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0868614
生命伦理学 附录六杂合体和嵌合体研究:应该允许还是应该禁止?——生命科学中的伦理问题①
1700868615
1700868616
前言
1700868617
1700868618
2003年8月中国《细胞研究》13卷(251~263页)发表了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盛慧珍教授等一篇论文,报告他们成功地将人类皮肤细胞卵转移入新西兰兔子的去核卵内,创造了400个人/动物胚胎,即杂合体胚胎,其中100个存活若干天。盛教授说她不想将这些胚胎植入人类妇女子宫内,而是要引出胚胎干细胞,进行研究。这种胚胎在实验室发育了几天,然后毁掉获得干细胞。在发表前他们曾投寄美国《科学》(Science)、《国家科学院院刊》等国际著名学术杂志,但被拒绝刊登。理由呢?是不相信中国科学家能够作出这类先驱性工作,还是认为他们的工作超越了伦理底线,例如跨越人与其他动物物种界限,有损人类尊严等?这种理由在伦理学上能够站得住脚吗?
1700868619
1700868620
2007年7月国内外媒体广泛报道了美国内华达大学Zanjiani教授的工作,他成功地创造了一只含15%人类细胞的绵羊,即绵羊/人嵌合体。那么,他是不是也是跨越物种界限,有损人类尊严呢?
1700868621
1700868622
什么是杂合体和嵌合体?
1700868623
1700868624
在讨论是否应该允许或禁止杂合体和嵌合体研究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弄清什么是杂合体和嵌合体?然后分别考察反对和支持杂合体和嵌合体研究的论证。
1700868625
1700868626
杂合体(hybrid)是由不同物种的配子结合成的机体,其每一个细胞核内都有两个物种的遗传物质。骡子就是驴与马的杂合体,是公驴的精子和母马的卵相结合的产物。如果将人的配子与动物②的配子交配产生的胚胎或机体,就是人/动物杂合体,这种杂合体的每一个细胞的核内都有人和动物两个物种的遗传物质,所以又称真正的杂合体(true hybrid)。而盛教授所做的工作是将人的体细胞核转移到去核的动物卵内形成的胚胎,这种胚胎也是每个细胞含有两个物种的遗传物质,但其细胞核内是一个物种的遗传物质,而在细胞质的线粒体③内是另一个物种的遗传物质,在盛教授所创造的杂合体胚胎内,细胞核的遗传物质是人的,而细胞质线粒体内的遗传物质是兔子的。这种杂合体称为细胞质杂合体(cybrid)。也有可能将动物的体细胞核转移到人的去核卵内形成另一种细胞质杂合体,目前未见有人做的报道。
1700868627
1700868628
嵌合体的英语chimera(喀迈拉)一词来源于希腊文,原意是she-goat(女山羊),意指神话中兼有狮子头、山羊身和蛇尾的能够喷火的雌性怪物。这一术语最早来自荷马,荷马在公元前9世纪的《伊利亚特》史诗中提到Chimera是巨人Typhoon与半女半蛇Echidna所生,前身是狮子,后身是蛇,中间是山羊,鼻子喷火。科林斯的Bellerophon骑有翼神马Pegasus杀死了她。神话中的嵌合体还有:Centaur(半人半马),Gorgon或Medusa(蛇发女怪),Geryon(三体有翼怪物),Harpy(身为女人,翅膀、尾巴、爪为鸟的怪物),Sphynx(狮身人头),Griffin(狮身鹫首),Siren(女人身鸟首),Mermaid(美人鱼),Satyr(人头羊,有山羊腿的人),Minotaur(半人半牛),Echidna(半女人半蛇)等。但现在嵌合体一般都用chimera一词概括,chimera也不再专指具有狮子头、山羊身和蛇尾的喷火的雌性怪物了。其他文化,如古埃及、古印度、中国的神话、小说中都有幻想或想象的嵌合体,在一些文学名著中也有嵌合体的人物出现,如莎士比亚的《暴风雨》,H. G. Wells的《拦截人魔岛》(Island of Moreau)等,尤其是中国的古典小说《西游记》充满了栩栩如生的有些还讨人喜欢的人/动物嵌合体。
1700868629
1700868630
目前没有发现自然的杂合体,人工产生的杂合体有骡子以及狮虎杂合体等。
1700868631
1700868632
