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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49 (2)如果一种事情值得用一生或者用一生中很大部分时间去追求,那么,这种事情必定是可以无限追求的事情。或者反过来说,有了值得无限追求的事情,生活才会成为事业——不是在生活中有了事业,而是生活本身就变成事业。这一点微妙的区别其实很重要,一个人想当上一家公司的经理,或想有一家自己的工厂,或想当个教授什么的,这些当然可以算是“生活中的事业”,但是人毕竟还不是为了这样一些东西而生活,只不过是希望生活中有这么一些东西而已。只有当某种事情的出现和存在使得生活本身有了“生活即事业”的效果,生活才真正有了不可替换的意义。那些可以无限追求的、好像很特殊的事情说破了其实很“经典”,无非是美、真理、爱情等等标志着人类的能力、智慧和成就的事情。这些事情在现在这个年代说起来似乎有些平常,但实际上人类生活不管怎么变化,还没有能够制造出比这些事情更有价值、更有魅力的东西,人们最终所追求的各种各样的东西只不过是这些价值的不同表现,所以,尽管我们不能说这些价值就是最好的,但也不可能想像出比它们更好的价值。看来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生活的本性如此。这些可以无限追求的事情构成了生活的精神支柱。只有当人类有一些可以无限追求的事情,人类的存在才有历史感,人类的存在没有一个所谓的最后目标或终极目的,那种无限进行着的历史感就是人类存在的意义。每个人的生活意义都是以人类性的意义为背景的,如果没有那些人类性的意义作为背景,每个人的个人生活的意义肯定是不清楚的,无法定位的。由此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说那些特定的、可以完成的行为目标不能构成生活的精神支柱,一种地位或名声,一种规范或理想,都太狭隘了,太小了,只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些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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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51 现在可以进一步来理解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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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53 首先可以比较“庸俗”地来理解幸福。如果真情投入地去追求某些事情,并且把生活过成一个激动心情的故事,那么就算是幸福。当然不见得是一个离奇夸张的故事(一个人要生活就不能上小说、电影的当,小说、电影是给人看的,不是给人过的)。既然生活要过成故事,就必须有意想不到的“运气”或者说“幸运”。幸运是“幸福”这个概念的一半,当然是比较庸俗的一半。毫无疑问,实际生活通常不像期望的那么好,偶尔的幸运会使人乐不可支。不过我要强调的还不是那种属于一个人自己的好运气,而是想强调人类共享的生活场面里必须是能够有好运气的,就是说,我们在这里讨论的生活指的是“人类整个生活场面”,这个生活场面不能一点灵活性都没有,假如一切都是常规,一切都按部就班,一点投机的机会都没有,一点想像的余地都没有,这样的生活场面是没有意义的。所以,这里讨论的好运气到底落在谁的头上是一个次要问题(当然落在自己头上最好),关键是生活的可能性里必须有一些诱惑和机会,如果没有一些特别“出头”的可能性,生活就没有奔头。比如说,并不是人人都能够成为亿万富翁,但是假如一个社会根本就不允许人有钱,那么,金钱就不是一个奔头,同样,假如一个社会不允许少数人出名,那么,名声就不是一个奔头。等等,而假如一种生活方式里什么奔头都没有,也就不会有什么引人入胜的故事,那么每个人的生活都没有意义。因此,人类生活场面是不是有意义,这一点的重要性甚至超过自己的生活是不是有意义。不要只想到自己,要想到客观的生活场面。任何一种生活都必须制造一些好运气(不管属于谁),否则没有意义可言。或者说,存在着一些难得的东西,所以才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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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55 前面讲的是“低级的”幸福,但也是必要的幸福。现在来讨论“高级的”幸福(显然,只有低级的幸福是不够的)。低级的幸福,或者说幸运,永远是偶然的,假如一种生活只有低级的幸福,那么意味着生活的大部分,甚至对于某些人来说是生活的全部,都有可能是不幸的。因此人们希望有一种几乎是必然的幸福。这种必然的或者高级的幸福在《论可能生活》一书中已经有过讨论,现在我仍然相信那种看法是正确的,简单地说,一个人如果让他的生活成为一个创造性的过程,就会是幸福的。而使生活成为创造性的,就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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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57 (1)生活的创造性主要表现在日常生活的普通细节中,而不是表现为创造出伟大的艺术品或者思想。伟大的成就不一定足够使人幸福,但生活细节的创造性一定会使人幸福,因为生活从根本上说是一系列细节。细节就是存在。如果没有激动人心的细节,即使你像比尔·盖茨一样有钱或者像爱因斯坦一样伟大,生活仍然有可能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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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59 (2)创造性在于“给予”而不是“接受”。“给予”意味着你愿意做一件事情,并且你做了,这本身就已经满足了你的意愿,所以幸福。这里有一个“绝对盈余原则”:如果你特别想做某件事情,不管这件事情实际上是否给你带来什么收获,做这件事情本身就已经是收获,假如另外还有收获,显然已经是额外的了。例如人类早就发现,爱别人比得到别人的爱情更重要一些,这绝对是生活经验的结果。不过,这个说法似乎需要一点改进,似乎应该说,只有爱别人才有爱情,只是得到别人的爱仍然还没有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想到别人而想不起自己,它是勇往直前的、毫不计较的,它与犹豫、缠绵、等待理解、怜爱和安慰之类的情感根本无关。爱情只是给予性行为的一个例子。进一步说,不会给予的人永远孤独无聊,因为如果不会给予,心灵就与别人的心灵没有关系,所以孤独无聊,而最不能忍受的生活就是永远的孤独无聊。