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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唐代进入中期以后佛教急剧发展,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对中央集权构成了威胁。韩愈的谏佛骨之表实际上是向唐王朝当政者和佛教界两方面提出了警告。武周之后佛教势力发展迅速,“造寺不止,枉费财者数百亿;度人不休,免租庸者数十万”;“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旧唐书》卷一百一《辛替否传》);“寺观广占田地及水碾硙,侵夺百姓”(《全唐文》卷十九《申劝礼仪敕》),引起朝廷士大夫的关切和非议。从高宗以后,朝廷奉迎佛骨的规模一次比一次大,仪式和施舍也越加奢侈。然而韩愈的反佛之议并未奏效,佛教势力继续扩张,二十五年后终于发生了武宗的灭佛事件。武宗灭佛虽然有崇道的因素,但基本理由与韩愈排佛之论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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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从思想意义来讲,韩愈是以其“道统”理论作为排佛的依据的。其《原道》说儒家的道德是以仁义为内容的,佛、道二教所讲道德偏离仁义,故不是儒家所主张的道德。“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把以仁(博爱)、义(行而宜之)为核心的道德与佛道二教的道德明确地划清界限。这种仁义道德就是忠君孝亲的“先王之教”,通过文教、政治、纲常秩序等得以贯彻。强调“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韩愈实际是以继承这种道统自任。按这种道统的要求,就应按《大学》所说的那样,把据仁义伦理的修身正心与治国平天下结合起来,而不能如佛、道那样,“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国家,灭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原道》)。可见,韩愈在《论佛骨表》中攻击佛教为“夷狄之一法”、“口不道先王之法言”,也是依据了他的这种道统思想的。韩愈的道统说把儒家的伦理原则永恒化、一统化,作为传自古圣贤尧、舜之道,从形式上看未必没受到佛教祖统说和传法世系的影响。韩愈的道统说,开宋明理学的先河,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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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唐武宗灭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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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史上共发生过四次较严重的“灭佛”(禁毁佛教)事件,即北魏太武帝(446)、北周武帝(574)、唐武宗(845)和五代后周世宗(955)所实行的灭佛,史称“三武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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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宗(840—846在位)是穆宗第五子,文宗死后由太监仇士良立为皇帝。武宗在藩时喜道教修炼养生之道,即位后召道士赵归真等八十一人入宫,在三殿修金箓道场,帝于“九天坛亲受法菉”(用非字非图符号写的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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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元年(841)召衡山道士刘玄靖为银青光禄大夫,充崇玄馆学士,赐号“广成先生”,令与赵归真在宫中修法菉。会昌三年(843)诏于宫中筑望仙观,此后又于南郊筑望仙台。会昌四年(844)以赵归真为“左右街道门教授先生”。武帝崇道教,志学神仙,以赵归真为师。赵归真等排毁佛教,说佛教“非中国之教,蠹耗生灵,尽宜除去,帝颇信之”(《旧唐书·武帝纪》)。武帝从即位后就对佛教厌恶、排斥,开始对佛教实行种种限制,令一部分戒行不良的僧尼还俗,会昌四年(844)命拆毁天下招提、兰若(私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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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五年(845)推行大规模的毁禁佛教的政策,命僧尼年四十以下者、无祠部所发度牒者还俗,最后又命年五十以下者及一切未获特许保留僧籍的僧尼还俗,还俗一律遣归本籍。七月,敕“并省”(合并、减除)天下佛寺,长安和洛阳两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各地节度使、观察使治所以及同州、华州、商州、汝州,各留一寺,分为三等:上等寺留僧二十人,中等寺留僧十人,下等寺留僧五人;其他的僧尼及大秦穆护(或谓是祆教祭司)、祆僧皆必还俗;凡拆毁的寺庙的材物充公,用铜像和钟磬等铸钱,钱像用来铸农具,金银像应上缴;财货田产一律由官府没收。派御使分道监督此敕贯彻情况。八月下诏讲废佛的理由和结果。概而言之,所举理由有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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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教耗费财力,所谓“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居。晋、宋、齐、梁,物力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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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教不讲忠君孝亲,所谓“蠹耗国风”,“遗君亲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无逾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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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儒家传统的文治武功“足以经邦”,无需西方外来的佛教。当时的宰臣李德裕也反对佛教,其《贺废毁诸寺德音表》(《全唐文》卷七)所述废佛理由也大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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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唐武宗之诏,全国共拆毁寺院4600余所;还俗僧尼26万500人;拆毁属于私寺(无寺额者)招提、兰若4万余所;没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按:“千”当为“十”之误)[18];没收奴婢改做两税户的有15万人。