嵌合体是由两个同种的受精卵发育而来的细胞或两个不同物种的细胞组成的机体,也就是说,在嵌合体内,有两类细胞或组织,一类细胞和组织来自某一受精卵或某一物种,另一类细胞和组织则来自另一个受精卵或另一物种。在人和动物中可产生自然的嵌合体。在早期胚胎阶段两个受精卵有可能融合,融合后的胚胎是由两个受精卵的遗传物质组成,即由2个卵和2个精子的染色体组成。生出的嵌合体可能肝有一组染色体,肾有另一组染色体,可有两群红细胞,来源于不同的受精卵,形成“马赛克”机体。这两个融合的受精卵往往是异性,既有卵巢又有精囊,形成真性雌雄同体性,2003年全球报告有40例。美国有个人叫Lydia Fairchild,由于牵涉到一桩民事案件,需要作亲子鉴定,经检测错误地认为她的孩子不是她的,因为DNA不相配。但后来发现她是一个嵌合体,在她的卵巢中发现的DNA与她女儿是相配的。
1700868633
1700868634
近几年来,研究中创造的嵌合体多有报道。1984年美国科学家用一个山羊和一个绵羊胚胎结合在一起产生嵌合体geep;另有人将一个鹌鹑胚胎移植进一个鸡胚胎产生一只有鹌鹑脑的鸡。2002年斯坦福大学的Irving Weissman教授创造了具有人类神经元的小鼠。人类神经元在这小鼠脑中占1%,但其功能活动不清楚。2007年内华达大学的Zanjiani创造了一只有15%人细胞的绵羊。
1700868635
1700868636
按照上面的嵌合体概念,那么移植了猪心瓣膜的人也应该是嵌合体了,这是治疗的产物。如果将来异种移植获得成功,例如器官衰竭的病人移植了一个猪的器官,那么移植后那位病人也应该是个嵌合体。
1700868637
1700868638
目前科学研究中创造的嵌合体都是将少量人类细胞注射入动物胚胎或胎儿。也可以通过将动物细胞注射入人类胚胎制造嵌合体,目前还没有人这样做。将人类干细胞注射入动物胚胎,会产生两个问题:其一,如果将人胚胎干细胞注射入早期动物胎儿,它们很可能移动到动物胎儿生殖系产生人类的精子和卵。如果这两个嵌合体交配,在交配中一个人类精子使一个人类卵受精,结果可能在一个动物子宫生长一个人类胚胎。如果有人将这种嵌合体产生的人类精子和卵,用体外方法受精,再移植到动物或人的子宫内,生出一个人的婴儿。在这两种情况下,从这个人类胚胎生长出的孩子,他或她的父母是谁?就会造成很大的难题。其二,如果有大量人胚胎干细胞移动到动物大脑,这个嵌合体的大脑会不会产生出人的认知能力?上面提及的斯坦福大学Weissman教授,他计划创造出人类神经细胞占100%的小鼠。那么有朝一日,这种小鼠会不会站起来说:“嗨,我是米老鼠!”这种可能似乎不大。小鼠脑不到人脑大小的千分之一,创造一个具有人认知能力的动物,可能必须利用与我们在物种上非常接近的动物,例如黑猩猩。那么将人类干细胞注射入与人更接近的灵长类内,是否有可能发育生长出“人化的”、具有某种“人性”功能的嵌合体(例如孙悟空),就很难说了。出现一个具有人类认知能力的动物或嵌合体,我们人类还没有做好准备。
1700868639
1700868640
应该允许还是禁止杂合体和嵌合体的研究?
1700868641
1700868642
首先,我们根据什么来评判杂合体和嵌合体研究应该允许还是应该禁止呢?评判这方面研究行动的伦理框架应该是生命伦理学基本原则,即不伤害/有益、尊重、公正三个基本原则。不伤害/有益原则要求我们有义务避免、减少对他人的伤害,使这种伤害最小化,并有义务使他人受益,使受益最大化,必须评价我们行动的风险/受益比,永远采取受益大于风险的行动。尊重原则要求我们尊重自主性,对于有自主性、行为能力的人,坚持知情同意或知情选择,对于缺乏自主性或无行为能力的人,坚持代理同意,并给予特别保护。公正原则要求我们公平对待人,防止、反对各种歧视。
1700868643
1700868644
其次,我们需要根据这些原则来考察反对和支持杂合体和嵌合体研究的论证。反对杂合体和嵌合体研究的论证有:
1700868645
1700868646
(1)厌恶。一些人根据人们一看到杂合体或嵌合体就会有厌恶的情感,反对进行这方面的研究。美国总统生命伦理学委员会前主席Leon Kass在《厌恶的智慧》(Wisdom of Repugnance)一文中说:“厌恶是深刻智慧的情感表达,超越能完全表达的理性力量。”当杂合体和嵌合体与人的区别仅在体内时,人们会泰然处之,例如对于移植有猪心瓣膜或胰岛细胞,甚至移植有动物器官的病人,一般不会产生异样情感。但如果动物的形状出现在体外,例如人长个猪鼻子,人体出现个羊尾巴,那就容易产生不舒服、反感、厌恶、恶心的情感,这是自然的。问题是这种情感能够作为理性论证的基础或根据吗?厌恶基于情感和直觉,情感可能是偶然的、含混的,可能放错了地方;直觉也可能是错误的,相互矛盾的。它们都不能提供理性伦理思维的根据。生命伦理学是理性事业,反对或支持某项行动应该以理性的批判论证作为基础或根据,不允许用非理性的情感代替理性的论证。厌恶、反感可能产生歧视,例如导致对黑人、同性恋、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而厌恶或反感的情感也可以因理性的理解而消失。当来自上海的曹教授及其同事1997年在美国《塑料再造手术》(Plastic Reconstructive Surgery)上发表他们的成果,即将聚合体模板置于小鼠背皮肤下,生长出人的外耳时,一些美国人的评论是“令人作呕”,我在介绍这个成果给听众时至少超过50%的人也感到厌恶,或至少不舒服。但是当我解释了那些由于种种原因失去耳朵的人多么需要移植人耳来解除他们生活中遭受到的痛苦时,许多听众就改变了原先的情感。