由此也可以看出为什么爱情和友谊之类的心灵关系是艺术的永恒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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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61 这些讨论都是想说明,伦理学必须研究的是幸福之路,而不是任何一种规范体系。或者说,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是由历史情况、政治、经济、法律等社会事实所规定的,如果想要说明规范,那么需要的是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方面的研究,而不是伦理学。价值是由生活事实决定的,伦理学只能按照生活的价值去思考如何实现这些价值,而不可能去规定生活应该追求什么价值,所以,伦理学只能按照生活的要求思考什么是最好的可能生活,而不能按照观念的要求去规范生活。为生活宣布一些普遍必然的规范完全是削足适履的思维。而且,就实际效果而言,把人搞成规范人不一定能够使人成为有道德的人,规范是治标不治本的,即使规范变成了心中自觉的“绝对命令”,仍然有可能只不过是冷漠地、机械的遵守了规范,这又有什么意义?幸福的人才往往会做道德的事情,事实如此,一个人在心情愉快时,在感受到某种美好情谊时,在发现生活之美时,就自然而然地喜欢做好事。而一个处处遵守规范的人却不见得愿意做好事。生活经验表明,那些有些不太规范但心有真情的人往往会见义勇为,会在国家和民族有需要时挺身而出,会有热烈的爱情,会为朋友两肋插刀,会为穷人一掷千金,至少不会是一个特别没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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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63 道德的基础是美好的情感而不是理性规范,道德是为了追求人类的美好生活场面,是为了让生活变得有利于生长一些感人和动人的事情,而不是为了生产规范。这就像文章是为了写得好,而不是为了有机会使用格式。我所主张的伦理学和通常的伦理学在一些行为要求上可能是一样的(例如要求能够帮助别人),但境界大不相同。就以最普通的情况为例,可能有的人在地铁里给妇女儿童让座位是出于规范,也有的人却是出于生活的美感,他可能想到的是,假如不让座位,自己感觉就很丢份,形象很差,一点男人气度和魅力都没有了;或者,可能有的人给人经济赞助是出于规范,有的人则因为是个具有慷慨德性的人,或者是因为那些需要赞助的人是一些值得赞助的像样的人。我相信后一种境界才真正是道德境界。美,然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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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68 论可能生活(第2版) [:1701621103]
1701622869 论可能生活(第2版) 附录五 伦理规范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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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71 1.好人和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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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73 维特根斯坦说:不要想,而要看。这句话很有些道理。我们在生活中常常说到的“好人”和“坏人”是什么意思?先别像伦理学家那样去下一些愚蠢的定义,不妨看看真实生活中的实际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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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75 人们在得到别人的帮助时,就会认为他是个好人,得到许多人的帮助时,就会认为天下毕竟还是好人多,如果情况相反,就会认为坏人多。这是常见的用法。另外,如果一个人比较听话,更多地顺从自己的意志,人们就往往说他是个好人。还有一种可能是最普通的用法,我们把那些让别人得到好处,让自己吃亏的人叫做好人。诸如此类。由此可见,“好人”的通常意思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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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77 如果我们与一个好人相处,我们会得到比较多的便宜,至少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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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79 这种意思看起来有些见不得人。因为这样想我们就似乎是把自己摆在几乎是“坏人”的位置上去定义什么是“好人”的。不过与这种感觉配套的那种常见的伦理规范则好像堂皇得多,假如是“高标准”的规范,就表现为要求自己去做一个上述意义的好人,例如要求自己“专门利人”;假如是“低标准”的规范,则要求去做一个不好也不坏的人,例如“同情他人”和“不做损害他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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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81 高标准的要求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且,如果真的有人这么做(这样的人确实有,尽管不多),结果并不能产生一般所想像的“完全绝对的好人”,因为那种高标准本身包含着逻辑上的缺陷。完全考虑他人的利益意味着放弃自己对自己生命的责任以及对自己最亲密的人的责任,这等于害了一些人。前几年读到一个报道说,有个大家心目中最好的人的妻子要和他离婚,因为他只想到别人,甚至在自己的妻儿病得要死的时候还在助人为乐,大家都谴责这个妻子,认为丈夫是如此的好人居然还要离婚。其实这个人对于他的妻儿来说无疑是个很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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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83 当我们在要求那种高标准的好人时,我们自己的心理是非常可疑的。