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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50 ——平行处理,而非序列处理。很多计算机都是序列处理,即逐步处理各种信息的。语义网络理论也是从信息的序列处理出发的。这种做法多么浪费时间,可以从下面的问题得到解答(Matlin,1999):请找出一件橙色的物品,它在地里生长,是一种蔬菜,兔子喜欢吃。这是什么?——如果用序列处理的方法,人们首先要在长期记忆中搜索所有橙色东西;然后搜寻在地里生长的所有植物,最后还要归纳各种兔子爱吃的蔬菜。这种序列处理的方法太浪费时间。实际上,一个人在通常情况下都能很快回答说“胡萝卜”,因为他的认智系统可以并行搜索:测试适合某种物品的所有特征的处理过程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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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52 ——复杂的知识是由整个大脑分配的。早在几十年前,查理·拉什利就拿老鼠做实验,让它们学习穿越迷宫。(Lashley,1950)在30多年的时间里,他系统地扰乱了老鼠大脑部分,因为他想以这种方式找到存储学习结果的特殊位置。然而,他意外地发现,确实不存在可以储存迷宫实验结果的特殊的大脑区域。最后,拉什利根据实验得出结论说,记忆内容并非处于大脑中可以精确界定的位置。现在,人们不会无条件认同这一结论了。如果一种动物(比如家兔)由于经典条件反射而学会了用眨眼对声音作出反应,那么,就可以非常精确地确定这种学习结果在大脑中所处的位置。(Thompson,1994;2000)而拉什利的老鼠学习了一大堆复杂的内容,它们包括来自各个感官,而且相互交织在一起的信息。因此,拉什利的老鼠的记忆被分散了,并且被存储在大脑的各个部位。可见,复杂的知识内容是由一个信息束组成的;储存信息的各个部分是由整个大脑分配的,在需要解决某个复杂问题时,就可以全部提取。(Squire et al.,1992)这个论点符合平行分区处理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知识单元通过整个网络体现为一定的提取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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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54 因此,人是有区别的,这取决于整理某个区域的信息的程度。整理得越好,从记忆中提取信息就越快捷越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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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56 有限的记忆可靠性。有人将记忆比作录音带或录像带,可以真实地储存所记录的内容,以后还可以复述。然而,这样的比喻具有误导性。事实上,长期记忆中的旧信息不乏被新信息所更替(Baddeley,1990);已经记住的信息也包括以前传说的事情的细节。(Roediger et al.,1993)由于记忆会在回忆过程中进行重构,所以人们不能完全相信自己的回忆都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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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58 重构的记忆。乌里希·奈瑟将通过回忆来完成的任务非常形象地比作考古学家的工作。(Neisser,1967)考古学家大多只能找到建筑、城墙的断壁残垣和陶器残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任务是,将所找到的残片进行合理的拼合,补充缺失的部分,从而恢复原貌。重构人的记忆一个最著名的例证是由英国心理学家弗雷德里克·巴特利特提供的。(Bartlett,1932)他让测试对象阅读讲述另一种文化背景下陌生的人的故事。在让测试对象复述这些故事时,他们出错了,但具有启发性:他们为了能够讲述得更有意思,漏掉了一些细节或者作了修改,甚至增加了故事中原本没有的情节。巴特利特根据实验得出结论说,人只能记住在以后的回忆中能够用得上的核心内容,以便补充其他内容,从而形成合理的联系。巴特利特在解释中使用了“公式”这一概念。(见第28页)人们在复述以前的谈话细节或日常生活中的其他经历时,表现确实与巴特利特的研究相似。(Schacter,199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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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60 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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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62 主动模仿亨利·罗伊蒂格和凯瑟琳·麦克德莫特实验中的做法,就有可能亲自体验到重构记忆的过程。(Roediger & McDemott,1995)首先,请看字母表中的单词。每个单词只能看一遍,每次看的时间不得超过1-2秒。