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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极为简单,很少有增加的地方。只增加了以下几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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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解之前,先概括说说律学的派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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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灵峰宗论》及《毗尼事义集要》中,遇到有警策作用的文章及问答,适当选录,随时附在后面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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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过广教别序后,再略微说说篇聚名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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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戒疏》《事钞》的原则增加不偷盗戒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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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文义,都是依据南山、灵芝著作的教义。凡是新律家所解释的,与旧解说相差较大的,也附在后面,以备参考(南山钞疏有时说法不同。原因是钞文还是根据过去的解释,而疏文已经有所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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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互动排疑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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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平常人都说学律应当偏重行为修持,不知准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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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理解如同眼睛,行为如同脚步。行为修持固然重要,但这种思想不懂理解经义才是更为重要的事啊。如果对于律义不能十分了解,而以自己的主观见解轻率去做,把错的当对的,把对的说成错的。别人也不知道,大家都跟着仿效,这就败坏扰乱了正法,罪孽很大。古人说的“恶紫夺朱”,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对于律义真能十分了解,即使行为修持不足,也可以对大众宣扬,延续佛的智慧,以正知正见把后学者引入正途。你可能无法实行,而那些和你学的人中也许有能实行的。过去鸠摩罗什法师被姚主逼迫,接受了十个女人,他不住在僧房,而是另外找了一个住处。每次讲说佛法,他总是先说:“譬如臭泥,从中可以生长出莲花,人只要采莲花就可以了,不需要沾染臭泥。”这就叫作依从佛法而不依从人。从这一点看,理解经义而行为修持不足,仍然可以弘扬维护正法。如果仅是注重行为修持而对经义没有透彻理解,不免就要误入歧途。所以说理解经义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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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破四重戒后仍然可以说法,这是出于何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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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出自十诵律。众人中没有能讲说羯磨戒律的,学悔比丘可以说戒,忏悔过去的羯磨,也可以听别人受戒。这是对约制教而言,虽听秉法,仍然称破戒。如果按照约化教,像《涅槃经》说:“犯四重戒的人,如果披上法服,仍然不算远离佛法,只要心里常怀惭愧,忏悔自责。有意改悔,生护法心,建立正法,为人分别。我说是人,不为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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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般人常说不知者无罪。今天如果不学戒律,愚昧无知,虽犯了戒律,能否因为不懂得缘故,被认为无罪?或者虽然有罪,也能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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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受过戒的人,即使犯了戒律也没有破戒之罪。如果已经发下誓愿受戒,那就应该依律修身学习,尽自己能力行为修持。倘若有人因为不好好学习而破戒,那么对他要在应得正罪以外,还要加上不学无知的罪名。哪会有减轻罪责的道理?如果因为害怕破戒而恐惧,那只有退戒回归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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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戒律繁多,都坚持下来不是一件容易事。在这样一个末世,遵守戒律的最低标准应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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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藏五百结集法》说:佛陀涅槃后,众多阿罗汉聚合回顾总结佛法,阿难对大迦叶说:“我跟从佛陀,听他教诲,记得佛陀说:‘从现在起,你们众比丘要舍弃那些杂碎戒。’”当时阿难正愁悲得不能自持,结果没有问问佛陀到底什么是杂碎戒,结果标准不好掌握。询问别的比丘,回答也都不同。迦叶于是只好让大家仍按照佛陀在世时的惯例遵从,全部学习遵守,不提弃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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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之时,世道更趋于混沌,一般人都害怕繁琐,全部遵守实行更不是一件容易事,幸好有舍微细戒遗教还可以遵照实行。至于多少,各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如果按最低标准要求:有所不为的事情,四叶、十三僧残、二不定法,都应该一心遵行。有所应为的事情,结交僧界、受戒、忏罪、说戒、安居、自恣等,都是比较容易践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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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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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刚出家受戒时,未能完全契合法理,如果严格按照律义衡量,实在等于没有受戒,本来不能弘扬比丘戒律。但由于我过去受过戒,其后又根据自己能力修持学习,因此粗知佛法大意。如今想以自己的一点见解,与大家互相研习,特别希望能有五位精通律仪的比丘出现,能使正法显现于世间,如果那样,我弘扬律法的责任就可以完成了。所以我在讲律法时,不想聚集的人太多。但想要有数人发弘扬律法的大愿,这些人能传承南山的道统,以此作为毕生事业。我将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发誓以舍命的精神启发诱导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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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分几个学程:第一学程学《四分含注戒本》《戒相表记》,如前所述,一共二册多;第二学程学《随机羯磨》一册,以上二学程学完,就能大概知道律学大纲。《戒本》《羯磨》都必须诵读;第三学程学《行事钞》中选择讲《资持记》。学生自己阅读《比丘尼钞》及其他;第四学程略讲《戒本疏》。学生自己阅读《义钞》及其他;第五学程略讲《羯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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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尽力研习,有中人天资的学生经过约四五年的时间就可学完。但前提是要有恒心,决不间断。还必须心思精细,决不粗心浮躁,这样才能圆满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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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年二月,发下弘扬律法的誓愿后,五月居住在某寺,就由寺主发起,想要创办律学院。只是因为寺主与我意见稍有不同,后来寺主也不再主事,此事就放下了。以后又有几处寺庙,约我去他们那里办律学院,我根据以前的经验深知其中的困难,所以都没有承诺。只是在宁波白衣寺门前存了一个“南山律学院筹备处”的牌子,我答应为他们培养两三个教员。在那以后,我制定了弘扬律法的办法:不立名目、不收经费、不多召集听众、不固定地址等。去年春天我在某寺,有几个人愿意和我学习律法。我为他们讲了四重、十三僧残,后来因故中止了。夏天住在某寺,又有数人来愿意和我学习律法,他们求道的愿望非常强烈,行为修持也很严谨。只是不久他们与寺主发生矛盾,所以去了别的地方。以后有几个以前就在这个寺里住的人,诚恳请求我给他们讲解律法。本来计划在八月开讲,可学的人七月就到其他地方就职了。所以此次在本寺讲解律法,可以说是我弘扬律法的第一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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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简略叙述了我发心弘扬律法后所经历的一些事情。我罪孽重、福分浅,断断不敢再希望举办什么大规模的事业。只是希望诸位师友奋力兴起,挑起传播南山宗的重担,高筑律法的大厦,使其广传世间。这是我所祝福祈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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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讲解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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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学——只是求解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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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学——参考讲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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