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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的数字系统中,并不是所有的数字都有唯一的质因数分解结果。例如,火星人长了两个脑袋,因此他们只使用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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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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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星人的数字系统中,6和10被视为质数,因为它们不能分解成更小的偶数。在这种数字系统中,质数和合数严格地交替出现。4的所有倍数都是合数(因为4k= 2×2k),其他的所有偶数(包括6、10、14、18等)都是质数,因为它们无法分解成两个更小的偶数。但是,我们来看180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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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 180 =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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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星人的数字系统中,180有两种不同的质因数分解结果,这证明火星数字系统中的质因数分解不具有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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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中有25个质数,101~200中有21个质数,210~300中有16个质数。随着数字越来越大,质数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但是,这种减少的趋势无法预测。例如,在301~400和401~500中,分别有16和17个质数,而1 000 001~1 000 100中只有6个质数。)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大数有多个约数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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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证明,有时候连续100个数字之中也没有一个质数。如果愿意花时间寻找,你甚至可以发现连续1 000或者100万个数字中也没有一个质数。你不相信的话,我可以立刻为你提供连续99个合数(尽管在这之前就已经出现过同类现象了)。观察下面这99个连续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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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2,100! + 3,100! + 4,…,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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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100! = 100×99×98×…×3×2×1,所以它肯定可以被2~100的所有数字整除。接下来,我们以100! + 53为例。由于53是100!的约数,因此它肯定也是100! + 53的约数。同理可证,对于所有的2 ≤k≤ 100,100! +k都必然是k的倍数,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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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们在上述证明过程中根本没有提到100! + 1是不是质数的问题,但我们其实是可以做出判断的。在这里,我们要应用一个非常棒的定理——“威尔逊定理”(Wilson’s theorem)。这条定理指出,当且仅当 (n-1)! + 1是n的倍数时,n为质数。用几个比较小的数字加以检验,就会发现确实如此。1! + 1 = 2是2的倍数,2! + 1 = 3是3的倍数,3! + 1 = 7不是4的倍数,4! + 1 = 25是5的倍数,5! + 1 = 121不是6的倍数,6! + 1 = 721是7的倍数,等等。由于101是质数,根据威尔逊定理,100! + 1是101的倍数,因此它是合数。也就是说,从100!至100! + 100的101个连续数字都是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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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随着数字越来越大,质数的出现频率越来越低,人们自然会想,当数字大到一定程度时,会不会就没有质数了呢?两千多年前,欧几里得告诉我们并非如此。但不能因为他是欧几里得我们就相信他的话,我们还是尽情享受证明的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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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质数有无穷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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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我们反过来假设质数的个数是有限的。既然质数的个数有限,就必然存在最大的质数,我们将这个数字记作P。现在,观察P! + 1这个数字。由于从2到P的所有数字都可以整除P!,因此它们都不可能整除P! + 1。这样一来,P! + 1就必然有一个大于P的约数为质数,而我们假设P是最大的质数,两者是矛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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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永远也无法找到一个最大的质数,但这并不能阻止数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寻找更大质数的努力。在我创作本书的时候,已知的最大质数有17 425 170位数。把这个数字写下来,可以写成大约100本跟本书大小、厚度差不多的书。不过,我们也可以把它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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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885 16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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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所以能把它以如此简单的形式表达出来,是因为我们可以准确地判断出2n– 1或2n+ 1是不是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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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伟大的数学家皮埃尔·德·费马(Pierre de Fermat)的证明,如果p是奇质数,那么2p–1– 1必然是p的倍数。我们用前几个奇质数来验证一下。取质数3、5、7、11,我们发现: 22– 1 = 3是3的倍数,24– 1 = 15是5的倍数,26– 1 = 63是7的倍数,210–1 = 1 023是11的倍数。对于合数,我们知道,如果n是偶数,那么2n–1–1必然是奇数,不可能是n的倍数。我们再用前几个奇合数9、15和21验证一下,结果发现:28– 1 = 255不是9的倍数,214– 1 = 16 383不是15的倍数,220–1 = 1 048 575不是21的倍数(就连3的倍数都不是)。根据费马的这条定理,如果知道2N–1– 1不是数字N的倍数,那么我们甚至不需要找出N的约数,就可以根据这个属性确定N不是质数!但是,这条定理反过来却不成立。确实有些合数从某些方面来看像质数(这类数字被称为“伪质数”)。最小的伪质数是341 = 11×31,它就具备2340– 1是341的倍数这个属性。伪质数有无穷多个,尽管它们出现的频率比较低,但好在我们已经找到了甄别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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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数有很多应用,尤其在计算机科学领域。在几乎所有加密算法(包括为互联网金融交易保驾护航的公钥加密系统)中,质数都发挥了核心作用。很多加密算法都利用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可以很快地判断出某个数字是否为质数,但我们还没有找到快速分解大数字的方法。例如,如果我随机选取两个1 000位的质数相乘,答案是一个2 000位数,任何人、任何计算机(除非量子计算机被人们成功地制造出来)几乎都不可能根据这个乘积找出原来的两个质数。人们认为,基于人类无法分解大数字这个特点编制而成的密码(例如公钥加密系统)具有很高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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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年来,质数之美一直让人类魂牵梦绕。古希腊人说,如果某个数字等于所有真约数(除自身以外的约数)之和,这个数字就是“完全数”(perfect number)。例如,6的真约数是1、2、3,它们的和正好是6,因此6是一个完全数。第二个完全数是28,它的真约数1、2、4、7、14的和正好是28。接下来的两个完全数是496和8 128。完全数有什么规律呢?不妨考察它们的质因数分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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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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