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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40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颂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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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42 即依此三性,立彼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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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46 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离前,所执我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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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50 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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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54 以下主要依据《成唯识论》中的说法来解释三性与三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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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56 “遍计所执性”是指人们不能认识到唯识无境,因而从各个方面来“周遍计度”,虚妄地想象出外部世界的种种现象,执著于事物的种种差别,认为它们实有。而实际上,一切事物,如所谓的我与法,都是没有自性或实在性的。《成唯识论》中说:“周遍计度,故名遍计,品类众多,说为彼彼,谓能遍计虚妄分别,即由彼彼虚妄分别遍计种种所遍计物,谓所妄执蕴处界等若法若我自性差别,此所妄执自性差别总名遍计所执自性。如是自性都无所有,理教推徵不可得故。”(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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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58 “依他起性”是指事物皆由缘而起,这是事物的一种特性。一切事物都如幻事一样,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一种虚妄分别,由于事物是由缘所生的,因此就是“非有似有”。《成唯识论》中说:“所依体实托缘生,此性非无,名依他起,虚妄分别,缘所生故。”“心心所及所变现众缘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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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60 “圆成实性”则是达到的最高“真如”境界,即看到了“遍计所执性”和“依他起性”的“假名施设”或“性空”。这空所显示的识的真性是一种圆满成就的实在状态。《成唯识论》中说:“愚夫于此横执我法有无一异俱不俱等,如空华等性相都无,一切皆名遍计所执。依他起上彼所妄执我法俱空,此空所显识等真性名圆成实。”(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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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62 “相无性”实际是换了一个角度来分析“遍计所执性”,表明这种遍计所执所得结果的性质,侧重说“相”的不实在。由于人们“周遍计度”的认识是虚妄的,因而这种认识所执有的“相状”实际就是无,故称“相无性”。《成唯识论》中说:“依此初遍计所执立相无性,由此体相毕竟非有,如空华故。”(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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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64 “生无性”是相对于“依他起性”而说的。事物由“缘”而生起,而由“缘”生起的东西不能有真正的自体或主体,因此说“生无性”,这也是事物的一种性质。《成唯识论》中说:“依次依他立生无性,此如幻事托众缘生,无如妄执自然性故,假说无性,非性全无。”(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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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66 “胜义无性”是依圆成实性而说的。由于远离了遍计所执而看到“相无性”,由于认识到依他起的事物“生无性”,因而达到了“无自性”意识。这种“无自性”并不是没有任何性,而是“胜义无性”。“胜义无性”也就是“圆成实性”所显示的作为事物最高真理的“无自性”,也就是“真如”状态。《成唯识论》中说:“依后圆成实,立胜义无性,谓即胜义,由远离前遍计所执我法性故,假说无性,非性全无,如太虚空虽遍众色而是众色无性所显,虽依他起非胜义故,亦得说为胜义无性。”(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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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68 从瑜伽行派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该派中无论是三性还是三无性的理论都离不开人的意识。如“遍计所执性”中说的“遍计”自然是人的意识在“遍计”;“依他起性”中因为要“分别缘所生”,这“分别”自然是意识在“分别”;“圆成实性”所指的也是意识达到的圆满状态。而“三无性”又是依“三性”而立。“三无性”中最后达到的“胜义无性”按《唯识三十论颂》的话说,“即唯识实性”。这三性三无性与“唯识”理论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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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70 (3)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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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72 四分之说也是瑜伽行派对“识”所作的一种具体分析,主要是瑜伽行派中护法等人的理论。所谓“四分”指认识的四种作用分位或分类,它们是:见分、相分、自证分、证自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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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74 “见分”指认识的能向外缘取的方面,亦称“能缘”或“能取分”。《成唯识论》中说:“异熟识于自体所缘有了别用,此了别用见分所摄。”(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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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76 “相分”指认识的对象,这对象并不是独立于认识之外或有别于认识的东西,而是认识自身的变现。瑜伽行派认为,认识能产生它所缘取的相状,这相状因而就被称为“相分”、“所缘”或“所取分”。《成唯识论》中说:“然有漏识自体生时,皆似所缘能缘相现,彼相应法应知亦尔,似所缘相说名相分,似能缘相说名见分。”(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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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78 “自证分”指认识自体对“见分”作用于“相分”的证知,也就是认识自体对具体的认识活动(“能缘”认知“所缘”过程)的证知。这种“自证分”实际也是认识的一种作用,与上述两分在“体”上没有差别。《成唯识论》中说:“相分是所缘,见分名行相,相见所依自体名事,即自证分。此若无者,应不自忆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故。……然心心所一一生时,以理推徵,各有三分,所量能量量果别故,相见必有所依体故,如集量论伽他中说: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证,即能量及果,此三体无别。”(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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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80 “证自证分”指认识自体对“自证分”作用的“证知”,即“自证分”是否能证知“见分”认知“相分”亦需被证知,这样就要有一“证自证分”。按瑜伽行派的观点,“证自证分”可以证知“自证分”,而它自身的作用则可由“自证分”证知。《成唯识论》中说:“又心心所若细分别应有四分,三分如前,复有第四证自证分。此若无者,谁证第三?心分既同,应皆证故。又自证分应无有果,诸能量者必有果故。……第三能缘第二第四,证自证分唯缘第三,非第二者,以无用故,第三第四皆现量摄。故心心所四分合成,具所能缘,无无穷过,非即非离,唯识理成。”(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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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82 瑜伽行派对于“识”的分位观念(心分说)并不是仅有“四分”一家之说。在古印度当时的唯识思想家中,还有一分说、二分说、三分说。提出“二分说”的是难陀,在他看来,认识发生时,既要有认识的缘取方面,亦要有认识的对象,他把前者称为“见分”,把后者称为“相分”,八识的每一识体上都被认为具有这两方面。陈那主张“三分说”,认为除了见分与相分外,还应加一个“自证分”,自证分的作用是证知见分认识相分的过程,并成为认识活动的“自体”。安慧则认为三分中的见分与相分是不实的,只有自证分才是真实的,主张“一分说”。护法在综合上述各说的基础上,对心分说作了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四分说”,他认为自证分的作用亦需被证知,这样就要有一“证自证分”(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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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84 总之,在瑜伽行派看来,无论是认识的主体,还是认识的客体及对认识过程的证明,都是识自体变化或作用的结果。显然,此派的“四分”等心分说亦从一个方面有力地论证了“唯识无境”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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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86 (4)转识得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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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4288 “转识得智”(62)的理论在《大乘庄严经论》和《成唯识论》等瑜伽行派的重要著作中都有记述。此处的“识”指“八识”,“智”指“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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