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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法是讲春夏秋冬自然界的季节与农时的。政治和人事就是按照这样的天时来安排的。《左传》上记载过刘康公说的话道:“人民是凭藉天地间的中和气来生存的,这就是所说的天命啊!因此,制定了国家的礼仪、动作、威仪的法则,就是用来肯定这天命的。对这天命采取回护态度的,就得幸福;否则,就要倒霉。”因此,把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的国家政事排列出来,用“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来制定礼节,这样办事就能获得中和之气。历法是用闰月来调整阴阳历的,用来作事厚生。这些都是可以用以固定天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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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理论,刘歆把“历数”解释为“天地之中”,用以“作事厚生”,目的为了“定命”。就是说,利用历法的效益,用来牢固地说明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权是受命于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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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统历采用八十一分法。《三统历·统母篇》说:“日法八十一。元始黄钟初九,自乘一龠之数,得日法。”这个日法数据是怎样得来的呢?这是源于颛顼历或殷历的朔策数据而稍加修订的。《淮南子·天文训》云:“一月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之四百九十九。”这个朔望月的数据在邓平看来:朔余大于二分之一,需要把它化繁为简,化简之法:使为则大于,为则小于;使强弱两率之间,相加成为,这样比较密近;因此,太初历与三统历即予采用。这样讲是科学的,可是,他们偏不这样说,而是硬要拉到钟律上去。这个朔月的数据,其中日的余分中的81,称为日法。这个日法恰和黄钟律管之长9寸,围9分,两者相乘9×9=81,得积81巧合。当时就有不少历家头脑发热起来,把日法和律容两者等同起来,“合二而一”地大吹法螺,且用这个理由,排斥四分历。《汉书·律历志》就是把数据说成“其法以律起历”。法指的就是日法,律指律容,即将81的日法和81的律管之容,两者混同起来,用以决定太初历法。《律历志》解释这个关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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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与长相终。律长九寸,百七十一分,而终复。三复而得甲子。夫律阴阳九六,爻象之所以出也。故黄钟纪元气之谓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与邓平所治同。于是皆观新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之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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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黄钟律管的容积一龠,积81寸,就是历法的朔望月一日的余分。再把律长的9寸,乘171分得1539,1539×3得4617,这样终复,三复而成一元岁数,使历法的日次干支,重新恢复甲子的日次联系起来。把这两者的混合现象,说成中间涵容着“黄钟”、“元气”的规律。这个规律与儒家经典《易》经上所说爻象的“阴阳九六”的道理是符合的。因此,这个钟律和日法,有它的特殊意义需要采用,而不能更动。邓平于是造太初历,定朔望月(朔实)为,作为历法的基本数据,进而观测日、月、五星的运行。这里,我们是很容易发现问题的。当时采取这个朔实,是有其宣扬律历的神秘政治原因的。从科学角度看,采用这个数据是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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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年的零数 朔望月的零数 六历 0.25000000 0.53085106 太初 0.25016244 0.53086419 四分 0.25000000 0.53085106 乾象 0.24671052 0.53055106 元嘉 0.24671052 0.53058510 大明 0.24281481 0.53059152 今测 0.24219879 0.53058800[60] 太初历所采的岁实、朔策都比较大;因此,历法的计算和当时天行不能符合。这个问题,当时历家已经觉察,由于武帝的支持,只能糊里糊涂地把它掩饰过去了。《律历志》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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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藉半日,名曰阳历;不藉,名曰阴历。所谓阳历者,先朔月生;阴历者,朔而后月乃生。平曰:“阳历朔皆先旦月生,以朝诸侯群臣便。”乃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复使校历律昏明,宦者淳于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陵渠奏状,遂用邓平历,以平为太史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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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历采用的岁实、朔策都比较大。那时合朔采用平朔,大小月相同;因此合朔在朔前,或在朔后,经常发生,不能与实际天象符合。这种天象,历法计算早于天象半日,称为阳历;不及半日,称为阴历。阳历就是历法计算的朔日跑在实际朔日的前面,阴历则是落在后面。邓平避开问题的实质,却说:遇到阳历合朔时,皇帝便于召集诸侯和官僚前来朝廷拜会。这样武帝就诏司马迁决定采用邓平所造的八十一律历,排除最为粗疏的历术十七家,并唤淳于陵渠复校太初历术。复校结果,陵渠上奏:晦、朔、弦、望太初历较其余十七家的计算最密。太初上元甲子夜半朔旦冬至,那时日月合朔如合璧,五星同度如连珠。于是,武帝擢用邓平为太史丞。这可说是黑白不分,是非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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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改历,从最高统治者“改正朔,易服色”这个概念上说,可以炫耀他的“受命于天”,是件好事。但从科技史角度来看,某些方面却是一个倒退现象。当时参加改历的,如司马迁、落下闳等就不满意,邃于历法的如张寿王,凭着科学的良心明辨是非起来力争,几乎丧失性命。社会上反映也大,认为这样的历法,行不久远。这些议论,在稍后的谶纬中也有反映。到了东汉,许多历算家如编、李梵、贾逵、张衡、刘洪、蔡邕等都曾提出批评。