然后合上字母表,搜索——不能再翻字母表——那些您记住的单词,在所谓的记忆表中复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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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64 字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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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66 床、做梦、打鼾、假寐、休息、困倦、打盹、打呵欠、醒着、打瞌睡、疲倦、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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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68 现在合上字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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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70 伊丽莎白·洛夫特斯为了进行重构记忆的实验挑选了不同年龄的兄弟姐妹。(Loftus,1993)比如,在实验中,姐姐告诉自己14岁的弟弟,他五岁时在一家购物中心是如何走失的。这件事虽然确实是编造的,但姐姐要把它讲得像真的发生过一样。后来问起弟弟这件事件时,他说他好像记得有这件事;他甚至补充了事件发生时的细节,比如他声称,还能清楚地记得照顾自己的那个男人的法兰绒衬衫;他描述了与亲人分离时的感受,还说仍然记得自己回来后如何遭到母亲的责骂。这项实验重复进行多次,有很多兄弟姐妹参与了,结果表明,四分之一的参加者都犯了类似的记忆错觉。(Loftus & Pickrell,1995)在每次实验结束之前,都告知测试对象,刚在对他讲的故事是虚构的,根本没有发生过;但是却再也不能从他们的记忆中抹去了:不管别人怎么劝说,他们仍然坚持认为,自己曾经在超市一度脱离过母亲。对以前事件的错误记忆还包括很多细节,像真正的记忆一样生动真实。(Payne et al.,1997)因此,对过去的记忆并不是真实发生的事件的详细记录,而是重构某些事件发生过程的结果,这些事件受现实感情和期望的共同影响。(Ross & Buehler,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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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72 伊丽莎白·洛夫特斯实验中的14岁孩子,错误地硬说自己五岁时在超市一度走失过,而在调查他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的回忆源于什么:这件事是姐姐告诉他的,还是自己亲身经历的?显然他确信是后者。因而他是来源错误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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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74 错误的记忆是来源错误的结果。玛西娅·约翰逊(Johnson,1996;Mitchell & Johnson,2000)认为,记忆内容不是对故事来源的注解:是亲身经历的?是别人讲述的?还是从电影或报纸上报道中看到的?一个人要想起某种记忆内容,就必须确定其来源。一般情况下,确定来源并不特别困难,确定来源是自发的,人们甚至没有意识到,一个过程就已经完成了,在这个过程中,已经从多个可能的来源中选择了一个。在某些情况下,不能直接区别可能的来源,人们就会尝试有意识地解释记忆内容的来源问题,也就是说,会把记忆内容错误地归于某个来源。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以为自己真的亲历了某件事,尽管这是他从电视新闻或报纸上看到的。对有些人来说,来源错误造成的错误记忆有不少像对真实情况的回忆,因为他们确信来源可靠,坚信自己没有记错。(Lampinen et al.,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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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76 请您列出自己的记忆表!请您将自己的记忆表与上一页的学习表进行比较。您的记忆表中收入了“睡觉”这个单词了吗?很多学生都记错了“睡觉”这个单词,因为这个单词与学习表中的很多单词有关联,可见,这个错误是在记忆过程中产生的。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错误,是重构记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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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78 但是,洛夫特斯研究的14岁孩子在回忆自己当时在超市发生的事情时还作了粉饰,他增加了姐姐没有告诉他的细节。那么这些虚构的细节从何而来的呢?这些细节可能来自另外一个类似的事件。当然,测试对象也可能动用了某个公式的内容,而这个公式能以非常普通的形式概括测试对象对“儿童在商场或超市走失”这个主题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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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82 大学生多次去过教授的办公室以后,作为这种经历的结果,他们形成了依次总结自己对教授办公室的了解的公式。威廉·布鲁尔和詹姆斯·特雷耶斯研究了这个公式对新信息的编码和存储产生的影响。(Brewer & Treyens,1981)在实验中,他们找借口请测试对象到一位教授的办公室稍事休息一会儿。35秒钟后他们就请测试对象到另一个房间,向测试对象提出了他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记忆问题:请他们详细描述刚才他们稍事休息的那个教授办公室。