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117571e+09
1701175710 《宝林传》的全称为《大唐韶州双峰山曹侯溪宝林传》,智炬于唐贞元十七年(801)编撰。书中内容虽有不少编造,而且年序有混乱之处,但所述从大迦叶至菩提达摩的二十八代祖师的传承世系和从释迦牟尼佛—大迦叶……直至第二十七祖般若多罗的传法偈等,却为后来宋元诸改编本《六祖坛经》和《祖堂集》、《景德传灯录》、《传法正宗记》等灯史所继承。
1701175711
1701175712 《宝林传》从社会上消失七八百年之后,1932年日本佛教学者常盘大定于京都的青莲院发现《宝林传》第六卷,嗣后做了研究;翌年,中国在山西赵城广胜寺发现《金版大藏经》,从中发现《宝林传》的第一卷至第五卷和第八卷。这样,中日两国总共发现七卷。1935年上海影印宋版藏经会和北平三时学会主持将赵城《金藏》中的罕见佛典49部影印,装订为方册本以《宋藏遗珍》的书名发行。其中第三、第四两函收有上述《宝林传》七卷。
1701175713
1701175714 《宝林传》发现后,中日两国学者对《宝林传》中的虚构成分、祖统世系说及其在中国禅宗史上的意义等问题进行了十分广泛和深入的研究。陈垣曾对《宝林传》残本作研究,在1942年集成的《中国史籍概论》的卷五发表了他研究的结果。日本柳田圣山在1967年出版了《初期禅宗史书的研究》,其中第五章《宝林传的成立和祖师禅的完成》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五节对《宝林传》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胡适在1959年将自己对《宝林传》的研究结果以《跋宝林传残本七卷》的题目发表。从1978年开始,日本驹泽大学佛教学部禅学研究会以完成《慧能研究》的基础上,对反映中国禅宗主流派洪州宗思想的灯史《宝林传》残本各卷进行校勘、注释和翻译,陆续发表,2003年由田中良昭统编为《宝林传译注》出版。
1701175715
1701175716 对于《宝林传》在中国禅宗史上的意义,中日两国学者都作了充分的估价,特别指出《宝林传》所编造的西天二十八祖传承世系、“佛祖传法偈”及“谶偈”等,几乎为后来的禅宗灯史《祖堂集》、《景德传灯录》等继承,并且被应用到历代禅宗禅师的传法之中,也通过不同渠道传到社会各个阶层之中,影响是很广泛的。[119]
1701175717
1701175718 此后,唐代还有玄伟《玄门圣胄集》、南岳惟劲《续宝林传》的编撰,然而两书皆已不存,内容大概为五代南唐静、筠二位禅僧编撰的《祖堂集》吸收继承。
1701175719
1701175720 [1]《金石萃编》卷四十《大德寺唐高祖造象记》、《为子祈疾疏》。
1701175721
1701175722 [2]据《旧唐书》卷七十九《傅奕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一载在武德九年(626)。
1701175723
1701175724 [3]见《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载《大正藏》第52册第380页上。
1701175725
1701175726 [4]见《法琳别传》卷上,载《大正藏》第50册第201页上。
1701175727
1701175728 [5]《大正藏》第52册第328页下。
1701175729
1701175730 [6]载《大正藏》第52册第512页中。
1701175731
1701175732 [7]分别载《大正藏》第12册第1098页上、第1107页上、中。
1701175733
1701175734 [8]以上参见《旧唐书·则天武后纪》及《旧唐书》卷一八三《武承嗣传·薛怀义附传》。
1701175735
1701175736 [9]据《旧唐书·武宗记》,会昌五年八月推行毁禁佛教政策,“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并“拆招堤、兰若四万余所”。毁禁僧尼、寺院数字与祠部统计一致,然而实际上在上都、东都每街尚留二寺,每寺僧三十人,诸道留僧以三等,不过二十人(《新唐书》卷五十二《食货二》),此外不少州县的僧尼、寺院并未受到毁禁(详后)。
1701175737
1701175738 [10]据《续高僧传》卷二十四《慧乘传》、《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
1701175739
1701175740 [11]《续高僧传》卷二十四《智实传》,载《大正藏》第50册第635页下至第636页上。
1701175741
1701175742 [12]据《旧唐书》卷四十三《职官二》及《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志三·崇玄署》相关记载。
1701175743
1701175744 [13]《大正藏》第49册第108页中。
1701175745
1701175746 [14]《唐六典》卷四:“祠部郎中、员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国忌庙讳、卜筮医药、道佛之事。”
1701175747
1701175748 [15]以上关于唐代律令,参考郑显文著,北京大学2004年12月出版的《唐代律令制研究》。关于《道僧格》,见该书第六章第四节《唐代道僧格及其复原之研究》。作者此前曾发表《唐代〈道僧格〉研究》,载《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
1701175749
1701175750 [16]《大正藏》第52册第329页中。
1701175751
1701175752 [17]郑显文著《唐代律令制研究》第六章第四节《唐代道僧格及其复原之研究》。
1701175753
1701175754 [18]新旧《唐书·地理志》皆载唐开元二十八年户部统计全国应受田数字为14403862顷。据此推断,寺田不可能超过此数,“数千万顷”或许为“数十万顷”。
1701175755
1701175756 [19]以上主要据《资治通鉴》卷二四八、《旧唐书·武宗纪》等记载。
1701175757
1701175758 [20]据唐武宗《加尊号后郊天赦文》,载《全唐文》卷七八。
1701175759
[ 上一页 ]  [ :1.7011757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