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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情况不同了,世界变了。恐怕孩子们会开车去上学,回家后玩电脑游戏。我若生长在今天,会怀疑自己会不会去爬墙——成为“问题儿童”。世上有一种需要奔跑的男孩子——我不能说有一种需要奔跑的女孩子,但我无法直接看出男孩子和女孩子的本质区别。那种男孩子若是不跑,生活便会是一个令人痛苦、困惑的地方。我当年就是那种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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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达石山山顶,就必须头戴无线电天线杆,攀爬大约三英里很陡的山坡。我和布茨来到山顶时,我惊讶地发现:我的手表告诉我,我们用了几乎还不到半个小时。即使现在,我仍然认为当时我一定是弄错了。也许我们出发的时间比我记忆里的时间早吧?但无论事实如何,我们到了山顶后还是接着跑,因为我们从没想过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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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顶完全不像原来想的那么危险。那里偶尔有些很陡的低洼处,还分布着几处不多的沼泽,因此你要当心。但我很了解这座山。我没带饮用水,因为这根本就不需要。你不会想喝溪水。山上的羊死亡率很高,你若喝了溪水,就完全有可能在小溪上游的水中发现一头死羊。但我知道哪儿有泉水,在那里,晶莹洁净的泉水会汩汩地涌出地面,十分神奇。我先喝,再让布茨喝:我可不喜欢尝布茨的口水。喝完之后,布茨和我接着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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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许会想,这有点难为这只狗。布茨不再年轻了。它这时也许已经差不多八岁了,对大型的拉布拉多犬来说,这几乎可算是接近老年了[5]。但是,昨天的孩子们如今正用他们的生命跑步,他们的狗也是如此。我根本不担心布茨。夏天每个休息日的晚上,每逢橄榄球或拳击的比赛季暂停期间,我们都会去玩两三个小时的板球。手拿球拍。我朝车房的墙壁扔出一个球——坚硬、弹性好的球最为理想,布茨蹿出去,追上它,把它衔回给我。我脚下的草皮已被磨光,成了一片积满尘土的肮脏场地。那个球浸满了布茨的口水,粘着脏土,还有那面曾经白得发亮的墙,也在几年当中慢慢接近漆黑。每个夏天的傍晚都有两个小时的追踪,布茨追上那只板球,而只有天色已太暗、什么都看不见了,它才不情愿地被哄回屋里。布茨能整天地跑。而在这一天,我显然也能跑上一整天。我们跑着,踏着山上又细又长的草,踏着富有弹性的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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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个小时以后,我们到了“小丘”——铁器时代一个堡垒的遗迹。它当年屹立在山上,守卫着那些小山,山脚下就是如今叫“纽波特”的地方。那个堡垒的所有遗迹,只是山脊上一个显眼的土堆,上面长着稀疏的草。我年纪大了以后,每当我回乡看望妈妈和爸爸,火车驶进纽波特时,我都会去“小丘”看看;后来我还开着M4型汽车到那儿去,让自己知道回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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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我们转身往回跑,因为我们想不出不往回跑的理由。我们在山上过了一天,刚到黄昏,我们就到了家,正好赶上吃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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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去哪儿了?”我妈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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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山顶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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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心思补充一句说,我们已经跑了大半程马拉松。没过多久,布茨就缠着我去打晚间板球——趁天还不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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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方面,这一天预示了某些主题,它们将主宰我日后生活中的跑步。但在另一些方面,这一天则完全不同寻常。我回忆这一天的方式,听起来就像我是东格温特谷的海尔·加布雷塞拉西(Haile Gebrselassie)——埃塞俄比亚著名长跑运动员。但我其实并不善于长跑,和我的许多朋友都无法相比。我也许年轻时用了大部分时光在很多地方参加长跑,但我那些朋友也都是如此。他们当中很多人比我强得多。我记得很清楚,我第一次参加越野长跑时根本不够资格,对长跑一无所知。那是学校每年一度的活动,也是我第一次参加越野跑,时间是在这次石山长跑的一两年前。当时说我是“运动员”(jock[6]),这也许不符合历史——那时这个说法尚未传到英国。但我认为当时我就是那种人,无论是否符合实际。我希望自己在这些竞赛中表现良好,成为橄榄球队的核心人物,成为板球队队长——我不记得那次越野赛的距离是多少了,不过我想大概是五英里吧。但是,那些瘦瘦的小男孩,有的我认识,有的我几乎不认识,但都不配给我系橄榄球鞋的鞋带,都从我身边飞跑过去了,而我却稳稳地站在原地。我跑到一半就放弃了,而那只是因为我们以为很多人都会中途放弃。结果,我对跑步渐渐爱恨参半。