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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01 在这里,我们将要呈现的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研究包括两个独立的实验以及一些技术规程。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以及受篇幅的限制,我们只会对研究中的第一个实验进行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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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03 理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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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05 罗施认为,如果之前被普遍认可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属于同一类别的所有物体在该类别中应该具有大致相同的状态——也就是它们同等程度地符合这一类别。然而,她观察到,事实并非如此。相反,人们往往认为一个类别当中的部分“样例”,相比其他某些样例会更符合这一类别(她将这些样例称之为原型)。举个例子来说,考虑一下“鸟”这个类别,然后在你脑中迅速形成鸟的图像。你首先可能想到的是知更鸟、冠蓝鸟、鹪鹩或者雀类(可能是一只乌鸦或者一只鹰)。你可能不会首先想到鹅、鸡、鸵鸟或者企鹅。根据罗施的观点,这是因为知更鸟比鸡更符合你关于鸟的原型(或者说理想的例子)。换句话说,知更鸟符合你全部或者大部分关于鸟这一类别的描述,因此你认为知更鸟更加符合鸟的分类。相反,鸵鸟符合鸟的特征比较少——不能飞,也不能鸣叫,而且体型很大。因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鸵鸟并不是关于鸟的一个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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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07 罗施认为,对于一个物体是否符合某一类别,大部分情况下并不存在明显的界限,我们的心理类别的边界是很模糊的。我们通过将物体与原型进行比较来确定其是否属于某一个类别。同时,她认为就算某种语言没有关于某一类别的词汇,那么这一类别仍然是存在的,并且具有心理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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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09 为了检验这一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罗施去到了位于新几内亚的丹尼人(Dani)部落(参见本书第22项研究中艾克曼对这一国家文化的讨论)。丹尼人迄今为止仍处于石器时代,而且他们的语言中不包含一些现代文化已有的概念。我们将要讨论的一项罗施早期研究,关注了颜色的分类。在英语当中,颜色主要有11个类别:红色、黄色、绿色、蓝色、黑色、灰色、白色、紫色、橙色、粉色和棕色。研究已经确定了说英语者对这些类别的“焦点颜色”:对每一种颜色类别最好的例子(或者说颜色原型)。例如,说英语者认为消防车的红色是红色这一颜色类别的焦点色(也可以说是最像红色)。这种红色相比于其他的“淡红色”或者红色,在被判断是否属于红色时更快,也更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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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11 然而,丹尼人关于颜色只有两个分类:深色冷色调的“mili”和明亮暖色调的“mola”。罗施认为,如果分类是由语言决定的,这一“经典”观点是正确的,那么丹尼人应该只能够加工两种颜色概念。然而,罗施认为,所有人都有多种关于颜色的分类,而不仅仅是两种。而且,这种分类是与生俱来的,在进化的过程中已经植入到人的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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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13 为了检验这一观点,她决定教给丹尼人八种或为焦点颜色或为非焦点色颜色的新词。她假设存在多种颜色类别而不仅仅是两种颜色类别,对于丹尼人来说具有心理现实性,即使他们语言当中并没有关于这些类别的命名词汇。如果这一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对于丹尼人来说,焦点颜色(或者说原型色)要比非焦点颜色学起来的更快,也更加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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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15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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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17 被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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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19 罗施研究中的被试是年轻的男性丹尼人,确定这些被试中没有色盲。对他们的颜色知识进行测试,确定他们关于颜色的词汇知识仅知道“mili”(深色)和“mola”(明亮色)。有趣的是,丹尼人并不记录他们的年龄,因此根据他们的身材和身体成熟度,研究者判断这些被试的年龄大致在12到15岁之间。这些被试自愿参加这项研究,当然会给予这些被试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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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21 在完成颜色学习阶段的程序后,这些被试被分为12人的小组。这里我们将要讨论两个最重要的实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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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23 颜色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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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25 在学习阶段使用的刺激材料是具有光泽的颜色盘(color chips),类似于当你需要粉刷房屋时在油漆店所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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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27 然而,这些颜色盘是根据科学方法制成的,代表了准确波长下的颜色。实验中使用的颜色类别包括粉色、红色、黄色、橙色、棕色、绿色、蓝色和紫色。对于其中一组被试呈现的颜色是焦点色,特定颜色的原型(消防车的红色)。罗施认为这些颜色被认为是普遍代表自然形成的类别,因此,无论在何种语言和文化背景下,这些颜色都是容易识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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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29 对于另一组被试,八种颜色盘是处于两种焦点色之间的颜色,对这些颜色说英语的人可能会称它们为“红–棕色”、“黄–绿色”。这些颜色被命名为模糊或者“非焦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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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31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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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33 罗施及其同事所面临的第一个挑战是如何使用丹尼人的语言给这些颜色命名。这个问题并不像听起来那么简单,因为为了避免使用词汇本身所造成的偏差,所使用的词汇对于这些被试来说应该有相同的使用频率,同等的熟悉性,以及相同的意义。罗施发现丹尼人对于他们的近亲有多种称谓。罗施所说的近亲是类似于宗族的家庭群体。这些称谓符合她所要寻找的颜色替代词的要求,因而被用来表征不同的颜色类别,让被试学习。为了避免偏好或偏见,一个被试如果恰好有相应的亲人,那么对于这个被试则不使用这个词汇来命名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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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35 每一个被试被告知他们将要学习一种新的语言,并由实验者教给他们。在第一天开始的时候,给被试呈现每种颜色及其相应的名称,实验者读,被试重复。之后,将这些颜色顺序打乱,重新呈现给被试。如果被试能正确地命名颜色,实验者会给予表扬,如果命名错误,会被告知正确的名称。在被试学习5到12天后,会对被试颜色命名的学习结果进行测试,并对被试学习进展进行记录,直到所有的被试都能对颜色进行正确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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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37 在完成学习阶段的任务之后,所有被试会进行下一个任务,检验被试这种新的一般类别概念的能力是否真正的形成,能否向新情境迁移,还是仅仅局限于所学习过的特定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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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39 为了检验这个问题,实验者会给被试呈现多种颜色,其中包括八种没有学习过的颜色,询问他们这些颜色是否属于某种颜色类别。计算两组被试的迁移任务成功率(用来说明之前的学习能否迁移到不同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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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41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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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43 如果人能够天生地知觉颜色的类别(就像罗施所假设的那样),那么在颜色学习任务中,那些学习焦点颜色的丹尼人被试要比那些学习非焦点颜色的被试学得更快,因为焦点色更符合颜色概念的原型。图2—5概括说明了两组被试在学习阶段的学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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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48 图2—5 学习焦点颜色和非焦点颜色类别学习的平均错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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