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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炀帝与一些名僧交往十分密切,如智炬、吉藏、慈乘等三十余人,都是他最敬重的,即位后请他们入住长安日严寺。他与天台宗创始人智(539—598)的关系,史载最详。智在陈朝后期得到陈宣帝和陈后主的信敬。炀帝即位前任扬州总管镇守江都时,曾迎智到江都,设千斋法会。智为炀帝授菩萨戒,授予戒名为“总持”。炀帝授智以“智者”之号。此后,炀帝与智书信往返频繁,曾多次相邀,然而智皆予婉辞。炀帝在给智的信中自称“菩萨戒弟子总持”或“弟子总持”。炀帝即位时,智已经去世,他在此后关于佛教事务所下的诏敕中称自己为“菩萨戒弟子皇帝总持”。隋炀帝还对天台山国清寺的建立和维持给予很大的资助[15],可以说天台宗的创立和发展与隋炀帝自始至终的帮助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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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佛教的发展,隋炀帝对僧尼的活动也提出若干约束。大业初年(605)下令禁止僧尼随便离开寺院到外边活动。(《续高僧传》卷二十《志超传》)炀帝身居至高无上的皇帝之位,对沙门“抗礼万乘”的不拜君王的表现也十分反感。在大业二年(606),炀帝从外地率军回京,暂驻南郊,听说有僧犯罪,便召众僧前来,见僧皆不跪拜,很不高兴,下敕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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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国有容,华夷不革,尊主崇上,远存名体,资生通运,理数有仪,三大悬于老宗,两教立于释府[16]。条格久颁,如何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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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载,在场的道士纷纷下拜,然而僧众对他的训斥并没有屈服,仍然直立抗礼。有位叫明赡的僧人当场回答:“陛下必欲尊崇佛教,僧等义无设敬;若准制返道,则法服不合敬俗。”意思是说,如果陛下是真心崇奉佛教的,就应当按照佛教的规矩不逼近沙门礼敬帝王。在这种情况下,炀帝只有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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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五年(607),炀帝又下诏命全国整顿佛教,说:“天下僧徒无德业者,并会罢道。”也引起僧众的反对。大志和尚曾师事智,听说此事后直奔东都洛阳,上书炀帝应“兴置三宝”,表示要燃臂“用报国恩”。炀帝没有退让,表示允许。于是,大志在燃臂中死去。这样一来,炀帝整顿僧尼之诏只好作罢。[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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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唐道宣《释迦方志》卷下记载,隋炀帝在长安为文帝及献后建造两所禅定寺,两座木塔,另建寺10所,修治旧经612藏,29172部,修治旧佛像101000躯,造新佛像3860躯[18],度僧尼6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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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文帝、炀帝两代三十七年,共建寺3985所,度僧尼236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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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隋朝的僧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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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的官制基本上沿袭北朝,在僧官制度方面也是如此。《隋书·百官志》记载北齐因循北魏的官制,在朝廷设昭玄寺管理佛教事务,置大统一人、统一人、都维那三人,还设置功曹、主簿办事人员,管辖各州郡县的沙门曹。大统是僧官中最高的职位,也称“沙门大统”或“昭玄大统”;统,也称“昭玄统”“国统”,地位仅次于大统。都维那,也简称“昭玄都”,执掌教法、纲纪。从《续高僧传》的记载来看,隋朝以前担任大统者仅见北齐法上,一般只有国统和国都。国都自然是昭玄寺的都维那的略称,一般作为国统的副职。如北齐邺都的昙遵,“年逾七十举为国都,寻转为统”。[19]宋代赞宁在《大宋僧史略》卷中的“僧主副员”中介绍说:“魏世更名僧统,以为正员,署沙门都,以分副翼,则都维那是也。”是有道理的。北齐时曾置十个昭玄统,“一统一都,为正为副”。[20]因此,对于《隋书·百官志》中对昭玄寺官职及数字的记载是不可作机械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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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记述隋朝佛教史实的资料来看,隋朝后将昭玄统改为崇玄署,置令一人,当由俗人担任,归鸿胪寺管辖[21]。隋初僧猛曾任“大统三藏法师”,“委以佛法,令其弘护”。(《续高僧传》卷二十三本传)此后,又任昙迁为“昭玄统”,灵藏为“昭玄都”,如《续高僧传》卷二《那连提黎耶舍传》所载开皇二年(582)那连提黎耶舍到长安译经,“敕昭玄统沙门昙延等三十余人,令对翻译……”“昭玄统沙门昙延、昭玄都沙门灵藏等二十余僧监护始末”。《续高僧传》卷十一《慧海传》称昙延为“大昭玄统”,看来这只是对他的尊称,未必意味着他当过“大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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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上,州(隋炀帝即位后曾改州为郡)设“沙门曹”管理当地佛教僧尼事务。有关隋朝的这方面的资料不详,据魏齐佛教的有关记载推论,在州“沙门曹”当设有“州僧统”、“州僧都”的僧官。[22]然而从情理来推测,各州未必都设僧官。现从《续高僧传》的记载来看,相当州僧官的有“僧正”、“僧官”、“僧任”等称,皆为对地方僧官的称呼。