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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31 除了长老会和浸信会外,一些较晚进入本地区的基督教宗派在40年代末也基本上是男性主持教会,安息日会潮汕地区执行委员会的6名执行委员全部为男性(90)。基督徒聚会处的4名长老也全部为男性(91)。1929年成立的本色教会汕头新中华基督教会自成立伊始,也一直没有女性担任执委,直到1947年第五届执委成立时才有1名女性成为其中的成员,而当时该执委会共有15名成员(92)。只有中华真耶稣教会在汕头的领导机构是一例外,以女性为主,7名长老、执事中女性就占了5名,并且主要负责人也是女性(93)。不过中华真耶稣教会之所以形成女性执掌教会大权的情形,当与6位男性教会长老相继逝世及离开汕头到香港经商,使得林亚比亚等这批汕头市该教会最早的女信徒有机会管理教会有一定关系(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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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33 实际上,这种对女性体制性的漠视在中共政权建立后的三自爱国运动中并没有什么大的改变,汕头市基督教的领导机构汕头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初步成立时共有成员37名,女性只有6名,男性委员不仅在人数比例上占绝对优势,且主要领导职位也由男性把持(95)。女性在教会中被轻视的状况仍在延续,而如前所述此时汕头市的女信徒比例已经占到了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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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35 尤为重要的是,从现存史料看,岭东基督徒妇女作为一个群体没有对于教会的权力体制提出过任何批评和挑战。以长老会为例,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无论是在教会中枢还是在基层堂会长老会,围绕教会内部的权力分配都多次发生风潮,个别机构甚至一直风潮不断,但是所有风潮都发生在男性职员之间,从中看不到任何女性的身影,女性似乎是完全超脱的。而在浸信会内部,尽管也曾有人对该教会的教牧甄选体制提出过非常严厉的批评,但这些批评都是由男性教牧作出的,并且也没涉及女性传道人的地位,妇女传道作为群体似乎被遗忘了,而这些女性传道本身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总的看来,岭东女基督徒是安于自己的角色与地位的,因为这符合当时教会体制对女信徒的要求,这就是既能够“为天国服务”,在妇女中“力宣福音,作证基督”,又能够“克尽妇道”,做到“闾里咸称”,只有这样才堪“范式吾徒”(96)。两性的不平等实际上被一种貌似神圣的教会内部社会性别分工所悄然化解,这背后真正起作用的重要因素是教会的圣职按立制度,无论是长老会还是岭东浸信会,在1949年前都没有建立女牧师按立制度,这自然大大限制了女性在教会权力体制内的活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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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37 苦难与信仰:近代潮汕基督徒的宗教经验 [:1701134359]
1701135638 三、启蒙后的苦难与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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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40 岭东地区女传道和平信徒妇女领袖在教会体制中的边缘性地位,造成了她们在教会活动中的隐身和“失语”现象。尽管有关岭东地区教会的中文档案比较丰富,其中长老会的档案非常完整,自清末本地教会成立起各种原始的会议记录和出版物基本留存完好,但是依靠现存的本地教会档案文献我们很难勾勒出岭东女基督徒的形象与历史,也不清楚她们实际活动的情况,甚至连获得她们完整的姓名都成为不可能之事,女基督徒已然成为隐身者。尽管我们不能因此断言妇女传道工作在教会事业中无足轻重,更不能说当时的教会领导者轻视妇女事工,因为事实恰恰相反,他们是很重视妇女布道的。可是在男性宰制下的教会文献里妇女对于宣教事业的重要似乎只表现在女信徒人数多寡的统计数据上,妇女只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而她们个人的心路历程,她们的苦难与获救,我们都不清楚。尤为令人困惑的是本地教会一直在实施的女性启蒙和教育政策,许多女基督徒都受过比较良好的教育,她们应当能够通过教会出版物来留下她们的心声,即使是早期那些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中老年妇女经过教会短期培训后,也能阅读教会专门为她们编辑、印刷的罗马拼音文字的本地土白读物。但是,在这些出版物中我们很少能发现本地女基督徒的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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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42 女性基督徒的“隐身”和“失语”现象在由本地教会编写的教会历史人物传记中同样存在。