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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42 为了理解分支分类学派和表现型分类学派之间的争论,我们必须把生物学分类的问题一分为二。第一个问题是如何把有机体划归到种中去,这被称做“物种问题”。这个问题远没有得到解决,但是在实际中生物学家通常能够就如何划定物种的界限达成一致,尽管也有一些很难划界的情况。一般而言,如果有机体相互之间能够杂交繁殖,生物学家就把这些有机体归为同一种,反之,就把它们归为不同种。第二个问题是把一组物种归入到更高级的分类单元中去,这显然预设第一个问题已经有了解决方案。正如所发生的那样,分支分类学派和表现型分类学派虽然通常在物种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但是他们之间的争论主要集中在更高级的分类单元上。所以此刻,我们先忽略物种问题——假设有机体已经以一种令人满意的方式被归入所属的种当中去了。问题是:下一步该怎么办?我们要使用什么原则来把这些种划分到更高级的分类单元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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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44 为了突出这一问题,我们先来思考下面的例子。人类、黑猩猩、大猩猩、倭黑猩猩、猩猩和长臂猿通常被一起归入类人猿总科。但是狒狒又不算做类人猿,为什么会这样呢?把人类、黑猩猩和大猩猩等放在一组,而又不把狒狒放在该组中,理由是什么呢?表现型分类学派的答案是,前一组都共有很多狒狒所没有的特征,例如没有尾巴。按照这种观点,分类学的编组应该基于相似性——应该把在重要方面相互类似的物种放在一起,排除不相类似的物种。直观上,这是一种合理的观点。因为它与分类的目的在于传达信息的观念是完全吻合的。如果分类学的分组基于相似性,知道一个特定的有机体属于哪个组就会告诉你很多关于它的可能特征。如果被告知一个给定的有机体属于类人猿总科,你将会知道它没有尾巴。而且,被传统分类学认可的许多分组似乎确实基于相似性。举个明显的例子,植物都具有动物所没有的很多特征,所以从表现型分类学派的观点看,把所有植物放在一个界而把所有动物放在另一界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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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46 然而,分支分类学派坚称,分类不该考虑相似性。真正需要的是物种间的进化关系——我们所知的种系发生关系。分支分类学派同意狒狒应处于包括了人类、黑猩猩和大猩猩等的类群之外,但是如是判定的理由与物种间的相似和差异无关。真正原因在于,类人猿总科物种之间比它们与狒狒之间关联得更为密切。确切说来,这是什么意思呢?它意味着所有类人猿总科物种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这一祖先却不是狒狒的。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说类人猿总科物种和狒狒根本没有过共同的祖先。相反,如果在进化的时间上你能够追溯得足够久远,任何两个物种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地球上的所有生命被认定为有唯一的起源。关键之处在于,类人猿物种与狒狒的共同祖先也是许多其他物种,如各种各样的猕猴种的祖先。所以分支分类学派声称,包括了类人猿总科物种和狒狒的任何分类学类群必须也包括这些其他的物种。任何分类学类群都不能够仅仅包括类人猿物种和狒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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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48 分支分类学派的核心观点是,所有的分类群,不管是属、科、总科还是其他,都必须是单系的。单系类群包括一个祖先物种和所有它的后代,但是不包括其他任何物种。单系类群大小各不一样。在一极是所有曾经存在过的物种形成一个单源类群,假定地球上的生命只有过一次起源。在另一极是只有两个物种的单系类群——如果它们是一个共同的祖先仅有的后代。只包括类人猿总科物种和狒狒在内的类群不是单系的,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类人猿总科物种和狒狒的共同祖先也是猕猴的祖先。所以按照分支分类学派的观点,它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分类群。不管类群的成员有多么简单,只要该类群不是单系的,它就不允许出现在分支分类学的分类中。因为分支分类学派认为,与“自然”的单系类群相比,这种分组完全是人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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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50 单系的概念通过图形很容易理解。且看下图(图14)——通常称为进化树,该图表示了六个同期的物种(A——F)间的种系发生关系。如果我们在时间上回溯得足够久远,这六个物种都有一个共同的祖先,但是一些物种比其他物种间联系得更为紧密。物种E和F有一个非常近的共同祖先——它们的分支在相当近的过去相交过。相反,物种A与其余的后代在很久之前就分道扬镳了。现在来看{D、E、F}这一组。它是一个单系类群,因为它包含且只包含了所有只属于一个(未命名的)祖先物种的后代,在节点“X”,这一物种分为两枝。{C、D、E、F}组同样也是一个单系类群,{B、C、D、E、F}组也是一样。但{B、C、D、F}组却不是单系类群。原因在于,这四个物种的共同祖先也是物种E的祖先。