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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许多学者认为基督教自立运动的兴起归结于中国教会民族意识觉醒不同,香港建道神学院的邢福增认为,在基督教普遍被国人视为“洋教”的压力之下,许多传教士开始对“本地教会”的成长问题作出探讨和实践,主张本地教会自治、自养、自传是不少传教士的共识,邢福增认为很多传教士不仅热切盼望而且积极推动了早期的自立运动(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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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实强对民国初年一些教会人士对中国基督教社会使命的看法进行了分析,重点讨论了自由派、社会福音派与基要派和纯福音派对基督教使命的不同认识,认为两派主张各有可取之处,亦各有问题存在,作者似较推崇中间派人士的观点,即既主张遵循《圣经》,注重灵修,又倡行关怀大众、服务社会的主张(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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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时杰分析了中共“三自”教会与基督教会本色化运动之间的关系,他将本色教会归纳为四种模式,即差会协助下的本色化教会、不假外助下建立的本色化教会、政党协助下建立的本色化教会和外在压力下建立的本色化教会。三自教会自然属于第三类,不过他强调这一类型的教会大半由前两种教会转化而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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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麟和邢福增对中国教会自立运动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三自运动研究颇为深入,其相关成果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引领了本领域的研究方向。梁家麟将自立教会分为两大类型,即完全脱离原宗派的由中国传道人或基督徒领导的教会,和保留在宗派系统内部的堂会自立,他认为自立教会创办者的多数是奋兴布道家,他们以家长制方式管理教会,在信仰方面强调感情的投入过于理性的知识,与西方宗派乃至整个教会历史传统相割裂,其教会具有反学术、反神学、反历史的倾向(51),他还从神学角度探讨了华人基督教本色化的还原主义取向,即以一种“托古改制”的思维方式,强调一切神学上的化约与重订都要复归基督教信仰的基本精神,还原主义与复原主义是保守派华人教会的两个指导性观念(52)。对于1949年后的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及其领袖人物的历史与思想,梁家麟、邢福增分别进行专题研究,并力图通过确立客观史实来寻求更合理的史论(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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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学明对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的台湾南部长老会的历史作了非常细致深入的梳理,作者认为,台湾南部长老会自1865年传入后曾对英国母会有相当的依赖,但经过长年自养、自传、自治的努力,累积了自立的实力,当英国宣教师在1940年撤离之后,最终走向了完全自立之路。(54)该书突出的特点是史料梳理非常细致,是一篇实证研究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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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者山本澄子(Yamamoto Sumiko)在其专著《中国基督教史:基督教的本色化》中对近代中国教会本色化运动及其代表人物赵紫宸、吴雷川、吴耀宗、诚敬怡等人的思想主张作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作者在分析本色教会运动时认为,本色教会运动应当是独立运动,它应当与自养、自治、自传结合起来,没有这三个目标的实现,本色教会运动就缺乏在中国立足的基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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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克利的博士论文《寻找共同的基础:基督教三自运动与中国统一战线》对新中国成立后在基督教界开展的三自爱国运动及其领袖人物持相当开放和肯定的态度,(56)这与梁家麟和邢福增对三自运动所持的批评立场形成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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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域基督教史及基督徒生活经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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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入华,其所面临的并非是一高度抽象统一的中国社会文化,而是一个具备丰富多样性且变动不居的文化生态,因此其本土化最终要落实到各种地方的社会文化层面,落实到与基督徒密切相关的社区生活层面,因此,即使是从整体意义上研究中国基督教史的宏观问题,也需要地方性的个案来作为坚实的支撑。