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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阿赖耶识为中心的八识、四分和种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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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相宗移植自印度的瑜唯识学派,以其庞杂的名相概念体系和细密乃至带有烦琐倾向的心理和精神现象分析而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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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佛教,从原始佛教、部派佛教,直至大乘佛教的形成和盛行,皆对意识、心理活动和精神现象十分重视,然而只用眼、耳、鼻、舌、身、意六识来表述人的感觉和意识。其中具有主体意识和对自身、周围环境具备认知动能、作用的只有六识中的第六识——意识,在有场合也称为心。认为意识(心)中潜藏着贪、瞋、痴(无明)“三毒”或“根本烦恼”是造成众生各种苦恼、不能摆脱生死轮回的根本原因。几乎佛教的一切修行解脱主张都是围绕如何驾驭控制意识(心),如何克服和断除意识中的贪、瞋、痴而展开的。然而大约在进入四五世纪,印度佛教在继大乘中观学派之后,出现瑜伽唯识学派,以传说的弥勒菩萨和出身小乘说一切有部的学者无著、世亲兄弟等人为代表,通过撰述论书,对传统的心识理论有很大开拓和创新,提出了系统的法相唯识学说。中国法相宗特别重视的《成唯识论》正是按照世亲《唯识三十论颂》的框架,主要援引护法论师的见解对唯识心性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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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唯识学说是在传统的六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之外增加了二识,实即按照原第六意识的功能和作用将它分为三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加上前五识成为八识。《成唯识论》卷一称此八识具有变现“外境”(包括主体的“我”、万事万物的“法”)的功能,所以称为“能变识”。又进而将此八识分为三类:一是“异熟识”,指第八阿赖耶识;二是“思量识”,指第七末那识;三是“了别境识”,指眼耳鼻舌身意六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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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阿赖耶识?它被描绘为人的精神主体、主宰,《成唯识论》卷二说:“有情(按:主要指人)执为自我”。佛教认为人的灵魂不灭,死后灵魂承载着生前的善恶业因在六道轮回。在法相宗那里,阿赖耶识也指承担着业报轮回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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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宗用“三相”来解释阿赖耶识的功能和特性:一是“自相”,称为阿赖耶识。“阿赖耶”意为藏,藏东西的场所,例如仓库。此为储藏精神性种子的场所。就“藏”来说,又具有“能藏”、“所藏”和“执藏”三个含义。“能藏”与“所藏”是指它摄藏一切善、恶、无记(非善非恶)的精神种子(能藏与所藏不二);“执藏”是指第七末那识常把阿赖耶识执为“自我”。二是“果相”,名为“异熟(果报)识”,说它藏有的善恶“业种”(行为造成的潜在精神功能、报应之因)能够招致善恶业报,轮回生死。三是“因相”,称“一切种”,说阿赖耶识摄藏的一切精神种子是万事万物、人的身体和行为产生的原因。阿赖耶识所摄藏的精神种子既能够变现为“器”,即“器世间”,指三界有情众生居住的环境;亦能变现一切“有根身”,即众生的整个身体、器官和身心行为。同样,七识不仅是阿赖耶识的产物,而且皆以阿赖耶识作为“根本依”,才能进行活动和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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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成唯识论》卷三对第八识有个综合性的说明,谓此识具有多种精神功能和作用,因而拥有不同的名称:一名心,谓能够积聚和熏习各种精神性种子;二名阿陀那(意为执持、执我),谓“执持种子及诸色根令不坏”,意为能支撑和维持生命正常活动;三名所知依,谓“能与染、净所知诸法为依止”,即为所知的一切清净和污染的精神因素聚集之所;四名种子识,谓“能遍任持世、出世间诸种子”,即持有导致在世或出世的精神性功能之所;五名阿赖耶,谓“摄藏一切杂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见爱等执藏以为自内我故”,谓能储藏一切属于烦恼、业、果的精神因素,并且被永远与“我见、爱”相俱的第七末那识执为自我;六名异熟识,谓“能引生死、善不善业异熟果”,谓能招致生死和善恶的果报;七名无垢识,是通过唯识修行使精神达到“最极清净”阶段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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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第八识随修行的进展,名称是有改变的,当名“阿赖耶”时,是适用于未修行的凡夫和虽修行但尚未达到“不退转”菩萨阶位者,他们的精神尚未得到完全净化,仍有“杂染法执藏”(我见烦恼等)。称异熟识是适用于凡夫、小乘(声闻、缘觉)和其他尚未达到成佛地位的菩萨。对他们而言,尚有“非善非恶”前世业因招致的果报(异熟无记)。