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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然耸立,好像一座高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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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姿容还没有全失去原来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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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不失为一个坠落的天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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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洋溢的荣光蒙受消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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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旭日初升时被天边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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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去光芒,又如在昏暗的日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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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月亮的后面洒下惨淡的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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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射半个世界,以变天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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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各国的君王惊慌失措。[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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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多么壮观的画面啊!这样理想化的画面存在于什么地方呢?在高塔、一位天使长、穿透薄雾的阳光等意象里,也在一次日蚀、君主的败亡和王国的倾覆里。由于许多宏伟的、不清晰的意象交织在一起,我们的心智已完全丧失了自我;这些意象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就是因为它们暧昧不明,混杂难辨。分开它们,你就失去了很多崇高的感觉,把它们合在一起,你将不可避免地丢掉清晰。诗歌的意象总是此类暧昧不明的;但是,诗歌的一般影响,却不可以归因于这些意象;关于这一点,我们后文还将讨论。(5)至于绘画,虽然我们承认模仿的愉悦,但是它却只能通过其反映的景物来发生影响;在绘画中,甚至一个故意的模糊也可以有助于它发挥作用;这是因为,画作中的景物非常类似于自然中的实物,而在自然当中,比那些清晰、确定的事物来,黑暗的、混淆难辨的、不确定的景物本来就能更为有力地激发崇高的激情。不过,至于这一考察在何时何地更为合适,它究竟能够扩展多远,这只能根据对象的性质以及特定的场合,而非依赖于其他任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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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于这一观点,我知道有人已经提出了反对意见,现在也还有许多人在反对它。不过让我们想一想,没有什么东西,如果它没有几分趋近于无限的话,竟然能够因为其巨大而使我们震惊;当我们认识到它的边界时,就一点儿也不会震惊;而实际上,看清一个事物,和认识到它的边界,是一回事情。因此,一个清晰的观念就是一个小的观念。在《约伯记》中,有一段话令人感到崇高,而这种崇高感的产生主要就是因为其描述的事物的恐怖的不确定性:“在思念夜中异象之间,世人沉睡的时候,恐惧、战兢临到我身,使我百骨打战。有灵从我面前经过,我身上的毫毛直立。那灵停住,我却不能辨其形状;有影像在我面前。我在静默中听见有声音说:‘必死的人岂能比神公义吗?’”[9]首先,我们以最高的严肃来对待这一幻象;在还未进入到打动我们情感的这一模糊之物时,我们就首先惊吓到了;但当这一使人恐慌的原因显露真身时,它是什么呢?它包裹在无尽的黑暗之中,不是比最生动的描写、最清晰的画作所能表现的意象更为令人敬畏、更为令人震惊、更为恐怖吗?当画家们试图清晰地展现这些古怪的、恐怖的观念时,我认为几乎所有人都失败了;另外,在所有那些描绘地狱的画作中,我弄不清楚这些画家们是否加入了一些滑稽可笑的东西。许多画家都涉及过这一主题,认为这只不过是把他们的想象力所能提供的一些恐怖幻象进行模仿而已;但是,在“圣安东尼的诱惑”(Temptations of St.Anthony)的所有设计中,我恰巧最为赞同的却是那些古怪、狂野的奇异画面,而非任何能够带来严肃情绪的东西。[10]在所有这些主题中,诗歌是最具表现力的。