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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暗不安的灵魂才始平静。[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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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感受,与其他事物中的美的特质相比较,比如柔软、蜿蜒曲折的表面、无中断的延续以及渐进的变化;观察到所有这些感官的差异以及所有他们的作用,都有助于使它们更为清晰,并且从整体上保持一致,而非因为其复杂和多样性而变得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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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面的描述,我还要再加上一两点需要注意的地方。其一,音乐中的美不能够承受太大或者太过强烈的声音,后者或许可以促发别的激情;它也不能包含尖厉、刺耳以及太过深沉的声音;与这种美最合拍的,只能是清晰的甚至是平缓、无力的声音。其二,从一种音调到另一种音调的多变或者快速转变,都是与音乐中的美相悖的。这类转变(5)[22]常常令人欢快不已,或者促发其他突然的、令人激动不已的激情;但它不能让人感到安宁、沉醉以及平和,后者才是美的独特效果,在其他感官上也是如此。事实上,美所激发的感情更类似于某种忧郁,而非高兴和欢快。我这里所论,并不是要把音乐限定在某些种类的音符和曲调上,何况音乐也不是我所擅长的领域,更不敢大放厥词。我的目的,仅仅是要确定某种一以贯之的美的观念。对于灵魂的影响,存在无限种可能的方式;或许只有一个杰出的头脑、一双敏感的耳朵,才能够感受到此类声音的多样性。在美这一普遍标准之下,从那些不同的甚至是互相反对的观念中,分辨出某些属于同一种类而且彼此协调一致的观念来,应该说不上是偏见吧?而在其中,我的目的也仅仅是找出一些关键点来,用以证明听觉和其他感觉在愉悦感受方面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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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二十六节 味觉与嗅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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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虑到味觉和嗅觉,各感官之间的普遍一致性就会更加明显。我们经常比喻性地把甜美的观念适用于视觉和听觉;但是,由于味觉和嗅觉所能感受到的痛苦或愉悦,没有其他感官那么明显,因此我们将对它们与其他感官的相似性作一番解释;实际上,这种相似的程度很高,我们甚至可以寻找所有感官之所以能够感受到美的共同原因所在。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别的途径能够比对所有感官的类似愉悦感受进行对比、考察,更有助于寻求一个清晰、确定的美的观念了;这是因为,有些地方在这一感官作用下非常清晰,但在另外一种感官下却非常模糊,只有对它们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能更为确定地谈论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通过这一方式,它们才能互相确证;实际上,自然正是需要细察的,我们只能从它们显露出来的信息中,去评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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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二十七节 崇高与美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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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束对美的一般评述时,自然应该对美和崇高作一番简要的对比;在这一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二者之间的极端对立。崇高的事物在尺寸上是巨大的,而美的事物则是娇小的;美的事物应当是平滑、光亮的,而崇高的事物则是粗糙不平的;美的事物应当是避免直线,在偏离的时候,也令人难以察觉,而崇高的事物在很多情况下却以直线条的方式出现,即便存在偏离也是极为明显的;美不应当暧昧不明,而崇高则倾向于黑暗和晦涩;美应当柔和、精细,而崇高则坚固甚至厚重。事实上,二者是完全不同性质的观念,一个建立在痛苦之上,另一个却建立在愉悦之上;尽管它们会违背其原因的直接性质而发生变化,这些起因却并不会因为它们发生变化而变化,从而一直保持着区别,而这种区别是任何一类艺术家所不能忘记的。在自然结合的无限变化中,我们应当尽量找出结合在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特质,同时,我们也必须找出它们在艺术作品中的表现。但是,在思考某一事物之于激情的力量时,我们必须知道,要想使某一事物的主导特质能够影响我们的心智,其他的次要特质也必须是同一性质的、与主要特质有着同样的设计,只有如此,所促发的感情才能更为统一和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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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与白相混合,连在一起,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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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变换一千种方式,难道就没有黑和白了吗?[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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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看到崇高和美在某些时候混杂在一起,难道这就证明它们是相同性质的,它们是相类似的,甚至说它们不是相对、截然相反的?黑和白可以混在一起,可以杂拌,但却并不因此就是相同的。无论是它们之间彼此混合,还是它们混合于其他颜色,黑作为黑的力量,以及白作为白的力量,都会一如它们独立呈现于世人面前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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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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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普罗提诺认为,对称不是美的必要因素。(W.R.Inge,The Philosophy of Plotinus,II,214 ff.)See p.70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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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ritical Review,III,366-7:“比例并不仅限于部分之间的联系或者尺寸上的某种设置。比例是某种对称,它可能由诸多不同的形象来支撑。”Literary Magazine,II,187:“比例不是美本身,但确是它最有能力的特质之一。在某种偏见看来,关于美或许可以这么说,一张英俊的脸,或者一条俊美的腿;不过我们认为,一个美的、纯粹的事物不可能没有对称和适当的结构。对于我们而言这一点不证自明,无需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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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ee p.92 n.:Critical Review,III,366-7.Cf.Ibid.,p.367:“……我们或许会发现,在不同种类的对称比例中,都有很高程度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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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g.Leonardo da Vinci.(See J.P.Richter,The Literary Works of Leonardo da Vinci,1883,I,167-201.)伯克可能拥有一些关于达·芬奇的一手资料;在他的第221号藏书售单上面就写着:“Da Vinci,Della Pittura,con la Vita da Du Fresne,Par.,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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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ritical Review,III,367:“在所有事物那里,仅仅比例本身并不能导致美;但是在特定事物,特别是雕塑、绘画、建筑和音乐那里,比例却总是构成美的一条不可或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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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Vitruvius(De Architectura,III,I,2)认为有八种,达·芬奇遵循了他的教条(See J.P.Richter,op.cit.,I,172)。Durer则在其Four Books of Proportion(Nurnberg,1528)中给出了人体画法的七种到十种比例(See W.M.Conway,Literary Remains of Albrecht Durer,Cambridge,1889,pp.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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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ritical Review,III,367:“……与作者的观点正好相反,我们坚持认为人体的适当比例永远可以导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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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这种“类比”出现在Vitruvius,De Architectura,III,I,3.达·芬奇的画作阐释了前者的观点,see J.P.Richter,op.cit.,Plate XV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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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对整齐匀称的园艺设计的嘲笑,到1959年时就已经非常流行了。Cf.Addison,Spectator No.414(25 June 1712);Pope,Guardian No.173(29 Sept.1713)and Moral Essay No.IV(1731),ll.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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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f.Gorgias,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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