对于这个问题,测试对象毫无困难地就想起了教授办公室里一般都有的东西,比如,写字台和它前面的椅子,等等。但是,他们也犯了富有教益的错误:三分之一的测试对象声称看到了实际并不存在的书籍。葡萄酒和野餐筐这两样不是教授办公室常备的东西,布鲁尔和特雷耶斯却有意放进那个房间,而很多测试对象对此完全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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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84 认知公式。所谓公式就是一个认知单元,认知单元能有序地总结某个事件的顺序(情景记忆)或对象(语义记忆)。比如,人们根据“餐馆公式”可以知道,进入餐馆后如何行事:坐在餐桌旁,等候菜单,点菜,吃饭,最后结账和买单。公式对信息的编码和储存以及提取都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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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86 公式有助于保存与自己的内容相一致的信息。因此,布鲁尔和特雷耶斯的测试对象能毫无困难地记起同办公室公式相一致的物品。书籍也是这一公式的组成部分。因此测试对象在回忆过程中动用了这个公式,当然,这个公式在上述例子中使他们说了错话。由于葡萄酒不是办公室常备的,所以大部分测试对象在记忆测试中都没有记住它。人们在尝试恢复自己的记忆内容时(见第284页及其下1页),公式会诱导人们对以前看过的东西进行合理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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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88 信息框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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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90 如何相信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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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92 证人是最不可靠的证据。如果有人发誓说,自己“亲眼目睹”了某件事,那么,人们一般会非常相信他们的话。特别是法庭的判决会受到证词的决定性影响,虽然法官也公开承认,“证人是最不可靠的证据”。(Brenner,1984)证词的客观性有据可查的难道真的很小吗?是的,托马斯·舒尔茨明确强调这个观点。他说,一个人在对于证词至关重要的情况下,是“很差的观察者,还特别容易受骗”,因为,他继续解释说,“我们的感觉装备和记忆装备对于证词中的重要元素来说……非常蹩脚”。(Schulz,1991)由于这种“蹩脚的装备”,所以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证人将无关的人指认为凶手(Sporer et al.,1996;Wells,1993),错误地复述案件的重大细节(Loftus,1991),或者将根本不在犯罪现场,而是在其他地方见过的人指认为犯罪嫌疑人。(Schacter et al.,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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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94 他人群体成员的外貌看起来是一样的。如果让证人指认在他看来属于他人群体的成员,即与自己不同种族的人,就可能发生另一类错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很喜欢说,这一种族的人长得都一样(“那是一个黑人”,“……一个阿拉伯人”),而忽视各种不同的特征(Levin,2000);给人这种表面一样的感觉,是因为注意力分散时可能出现的干扰。(见第199页及其下几页)结果很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证人认错这样的人,将他在犯罪现场看到的只是表面相像的人错误地指认为凶手。(Rothgerber,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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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81996 提问时的用词也影响证词。诱供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影响证人的证词,伊丽莎白·洛夫特斯本来早就能够明确加以证明。(Loftus & Palmer,1974)她让测试对象看有关车祸的电影,随后她分发了问卷。问卷要求“证人”估计汽车在发生车祸瞬间的速度。“两辆汽车相撞前的行驶速度有多快?”“相撞”一词在其他版本的问卷中换成了另外的单词(“撞车”、“互碰”、“刮蹭”等等)。结果清楚地表明,对速度的估计还取决于用词。一周后,再次问测试对象:“您看到碎玻璃片了吗?”影片中并没有出现玻璃碎片。回答还是取决于用词。如果测试对象在看完电影后听到的是“互碰”,错误地说看到碎片的人的比例就比较高。而那些看到“刮蹭”一词的测试对象出错的可能性就比较小。(Loftus & Palmer,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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