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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30 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一、吠陀奥义书中的相关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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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32 早期吠陀文献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对神的崇拜和祭祀行为等,较突出的哲学方面的内容不是很多。《梨俱吠陀》中有几首著名的“哲理诗”,其中一些内容与我们此处讨论的问题有关。如在《梨俱吠陀》10,90(即“原人歌”)中,吠陀诗人把世间事物看成是与所谓“原人”等同或由“原人”所生,用“原人”或其身体的各部分来说明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世间事物。该赞歌中说:“原人就是这一切,是已经存在的事物和将要存在的事物。”“原人的四分之一是所有存在物,他的四分之三是天上的不朽。”“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原人的双臂是刹帝利,他的两腿是吠舍,从原人的两足生出首陀罗。”“月亮由原人的心产生,太阳由其两眼产生,由原人的嘴生出雷与火,由其气息生出风。”“由原人的肚脐生出空(气),由其头演化出天,由其两足出现地,由其耳出现方位。世界就这样形成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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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34 在这里,吠陀诗人在描述“原人”创造或构成世间事物时,论及了天地、日月、时间、方位、火、风、空、雷等,还论及了人类社会中的不同阶层(印度的四种姓)。这些概念划分虽然在这首赞歌中并没有有意识地整理成系统的思想,是散乱地被论及,但从中已可以看出吠陀诗人对自然现象和人类社会的一些基本类别划分的初步意识,这为后来印度宗教哲学中这方面系统理论的形成提供了一些思想素材或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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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36 奥义书是大量提出印度古代早期哲学思想的文献。许多奥义书在描述世间事物的形成和变化时,注意了对事物形态的类别进行区分。如《广林奥义书》在论述“梵”时说:“确实存在着两种梵的形式:有形体的和无形体的,有生灭的和无生灭的,静止的和非静止的,此有的和彼有的。”(2)《歌者奥义书》在描述世界从无到有时也表露了一些关于世界基本形态的思想。该奥义书中说:“最初,此处是无。它成为有,并成长,变成一个‘安荼’(蛋状物),它周年成熟后破开,出现两片卵壳,一片是银的,另一片是金的。银的那卵壳是大地,金的那卵壳是天空,外膜为群山,内膜为云雾,脉管为河流,液汁为海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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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38 一些奥义书中明确地提出了物质世界的几种基本要素,对有生命的事物的产生形态进行了分类,并就它们与意识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如《他氏奥义书》中说:“这五大元素——地、风、空、水、火……以及那些卵生的、胎生的、湿生的、种生的(生物),动的、飞的和静止的(事物),所有这些都由识指引,建立于识之中。世界由识指引,支撑物是识”(4)。还有一些奥义书对“五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如《鹧鸪氏奥义书》中说:“从空产生风,从风产生火,从火产生水,从水产生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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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40 奥义书中提出的“五大”的观念和“四生”的观念在印度后来的宗教哲学中经常被应用。五大观念一般被用来说明有形体的东西的基本构成要素,而四生则被用来说明轮回理论中转生的基本形态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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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42 奥义书中虽然对事物的形态进行了类别区分,但在不少奥义书中,属不同类别的事物在本质上却有着一致的方面,即它们都以“梵”或“阿特曼”(Ātman,我)为基础(6)。奥义书中的这方面论述极多。如《歌者奥义书》中说:“气息来自阿特曼,希望来自阿特曼,记忆来自阿特曼,空间来自阿特曼,火来自阿特曼,水来自阿特曼,出现与消失来自阿特曼,食物来自阿特曼,力量来自阿特曼,理解来自阿特曼,冥定来自阿特曼,心思来自阿特曼,决定来自阿特曼,意来自阿特曼,言语来自阿特曼,名称来自阿特曼,曼陀罗来自阿特曼,羯磨来自阿特曼。确实,所有一切来自阿特曼。”(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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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44 由于“梵”是一切事物的根本,因而,具有类别区分或不同形态的事物在一些奥义书中就被说成不具实在的意义。