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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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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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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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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故事作者很愤怒,事情为何如此拖沓?——作家都讨厌这种会议——他更倾向于与快乐相伴,让会议见鬼去吧!他只想逃离那里,意义就是快乐,每时每刻的快乐。然而如果能退一步,他会意识到如果想让整个生命故事都只有快乐,就是一条走向自我放纵和失望的不归路。快乐不是目的,而是一种结果。快乐是其他东西的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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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退后一步,将目标设定为“整齐划一”“战略集中”“所有人步伐一致”。但贴在墙上的这些答案,刚列举出来就不免遇到责难。某人对其中一条抨击一下,然后排除。艺术?太深奥了。上帝或者诸神?意见太分歧。大自然?如果你过敏呢?外出静修的目标是想出一条你在家里想不出的结论。可惜的是,一般都不能如人所愿。根据我的经验,外出静修通常只是让我们把知道的那点儿东西重新组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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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着你的作者,他也看着你,事情陷入僵局。好吧,最后你说,让我们从一个不同的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知道我们在这谈论的是谁的意义,是否会有帮助?是“现在的我”的意义?“理想中的我”的意义?“真正的我”的意义?这到底是谁的公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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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我们人到中年,脑海中的故事作者也不能完全确定她在为怎样的自我组合服务。我们不该称其为身份“危机”,应当称其身份“冲突”。把“危机”这词儿留给你的青少年时期吧,那时你还无法从一系列互相矛盾的身份中做出选择,也无法决定自己是否拥有初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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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叙事心理学家所言,我们一生中会测试出很多种的自我。 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地在这些自我中轻松转换,如同在换袜子。这是西方文化的观点。而虔诚的佛教徒并不关心穿哪双袜子,成为哪种自我,他们的存在是“无我”的。在佛教教义中,自我,与其说是“自性”,不如说是一种“过程”,因为佛教的“无我”存在于永恒,与其他众生与宇宙间的关系截然不同。“无我”和宇宙是和谐统一的。身处西方的我,尤其是在伊萨兰学院时,被这个想法所吸引,因为这听起来很温和,让人放松。但想要达到这个“无我境界”非常难。所以我们只能不断地在众多自我之间转换,以求能在某一个自我中,让我们感觉到自己和其他生命乃至宇宙更加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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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哪一个才是这样的“自我”?乌尔里克·奈瑟尔被称为认知心理学之父,他提出我们至少由五种自我编织而成:“私密自我”,住在我们内心经历的深处(“我是我,而你不是”);“生态自我”,和周围环境息息相关(“此时此刻我在此地”);“社会自我”,是在和他人互动时暴露出来的(“此时我就在这里和你互动”);“观念自我”,这属于社会或文化范畴(“我是丈夫,美国人,我一直是傀儡、贫儿、海盗、诗人、人质和国王”);以及“短暂延伸的自我”,这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它是活在人们记忆中并投射到未来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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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的自我并不意味着精神分裂。那些德高望重的思想家已将我们的本质定义为由多个自我合成的有机物。1890年,威廉·詹姆斯提到“自我的自我”,你的身体和财产是你“物质的自我”,你的社会关系是你“社会性的自我”,你的价值代表你“精神上的自我”。这些自我的成分有时会相互矛盾。无论什么原因,这个或那个自我都会掌握大权。比如以下情况,你精神上的自我可能会 与你物质上的自我难以共存——对于在街角徘徊的女人而言,买一双800美元的普拉达拖鞋简直是天方夜谭;但她的其中一个自我会在另一个自我耳边轻声说:“管他呢,我只活一次,人生苦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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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故事作者的理论,中年时期的经历不过是你这些多重自我中的一个,厌烦了这些自我组成部分之间的纷争。