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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08 5.业报轮回与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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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10 业报轮回与解脱是印度古代各宗教派别一般都具有的重要基本观念。佛教在产生后也逐步提出并丰富这方面的内容。早期佛教中涉及业报轮回思想的主要是“十二因缘”、“三界”和“五道”等观念(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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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12 “十二因缘”的理论中已经包含了某些业报轮回的思想要素,如该理论认为“无明”能引起“行”,“行”能引起“识”,“识”生“名色”,而这名色实际上就是人的形态。这样,由人的作为(“行”)引生“识”,并进而引生作为人个体的“名色”,这里就涉及了业力的思想,而业力思想是轮回观念的一个基础。此外,由“取”生“有”也含有业报轮回的观念,即认为由人的行为可引生后世相应的果报或生存环境。但总的来说,早期佛教十二因缘的理论还未完全构筑出系统的业报轮回观念。从这一理论中后来发展出来小乘佛教的“三世两重因果”(64)的业报轮回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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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14 关于轮回的场所,早期佛教中已有“三界”和“五道”(65)中的内容。“三界”指欲界(66)、色界(67)、无色界(68);“五道”指地狱、饿鬼、畜生、人、天。众生在解脱之前,就在这类场所中轮回变迁。这方面的内容至少在阿含经中已可见到(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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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16 摆脱业报,跳出轮回,就能达到解脱,这在佛教中一般称为“涅槃”(70)。“涅槃”是佛教徒一切修习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或最终目的。早期佛教认为,涅槃境界与轮回中的状态或世俗世界完全不同。轮回中的世界是由于人的无明而出现的,它充满了贪欲、瞋恚、愚痴和烦恼,而涅槃境界中则不再有这些,是一种超凡入圣的状态。人要达到涅槃,就要接受佛教的种种理论,努力修行,消除无明。涅槃概念在佛教后来的发展中有重要变化。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涅槃观是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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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18 (1) 所谓“六师”指:富兰那·迦叶(Pūraṇa Kassapa)、末伽梨·拘舍罗(Makkhali Gosala)、阿耆多·翅舍钦婆罗(Ajita Kesakambala)、婆浮陀·伽旃那(Pakudha Kaccāyana)、散若夷·毗罗梨子(Sañjaya Belaṭṭhiputta)、尼乾陀·若提子(Nigaṇṭha Nātaput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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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20 (2) 这是一个粗略的划分。由于印度古代宗教历史文献保存不完备,许多历史文献资料的确切年代问题难以解决,因此下文中论及的一些所谓“早期佛教”的理论很可能是在晚一些的时期才概括出来或完备的,但其所含的基本内容或思想要素是在这一时期中就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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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23 (3) 即阿若陈如、阿说示(马胜)、跋提、十力迦叶、摩诃男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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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25 (4) 即舍利弗、摩诃目犍连、摩诃迦叶、阿那律、须菩提、富楼那、摩诃迦旃延、优婆离、罗睺罗、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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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27 (5) 参见吕澂著《印度佛学源流略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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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29 (6) 指佛教徒在佛陀圆寂后召开的几次重要的信众大会。在这样的会议上由佛陀的主要弟子或影响较大的信徒主持确定佛教的基本学说。一般由佛陀的主要弟子等根据记忆诵出其所听佛陀的教法,由会众加以确定。参见下文中关于佛教最初的分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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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31 (7) “三藏”(Tripiṭaka)中的“藏”原义为盛放东西的竹荚。此处指佛教典籍的总汇。依其来源又分为几种:有从斯里兰卡及东南亚诸国获得的巴利文系统三藏;有从我国汉族地区及一些东亚国家等地区获得的汉语系统三藏;有从我国西藏等地获得的藏文类三藏;还有一些印度本国等地保存的梵语佛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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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33 (8) 参见渥德尔著《印度佛教史》(王世安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3—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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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35 (9) 参见吕澂著《印度佛学源流略讲》,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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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37 (10) 包括形式和内容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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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39 (11) “十二分教”是在“九分教”上加入因缘(Nidāna,叙述佛说法之因缘的部分)、譬喻(Avadāna,用以说明佛法的譬喻)、论议(Upadeśa,论述或阐释佛法义理的内容)。一般认为,“十二分教”要晚于“九分教”(参见平川彰著《印度佛教史》,上卷,春秋社,1995年版,第100—102页;参考吴汝钧编著《佛教大辞典》,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37、44页)。此外,关于“九分教”和“十二分教”,还有大小乘之分。所含内容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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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41 (12) 参见约·阿·克雷维列夫著《宗教史》(乐峰等中译本),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00—3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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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43 (13) 这种渴爱实际上与无明是联系在一起的。由于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而产生对不实在的事物的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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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45 (14) “四正勤”指:努力防止生恶,如恶已生则努力断除,努力生善,如善已生则努力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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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47 (15) “四念处”(亦称“四念住”)指通过对身、受、心、法的观察与思虑,认识到世间事物的不净、苦、无常、无我,从而不执著于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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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49 (16) “四禅”是佛教修习禅定时心理活动逐次发展的四个阶段。有多种说法,一般认为:初禅时,有寻思和伺察,有喜乐;二禅时,仍有喜乐,寻思和伺察已灭;三禅时,达到离喜状态;四禅时,非苦非乐,处于清净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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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51 (17) 参见《杂阿含经》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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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53 (18) 此处的“我”既指“梵”(大我或最高神),亦指作为身体主体的“我”(小我或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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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3255 (19) 所谓“法”(Dharma)有多种含义,此处指一切事物、一切现象。佛教对“法”有多种分类,如五蕴、十二处(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十八界(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色界、声界、香界、味界、触界、法界、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等等。蕴、处、界在后来的佛教中被称为“三科”。吕澂先生认为,原始佛学阶段对“境”的分析重点放在人生现象上,归结到“五蕴”的分析。到了部派佛学阶段,境的范围扩展到一般宇宙现象方面,分析就随之而扩大为“三科”(参见吕澂著《印度佛学源流略讲》,第43页)。但一些学者在论述原始佛教关于“法”的内容时,亦将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归结在一起(参见平川彰著前引书,上卷,第69页)。我想,有关“三科”的归纳可能是在较晚时出现的,但“三科”中所含的内容在早期佛教中已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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