清人王锡阐、近人朱文鑫也都提出一系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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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统历采用八十一分法。一个朔望月,即,也即29.5308649。三统历称81为日法,2392为月法之实。这个月法之实数据的意义与由来,是很好理解的。刘歆在这数据上却故弄玄虚,大耍其数学的神秘主义游戏。他将这月法之实2392这个数据,用加、减、乘三种四则的方法折成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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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1]2×3×4+19+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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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就循序加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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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著以为数,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扐。两之。是为月法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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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释圆括弧内(1+2+3+4),刘歆说成:“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这四个数字加起来等于10,刘歆就说:“合而为十。”次释圆括弧外乘5,即5×10=50。刘歆说:“以五乘十”,就是《易经》说的“大衍之数五十”。方括弧内,即50-1=49。刘歆说:就是《易经》说的“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接着对49×2×3×4=1176,刘歆说:这是“著以为数”、“两之”、“三之”、“四之”。再于1176数字上加19,又加1。刘歆说:加的19象闰,加的1是“据一”。得1196,再用2乘,得2392。刘歆说:“再扐”,“两之”,“是为月法之实”。一层一层的解释,说了许多不是道理的道理,把人弄得眼花缭乱。在刘歆看来,从这月法之实的解释,可以证明朔望月数据的获得,是出于《易》与《春秋》儒家经典的阐发,而不是出于天象的观测与推算。刘歆更从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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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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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法之实,用日法除之,就得一个朔望月的日数。三辰指太阳、月球和五星。会与交是说它们的运行轨道的相交。三统历定朔望月的数据,并不等于就能正确掌握三辰的会交,更难预测什么吉凶。这和《易经》说的“成变化而行鬼神”毫无关系,所谓语无伦次,实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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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一行修订的《大衍历》,又是一部名历。这部历法在中国历法史上占着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它所得的日、月及五星运动的数据来源于历史记录的统计和他自己与同事的实测。僧一行观测到太阳的视运动是不等速的。太阳在冬至时速度最快,以后渐慢,到春分时速度平,夏至最慢,夏至以后相反。他从“日躔盈缩”的实际运动出发,发明用不等间距的二次内插法来计算,在世界科学史上是一个了不起的创见。对于同一时期世界其他国家来说,是还没有考虑到的。他曾发起实测九州晷影和北极高度。所得数据,不够精确,却是世界上第一次测量子午线的长度。但是僧一行解释这些天文数据的获得,不说来自科学实践,依据实测统计,从而提高到理性认识;而是根据《易经》的象数,从汉儒的象数说和阴阳五行说阐发出来的。同时他又附会“爻象”,把这些数据吹得玄之又玄。他所创作的历法,题称《大衍历》,就在这名词上也是涂上了一层哲学的神秘主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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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衍历》见于新、旧《唐书》两志,中有《历术》七篇、《历议》十二篇。《历术》明历法计算,《历议》考古今历法得失。《大衍历》是一代名历,足为后世折衷。可是,他的《历议》一上来就是附会《易》蓍,牵合爻象,侈谈象数,弄得人眼花缭乱,嗣后才慢慢地谈到科学的历法本身上来。这里援引《新唐书·历法三上》大衍历的《历本议》的首段,略加评释,以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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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天数始于一,地数始于二,合二始以位刚柔。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合二终以纪闰余。天数中于五,地数中于六,合二中以通律历。天有五音,所以司日也;地有六律,所以司辰也。参伍相周,究于六十,圣人以此见天地之心也。自五以降,为五行生数;自六以往,为五材成数。错而乘之,以生数衍成[数]。位一、六而退极,五、十而增极;一、六为爻位之统,五、十为大衍之母。成数乘生数,其算六百,为天中之积。生数乘成数,其算亦六百,为地中之积。合千有二百,以五十约之,则四象周之爻也;二十四约之,则太极包四十九用也。综成数,约中积,皆十五。综生数,约中积,皆四十。兼而为天地之数,以五位取之,复得二中之合矣。蓍数之变,九、六各一,乾坤之象也。七、八各三,六子之象也。故爻数通乎六十,策数行乎二百四十。是以大衍为天地之枢,如环之无端,盖律历之大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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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大衍历《历本议》的首段,一上来就教人坠入五里雾中,故弄玄虚,尽说些玄妙的话,从历学上看是毫无意义的,而且会把人引入歧路。这里把他说的“道理”解释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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