李榭熙(Joseph Tse-Hei Lee)将这种研究取向归纳为地方化(localization)取向,并已系统地介绍了西方学者近年的主要研究成果。(57)港台学者较早重视基督教在港台的历史研究,相关研究也已有专文评介,(58)因此,这里主要评介内地学者及海外学者有关内地基督教史的中文著述。由于在中国基督教研究领域区域性的研究路径已成为许多学者的共同选择,相关成果甚多,这里只选取一些较有影响的著作进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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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基督教区域史研究方面,内地学界较早关注此一领域的专著是张坦的《“窄门”前的石门坎:基督教文化与川滇黔边苗族社会》,(59)该书对石门坎苗族社会接受基督教的历史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作者对内地会传教士颇多肯定,基本摆脱了文化侵略论的束缚,无论在方法论上还是在史实梳理上都有明显的贡献。东人达对滇黔川边的研究(60)则是在张坦研究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在区域史研究方面的重要著作尚有:陈支平、李少明对基督教与福建民间社会的研究,(61)朱峰对福建基督教史及海外华人基督徒的研究,(62)莫法有对温州基督教的研究,(63)龚缨晏对浙江早期基督教史的研究,(64)周东华对浙江基督教教育的研究,(65)陶飞亚、刘天路对山东基督教的研究,(66)姚民权对上海基督教史的研究,(67)秦和平对基督教在西南地区传播史的研究,(68)陈建明对基督教在华西地区的文字事工的研究,(69)杨天宏对中华基督教会边疆服务部的研究,(70)徐炳三对东北地区基督教史的研究,(71)林金水对台湾基督教史的研究(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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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指出的是,吴义雄的《在宗教与世俗之间》(73)一书视野之宏阔,分析之深入,史料之扎实在同类研究中显得尤为突出,实为中国基督教区域史研究领域的代表性著作。该书从近代中西关系史的视角出发,广泛使用中西文档案及报刊文献资料,对近代早期来华差会及传教士在华南沿海地区的活动作了系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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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本土基督徒宗教和社会生活的研究方面,天主教史领域有下列三部著作值得重视:首先是台湾学者黄一农的《两头蛇:明末清初的第一代天主教徒》,(74)该书虽没有采纳区域史的研究视角,但其相关个案研究则带有很强的地方性色彩,其对山西绛州韩霖家族的研究、对瞿汝夔和王征的研究都很深入,而其对基督徒生活经验的深刻描写及其在中西文化中的两难抉择使其成为研究明末清初天主教史的重要著作。其次是张先清的《官府、宗族与天主教:17—19世纪福安乡村教会的历史叙事》,(75)该书将历史文献梳理和人类学的田野调查结合起来,对闽东福安的乡村教会历史进行考察,其对天主教群体生活经验的解读,尤其是对宗族皈依、妇女守贞以及信徒婚姻等的分析都颇为独特,值得学界关注。第三是康志杰的《上主的葡萄园:鄂西北磨盘山天主教社区研究(1636—2005)》,(76)该书分上下两篇,上篇是历史考察,下篇是田野调查,在田野调查部分以家族个案和丧葬礼仪两部分对基督徒的生活描写最为细致。在基督新教研究方面,陶飞亚的《中国的基督教乌托邦:耶稣家庭(1921—1952)》值得重视(77),该书采用了文献资料与田野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耶稣家庭的起源、发展,领袖人物的宗教观念和信徒的生活模式,乃至解放后该组织的境遇进行了深入研究。作者认为,耶稣家庭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中国人自己创立的独立教会,而且在于它是基督教乌托邦运动在中国的唯一实例(78)。山东大学特聘教授狄德满(R.G.Tiedemann)的专著《华北的暴力和恐慌:义和团运动前夕基督教传播和社会冲突》(79)一书虽系译著,但因原著系未刊稿,实际是以中文首次发表。狄德满的考察对象系一般意义的基督徒,并未局限于天主教或基督新教,该书突出的特点是对基督徒在乡村社会中尤其是乡村政治角色的仔细考察,其提出的资源争夺和群体皈依等研究方式对中国基督教史的研究具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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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看来,关于区域基督徒生活的研究虽已纳入学界的研究视野,并有一些重要成果问世,但无论在研究路径还是史料挖掘方面都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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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潮汕地区基督教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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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汕地区基督教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著作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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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胡德(George A.Hood)的《未完成的传教?