它所表现的幻象、鬼魂、鸟身人头的怪物以及寓言式的人物形象,都是非常宏大的、令人震惊的;虽然维吉尔的“名望”(Fame)[11]和荷马的“不和谐”(Discord)[12]都是暧昧不明的,但他们却都是非常壮美的形象。在画作当中,这些形象很可能非常清晰,但我恐怕那会显得非常荒谬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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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五节 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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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那些直接促发人们危险观念的事物,以及那些因为物理原因而产生类似效果的事物以外,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崇高的事物不是力量的某种变体。与前两者一样,这部分崇高的事物也很自然地来自恐惧这一崇高感的共同源头。乍一眼看上去,力量似乎是一个中立的概念,既可以从属于痛苦,也可以同样地从属于愉悦。但在事实上,从巨大力量当中生发出来的情感,远远不同于那些客观、中立的特性。我们必须记住,(6)这首先是因为,最高程度的痛苦比最高程度的愉悦,其强烈程度要高得多;其次是因为,痛苦的观念对于所有居于次级地位的观念都有着同样的优势。因此,同等程度的痛苦或愉悦,不管它们发生的可能性多么相同,痛苦的观念总是会占上风。实际上,痛苦的观念,尤其是死亡观念,其影响力是如此巨大,以至于当面对所有那些可以致使我们痛苦不堪或者面临死亡的事物时,就不由得恐惧万分。再者说来,根据经验我们亦可知道,对于愉悦而言,不是必须存在力量的某种巨大作用;不仅如此,我们还知道,这类巨大作用还会极大地摧毁我们的满足感:这是因为愉悦本身只能主动得来,而非压迫所致;愉悦必须服从意志,因此一般而言我们只是从那些力量弱于我们的事物那里获取愉悦感受。恰相反,痛苦则总是由力量强于我们的事物强加给我们,这是因为我们从不心甘情愿接受痛苦的折磨。所以,力量、暴力、痛苦和恐怖,这些观念经常混杂一处,同时涌入我们心间。看到一个人或者某种动物拥有着巨大无比的力量,此时你会有什么样的观念呢?不管从何种意义而言,这种力量会屈从于你,有助于你的惬意、你的愉悦和你的兴趣吗?不,你所感觉到的,就是唯恐这一极大的力量被用来掠夺和破坏。(7)力量从其伴随的恐怖中促发出崇高感来,这一点可以从极少的一些事例中显现出来,在这些事例中,我们或许可以削减掉它很大一部分可以伤人的力量。当你这么做的时候,你是在破坏它的崇高,而它也立即变成极为平庸的东西。阉牛是一种拥有巨大力量的生物,不过它是一个无害的生物,它非常实用,一点也不危险;由于这一原因,关于阉牛的观念就不太可能是宏伟的。一头公牛同样强壮;但是它的力量完全是另外一种概念了;它非常具有破坏力,很少能为我们所用(至少在我们这里很少见);由此,关于一头公牛的观念就是伟大的,在对崇高的描述中它就占有一席之地,比较起来也更令人精神振奋。让我们以不同的视角来看另外一种强壮的动物。作为一个有用的牲畜,马可以用于耕地、赶路、拖拉东西,类似这些从社会用途来看待马,那么就不存在任何崇高感可言;但是有些时候我们却受到它强烈的刺激,比如:“它的颈项上悬挂着惊雷,它的喷气之威使人惊慌,它发猛烈的怒气将地吞下,角每发声,它说呵哈!”[13]在这一描述中,马的有用性的一面不见了,而恐怖感和崇高感则一起涌现。我们已经讨论了许多力量强大的动物,但它们却未必有害。在这些动物之中,我们看不到崇高;崇高来自幽暗的森林,来自荒野中的嚎叫,来自雄狮、猛虎、凶残的黑豹或者犀牛。只要力量仅仅是实用性的,用来为我们的安逸或者愉悦服务,那么它就不会是崇高的;其只要不服从于我们的意志需要,那就不会令我们愉悦;而要想服从于我们的意志需要,它就必须能受我们控制,由此它也就不可能成为崇高和权威观念的来源。《约伯记》中对于野驴的描述仅仅强调了它的自由和它对于人类的挑衅,因而就给我们以很大的崇高感,否则对于此种动物的描述就不可能带来任何高贵性:“谁解开快驴的绳索?我使旷野作为它的住处,使咸地当它的居所。它耻笑城内的喧嚷,不听赶牲口的喝声。遍山是它的草场。”[14]同一部书中对于野牛和怪兽利维坦的宏大描写,也充满了此类夸张的情节。“野牛岂肯服侍你?你岂能用套绳将野牛笼在犁沟之间?岂可因它的力大就依靠它?”“你能用鱼钩钓上利维坦吗?它岂肯与你立约,使你拿它永远做奴仆吗?人一见它,岂不丧胆吗?”[15]简而言之,只要我们感觉到大力,也不管我们如何看待力量,我们总能发现带着恐怖的崇高,而对那些附随于此的低级而且无害的力量瞥以轻视的眼光。一般说来,狗的速度在许多动物之中算是比较迅捷有力的了;而这一点,以及它们拥有的其他有价值的特质,却极大地增进了我们的舒适和愉悦。实际上,在全部牲畜类中,狗是最为社会化、最为和人有感情的,也是最为可爱的;但是,比之于一般看待,喜爱实际上更接近于轻视;所以,尽管我们爱抚着小狗们,但当我们责备、辱骂他人时,我们却以它们为名创造了很多可鄙的称呼;这些称呼在任何语言中都是最为讨厌和鄙视的一般说法。比之于许多种类的狗,狼并不具有更强大的力量;但是,一旦想到它们无与伦比的残暴,关于一匹狼的观念就不可能是轻视;在许多壮观场面的描述和比喻中,总是少不了它们。因此我们就被力量所影响,而这种力量就是自然的力量。君王和掌权者的权力,也同样和恐怖相联。主权者,通常被冠以“可怖的陛下”的称号。另外,大家或许也注意到,那些涉世未深、很少与有力量之人接触的年轻人,在事情不同寻常的时候通常会感到震惊并敬畏不已。“我出到城门,在街上设立座位;少年人见我而回避。”[16]事实上,这种对于力量的胆怯是如此自然,而它又是如此强烈地存在于我们心中,以至于很少有人能克服这种恐惧感,而只能通过转移注意力于世界上的其他事物中,或者以最大的暴力行为来反抗这种自然安排。[17]我知道在有些人看来,伴随着力量的观念,没有畏惧,也没有恐怖感,他们还非常危险地指出,凝视上帝时不需要带有类似的惧怕情感。当我开始思考这一主题的时候,我就有意避免引入极为巨大的事物的观念,来作为此类轻浮议论的例证;尽管它对于我而言非但不是反对,而恰恰是对我的论点的强有力辅证。我希望在下面的论述中,我能够避免一些自以为是的臆断,因为在这些地方,几乎不可能让人们作出适当的判断。我认为,当我们不过把他视为智性理解的对象时,他使我们拥有一种复杂的观念,里面包含着权力、智慧、正义、善,所有这些都远远超出了我们的理解能力;当我们以如此精简、抽象的眼光来看待神性时,想象力和激情几乎没有被触动。