图中所有单系类群都是环状的;任何其他的物种类群都不是单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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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55 图14 表示六个同期物种间的种系发生关系的进化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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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57 分支分类学派与表现型分类学派间的争论绝不纯粹是理论上的——有很多他们互有分歧的实际案例。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关于爬虫纲或者爬行动物的。传统的林奈分类学认为蜥蜴和鳄鱼属于爬虫纲,但把鸟排除在爬虫纲之外而归入一个单独的鸟纲中。表现型分类学派赞成这一传统分类,因为鸟有其独特的、不同于蜥蜴、鳄鱼和其他爬行动物的身体结构和生理机能。但是分支分类学派主张爬虫纲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分类群,因为它不是单系的。如上图进化树(图15)所示,蜥蜴和鳄鱼的共同祖先也是鸟的祖先;所以把蜥蜴和鳄鱼放在一个把鸟排除在外的类群中违背了单系性要求。分支分类学派因此建议放弃传统的分类习惯:生物学家根本不应该谈论爬虫纲,它是一个人造的而非自然的类群。这是一个非常极端的建议,即使那些赞同分支分类学精神的生物学家,通常都不愿意放弃被博物学家们很好地使用了几个世纪的传统分类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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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62 图15 表示蜥蜴、鳄鱼和鸟之间的种系发生关系的进化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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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64 分支分类学派坚持认为,自己的分类方法是“客观的”而表现型分类学派的方法不是。这一指责当然有正确之处。因为表现型分类学派把物种间的相似性作为分类的基础,而对相似性的判断总会部分地含有主观成分。任何两个物种在一些方面都有相似之处,而在另一些方面不相似。例如,两个昆虫物种可能在身体结构上非常相似,但在摄食习惯上非常不同。那么,为了判断相似性,我们该选择哪些“方面”呢?表现型分类学派希望通过定义一种“整体相似性”的标准来避免这一问题,这种标准将考虑一个物种的所有特征,这样就有可能建立起完全客观的分类。尽管这一想法听起来很好,但是它却不可行,主要是因为没有明显的计算特征的方法。当今很多人认为“整体相似性”的观念在哲学上是可疑的。表现型的分类确实存在,并用在了实践中,但是它们并非完全客观。对相似性的不同判断导致了不同的表现型分类,没有明显的方法可用来在它们之间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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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66 分支分类学派也面临着一系列它自己的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为了按照分支分类学的原则建立一个分类,我们就需要在设法分类的物种间弄清种系发生的关系,而这是非常困难的。仅通过观察这些物种显然不能弄清这些关系——它们只能通过推理得出。现在已经提出了多种推导种系发生关系的方法,但是它们还不十分完善。实际上,随着分子遗传学提出越来越多的证据,物种间种系发生关系的设想很快被推翻了。所以真正把分支分类学的思想变成实践是不容易的。在分类系统中只承认物种的单系类群当然省事,但是如果不知道一个给定的类群是否是单系的,这种方法用途就很有限。实质上,进化分类构建了关于物种间种系发生关系的假设,因而本来就是推测性的。表现型分类学派反对性地认为分类不应该在这方面有理论负荷。他们认为分类系统应该先于而非决定于对进化历史的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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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68 尽管将分支分类学付诸实践存在着困难,并且分支分类学派在实际中常常建议对传统分类范畴进行相当根本性地修正,还是有越来越多的生物学家正转向这种分支分类学的观点。这主要是因为,分支分类学排除了表现型和其他分类法所具有的模糊性——它的分类原则尽管很难付诸实施,却非常清晰。并且,关于这一观点,即物种的单系类群是“自然的单元”而其他类群却不是,有一些非常直观的东西。此外,分支分类学还为生物学分类为什么应该是有层次的提供了真正的理由。如上面图15所示,单系类群总是处在彼此的内部,如果严格遵循单系性要求,分类的结果就自然而然有层次。立足于相似性的分类方式也会引出层次性的分类,但表现型分类学家对于为什么生物学分类应该有层次却没有提供类似的解释。非常惊人的是,博物学家几百年前就已开始对有机生物进行层级式分类,但是如此分类的真正原因直到最近才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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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73 科学哲学 [:1701110624]