——英国长老会在岭东》。胡德曾任英国长老会传教士,并于1945年至1950年之间在岭东地区(80)传教,担任过中华基督教会岭东大会代理总干事,退出岭东后又到新加坡传教多年。不过,该书并不同于一般的差会传教史著述,没有传教士著作中通常所秉持的对所属差会传教战略不加反思的完全肯定态度,也没有流于对传教历史的平铺直叙式的描写,而是在广泛收集各种档案文献史料包括传教士大量未刊函稿的基础上,对英国长老会在岭东地区的传教方式与其历史处境的相互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作者进行此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有三:首先是以一种更有批评性的精神考察一个较小区域内传教团体的经验,以增进对中国教会历史的知识,其次是增加对中国教会历史的理解,第三是了解过去的差传历史以便与中国教会的兄弟姊妹更好地相互理解。胡德认为,既不能不加批评地从政治立场解释基督教传教历史,将传教运动与西方帝国主义简单地联系起来,也不能轻视解放前中国基督徒和外国传教士的经验,轻视他们的信仰见证,他们的困窘痛苦以及试图摆脱这种困窘痛苦的方法,在他看来,如果不能弄清基督徒先辈们曾经面临的境况及处境压力,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当前的中国基督徒。他反对那种全面肯定以前传教团体的传教方法而加以接受的观点,也不赞同走向另一极端,即全盘否定以前的传教方法。胡德仔细地分析了岭东地区早期的几种传教方法以及传教士与鸦片战争的关系,尤其是传教事业与不平等条约的关系。他认为,宾为邻(William Chalmers Burns)及其他长老会传教士大都谴责苦力贸易和将鸦片输入中国,但是他们同时也认可不平等条约,认为正是这些条约赋予了他们开展传教工作的合法性,在他们眼中这些条约对于教会的发展是必要的,自然也是正当的,但同时这些条约也对教会的精神和道德健康构成了威胁,所以传教士愿意利用这些条约来保障中国基督徒的信仰自由,而不愿借助这些条约来干预信徒的个人官司。尽管胡德在书中不承认传教士是帝国主义分子这一论断,但他对中国人的立场表示理解,并对传教士在一些事件上寻求领事保护从而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做法不表示认同。胡德书中最值得重视的是他对岭东地区早期三自运动的研究,在该书第三章胡德专门讨论了英国长老会在岭东地区建立三自教会的历史,其中重点分析了汲约翰(John Campell Gibson)的主张与实践,在胡德看来,如果不能理解早期三自运动的历史,就无法认识后来的三自爱国运动。与对三自爱国运动持反对态度的许多西方教会人士不同,胡德对解放后中国教会的三自爱国运动表示理解,认为它与早期三自运动既存在连续性的一面,又有非连续性的一面(81)。总的看来,胡德此书资料丰富,论证持平而严谨,这既与英国长老会一向开放的传教理念有一定关系,也与胡德本人就是历史的参与者,且该书是在岭东传教运动结束三十余年后才撰写完成有关,毕竟时间沉淀和过滤了许多东西,留下的则是对历史的理性思考。不过,毋庸讳言的是胡德此书所选取的仍是传教的视角,传教关怀仍是本书的主要寄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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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榭熙的《圣经与枪炮:基督教在华南,(1860—1900)》是近年来潮汕基督教史研究的一部力作。该书系作者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的博士论文,指导教师是狄德满。李榭熙不同意中国学者把基督教视为一种纯粹的外来因素,将19世纪60年代以后的暴力事件统统归结为基督教渗入中国的结果,不论这些暴力事件是发生在中国人之间还是直接针对欧美传教士的观点,作者认为在乡村层面基督教实际上是以一种更为本土化的、更复杂的方式在展开,19世纪晚期典型的基督徒应在人口稠密的乡村,而非城市,这一时期基督教在内陆而非口岸地区发展得更为成功,它不仅在长达数十年的政治动荡中生存下来,而且成功地实现了扩张,作者希望寻求一种基督教逐步整合到乡村社会的解释框架,因此其关注的焦点集中于广东东北部的基督教乡村,而不是汕头口岸。在基督教进入中国的同时,19世纪晚期中国政治的不稳定、民众暴动、乡村战乱以及西方帝国主义势力的入侵造成了整个帝国统治权威的削弱,这正是基督教进入潮州内陆地区的背景,那么大众的皈依与集体暴力事件存在怎样的相关性?这种密切关系对于理解基督教在乡村中国发展的动力是十分重要的,只是在一种特定的情况下反基督教情绪才会成为暴力事件的主要推动力,这就是乡村的利益分配导致集体行动,不论是基督徒的自卫,还是反基督教的攻击事件。作者选取四个典型个案,即1878年反对长老会的栅子村(Zhazi)暴力事件和1898年的蔡口(Caikou)暴力事件,1896年基督教内部宗派争斗的古溪事件(Kuxi)以及1897年的柳岗(Liugang)事件进行分析,认为反基督教事件和宗派争斗经常性爆发的原因深深植根于当地的社区斗争和竞争的背景之中,而这些因素早在基督教进入该地区之前就存在,这也可以从更宽广的背景下理解华南社会的本地资源冲突。李榭熙指出,西方传教事业支配下的基督教社区机构使本地基督徒在社会生活领域成为积极的参与者,上述四个案例表明,一些浸信会信徒和长老会信徒利用了传教资源使其得以进入乡村政治,皈依表现为一种生存战略,而不是纯粹的基督教信仰与实践的采纳,与教会的关系被证明是与强有力的汕头新教传教事业的密切联系,而不是一种宗教热诚,只要基督教传教资源是一种自我证明的有效手段,那么本地教会的创建者就不会考虑基督教是正统宗教还是异端的问题。在当地的权力斗争中,基督教似乎成为培育政治忠诚以吸引外部资源的有效工具。