“这些自我希望能携手合作,保持一个真正的自我。”语言学教授乔治·莱考夫写道。对目前生活不满意的人们来说,这很普遍。你可能会觉得你的工作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或者你整个生活方式和你真正理想中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格格不入。因此,你真正的自我坚信,只要能抽出时间来,你的生活会发生戏剧性的转变,你真正的自我宁愿把你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换成一个神学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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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例外。有些人对眼下的自我很满意——以一种令人生厌的方式。“我看一年级时的我和现在的我,基本上是一样的。”唐纳德·特朗普说道。马克·库班,NBA的加盟商,一个身家亿万的破坏分子,他说他知道他是哪个自我,给他全世界都不换。他在某篇杂志文章中宣称:“若有来世,我希望我还是这样的我。”(顺便说下,这篇文章的题目是《12岁的主人》。)如果你能有幸成为特朗普或库班脑子里的作者,那可是令人歆羡的美差。你主人的自我志得意满——他知道他是谁,他的故事就是他的故事,而且态度坚定——这样,你下午基本就没事可干,只好待在健身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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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克亚当斯争辩说,你每个阶段的自我都是在一个复杂的过程之后发展而来的。我们从九岁十岁时开始明白,我们的需求并不总能马上得到满足。我们慢慢意识到,实现自身目标、满 足自身欲望有时需要时间。我们也了解到,我们与故事里的人物一样也存在动机。我们积极地爱与被爱,去变得强大,去实现成就。我们的动机促成了前文所说的“个人神话”的产生,即我们创造的关于自己的故事,一个独一无二的故事。一个“细致的、自觉的,关于过去的传记类描述,因为全面、完整而被高度评价,并呈现给自己和他人看”,教科书上标准的定义是这样说的。麦克亚当斯说,通过个人神话的展开,我们每个人“才能发现人生中什么是真理,什么是有意义的”。我们不是通过编造个人神话“发现”自我的,现在的我,是由自己“塑造”的。正如尼克·卡拉韦后来理解的,这就是詹姆斯·盖兹如何转变成“一个17岁男孩可能想到的那个杰·盖茨比的样子”。很显然,盖茨比就是盖兹的个人神话。最后,他毁掉了自己,塑造了这个人物的男人也是。他在《时尚先生》杂志出版了《崩溃》(The Crack-Up)一书,以第一人称叙述自己酗酒的过程、失败和自怜的经历。时年四十岁的菲茨杰拉德在书里写道:“所以再也没有‘我’——没有能构造自我尊重的基础。丧失自我很奇怪——就像一个被独自留在大屋里的小男孩,他知道他能做一切自己想要做的事,但发现自己其实什么也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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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个人神话给了我们每个人开启神话般旅程的机会。既然我已经全然沉浸于此,我意识到我当初为什么离开费城,但我也不确定是什么,快乐?像约瑟夫·坎贝尔那样,带着强烈的使命感“去做必须做的事情,那样才能成为我自己”。毕竟这是神话学的第一功能——按坎贝尔说的,是为了激发“在这个宏大的神话 诞生之前,一种感恩、笃定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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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编织个人神话,我们尝试了那么多不同的自我。变形是一个写故事的好素材,一向如此。在《奥德赛》中人变成了猪;《化身博士》中杰基尔变成了海德博士;卡夫卡把一个普通推销员变成了大甲虫。主人公格里高尔对他当下的自我也有不好的解释:甚至算不上小甲虫,而是一只完全成熟的样本。在生物学上称为成虫,是昆虫成熟阶段。麦克亚当斯说,心理学家用成虫来描述自我的理想形象,一个迷你的我,它在人生故事的某个片段中扮演主要角色。这个角色在人类历程中时隐时现:“我曾经是个涉世未深的男孩/女孩”,“我是集团总经理,正在实现美国梦”。或者更简单,“我是小丑”,“我是运动员”,“我是忠诚的朋友”。在同一时间拥有多个理想的自我形象并没什么问题,假如他们互不冲突的话,但我们并不总能顺利地成为“房间里最酷的家伙”“绝望的傻瓜”。因为我尝试过,所以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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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概想问自己,目前的你是什么意象。眼下,我本人正在“和善的导师”和“暴躁的守财奴”之间徘徊。导师慷慨和善,而守财奴信奉托马斯·霍布斯的哲学,相信在人生中男男女女都在为自己拼搏。如果不是为了生存,那至少是为了在纽约或洛杉矶付得起房租。和善的导师这个形象,于我而言,似乎比暴躁的守财奴更有意义,但有时放弃一个多年来形影相随的意象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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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对我们如何建构个人神话具有狂热的兴趣。无论消息闭塞还是灵通,从来不缺乏批评家或真诚或得意的唠叨,他们坚定地告诉你哪些才是有意义的个人神话,哪些不是。