1701111474 科学哲学 意识是模块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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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76 心理学的一个主要工作是理解人类如何执行他们的认知任务。“认知任务”并不仅仅指解纵横字谜之类的事情,也指安全地过马路、理解他人所说的话、辨认别人的面容以及在商店里核对找零之类的普通任务。不能否认,人类非常擅长于其中的许多任务——如此擅长以至于我们通常做得很快,几乎不伴随有意识的思考。为了认识这一点有多么不寻常,让我们来考虑一个事实,即不管付出多大的努力和代价,机器人从来都没有被设计成哪怕只有一点点像人类在真实生活情境中那样行动。没有机器人能够像人类普通的一员那样机敏地解纵横字谜,或者参与一个对话。不知为何,人类能够最轻松地完成复杂的认知任务。我们所知的认知心理学,其主要解释目标就在于设法理解这是如何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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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78 我们所关注的焦点是在认知心理学家中由来已久且不曾间断的一个争论,它所涉及的是人类意识的建构。一种观点认为,人类意识是个“万能解题器”。这意味着意识中有一套通用的解题技巧,或“通用智能”,意识把它们运用于无限多的认知任务上。所以不管人们是在数弹子,决定去哪家饭馆吃饭,还是在努力学一门外语,所使用的都是同一套认知能力——这些认知任务代表了人类通用智能的不同应用。与此相对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人类意识中包含大量专门的子系统或模块,每一种都是被设计用来执行非常有限的一类任务而不能执行其他任务(见图16)。这被称做意识的模块性假说。例如,人们普遍相信有一个特殊的语言习得模块,这一观点源自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乔姆斯基认为,儿童并不是通过听取成人的谈话后用他们的“通用智能”来找出所说语言的规则;而是在人类儿童中有一种独特的、自行运转的“语言习得机制”,它唯一的功能是,在适当刺激的情形下,让他或她学会语言。乔姆斯基为此论断提供了一系列给人深刻印象的证据——例如,甚至那些只有很低的“通用智能”的人通常也能通过学习把语言说得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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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80 模块性假说的一些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自于对脑损伤病人的研究,这种研究也被称为“缺陷研究”。如果人类心灵是万能解题器,我们就能预知,脑损伤会大致同等地影响所有认知能力。现实却并非如此。相反,脑损伤通常削弱某些认知能力而不伤及其他认知能力。例如,被称为“韦尼克区”的脑部的伤害会使得病人不能理解言语,尽管他们仍然能够说出流畅的、符合语法的句子。这就强烈地表明,句子的生成和理解有独立的模块——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丧失了后一种能力并不必然引起前一种能力的丧失。另外一些脑损伤的病人失去了长期记忆(遗忘症),但是短期记忆以及说话和理解能力丝毫没有受损。这似乎再次支持了模块性观点而反驳了把意识看成万能解题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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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82 这种神经心理学上的证据尽管很有说服力,却没有一劳永逸地解决模块性的问题。一方面,这种证据比较稀少——显然不能只是为了了解认知能力受影响的状况而随意损坏人脑。另一方面,正如在科学中通常存在的,关于数据应该如何解释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一些人认为,所观察到的脑损伤病人的认知障碍模式并不意味着意识是模块性的。他们声称,即使意识是万能解题器,即不是模块性的,脑损伤不同程度地影响不同的认知能力仍然是可能的。所以他们主张不能仅从缺陷研究来“轻率判断”意识的结构,这种研究最多只能提供有瑕疵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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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87 图16 一种假设性的模块化意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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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11489 最近许多对模块性的关注要归功于杰里·福多尔,一位有影响力的美国哲学家和心理学家。福多尔于1983年出版了《意识的模块性》一书,该书既有对模块究竟为何物的非常清晰的论述,也有对哪些认知能力是模块化的、哪些不是的有趣假设。福多尔认为大脑模块有大量突出的特征,下面是其中最重要的三个特征:(i)它们是领域化的;(ii)它们的运行是强制性的,(iii)它们是信息分隔的。非模块化的认知系统不具有其中任何一个特征。福多尔接着主张,人类意识虽非全部但却部分是模块化的:有些认知任务我们用专门的模块来解决,有些任务我们用“通用智能”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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