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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01 古者羿作弓。(《墨子•非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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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03 夷羿作弓。(《吕览•审分览•勿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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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05 牟夷(牟夷,注作夷牟;《说文》、《山海》注同。牟即羿)作矢。(《世本•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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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07 弓矢也是羿所发明的。依此说,则他不仅善射,他还是一位始作弓矢的“文化英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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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09 《括地象》说羿“为山间所养”的。又说:“年二十,习于弓矢,仰天叹曰:‘我将射四方,矢至吾门止。’因捍即射,矢靡地,截草径,径至羿之门。乃随矢去。”(《路史》注引)因为他是在山中长大的,所以不识家门何处,后竟赖所射矢的引导而回到了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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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11 中国古代神话研究 [:1701233660]
1701237412 乙 七大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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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14 《山海经》说“帝俊生后稷,稷降以百谷”(《大荒西经》);他是自天下凡来教人稼穑的。《天问》说“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方”(《楚辞》卷三);他是自天下凡来平治水土的。我们的后羿也是奉命下凡的,不过他却负了别种的使命。《天问》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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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16 帝降夷羿,革孽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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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25 王逸注说:“帝,天帝也。”又说:“孽,忧也。言羿弑夏家,居天子之位,荒淫田猎,变更夏道,为万民忧患。”王逸后解,未得诗人意指。案:“孽”当即“妖孽”的“孽”(《汉书•礼乐志》:“祆孽伏息”;《董仲舒传》,“而妖孽生矣”;《国语•吴语》:“以妖孽吴国”),“妖害”的意思。(《昭十年传》:“蕴利生孽”注云:“孽,妖害也。”)所谓“妖害”者,盖指“介虫之类”的物怪而言。《白虎通•灾变》说:“孽者何谓也?曰:介虫生为非常”;《汉书•五行志》说:“虫豸之类谓之孽”;《尚书大传》说:“介虫时则有之孽”,时则有“龟孽”,可为证。不过考“孽”字的本义实无“妖害”的意思,诸书“孽”的正字当作“”,《礼记•礼运》:“民无凶饥妖孽之疾”,释文云:“孽,本亦作”;《中庸》:“必有”,今本作“妖孽”;《天问》:“卒然离”,注云,“一作孽”,可为证。“”字从“虫”。《说文》云:“禽兽虫蝗之怪谓之”,是也。“革”,“更”也(王逸注),“改”也(《书•尧典》:“鸟兽希革”,传云“革,改也”),“治去”或“除去”的意思。故“革孽”,意盖谓治除妖害。“夏”即“下”;夏下古通:《僖公二年传》,“晋师灭下阳”,《公羊》《谷梁》均作“夏阳”,可为证。《诗•小雅•十月之交》曾说:“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天问》所言之“孽”,当若《诗》之所谓“下民之孽”(“革孽夏民”当读为“革夏民孽”;因以“民”与下句“嫔”为韵,故句辞倒置)。由上观之,则所谓“革孽夏民”,意乃说治除下民的妖害。这个——天帝降羿,治除下民的妖害——故事,亦见于《山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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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28 帝俊赐羿彤弓素,以扶下国。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艰。(《海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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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31 “去恤下地之百艰”,正与“革孽夏民”之意相应。据此可知:原来我们的智勇双全的英雄,是奉了天帝(俊)之命而降生,“以扶下国”的。他“精于射”,复有天帝所赐的“彤弓素”。是以他不畏艰难,不怕冒险,“去恤下地之百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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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33 后羿的“去恤下地之百艰”的故事一定是古人所最艳称的。那故事的情节,一定是离奇而有趣的,只可惜现在已不能详究了。幸有《淮南》曾将这故事大略的记录了下来。《本经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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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39 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邱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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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41 《山海经》说羿是奉帝俊(帝俊即帝舜[9])之命;这里却说是在尧之时,是尧所使。这一点,我们是不必深究的。一个传说流传既久,改变必多,矛盾之处自难幸免。何况《庄子•齐物论》还曾这样的记过:“舜告尧曰:‘昔者十日并出,万物皆照’。”依“昔者”一语之意看来,则“下地之百艰”的发生,当是在帝尧做宇宙的主宰神之时。而羿之完成“革孽夏民”的事业,则在舜辅政之后。故羿之受命,说受之于尧,或舜,均可。然传说的歧异乃由此起,而不统一。若照这样的解释,那么此处的矛盾说法,似乎便不成问题了[10]。据《淮南》所传,羿所成就的功绩计有七件。这七件功绩都是为民除害;所以成功之后,“万民皆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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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43 这七件功绩的第一件是“诛凿齿于畴华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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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47 “凿齿”,高诱注:“兽名。齿长三尺,其状如凿,下彻颔下,而持戈盾。”郭璞注《山海经•海外南经》,谓:“凿齿,亦人也,齿如凿,长五六尺,因以名。”郭说盖本《淮南•形训》。《形训》记南方有“凿齿民”;高诱注:“凿齿民吐一齿出口下,长三尺也。”所谓凿齿民之说,当是古代凿齿神话的一种变形。“畴华”,高诱注,“南方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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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37449 凿齿为一种怪兽,或半兽半人的怪物。李善注《文选•长杨赋》引服虔云,“凿齿……亦食人”。这“持戈盾”而“食人”的怪物,时为害人,天帝乃使羿诛之于畴华之野。《山海经》记:“大荒之中……有人曰凿齿,羿杀之。”(《大荒南经》)又记:“羿与凿齿战于寿华之野,羿射杀之,在昆仑墟东。羿持弓矢;凿齿持盾,一曰戈。”(《海外南经》)便是讲这个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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