但是,由于我们天赋能力有限,而无法通过感性意象的中介上升入这些纯粹的、智性的观念,更无法根据它们在世界上的展现和发挥的作用来对之作出任何判断,所以我们难以根据其发挥的作用而使我们的观念清晰。而若是当我们思考神的作为时,他的能力的展示和这些能力的活动都一并进入我们的脑海之中,形成一种感性的意象,后者能够影响我们的想象力。现在,在一个关于神的观念中,或许没有哪一种他的作为是主导的,但是对于我们的想象力而言,其力量确实能够令人最大程度地震惊。一些反思、一些比较,对我们感知其智慧、正义和善或许是需要的;但对于震惊于其力量而言,唯一需要的就是睁开我们的眼睛。但是,当我们在他的臂弯之下凝视拥有如此巨大力量的全能者,并对其进行全面考察时,我们天性的渺小就在其面前展露无遗了。另外,尽管对他的其他一些作为的思考会在某种程度上缓解我们的疑虑,但是不管是对其正义还是对其悲悯情怀的确信,都无法使我们完全免于恐怖,而这种恐怖自然地产生于任何事物都难以抵挡的强力。即便我们欣喜,我们的欣喜也是带着战栗;即使在我们得到利益的时候,我们也不禁对这样一种能够带来如此不可想象的利益的力量惊惧不已。当先知大卫沉思那些饱含智慧和力量的奇迹——它们展现在世人面前——时,他被一种神圣的恐怖感觉所控制,并且哭出声来:“此刻,我是多么地恐惧和惊叹!”[18]一个异教徒诗人也表达过类似的感觉;在贺拉斯(Horace)看来,不带有恐怖感和惊奇感地看待那无限的、荣耀的宇宙构造,是哲学的坚强意志的最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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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目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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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太阳,诸星辰;季节隐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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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固定时期,不染任何恐惧。[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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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一般会认为卢克莱修不会陷入类似于迷信的恐怖之中;但当他思索在其哲学体系中占据中心地位的自然的全部构造时,他在如此富有想象力、生动活泼的诗作当中,却转入了此种庄重的口吻,其中饱含着神秘的惧怕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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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神圣的愉悦,及令人震颤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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攫取了我,因而以你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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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诸部舒展,如此坦白地向众人显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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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仅仅《圣经》本身就可以解答这一主题的庄严感觉从何而来。在经文中,只要上帝显现或者说话,自然界中所有恐怖的事物,都会因为神的显现而让人感觉敬畏和庄重。《诗篇》和《箴言》当中,充斥着此类事例。《诗篇》作者说道:“当主降临,地震天塌。”[21]值得一提的是,不仅当他降临尘世惩罚邪恶之人,甚至当他施展全能的力量以助人的时候,经文的描绘也再现了同样的情形。“大地啊,你因见主的面,就是雅各神的面,便要震动。他叫磐石变为水池,叫坚石变为泉源。”[22]不管是在圣书之中还是在异教徒的作品当中,类似的段落都不胜枚举;这些段落反映人类的一般感觉,它是神圣可敬的惧怕感和上帝观念的紧密结合。因此才有了这一习语:“最初的恐惧在地球上造出了神。”[23]这一习语在我看来,很可能搞错了宗教的起源。作者看到了这些观念的密不可分,但却没有想到,这种伟大力量的概念必然先在于我们对它的恐惧。而只有在这种伟大力量的观念出现之后,恐惧感才会在脑海中被激发。从原则上讲,真正的宗教有且必须拥有如此之大的有用性和恐惧感的混杂;而假的宗教却只有恐惧来支撑它们的存在。就如历史所显示,在基督教形成神的观念并把它带入我们中间之前,很少有人说过爱上帝。柏拉图的追随者曾经说过那么一点,但也仅仅是一点而已。[24]其他异教徒的作品,无论是诗人还是哲学家,都没有涉及这一点。那些以无限的专注思索这一主题的人,那些忽略任何可朽事物的人,那些以长久的虔诚沉思这一主题的人,那些能够全身心地去爱上帝、侍奉上帝的人,他们将会很容易知道,爱上帝绝不是从神的观念中产生的第一个、最自然的一个和最具影响力的一个观念。现在,我们通过一些次级观念而渐至力量的最高峰,在这里,我们的想象力全面丧失;在这一过程之中,我们到处可以见到恐怖感,它须臾不可离,我们能够追溯多远,力量的恐怖感就紧随我们多远。如此,既然力量无可置疑是崇高的一个首要来源,那么现在就必须指出其能量源自何处,我们又该把何种观念与之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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