在现存的岭东长老会的大会和中会的年会记录中常附有那些重要的本地牧师、长老的人物传记,这些传记都是由大会和中会在传主去世后委派专人草拟初稿,然后在会议正式宣读,获得会议认可方能载入会议记录,因此这些传记是代表教会官方立场的评价,但是翻遍历年记录竟然无一名女性。1949年为了纪念福音入潮一百周年,岭东大会曾集中为该会96名牧师、长老撰写传记,但其中竟然也无一名女性。(97)显然从教会立场看,那些已经去世的女长老、女执事都不够“重要”。当时岭东大会还要求那些已经退休的重要教牧、长老撰写自传,这其中同样无一名女性。岭东浸信会的情况也是如此,1930年岭东浸信会七十周年纪念,会后出版的纪念特刊所附29个人物传记中没有一名本地女性(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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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44 当然女基督徒没有也不可能从教会文献中完全隐退和消失,只不过她们多出现在基层堂会所编定的刊物、堂会历史和人物传记之中,这种状况与她们在教会中的实际地位应是相称的。汕头伯特利堂妇女部的蔡李瑞瑛就在该堂会的刊物上发表了自己的证道词,说明自己因患病而重新思考人生的意义,在灵性上获得新生的感悟(99)。长老会所属的棉湖堂会自撰的历史在追述堂会缘起时也专门叙述了7位女性首先闻道和参与创堂的事迹(100)。岭东最早的堂会——1849年设立的盐灶堂会,在百年纪念时曾为该堂27人立传,其中3人为女性,一为传道,一为堂会小学教师,一为平信徒,(101)尽管他们被置于所有传记的最后,且文字亦甚简略,但毕竟提供了一些早期女信徒的信息。应当指出的是,多数堂会在叙述历史时并没有提及女传道和女信徒,而为数不多的几个堂会在其所编写的人物传记中也是男性占绝对多数。只是这类堂会资料往往零散而稀少,这就使得希望依靠堂会历史和传记来重建教会女性历史的路径也很难走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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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46 在比较正式的由教会中枢出版的历史和传记中也会偶尔出现女传道和女信徒的身影。以岭东浸信会为例,该会最早的女信徒为陈雪花、陆快姊(102),她们也是岭东浸信会最早的女传道。其中陈雪花被称为岭东第一女信徒(103),她曾经是“热心敬拜偶像的”,但自从在盐灶听了福音,得了一本《新约圣经》之后,开始对基督教发生兴趣,她原是受过教育的,所以能读《圣经》,于是就成了热心的基督徒,但她的两个儿子都很反对,她为他们祷告,不多久她的大儿子也成了基督徒。(104)关于她的历史实际上附录在其子黄宝山的传记之中,这种叙述历史的方法是非常有趣的,兹节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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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48 黄长老宝山,字显理,澄海樟林人,父以家贫出洋,母氏陈雪花,生于一八一七年,性聪慧,深识字理,尤善歌曲,以乃夫外出,日守家园,手工自给。生二男一女,身兼教养责,俾各成人。初,氏迷信偶像,未尝稍懈。年四十余,有宾牧师(105)来邻乡盐灶传道,氏以戚族故,往听而信之,且极热心。迨回樟,即竭力传道,每以歌曲引人,时妇女已有信者。约翰先生来马屿创教堂时,氏遂偕子宝山及信道姊妹数人,前往受浸。旋为约翰先生娘留居马屿。未几,与同学姊妹同往内地传道,引人归主,成绩大著焉。一八八九年,安然息工,享寿七十有二,而宝山已立为长老九年矣……(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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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50 上述文字是岭东浸会七十周年纪念仅有有关本地女传道人的一段文字,这段文字之所以能够出现,除了陈雪花本人对于早期妇女传道所做的贡献因素外,恐怕更重要的是因为她是黄宝山长老的母亲,而黄被尊崇固然因其创立内地教会的功勋,也与其子黄廷宾此时在岭东浸信会的权势与影响有关(107)。至于其他的早期女传道人则无此幸运。这种撰写历史的方法实际上体现了一种所谓教会历史中男性话语对历史的支配,因为按照陈雪花在岭东浸会女性布道史上所占之地位,她本可以被单独立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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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52 在依靠中文史料来描述女信徒尤其是早期妇女传道人个体历史的愿望落空后,笔者在一位美国浸信会女传教士斐姑娘的一本英文著作中找到了16位早期妇女传道和女基督徒的证道词,这些证道词均由本人口述,由斐姑娘翻译整理,并加以必要的说明,因此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下面就挑选其中的8位略加分析。为节省篇幅,除第一个案例采用第一人称直译外,其余均用第三人称缩略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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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54 个案1:福婶(Aunt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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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56 我是普宁“阶道”(Koi Tau)村人,父亲是店主,兄妹7人,我最小。