如《慈氏奥义书》中说:“确实有两种梵,有形的梵和无形的梵。那有形的梵是不真实的,而那无形的梵则是真实的。”(8)这里说的有形的梵就是指属不同类别的具体事物,而无形的梵则指唯一不二的梵本身。所谓有形的梵“不真实”并不是指事物完全不存在或绝对虚无,而是指事物以梵为根本,梵可以显现出不同类别的事物。印度后世的宗教哲学往往论证说事物的最高实体或实相真正实在,而具体的事物则在本质上以最高实体或实相为根本,因而不实在。这与奥义书中的上述观念类似,并不是说事物是绝对的虚无,也不是完全否定对具体事物进行类别划分的意义。后世印度宗教哲学各派通常是在肯定事物最高实体或实相的至上地位的前提下对事物进行类别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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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50 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二、婆罗门教哲学流派中的事物形态类别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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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52 所谓婆罗门教哲学流派主要指六派哲学,即胜论派、正理派、数论派、瑜伽派、弥曼差派、吠檀多派。在这六个派别中,前三个派别关于事物的形态类别划分的理论相对多些;后三个派别中这方面的理论相对来说少些,沿袭他派或前人的东西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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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54 胜论派理论的重点就是对万有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或区分。此派的基本理论模式是“句义”论。所谓“句义”(Padārtha)指与概念或观念相对应的实在物。胜论派认为,人们的概念或观念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在这些概念或观念之后有与之对应的事物,而构成一切事物基础的东西只有若干种类,它们就是句义。胜论派不同文献中对句义的分类不尽相同。《胜宗十句义论》中将其分为十种。该论中说:“有十句义:一者实,二者德,三者业,四者同,五者异,六者和合,七者(有)能,八者无能,九者俱分,十者无说。”在这里,“实”指事物自身,分为九种——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德”指事物的静的特性等,分为二十四种——色、味、香、触、数、量、别体、合、离、彼体、此体、觉、乐、苦、欲、瞋、勤勇、重体、液体、润、行、法、非法、声。“业”指事物的动的形态,分为五种——取、舍、屈、伸、行。“同”指不同事物间的相同性,在《胜宗十句义论》中主要指事物的存在特性。“异”指事物间的差别性,在《胜宗十句义论》中主要指事物的最终差别。“和合”主要指事物所具有的自体与属性等的不可分的因果关系。“有能”指与实、德、业三句义有内在联系,并可使它们共同或单独生出特定结果的句义。“无能”指与实、德、业三句义有内在联系,并可使它们不共同或单独生出其他结果的句义。“俱分”指事物间存在的相对的同与异的关系。“无说”指事物的非存在状态,分为五种——未生无、已灭无、更互无、毕竟无、不会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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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56 不难看出,在胜论派对事物形态的分类中,既有事物自身,也有事物的特性,还有事物之间的各种关系。胜论派的这种理论,对万有的分析是相当细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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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58 正理派的理论重点是逻辑学说和辩论规则等。但此派在其基本理论模式“十六谛”的一些内容中,也对事物的基本形态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区分。正理派的这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在其十六谛的“所量”中。关于所量,正理派的根本经典《正理经》中说:“所量是我、身、根、境、觉、意、作业、过失、再生、果报、苦、解脱。”(10)此处说的所量就是认识的对象,实际上也就是外部表现为各种形态的事物。所量中的“我”指认识的主体,也指轮回或解脱的主体。“身”即身体,是人的行为、情感等的依托体。“根”指人的认识器官,如眼、耳、鼻、舌、皮。“境”指人的认识器官把握或执取的东西,主要是色、声、香、味、触。“觉”指人的知觉或认识作用。“意”是人的内部认识器官,它负责将外部认识器官所获得的内容传给认识主体(我),使人的认识主体中不发生混乱。“作业”是人的各种行为。“过失”是人的行为所具有的特征。“再生”是轮回主体出现在一个新的生命形态中。“果报”是由作业及过失产生的结果。“苦”是烦恼不适的状态。“解脱”是彻底地摆脱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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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60 从正理派对所量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此派对事物形态的分析主要是围绕轮回解脱思想展开的。