当然,我仍然随时都在跑。日复一日,我跑着上学,或者晚上和布茨一起在山上跑。我从没认识到自己是在跑步。跑步只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但我尽力把跑步与比赛区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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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长跑比赛若超过了一定的距离,我就会把它们与日常的跑步区分开。我不在乎短跑,这多半是因为我那时短跑还算不错。我那时是中学田径队的队员。“田径队”这个叫法也不大对:它也来自大西洋彼岸,似乎已不知不觉地渗入了我的思维模式。20世纪70年代,东南威尔士还没有“田径队”这个叫法。那时,学校若要在周末开运动会,某位体育老师就会说出类似这样的话:“罗兰兹,你跑得挺快。周六到体育场参加百米短跑赛吧。”我不喜欢周末在体育场外溜达,等着参赛,便会说出类似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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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帕克西怎么样?他跑得比我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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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周末不在,你必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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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布兰有个体育场——鉴于整个库布兰的体育设备都很差,应当说,这个体育场的设备好得与整体状况很不谐调。因此威尔士的体育赛事大多都在这个体育场举办。所以我每年都要用两三个周末去这个体育场,但并不热心。我好像记得,我有一次拿到了威尔士15岁以下少年百米短跑决赛的季军——尽管我想,很多大卫·帕克斯[7]都没参加那天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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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大愿意承认百米跑是我的专长,而这只是因为没有比它距离更短的赛跑了。必要时我能一次跑两个100米赛,但从不跑400米赛——我认为,400米赛是专为最纠结的受虐狂们设置的。你必须尽量以最快的速度跑完400米!一个人怎么会享受这样的赛跑,我真弄不明白。其实,对我来说,就连100米跑都嫌太长。我是个“快缩先生”,坚持不了多久。起跑后最初5米左右我的状态最好,之后我就会全身像散了架一样。奥林匹克运动会若有一项“冲出起跑线”的比赛,我坚信那会对我大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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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恩德·海因里希(Bernd Heinrich)属于一小批数量越来越少的人,他们力图把世界级的生物学家与世界级的长跑运动员结合起来。在其《我们为什么奔跑》(Why We Run)一书中,他概述了适于从事长跑者的总体解剖特点:“长跑者有一个共同特征——优秀的长跑者都很瘦。长跑者必须完全沿着地面飘,有时要连飘好几个小时。理想的长跑者是:骨骼轻而细,腿部肌肉细长,像小鸟一样。”若说这就是长跑者,我就是个反长跑者了。我飘不起来。我跑起来脚步很重(我的步子很沉,这显然是个问题,也是我几年来多次受伤的根源)。我远远不像小鸟。我腿短,骨头大,身体粗壮。我往往愿意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有矮小粗壮倾向的运动型体质者。但更符合实际的是,我也许是一个有运动型体质倾向的矮小粗壮者——假定这两者有区别。在我最好的状态下,我只要刻苦训练,便能练就短跑选手那种厚厚的大块肌肉;在我最坏的状态下,我会是个胖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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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纤维有两个基本类型:慢缩型和快缩型。成功的长跑运动员的腿部肌肉,包含着79%~95%的慢缩肌肉纤维。一般人腿部的肌肉中,慢缩纤维和快缩纤维各占50%。短跑运动精英腿部的比例是:慢缩纤维占25%,快缩纤维占75%。慢缩纤维燃烧脂肪,只能靠不断供氧才能运作。快缩纤维燃烧葡萄糖,不用供氧即可运作。换句话说,它们是无氧运作。你快跑时,腿部的乳酸会燃烧,这就是快缩纤维无氧运作的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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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表明,你的锻炼方式对快缩和慢缩肌肉纤维比例的影响很小。格尔尼克(Philip D.Gollnick)[8]及其同事在1972年的一项经典研究表明:剧烈的有氧锻炼至多能将4%的快缩纤维转化为慢缩纤维。他让受试者在踏车上跑步,以他们85%~90%的最大有氧运动能力,每天跑1小时,每周跑4天,持续4~5个月。(这涉及受试者领取的实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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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人们发现快缩纤维分为两类:FTa(a类快缩纤维)和FTb(b类快缩纤维)。FTa纤维具有慢缩纤维的某些特征。作为快缩纤维,它们靠燃烧葡萄糖进行无氧运作,但它们也靠燃烧氧气运作,像慢缩纤维那样。这两种快缩纤维在普通人体内所占的比例差不多,大致各占一半。与把快缩纤维转化为慢缩纤维相比,艰苦、持续的锻炼能更有效地把FTb纤维转化为FTa纤维。马拉松长跑精英体内的FTb肌肉纤维最终会变为零。