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不久前有个报道描述了某市一个为人民做了无数好事的警察就要升迁了,他的管区的许多人担心因此会失去良好的照顾而去反对他的升迁。这些人的自私也太明显了,居然认为那个警察应该放弃前途来满足他们那些鸡毛蒜皮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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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85 我一直搞不清楚对好人的过分要求的理论来源。即使是墨家,也只是要求平等普遍的爱,还不至于要求他人至上。而墨家的主张在长期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看来显然就已经是过分的了,儒家的爱是差等的,毫无疑问,孔子是不爱小人和不仁之人的。我有一个不敢肯定的猜测:对好人的过分要求可能是个民间的幻想,就是说,不太高尚的大多数人总希望有些特别高尚、专门为大家作出牺牲的人。看起来,过高要求的伦理反而是来自一种很不道德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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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87 再来看“低标准”的伦理要求。现代伦理学有着暖昧的、疲软的风格,往往回避那些根本的、尖锐的问题。现代伦理学的那种司空见惯的、流俗的体例就是喜欢讨论那些大概可以叫做“最低标准”或“最低限度”的伦理规范。当我们找出那些最低标准的规范时,我们不难发现它们甚至比法律的要求更低,至多和法律的要求差不多,这样的话,生活就完全看不出道德生活的风格了。这就像说,生活总要吃饭,这完全显示不出生活的风格。满足低标准规范的人与其说是好人,不如说是基本上还算规矩的人,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道德光彩。低标准的规范说明不了生活中真正重要的道德问题。几乎可以说所有人都知道那些最低限度的伦理规范,就算退一步大胆假设居然有某些人不懂最起码的伦理规范(这样假设其实已经很不礼貌),于是需要伦理启蒙或扫盲,那么这件事情恐怕只是一件社区教育宣传工作而不是理论研究。要求太低,就与道德没有什么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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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89 概括地说,关于“好人”的伦理规范主要是要求一个人让自己吃亏,假如做不到,至少就不去占别人的便宜。这种概括虽然有些简单化,但可以说是一个基本风貌。应该注意到,这种“好”定义的其实不是“人”而是“事”,确切地说,定义的是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什么样的关系呢?利害关系。我们愿意互相不害人,是为了获得必要的安全,愿意互相帮助,是为了得到各自所没有的好处。伦理规范其实是斤斤计较的,是互惠,是市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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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91 2.只不过是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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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93 真实的人在生活的许多方面是斤斤计较的。互惠只不过是比较精明的、由长期经验总结出来的、能够被广泛接受的原则。由于人类必须在合作中过活,所以必须互惠,这就是全部理由,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光辉的”理由了。伦理规范是必需的,但是离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以及生活中一切感人的、动人的事情恐怕还很远。吹捧伦理规范的至上光辉就像吹捧吃饭是人生至乐一样可笑。吃饭是必要的,但不是生活的意义;同样,规范是必要的,也不是生活的意义。有些伦理学家动了大感情语重心长地谈论伦理规范如何感人、如何体现了道德价值,怎么想怎么是件不可信的事情。伦理学一直有一点没有搞清楚,这就是,规范是一回事,价值是另一回事,而且规范甚至不是价值的反映。这个基本问题的含糊导致了各种各样的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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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95 我们已经看出,通常意义上所谓的“好人”和“坏人”所描述的其实是利益关系而不是人本身,也就不难看出伦理规范只不过是游戏规则。社会生活是最大的游戏,尽管它无比复杂,但是在需要规则这一点上和一般意义上的游戏并没有什么区别。在足球赛中,“手球”和“越位”是不允许的,但是我们似乎不能说遵守了“不能手球和越位”的规则就算是有了道德水平。同样,一个社会也有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则,例如“借钱必须还钱”,我们恐怕也不能说遵守这些规则就算是有了道德(当然,违背这些规则一定没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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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22897 想想看,假如我们居然欢呼说:“他借我们的钱还回来了!他可是个好人!”可以想像,这个社会肯定是个非常可怕的社会。显然,如果借钱还钱就是值得赞美的道德行为,那么可以推论“借钱还钱”不是这个社会的必要规则。不过这样坏的社会到目前好像还没有,但在理论上是可能的。人类可能有各种各样的社会,也就会有不同的社会必要规则,或者说,社会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规则。无论如何,不管那些规则具体来说是什么样的,总是表达了在一个社会中哪些情况和事情是“大体上”或“基本上”可以信赖的。规则,是合作和共同生活的信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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