7岁时,我被以两英镑价钱许配给离家约一英里的“南陇”(Nam Leng)村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我从没见过,对他家里的情况也毫无所知,妈妈和两个中间人带我来到这个男人家里,我又哭又闹,要和妈妈一起回家。那以后我还时常哭泣,持续好几年,直到我的孩子出生为止。丈夫家有13口人,爷爷、奶奶、公公、婆婆,四个兄弟,五姊妹。除了吃饭,我从早到晚都在纺纱,大人们织布。我不喜欢我的丈夫,尽管他长相还不错,但比我大了整整9岁。我一直与婆婆一起住,14岁时才与男人圆房,成为他的妻子。不论让我做什么,丈夫从来都不叫我的名字,他总是说“喂,你”,当然我知道这是在叫我。16岁时我生了第一胎,是个女孩,以后两个还是女孩,第三个女儿出生时我掐死了她。因为我害怕并知道一连生了这么多女孩肯定招人痛恨的。那以后又生了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丈夫脾气很好,在我和他生活的四十年里只打了我四五次,这大多是因为我在服侍他的时候动作太慢所致。在中国不打老婆的男人一千个里头也寻不出十个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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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58 我不太相信寺庙里的神,很少到庙里去拜神。每月一两次,有时候三次,我和丈夫孩子还有别的人一起在固定的日子到山顶上去祭拜,有时拜日神,有时拜月神,有时拜雷神,有时爬这座山,有时登那座山,我们几乎登遍了附近所有的山。每年我们要花10先令到2英镑的钱来买祭品。但是家里人接连去世,最后只剩我和三个孩子,我54岁的时候丈夫也去世了。从那以后,我花更多的时间上山拜神,可是身体却越来越病弱无力。这时我侄子时常来看我,向我讲世上只有一个真正的神,这个神无所不在,日月变化,风雨运行都是神的权能。我侄子那时是普宁唯一的基督徒,曾因为信教被母亲和妻子打骂。我渐渐相信他所说的话,信主之后我就将以往用来拜邪神的香炉之类毁掉了。我热忱地祈祷,希望神给我力量使我能到汕头去,到那里接受洗礼。侄子说我的身体太虚弱了,反对我去汕头。但我还是从床上爬起来,步履沉重地行走了整整40英里,到达汕头,当我到时,人们说一个死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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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60 从此以后,我往来在整个普宁的乡村布道,一天能走15~20英里。当我讲道时没人敢阻挠,那些不信的人只能保持沉默。(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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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62 福婶的故事中有两点值得特别注意:一是扼死女婴,这种陋俗的背后似乎说明了女性地位的低下;二是祭拜本地神后身体越来越差,显然对于福婶而言,是因为旧的信仰不灵验,所以才转而寻求一种更灵验的神,而信道所带来的身体状况的好转,似乎证明了她的选择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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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64 个案2:念婶(Keepsake),45岁,妇女传道人。三十年前,其最小的弟弟因听传教士布道,成为基督徒,然后他经常向念婶宣讲真道(True Doctrine),尽管她认为弟弟所说的一定是真的,但仍然相信旧的偶像,她说“我的头脑接受了真理,但心灵却排斥它”。34岁时,其丈夫去暹罗做生意,但吸食鸦片,很快花光钱财,并再也没有回家。念婶日思夜想,望穿秋水,仍是杳无音讯。其间她也曾请教过算命先生,并花了很多钱敬神,但没有任何效果,于是她认为,也许她弟弟的神更灵验,她找到弟弟,要求崇拜上帝,但只是偷偷地拜,不想惹来麻烦,但是弟弟告诉她,凡信主之人,必须在众人面前承认此事,结果引起小姑子的极端不满。41岁时,当念婶去汕头受洗时,其小姑正密谋找人,准备在她回来时将其沉河处死,只是在征求族长的意见时,族长担心传教士干预,才作罢。后来,念婶的儿子也在香港与暹罗之间做生意,但不幸翻船溺死。当念婶闻此讯时,她没有哭,因为她担心因此会让不信教的人说她的上帝不好,她说“悲痛让人难以承受,但是我把它深藏心底”,“我苦恼缠身,但没有这些苦恼也许我不会得救”,“如果我能使众人信主,我将非常幸福”(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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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66 与福婶相同的是念婶也是在本地诸神不灵验后才转向上帝,不过念婶个案更凸显了本地女基督徒在皈依之后所承受的巨大的社会压力,同时也表现了念婶信仰的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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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68 个案3:绒绣,10岁时由母亲做主与邻村一男孩定亲,14岁时母亲去世,被接到婆家做童养媳。