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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济慈并没有放弃。在短短五年中,他创造了大量诗歌,其中包括脍炙人口的《希腊古瓮颂》以及《夜莺颂》。在他身染重病前,一直坚信死后作品仍会流传,尽管得到了一些糟糕的评论。他曾预言:“我死后会跻身英国伟大诗人之列。”而事实也的确如此,济慈一直沉迷于死亡的臆想中,这是他创作的不竭灵感。21岁时,济慈便一直幻想自己躺在坟墓里的样子。他在诗歌《睡与诗》中写道:“如果我倒下了,至少我要躺下;在柏杨树荫的一片静谧下,我墓前的青草会修剪得整齐;一块纪念的墓碑会被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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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当时幻想过的墓碑可不是后来的样子。他的生命之旅过于短暂,他的作品寥寥数篇,还不够成熟。他对爱情的体验转瞬即逝,他的女友不足以为他孕育一个孩子,冠上他的姓氏。他当时病得非常厉害,觉得自己的人生毫无意义。他的自尊饱受挫折,甚至要求匿名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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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前,他不再相信自己死后作品还会继续流传,像所有凡人一样,他最终也向自己提出了那个永恒的问题:“生命会轮回吗?”他在最后一封家书中提到这个问题。“我会醒来然后发现这一切只是一场梦吗?”最后,他相信一定有来世,因为“人生不会只为遭受磨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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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的确永世长存,至少在他的诗歌中,他终于加入了英国伟大诗人的行列。死后的200年里,他仍通过自己的艺术作品向读者表达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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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济慈的墓碑,位于意大利罗马新教徒公墓寂静的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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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真正的永生,帮助我们战胜死亡带来的恐惧。但人们仍渴望成为不朽文化的一部分,延续过去,承接未来,即“象征性的永垂不朽”。符号具有象征意义:尽管济慈的诗歌不是有血有肉的人,但却代表着济慈独特的遐想。和他一样,我们也都渴望死后留下痕迹:我们希望自己死后仍精神不死,否则我们也同样面临声名水上书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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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内斯特·贝克尔观察发现:“现代人不愿承认他们和古代埃及法老一样对永生一筹莫展,但整个人类都在对此孜孜不倦地追求,且花样繁多。尽管大家缄口,但都认为只要去追求就能获得永生。从济慈的诗歌中不难发现,他蔑视死亡,但希望超越死亡,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将此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中的很多人从孩提时代,便渴望获得丰功伟绩,就像过去的济慈,如今的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然而,我们大部分人最终还是明白,即使采用最低调、微妙且不为人知的巧计,我们也无法做到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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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细细品读这些永生之法,探寻背后的深层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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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死:人类行为的驱动力 家族才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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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文化,个人的身份是由血统决定的。对先祖的了解使过去获得生命,如果已死去的人还能与我们在一起,那么我们也能如他们一样,活在子孙后代的心中。这也是很多人尽管已死,但在人类文明中仍占有一席之地的原因。近期的考古挖掘发现了耶利哥古城一些家族先祖的头骨,且都经过精心装饰。当今,在很多日本家庭,你经常能发现佛坛或家族祭坛,上面摆放着刻有先祖姓名的牌位。很多美国人花费巨资在网站上寻找远亲,来补充家谱。我们不得不感谢DNA测序技术,只要在杯中吐口水,就能检测出你是否为成吉思汗的后代,是否为托马斯·杰弗逊的后代,甚至是无名的尼安德特人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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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子孙后代,以及他们对我们的记忆,家族使我们死后仍活在他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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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家长,无论什么身份辈分,只要亲属称赞他的孩子遗传了“母亲的歌喉”或是遗传了“父亲的幽默感”,他们都会感到异常自豪。