对于最后达到觉悟成佛者,第八识则称为无垢识,它已与最高的佛智——“大圆镜智”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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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以上引述可以认为,阿赖耶识在法相唯识学说中具有精神主体、主宰、灵魂和世界万有本原等多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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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唯识学派依据的佛经中,《解深密经》对唯识思想(“心意识秘密之义”)论述的最为集中和系统,对阿赖耶识、阿陀那识、心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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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尊告广慧菩萨摩诃萨曰……,于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堕彼彼有情众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湿生,或在化生身分生起。于中最初一切种子,心识成熟,展转和合,增长广大,依二执受:一者有色诸根及所依执受,二者相名分别、言说戏论、习气执受。有色界中具二执受,无色界中不具二种。广慧,此识亦名阿陀那识。何以故?由此识于身随逐执持故。亦名阿赖耶识。何以故?由此识于身摄受藏隐,同安危义[6]故。亦名为心。何以故?由此识色声香味触等积集滋长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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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对阿赖耶识等的解释与前面意思大体相通,这里不再解释。应当指出的是,此经尚未提出“末那识”的概念。末那识是瑜伽行派在此经后提出的心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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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作为第七识的“末那识”是什么呢?“末那识”意译“意识”,然而为了与第六识“意识”相区别,特地用音译“末那识”。旧译也曾译为阿陀那识。瑜伽唯识学说认为,末那识是依阿赖耶识而生起,并且依托于阿赖耶识而“恒审思量”,将阿赖耶识执为“自我”,说它“从无始来与四烦恼恒俱生灭,谓我见、我爱及我慢、我痴”。(《成唯识论》卷五)所谓“我见、我爱及我慢、我痴”指的是因为执持有“我”(生命主体)而产生的思想(种种与自我相关联的见解)、贪爱、傲慢与无知(不明“我空”之理)。从这段话蕴含的深刻内容可以看出,所谓“末那识”不仅具有现代人所说的自我意识或主体意识的含义,而且还包含能够分别判断主体与客体、是与非、好与恶等抽象思维能力的意思。唯识学派主张一切是唯识所变,认为存在“我见”便可导致产生种种“邪业”、种种烦恼,所以称具有自我意识的末那识为“染污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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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第六意识,它是要依托第七、第八二识才能发生认知作用,而前五识要依托第六、第七、第八识才能运转,进行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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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相宗的说法,八识作为心法的不同分位,各自具有不同的精神功能和心理活动、作用,称为“心所”,共有五类五十一种心所。即:1.遍行心所五种,谓“一切心中定可得”,“心起必有”,可通行于八识和善、恶、非善非恶各种心境,包括触、作意、受、想、思,性质属于无妨入悟的非善非恶的“无覆无记”;2.别境心所五种,“缘别别境而得生”,是在各别心境生起作用,包括欲、胜解、念、定、慧;3.善心所十一种,“唯善心中可得生”,包括信、精进、惭、愧、无贪、无瞋、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4.烦恼心所六种,性质属于“根本烦恼”,有贪、瞋、痴、慢、疑、恶见;5.随烦恼心所有二十种,“唯是烦恼等流性”,意为是根本烦恼所生,有忿、恨、恼、覆、诳、谄、骄、害、嫉、悭、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6.不定心所四种,“于善染等皆不定”,包括悔(恶作)、眠(睡眠)、寻、伺,它们在性质上属于非善非恶。唯识学说认定,在八识之中,第八阿赖耶识唯与遍行的五种心所相应,第七末那识与十八心所相应,包括:遍行心所的五种,别境心所中的慧一种,烦恼心所贪、瞋、痴、恶见四种,随烦恼心所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八种;第六意识与上述五十一个心所皆能相应;前眼、耳、鼻、舌、身五识能与三十四心所相应,包括别境的五种心所,善心所的十一种,烦恼心所中的贪、瞋、痴三种,随烦恼心所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十九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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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相宗奉“实无外境,唯有内识”[9]为理论原则,所以它讲的诸识的认识活动实际只是以自己的心识为外境,认为外部世界没有真实性,只不过是心识的显现。