在所量的十二个具体分类中,包括外部事物的方面,如境;包括人的认识主体与认识器官,如我、身、根、意;包括人的知觉自身,如觉;包括轮回及解脱中的一些具体因素与状态,如作业、过失、再生、果报、苦、解脱。这种对事物状态的分类观念体现了印度宗教哲学的重要特色,即认为人的认识活动与轮回解脱的形态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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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62 数论派对事物形态的分类观念体现在此派的基本理论体系“二元二十五谛”中。数论派的主要经典《数论颂》中说:“自性不是变异。大等七(谛)既是本又是变异。十六(谛)仅是变异。神我既非本又非变异。”(12)这一颂中提到的“自性”和“神我”是数论体系中的两个基本实体(二元)。“本”指生他物者,“变异”指被产生物。当神我作用于自性时,自性开始演变出世间现象。先演变出“大”(觉),由大生出“我慢”,由我慢一方面生出“五唯”(色、声、香、味、触),另一方面生出“十一根”(眼、耳、鼻、舌、皮、发声器官、手、足、排泄器官、生殖器官、心),“五唯”又生“五大”(地、水、火、风、空)。在这个演变过程中,自性因为不被他物生,因而不是变异;大等七谛(大、我慢、五唯)既是被产生物,又是生他物者,因而既是本又是变异;十六谛(十一根和五大)仅是被产生物,因而仅是变异;神我既不直接产生事物,也不被他物产生,因而既不是本也不是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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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64 在二元二十五谛的理论体系中,数论派把一般事物的形成与人的形成联系起来,区分出了物质性的成分和精神性的成分。物质性成分的根本实体是自性,精神性成分的根本实体是神我。觉、我慢虽然起着精神性的作用,但根据数论派的观点,这种精神性的作用是神我影响自性后生成的,这二谛(觉、我慢)本身与自性演变出的其他二十一谛在本质上都是物质性的成分。在这些物质性的成分中,有些是直接的认识与行动器官,有些则是构成这些器官的基本元素,或是可以构成认识对象的基本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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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66 瑜伽派侧重探讨瑜伽修持的方法,在理论体系上沿用数论派的学说,因而数论派对事物形态的基本分析也就是瑜伽派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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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68 弥曼差派在形成之初对事物的形态划分没有提出多少观念。在后来的发展中,此派吸收了胜论派在这方面的基本思想,提出与胜论派的句义论类似的理论。弥曼差派中的枯马立拉认为事物或现象可分析为五个句义,即实、德、业、同、无。实句义下有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黑暗和声十一实;德句义下有色、味、香、触、量、别体、合、离、彼体、此体、重体、液体、润十三德;业句义下有取、舍、屈、伸、行五业。此派中的普拉帕格拉认为事物或现象可分析为八个句义,即实、德、业、同、和合、能力、相似、数。实句义下有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九实;德句义下有色、味、香、触 、数、量、别体、合、离、彼体、此体、乐、苦、欲、瞋、勤勇十六德;业句义下有取、舍、屈、伸、行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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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70 吠檀多派是婆罗门教哲学流派中的纯正统派,它直接继承和发展了奥义书中的关于梵我关系理论的主流思想。此派中影响最大的思想家商羯罗十分强调“不二论”,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以梵为根本,作为事物现象的“我”与作为事物根本实体的“梵”在本质上是不二的,不存在独立于梵的另外的事物。对于事物形态类别的分析,此派提出的细节方面的理论不是很多,大致与奥义书中的情况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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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76 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三、耆那教与顺世论的事物基本形态划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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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55078 耆那教与顺世论是印度思想史上的所谓“非正统派”。对于事物形态的类别区分,耆那教的理论相对来说多些,而顺世论中的这方面理论则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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