如隋初僧晃“面委僧正,匡御本邑”(指绵州);慈藏为蜀王门师,“为州僧官,立政严猛,瓶衣香花少缺加捶,众僧苦之”;智敫在开皇十二年(592)受任广、循二州“僧任”[23]。这里提到的“僧正”、“僧官”、“僧任”,还可以将“州都”包括在内。县的僧官有“维那”。据开皇六年(586)龙藏寺碑[24],县的维那不止一人。此碑阴所列真定、石邑、井陉等县有维那五人以上。至于佛教组织的基层单位寺院,一般皆有寺主,如隋初昙迁任长安禅定寺寺主,法愿任并州大兴国寺寺主,僧凤为崇敬寺寺主等。[25]至于“上座”之职,虽南北朝、隋朝有的寺院也有“上座”之称,如《续高僧传》卷十二《灵干传》所载,灵干在大业三年任长安大禅定道场(即禅定寺)的“上座”,但似乎这种现象并不普遍。直至唐代才有上座、寺主、维那(都维那)共同管理寺院的“三纲”制度。《隋书·百官志》记载:“郡县佛寺,改为道场;道观改为玄坛,各置监丞。”此发生在炀帝即位之后。寺监、寺丞恐怕皆由僧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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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作为长期分裂之后出现的统一国家,以举国的规模兴隆佛教,建寺塔,度僧尼,组织译经,奖励义学,带有一种大一统封建王朝的气度。佛教作为隋朝文化和宗教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对当时还是对后来的王朝,都是有重大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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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佛教史 第二节 隋朝的译经和经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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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佛经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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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发源于古印度,传到中国以后,在与中国社会环境相适应的过程中得到迅速传播和发展,经过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和宗教习俗的不断深入结合,逐渐演变为中国的民族宗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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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佛教史上,翻译佛经一直是个重大事业。佛教传入初期,译经由民间组织分散进行。至东晋十六国时期,经过前秦道安在长安组织译经,至后秦已发展成颇具规模的国家事业,组成以鸠摩罗什为译主的译经班子,投入巨大财力予以支持,而到南北朝时期,无论是南朝还是北朝,译经已经主要由国家组织和资助。但当时中国处于南北分裂的局面,南北方译出的佛经难以迅速交流。在中国佛教发展史上,隋朝是第一个把佛经翻译作为国家事业的统一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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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存在时间不长,译经数量不大。据隋代费长房《历代三宝记》卷十二记载,隋朝僧俗译著者有19人,译经及著述共75部462卷。唐代道宣《大唐内典录》卷五载,隋朝僧俗译著者20人,译经及著述有90部515卷。唐代智升《开元释教录》卷七,把隋代的著者及其著述目录去掉,仅载录译者及其译经,包括经录,载僧俗译者9人,译经及所编经录共64部301卷。隋文帝时,将长安大兴善寺作为安置译经僧,组织译经的主要场所。隋炀帝时,扩建洛阳为东都,又在洛阳上林园置翻经馆作为全国译经中心。从中国佛教史来看,隋朝翻译的佛经影响不大,然而从所译佛经的种类来说,大乘唯识经典的续译和某些早期密教经典的翻译是反映了时代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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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代著名的译经僧有那连提黎耶舍、阇那崛多、达摩笈多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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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连提黎耶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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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连提黎耶舍,意译名为尊称,北天竺乌场国(在今巴基斯坦西北斯瓦特地区)人,出自婆罗门种姓。十七岁出家,北齐天保七年(556)来到邺都,受到文宣帝高洋的优遇,被安置在天平寺翻译佛经,敕昭玄大统法上和尚等20余人监掌译经之事,令沙门法智、鲜卑族居士万天懿传语,译出《菩萨见实三昧经》《月藏经》《须密藏经》《大悲经》《法胜阿毗昙论》等经论7部52卷。(《大唐内典录》卷五)在译经之暇,那连提黎耶舍还常念诵“神咒”,为世人祈求功德,后受任北齐最高僧官机构昭玄寺的都维那,不久升任沙门统。他将所得的俸禄用来“设供饭僧,施诸贫乏”,在邺城市区掘造义井,又在汲郡(治所在今河南汲县西南)西山建立三寺,收养病人。这是中国佛教界兴办福利事业之始。北周灭齐,将在北周实行的禁毁佛教的政策扩展到齐地实施,取缔佛教,那连提黎耶舍不得已改穿俗服,流迁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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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初致力恢复佛教,隋文帝敕昭玄统昙迁等30余人主持译经之事。那连提黎耶舍被迎请到长安大兴善寺,继续翻译佛经。后来,那连提黎耶舍移居广济寺,被任为“外国僧主”,于开皇九年(589)去世,享年一百岁。(《续高僧传》卷二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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