《成唯识论》卷七说:“是诸识者,谓前所说三能变识[10]及彼心所,皆能变似见、相二分。”意为八识的每一个识及其心所(心的功能与作用)都能变现自己的“见分”和“相分”。所谓见分相当于心识的可以“缘境”(接触境)、“了别”(感受、分辨)的部分,也称“能取”,而相分则是心识变现出来与“见分”对应的可缘(被接触)的境,也称“所取”。又认为,心识的“见分”的了别活动、结果需由作为“识体”的“自证分”来加以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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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成唯识论》卷二的解释,从因明学说的角度,作为心、心所的相分是所缘之境,为“所量”;见分是能缘诸识的了别功能,为“能量”,而二者所依之心识自体(心及心所)则为自证分,是“量果”。然而所量(似境相、相分)、能量(能取相、见分)、量果(自证分)是“三体无别”的,皆为统一心识。那么,对自证分又如何加以证明呢?于是又提出一个“证自证分”,用以对“自证分”进行证明。据称,证自证分也属于“能量”,只以自证分为所缘,为其证明。应当说,这“四分”不过是心识的各种功能和作用的不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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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本)及《成唯识论了义灯》卷一(末)的相关记述,在印度“唯识”学说发展史上,对心性理论是有不同说法的,安慧(或作“惠”)只主张有心识“自证分”(谓八识种子、自体分),此后难陀提出心识有见分、相分,陈那又在见、相二分外提出自证分(自体分),至护法才进而提出四分说,即在见分、相分、自证分之后,提出证自证分。[11]中国法相宗所依据的正是护法的唯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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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唯识”学说中,“种子”说是论证“一切唯识”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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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赖耶识是“种子识”,摄藏具有“亲生自果功能差别”的各类精神性种子。按照这种说法的实际含义,阿赖耶识中的精神性种子是具有世界万有本原的意义的。据《成唯识论》卷二,阿赖耶识所藏种子有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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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为“本有”(本来就有),所谓“无始来异熟识中,法尔(按:自然、本来)有生蕴、界、处功能差别”。“蕴”是五蕴,包括色受想行识;“界”是十八界,包括能够产生认识活动的六种精神功能(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作为感觉认知对象的六境(色声香味触法)以及由此形成的六种感觉或认识(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处”是十二处,即前面十八界中的六根和六境。蕴、处、界三者,可概括为世界万有和众生。这段话是说“本有”种子是久远以来阿赖耶识中藏有的能够产生世界万物与众生的各类精神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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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类为“始起”种子,也称“始有”或“习所成”种子,说是由阿赖耶识、末那识、意识和前五识“现行”运转或作用而形成的种子,也称为“熏习而有”的种子。实际含义是人的各种行为、语言、思想(统称为“业”)在心灵中造成的或善或恶,或净或染的具有潜在影响或报应功能的后果。各类种子可以通过熏习而再生种子。(以上见《成唯识论》卷二)根据法相宗的修行理论,人们的修行过程就是不断熏习阿赖耶识所藏种子中的“无漏(按:清净的、没被烦恼染污的)善种”,增加清净的善的种子,而彻底断除“有漏恶种”,最后达到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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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通过对八识及其功能、心识四分和阿赖耶识种子说的论证,法相唯识宗建立了“实无外境,唯有内识”或“实无外色,唯有内识”的基本理论。在此基础上,又借助对“三有性”、“三无性”和“转识成智”等的论证环节,进一步充实了法相唯识宗的唯识理论和修行解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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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自性、三无性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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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性”(三性)和“三无性”是法相宗用唯识观点对世界总体的说明,并为其修行解脱主张铺垫基础。“三自性”包括依他起性、遍计所执性和圆成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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