婆婆十分暴虐,其二儿媳妇忍受不了想自杀,该童养媳决定与她一起自杀。在当地,女子尤其是童养媳自杀是很普遍的事,多人一起自杀的事常有,曾有7个女孩决定一起投水自杀,其中3人死亡。后来该女子因故自杀未遂,婆婆担心惹出麻烦,遂将该女子另嫁他人。该女子信教后,认为自杀是邪恶的,因为身体都是属于上帝的,人无权毁灭自己(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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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70 个案4:无名,17岁出嫁,21岁时丈夫在宗族械斗中死去,7个月后孩子降世,婆婆又为其召一男子,该男子赌博、借钱,与该女子生活一个月后逃跑,于是婆婆又将她嫁给一位农民,虽然两人十分辛劳,但难以养活5口之家,不得已只好卖掉孩子。后在林登堂信教。其丈夫之兄在海外多年,曾给婶子寄来5镑生活费,交本家的一侄子转交,但此人认为其婶子和其子女已经拜上帝,不拜祖宗,所以钱不能给,要给钱除非停止拜上帝,改拜家中的偶像。尽管该女子最后在邻居的帮助下,拿到了这笔钱,但是她拜上帝的消息传到寄钱人那里后,就再也没有钱寄来。不过,她本人对此并不后悔(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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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72 个案5:无名,她的男人是生意人,不常在家,该女先信佛教,吃斋,拜诸神,后听道希望信主,但又下不了决心,新年快到来时,她一方面担心不拜偶像,会遭到报应;另一方面又害怕崇拜偶像使真正的神(上帝)不高兴。她想将偶像从家里清除出去,但又担心丈夫回家看不到它们会殴打自己,于是将神像放置在屋子的角落里。当男人再次出门后,她终于毁坏了所有的神像,不过她仍然害怕,所以在丈夫回来时,她就躲出去了,并让儿子好好伺候父亲,丈夫果然大发雷霆,但在她回家后并没有揍她。她后来成为一个真正的信徒(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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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74 案例3、案例4、案例5反映出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十分低下,在婆媳、夫妇等关系中全然处于弱者地位,不仅个人婚姻生活无法自主,即使皈依基督教这样纯粹个人信仰的选择也要受到家庭和乡族的强力约束。上述案例都是真实的,它们组合在一起构成了一种信仰选择模式,皈依基督教成为这些深受传统家庭制度压迫的妇女唯一正确的选择,而基督教在这里成为被压迫妇女的解放者。但是这些案例是否具有典型性,能否反映岭东地区妇女的普遍情况则是大可怀疑的,换句话说,是否存在一个普遍的被压迫的妇女群体在等待基督教的拯救可能并无确切的依据,因为仅仅就婚姻自主这一项看,在教会文献里就存在不少反证,信徒妇女在婚后主动弃夫他嫁最后被革出教会的例子并不鲜见(113)。至于民间歌册等潮汕地方文献反映妇女自由追求爱情的案例就更多,而这些歌册产生的时代有不少是在基督教进入本地区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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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76 个案6:无名,曾经被魔附身,无法驱赶,因此成为村里最有影响的神婆。她的女儿听道之后,转而告诉母亲:“当圣灵进入的时候,魔鬼就会跑掉。”当她知道真正的神且信仰耶稣时,不再害怕魔鬼,并成功地驱除了附身的魔鬼。她后来不做神婆了,尽管因此收入减少了,但认识真理的快乐使她认为这是值得的(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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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5678 个案7:百合(Lily),南岭村(South Spur)人,与丈夫发生争吵时,丈夫不仅殴打她,而且辱骂她的母亲,对百合来说,殴打尚可以忍受,但她不能忍受丈夫辱骂母亲,因为这在公众舆论里是很丢面子的事情。于是她把自己关在家里,屋子四周的墙壁上摆满了各种神像,虔诚地崇拜它们。当她发现一些神不灵验时,就不再相信他们,而继续供奉其余的神,但是这些神始终没有给她以任何启示。百合找到巫婆,通过巫婆她知道这些神想让她出家当尼姑,于是她离家出走,准备到府城附近的一个地方当尼姑,走到炮台(Cannon Stand)时正遇涨潮,等待退潮需要几个小时,于是她来到一个小教堂,念婶接待了她,向她宣讲拜偶像的错误,并说只有上帝能将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人们应当信从上帝,念婶还劝她打消去做尼姑的念头,百合在炮台这个小教堂住了四天后回家,在念婶和其他传道人的影响下信主,信主之后邻里不再尊重她,但她不以为意,成为传道人(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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