(82)李榭熙为了弄清研究地区乡村社会的内部结构,还专门花数月时间进行了田野调查,以使论文的立论建立在更坚实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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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强等人的《福源潮汕泽香江:基督教潮人生命堂百年史述1909—2009》虽然撰写的是香港潮人生命堂的历史,但由于该堂之缘起与潮汕基督教长老会和浸信会存在密切的关系,所以设立专章探讨英国长老会和美国浸信会在潮汕的传教历史。李著的突出贡献既体现在厘清了潮港两地教会的关系,又表现在对于潮汕商人尤其是抽纱商人对两地教会发展的关系有深入细致的分析,而作者本人深厚的近代史学养使该书将堂会之发展与近代中国的历史走向紧密关联起来,诚为堂会史中之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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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伦纳德·沃伦的《斐姑娘:女性主义者、社会活动分子和科学家》(83)对美国浸信会女教士斐姑娘(Adele Marion Fielde)一生的事迹与思想作了细致的分析,对其在汕头地区尤其是其培训本地妇女传道人的宣教活动设立专章进行讨论。而蔡香玉的未刊博士论文《晚清民国潮汕基督宗教女性研究》(84)则从性别史的角度对潮汕各传教会的妇女事业、女传道、女信徒婚姻以及教会与抽纱业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具有很好的学术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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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本书作者所发表有关潮汕基督教史的系列论著,因学界已有人评述,兹不赘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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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代潮汕地区基督教传播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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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潮汕地区的地理、人口与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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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坚雅(George William Skinner)在以城市为中心划分近代中国的经济大区时,将莲花山脉以东的潮汕地区归入东南沿海地区。整个东南沿海地区面积为22.67万平方公里,1843年的总人口约为2700万人,人口密度为119;1893年总人口为290万,人口密度128。该人口密度只是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考虑到本地区几条主要水系的冲积平原面积均很小,而人口又主要集中于河流和海口地区,实际上这些地区人口密度是非常高的。不过,任何分类方法都有缺憾,施坚雅以山脉分水岭划分城市经济区域,就潮汕地区而言这种分类固然表现了该地区与福建地区的经济和文化的联系,但本地区在政治和经济上与岭南尤其是广州和香港的联系被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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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整个潮汕地区是一个位于福州和广州之间的相对独立的次大区。本地区的中心城市是潮州,它既是惠潮嘉分巡兵备道之治所,也是潮州知府的治所,同时还是海阳县治之所在。施坚雅将晚清中国划分为八大区域,潮州属于“东南沿海”地区,1843年潮州府城是该区域内的第二大城市,同时也是全国五十大城市之一,潮州府城人口在10万人以上(86)。20世纪初年时,府城人口达20万左右(87)。一说为25万。有清一代,它是整个岭东的政治中心,而在汕头1860年开埠之前,它还是该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其经济腹地不仅涵盖福建西部地区,也包括江西赣南地区。汕头开埠后,很快取代府城成为潮汕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1921年汕头设立市政厅,与澄海分治,1930年设市,隶属广东省政府。(88)不过直到1955年粤东行署由潮州迁至汕头,汕头才成为粤东政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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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地区”实际为一现代地理概念,近代一般通称“潮州”,在地域上系指清代潮州府地区。清康熙八年潮州府领十一县,雍正十一年领八县,析程乡、平远、镇平,另置嘉应州,与潮州分治。乾隆三年,新设丰顺,共领九县,即海阳、潮阳、揭阳、饶平、惠来、大埔、澄海、普宁、丰顺,直至有清一代结束。(89)广义的潮汕地区还包括惠州府的海丰、陆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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