[19]在这次毁废佛寺的过程中,佛典被焚毁的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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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由于当时中央朝廷软弱无力和地方官员、藩镇的拖延与对抗,唐武宗禁断佛教的诏令并未得到彻底实行,不仅南方盛行佛教的两浙、宣、鄂、潭、洪、福诸州和三川等地州府官员对佛教“姑务宽容”予以保护,[20]而且在“黄河以北,镇、幽、魏、潞”等州也因节度使的公然抵制,使佛教未遭废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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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武宗死于会昌六年(846)三月,宣宗即位后即诛杀道士赵归真、刘玄靖等人,下诏恢复佛教,造寺度僧,但佛教势力已经大减,已无复昔日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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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佛教史 第二节 唐朝的佛经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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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佛教的流传和发展中,佛经翻译是一项重要的事业。隋唐是中国佛教传播和发展的鼎盛时期,也是佛经翻译的鼎盛时期。唐朝的佛经翻译大体可以唐玄宗即位(712)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唐前期的译经代表有玄奘、实叉难陀、义净和菩提流志等人,所译经典主要是大乘般若中观类和瑜伽唯识类的经典,并且译出相当数量的小乘说一切有部的论书和戒律,然而其中有不少经典是旧有经典的重译或补译。唐后期的译经代表有善无畏、金刚智和不空等人,在所译经典中密教经典占最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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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叙述方便,以下按玄奘、义净和波颇、那提、地婆诃罗、实叉难陀、菩提流志及善无畏、金刚智、不空等人的次序对他们的事迹和唐朝的译经概况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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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玄奘西行求法和佛经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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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在中国是妇孺皆知的历史人物,不仅在中国佛教史、文化史上,而且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唐代冥详《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师行状》、慧立撰、彦悰笺《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简称《三藏法师传》)、道宣《续高僧传》卷四《玄奘传》以及玄奘的《大唐西域记》、智升《开元释教录》等,为我们留下有关玄奘的丰富而比较可靠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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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玄奘学历及其赴印求法的艰难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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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600—664),俗姓陈,名,原籍陈留(在今河南开封东南),从祖父任北齐国子博士开始,全家徙于缑氏(在今河南偃师县东南)。父陈慧在隋朝曾任江陵令。自幼丧失父母,[22]随其兄长长捷法师住洛阳净土寺,诵《维摩经》、《法华经》等,年十三岁出家(据唐刘轲《大遍觉法师塔铭》[23]),常至慧日寺听讲《大涅槃经》、《摄大乘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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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与兄至长安,又转至成都,听宝暹讲《摄大乘论》、道基讲《毘昙》,其记忆理解力为时人所称道。当时僧景以《摄大乘论》,道振(或震)以《迦延》(《阿毘昙八犍度论》)之学而闻名天下,玄奘也从他们受学。武德三年(620,《续高僧传》本传等皆作五年,当误)二十一岁时,受具足戒后坐夏学律,已能讲《阿毘昙心论》。此后与兄住成都空慧寺。兄长捷善《涅槃》、《摄大乘论》、《阿毘昙》及《老子》、《庄子》、《尚书》、《左传》等,受到蜀人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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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为到内地参访名师,便离开成都沿江东下,到荆州天皇寺时曾为当地僧俗讲《摄大乘论》和《毘昙》。东至相州(今河南安阳)访慧休法师“质难问疑”。又到赵州(治所在今河北赵县)从道深法师学《成实论》。此后西入长安,留止大觉寺从道岳法师学《俱舍论》,“皆一遍而尽其旨,经目而记于心”(《三藏法师传》卷一)。法常、僧辩在当时以通达大小二乘著称,玄奘从向他们学习,听讲《摄大乘论》和《俱舍论》。玄奘又向善《涅槃经》义的玄会请教。上面提到的道岳、慧休都是隋摄论师道尼的弟子。他们还曾在通晓《毘昙》、《十地经论》的学者志念门下受学。慧休也是隋朝著名《涅槃》、《地论》学者灵裕、昙迁和律师洪遵的弟子。法常是隋朝涅槃师昙延的弟子,对《成实》、《毘昙》、《华严》、《地论》等都有很深的造诣。僧辩是隋朝摄论师智凝的弟子,除精《摄大乘论》外,还善《俱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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