于外感病主张辨表里寒热虚实,足以纠正不知辨证而直观用药的错误,自然会得到广大医家的赞同。既然书名“伤寒”,又能正确指导外感病的治疗,并取得预期的疗效,所以对外感病专著之说也就深信不疑了。唐初孙思邈就曾因当时医者治疗外感病只知清热而百无一效,慨叹“江南诸师秘仲景要方不传”,去积极搜求《伤寒论》,但一直到他的晚年,始发现《伤寒论》全文,于是通过“方证同条,比类相附”的整理,载入《千金翼方》“伤寒门”。正由于这个缘故,宋代的许多有名医家,如韩祇和著《伤寒微旨论》,庞安常著《伤寒总病论》,朱肱著《无求子伤寒百问》,许叔微著《伤寒发微论》、《伤寒九十论》等,也都侧重于外感,从而大大丰富和发展了广义伤寒的内容。及至金代成无己为《伤寒论》全文作注,经明至清,注家竞起,逐渐掀起了注释的高潮,据粗略统计已达四五百家之多,而且形成了许多流派。然而对《伤寒论》的理解,多数仍然局限于外感病。并且环绕外感病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术语概念,如风伤卫,寒伤营,风寒两伤营卫的太阳病三纲论;首太阳、终厥阴的六经传变次序论;传经为热,直中为寒论;经证府证的名称,以及六经病性质等,或过于玄虚,或失之机械,长期争议不休,实际并无什么意义,有些只是徒增麻烦,徒乱人意。至于如何辨外感内伤,却很少提及,有些条文明明是外感兼夹杂病,但仍就外感立论,转弯抹角,牵强附会。由于长期受到外感病专著说法的束缚,加上许多机械、玄虚的附加成分,大大影响了对辨证论治理论的学习、理解和运用,甚至产生学了无用的错误结论。目前情况仍和柯氏的分析一样,“惑于《伤寒论》之名……不得仲景伤寒杂病合论之旨……治伤寒者,但拘伤寒,不究其中有杂病之理;治杂病者,以伤寒无关于杂病而置之不问,将参赞化育之书,悉归狐疑之域。”总的说来,“惑于《伤寒论》之名”,正是长期沿误的主要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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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程郊倩、柯韵伯等医家对伤寒与杂病合论的阐述外,早于他们的医家如戴原礼、王海藏等也有所认识,如戴原礼就曾提出“伤寒正病”与“伤寒杂病”的概念,并相互比较,对诊治伤寒杂病提出“医者当于有可疑之处,能反复体认,无致举一废一,则尽善矣”的希望和要求。王海藏同样主张伤寒杂病不必截分,应当合论。指出“分伤寒杂病为二门,故有长于此而短于彼者。逮夫国家取士,分科为七,宜乎愈学而愈陋,愈专而愈粗也。试以伤寒杂病二科论之,伤寒从外而之内者,法当先治外而后治内;杂病从内而之外者,法当先治内而后治外,至若中外不相及,则治主病,其方法一也,亦何必分之为二哉!”虽然没有直接联系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却颇能说明伤寒杂病合论的优点和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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