我完全可以肯定,这是我根本做不到的事情。何况,我还不知道自己是否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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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认为,我作为长跑者一个最重要、最明显的事实就是:我不大善于长跑。我对长跑几乎毫无天资。我认为,我的生物学构造特征决定了我缺少这种天资。我不知道那天在“石山”发生了什么事情。所以我不能(一辈子都不能)理解我的双腿为什么要停下它们正在做的事——为什么不能一直像这样整日整夜地跑动。但无论我多么愿意,无论我为此做了多少努力、进行了多少训练,我都不能复制我那天在石山上获得的自由感和力量感。我当时正处在从男孩变为男人过程的某个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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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必然性的铁链把我们锁在了一起,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但是我们年轻时,我们风华正茂时,几乎容纳不下在我们内心歌唱的那种力量,束缚我们的锁链似乎轻得多。那天我跑步时感到了年轻人的自由,一种想不出停止的理由的自由,而确实也没有停下来的理由。青年期的自由是恣肆洋溢的生命,是肉体容器难以容纳的力量。你变老时,心中的这种感觉会越来越少。你渐渐懂得了有很多很多停下来的理由:这些理由吵吵嚷嚷,自动冲了出来——你越疲劳,这些理由就越引人注意。但你若走运,若非常走运,那么总有一天你会知道:这些理由无论叫嚷得多凶,都不能主宰你。这是年龄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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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体的构造,即以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指出的身体的“真实处境”为借口,但它仅仅是个借口吗?我毕竟没有接受过肌肉活组织检查。我若知道我具备世界级长跑运动员的肌肉结构,其中80%是慢缩纤维,而且根本没有FTb,也许会大吃一惊。但我对此怀疑。与我不具备生物学天资相关的,还有一个特征:那天的长跑成了我日后长跑中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它全无计划。我那天早晨睡醒后,想跟布茨一起到外面去,仅此而已。我并没计划跑到山上去。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朝山上跑。我完全是不知不觉地跑到了那里。我有时说我不喜欢跑步,但有时又相信跑步。但我想这个说法不够准确。我长期以来一直在跑步,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如此,所以我想我一定是喜欢跑步。但我很不愿想到跑步。至少直到最近——如今事情变了,这么做自有理由——我若要去跑步,仍然必须保证自己不去想我要跑步。我不得不偷偷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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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阅读跑步的杂志,它们有时会提供一些建议,告诉你:你不想跑步时,怎样激发自己去跑。例如,给商人的建议是:把跑步纳入日程,就像把会议纳入日程,事后要感到骄傲,就像很好地完成了一项工作。对我来说,有很长一段时间,只有一个办法能促使我去跑步,那就是让我自己相信我不是在跑步。20世纪60年代有一部英国影片,叫“遭诅咒的村庄”(Village of the Damned),根据约翰·温德汉姆(John Wyndham)[9]的小说《米德维奇布谷鸟》(The Midwich Cuckoos)改编。它讲的是一些外星人变成了儿童。他们掌握某种十分歹毒的心灵感应术,似乎打算占领地球——这是很常见的外星人题材。影片结尾,主人公(他埋下了炸弹)正被那些外星人儿童用心灵感应术探测。后者怀疑他在策划,但并不知道具体策划什么。他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不去想那颗炸弹。这就是我对待自己跑步的常用方式。不,我今天绝不跑步。不,先生,我根本不想跑。我只想坐在这儿写字。接着,我突然站了起来,匆匆穿过房间,换上短裤,穿好跑鞋,冲出了门外,就像被好几只狗拖走了一样。我的身体不等弄清出了什么事,就像往常一样提出了反对意见,还设置了障碍——它的常见策略是让你觉得自己疲乏透了,累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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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想到跑步的这种厌恶——不跑步,以及想到跑步——贯穿了我的整个20岁和30岁期间,也许还延续到了我40多岁的时候。如今我大不相同了。我现在迫不及待地想到屋外的公路上跑步。这也许是因为我如今有了两个儿子,一定要相信我的话,与跟他们在一起几个小时(别误会,我很喜欢如此)相比,跑20英里就是一种能让我放松的暂时休息。这也许是因为我开始懂得:在将近半个世纪[10]以来的全部伤害、麻烦和一直持续不断的低潮痛苦中,我的跑步生活并不一定通向不确定的未来。我有“最迟销售日期”,它十分清楚地印在我靠不住的膝盖上,印在我很不灵活的跟腱上,印在我很有问题的脊背上,印在我故障频出的小腿肌肉上。按照这个思路,我渐渐明白了:跑步不只是我做的一件事。它甚至不是我有权去做的事。它是一种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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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狗一起跑,不和人一起跑。这是我会在后面反复提到的另一个特点。人们一起跑是为了相伴,为了互相鼓励,为了交谈,为了吹牛。一句话,为了凑在一起。这些理由全都可以理解,全都值得尊重。但它们却不是我跑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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