这种喜悦无论表现为欢乐的爱抚,还是闪烁的目光,都反映出你希望自己的某一特点能够遗传给孩子。你可能还未入土或化成灰烬,但只要把你的双眼或歌喉遗传到孩子身上,这些相貌特征或特殊习惯便会一直深藏在你们的血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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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们不是最后一代人,就能更好地接受人生苦短,因为通过子子孙孙,我们的生命可以得到延续。世界各地的调查证实,由于存在死亡,人类更希望通过孩子,以象征性的方式延续生命,超越死亡。与身处困境的人相比,德国人在想到自己的死亡时写下的第一句话,显示出他们对拥有儿女表现出更强烈的愿望,并希望越早越好。美国人表示更愿意按照自己的名字给孩子取名。一想到会有孩子延续生命,以色列人在完成我们的词干任务时所写下的有关死亡含义的希伯来语词汇相对较少,说明一想到子孙满堂,死亡就不那么令人困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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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孩子可不仅只是父母的肉体混合物。我们将自己珍视的信仰和价值观传授给他们,希望被他们牢牢记住,然后再传给下一代。我们的一个朋友,尽管他的儿子是一位成功的律师,也是位居家好男人,但他还是抱怨儿子没有像他一样,喜欢瓦格纳的歌剧和卡夫卡的小说。我们不仅希望孩子可以遗传自己的基因,还希望他们将我们的信仰、价值观和家族荣誉传承给子孙后代。有一则新闻,关于一位马来西亚的父亲在看到儿子回家吃午饭时带着支持反对党的徽章时,大吼道:“我要和你脱离父子关系。”事实上,一些家长因为孩子背离自己的信仰而断绝关系或将他们抛弃,甚至是杀害他们,都说明将我们珍视的意志传给孩子,比将基因遗传给他们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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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死:人类行为的驱动力 声名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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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慈死后才得到生前不断追求的名望,但和我们很多人一样,他肯定更希望生前便得到。的确,人类对名望的追求最早可追溯到吉尔伽美什。在无法获得生命的不朽后,吉尔伽美什专注于获得声望,他开始做“全世界都会记住的事”,以期获得“身后名”。他相信他的所作所为和取得的成就会让他死后仍被人们记住,并以此作为慰藉,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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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所有在军事、政治、经济、科技、体育、文学或技术方面有所建树并声名远扬的人,无论在所处时代还是死后,对于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来说,通过成就获得功名都是他们人生的重要目标。举个例子,亚历山大大帝在参加军事运动期间,都会手持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这部史诗记录着战争中因英勇事迹而获得不朽声名的英雄。他创造丰功伟绩时还不忘带着记录员,记下他所取得的空前绝后的军事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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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me”这个词出自罗马女神Fama,她是流言蜚语的化身。Fama不断重复着自己听到的消息,开始是向他人私语几句,然后声音越来越大,直到整个天堂和地狱都知道。因此,这个词可不是用来形容优秀的人,连好人都不能用。那些缺乏才能、本事或神勇,无法获得伟大功勋被万世记住的人才用“fama”自称,或用其他方式来标榜自己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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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中国晋朝有一位著名的低级官员名叫葛洪(公元前283—公元前343年)。他找到了让自己死后声名远扬的方法,那就是给自己写自传。他非常尊崇道教,特别热衷研制由黄金制成的长生不老药。在发现长生不老药没什么用,可尽管“肉体会没入尘土化为灰烬,但世人对伟人的赞美仍将继续流传而被铭记,他便将获得声名视作达到真正永生的可行之道。毕竟,尽管历经千秋万代,人们还是会记住伟人的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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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葛洪悲哀地发现,他不可能吸引史学家的注意。因此,他为自己写了一部传记,希望后世能够记住他(我们在此处提到他,是因为他获得永生的努力没有白费)。葛洪这个不必靠任何丰功伟业就能留名千古的想法超越了所处时代数千年。到16世纪,随着印刷术问世,以及肖像画越来越受欢迎,越来越多人将自己的人生故事和样貌保留下来,以供后代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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