1700868647
1700868648
(2)不自然。一些人指出,杂合体和嵌合体“不自然”,因而反对进行研究。不自然(unnaturalness)可能意指违反既定的自然秩序。但自然是流动的,现存的自然秩序也可能改变,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使这改变更加容易发生,并且使我们这个世界充满不自然的东西。我们环顾四周,就可以发现没有多少纯自然的东西!“不自然”的论证将生物学事实与伦理规范混为一谈,不能说明哪些对自然的干预是伦理上可接受的,哪些则不能接受。
1700868649
1700868650
(3)破坏物种整体性。一些人认为,杂合体和嵌合体破坏了物种整体性,不应该允许研究。物种概念本身并不是清晰的,其界限也不固定,而且物种也是演化的。人创造出了骡子,也该是“破坏物种整体性”吧,但满足了当时社会的需要,并没有产生任何负面后果,也得到人们的广泛接受。生物学的物种分类是经验的和实用的,与规范性的伦理判断无关。没有可靠的标准来确定何时跨越了物种之间的界限,为什么这种跨越是伦理上不可接受的。
1700868651
1700868652
(4)道德滑坡。允许进行杂合体和嵌合体研究会形成道德滑坡,滑向理应禁止的做法,例如克隆人、将人与动物杂交等。首先,像克隆人和人与动物杂交等理应禁止的做法与其他理应允许的做法之间本身可以在概念上区分,不一定存在滑坡。其次,即使存在这种滑坡,我们可以在实践上通过管治措施防止从可允许的做法滑向被禁止的做法。
1700868653
1700868654
(5)违反人类尊严。最重要的反对论证是认为杂合体和嵌合体的研究违反人的尊严。美国生命伦理学家Karpowicz等人说:“当一个具有某种程度的人性的存在被囚禁于一个动物体内,不能体验我们物种独特享有的所有认知、情感和道德权利的能力,这样人的尊严(human dignity)处于风险之中。”
1700868655
1700868656
什么是人的尊严概念?康德认为尊严体现在人本身是目的之中,人不能仅仅被当做手段。人的尊严体现在人为自己确定目的和为实现这些目的而行动的能力之中,表现在理性的本性和根据原则行动的能力之中,因此,人具有不能赋予市场价格的独特尊严。但西方有些人将人的尊严应用于人的受精卵、胚胎和胎儿。从儒家的“士可杀而不可辱”、“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等论点中可以看出儒家对人的尊严的观点。但韩非子认为人“始于生,而卒于死”(《荀子》),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规定人拥有“人格尊严”(personal dignity),但这个人是从出生时开始的。从这些论述我们可以看出,西方有些人谈论“人的尊严”多半从人这个物种(homo sapiens)的独特性出发,而我们则将尊严与人格联系起来。如果其他物种,或未来的智能机器人,或未来可能发现的外星人,他们都不是人类(human beings),只要具备理性、情感、社会交往能力,就被看做具有人格的人,就应该享有人的尊严或人格的尊严。
1700868657
1700868658
因此,尊严问题可能出现在人类细胞占大多数,因而有可能是“人化”、具有“人性”的嵌合体机体,如果将有关杂合体的研究限于胚胎阶段,则不存在尊严问题。另外,如果我们从另一方向来看,“人化”的或具有人性的嵌合体可能不是对人的贬低,而是对动物的提升;它们可提醒我们人与动物的区别不是那么截然分明的;也可帮助我们理解动物的生活和精神。
1700868659
1700868660
评判杂合体/嵌合体研究是否应该允许的主要标准应该是不伤害/有益原则。如能促进科学发展和未来使许多人受益,而伤害较小,则应允许进行。当有可能对杂合体和嵌合体自身或周围生命体的伤害超过受益时,就应中止或制止。基于这一标准,可以提出如下建议:
1700868661
1700868662
(1)应该允许细胞质杂合体研究。
[
上一页 ]
[ :1.70086861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