上小学时,当你刚开始编织个人神话,他们就开始在你身边唠叨。他们的期 望无孔不入:做这,做那,然后以你为主角的故事才会有世俗眼中的社会价值。你的故事作者想要认真听取这些不请自来的建议,但有些建议却自相矛盾,想要记下来,你恐怕需要一个作家团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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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是男孩还是女孩,社会对你们设定的期待都有所不同,在我和琳达的成长过程中尤其如此。琳达从来就不是个坏孩子,但却常常会遭到教会学校修女的责罚,虽然她们也希望琳达会十分向往修女的个人神话,从而有一天能加入她们。她们的策略算不上特别好。后来,她们把她变成一个温柔娴静、外表整洁、衣着得体的单身打字员。不要急,终有一天会在婚姻和孕育子女中实现有意义的人生。留下一点痕迹?这可不是她们众多期望中的一部分。对我来说完全相反。人们对我的期待:“不要安定,你值得更好的生活。去上医学院!”直到最近我才明白,修女和我的父亲都以各自的方式在推销自己的“不朽的公式”,如人类学家厄内斯特·贝克所说。如果琳达循规蹈矩,她现在应该正支持和践行着这些修女的生存意义。如果我成为研究者或医生,我也会认可我父亲的毕生目标。这些修女和我父亲——我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情况能将二者相提并论——是在向我们,也是通过我们传达一些他们自己的想法。这就是所谓“象征性的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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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无论对于他们还是我们,这都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寻找我们自己的意义所在。琳达退出了教会(悄无声息地退出,并非那种针锋相对式的反叛),坚持进入世俗的、男女同校的大学,然后就到企业里工作,最后结婚生子。是的,但她始终没有踏出叛教的那一步。至于我,我还是分不清“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 皮葡萄球菌”的区别,也永远不会像迈克尔·柯里昂那样,拥有《教父》时代。他藏身意大利的时候,请当地黑手党头目带话给唐·柯里昂说:“告诉我父亲,我真心希望成为他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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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进入青春期,我们就开始加快编织个人神话的速度了。神话中的人物榜样都被贴在卧室墙壁上。切·格瓦拉、法拉赫·福西特、托尼·罗莫、詹妮弗·洛佩兹(当然,不是贴在同一人的卧室里)。青少年时期的我们,开始寻求一些重大问题的答案:我信仰什么?我是谁?忽然间,你不再是天真的孩子,你的故事作者也不再只是在日间做些毫无压力的工作,他要为了这个奇怪的、忧郁的疯子加班,而这个疯子失控般地尝试着一个又一个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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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情节会趋于平静。到二十几或三十出头时,你的作者多多少少会找到她工作的轨道,你也在稳定的神秘潮流中稳定下来。尽管是完全个性化的个人神话——就像指纹一样,没有哪两个人的神话是相同的——你的神话很有可能也是几种经典剧种中的一类,“喜剧、爱情、悲剧和讽刺”,这些类型引自麦克亚当斯的书。前两者暗示你的个人神话总体是积极乐观的,比如琳达,她就是饱含浪漫的爱情神话,而我则介于在悲剧和讽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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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们自己想象成个人神话,既有趣而又发人深省。我们如果依附于错误的神话身份会带来不幸的后果,能意识到这一点相当重要。以我个人为例,如果我没有拒绝我青少年时期的神话身份,我一生的故事就会变得完全不同,甚至不如原来的一半。事实上,可能会演变成一场极糟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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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篇章大概是这样说的:在大二的期末,我对于未来毫无 头绪,也没什么期待。这时我的邮箱里收到了一期《时尚先生》杂志。在编者留言那一页有一条公告,说该杂志正在举办一个比赛,获胜者可以得到一份相当诱人的工作,即在纽约当初级编辑。仅有两个条件:25岁以下;厚颜无耻地相信自己特别有“幽默感”。如果你脸皮够厚,就请你把这一期的指定栏目重写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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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坐下来想,嘿,我行啊。但我好几周都没去参赛,或者说我的个人神话与这项比赛毫不相干。我当下的个人神话身份——悲剧英雄或高贵的失败者,不确定具体是哪个——拒绝让命运冷不丁地给我一个礼物。我的神话身份十分确信,故事最后会以毫无意义的广告歌词结尾,我写不成伟大的美国小说,失败以后还会酗酒,并引发早期肝病。简言之,我的神话身份太过骄傲,太怕失败,因此不敢参加这项激烈的角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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