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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上的苔丝差不多六个月大,日后长大了不少。它完全长成后,个头比尼娜稍大一些。当时大家都以为它会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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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娜和苔丝似乎都很崇拜布勒南——至少它们模仿布勒南的一举一动。这绝非好事。我若不理布勒南,它就会吃掉我的房子和我拥有的一切。因此你能想象这三只狗在一起会干出什么来。我们坚持每天跑步,跑步欲也越来越迫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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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勒南、尼娜和苔丝就是我开始跑步、每天坚持跑步的“动力因”——无论天气好坏,无论我的身体状况如何。我若不跑步,就会出事。得重病,失去一个肢体或类似的东西,这种事情很可能找上我。但若是那样,我想那几只狗一定会盼着我坐在装了马达的轮椅上,在小路上转悠。那些动物需要奔跑,不会需要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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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亚里士多德若是正确的,我们就应当理解更多的原因,而不只是“动力因”。他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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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意为:(1)在某种意义上,指某种存在造成的结果,那种存在造就了某个事物,例如制造雕像的青铜、制作杯子的银子;(2)在另一种意义上,它指形式或样式,换言之,即构成形式或样式的基本规则与种类;(3)最初的变化或休止的来源,例如,设计者即是因,父为子之因,而一般地说,生产者是被生产者之因,改变者是被改变者之因;(4)与“目的”同义,即终极原因,例如散步的“目的”是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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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动力因”这个概念属于第三个定义。布勒南、尼娜和苔丝就是我跑步的“动力因”,因为父为子之因。若论及雕像(这是亚里士多德最喜欢用的例子),雕像的“动力因”就应当是雕琢大理石的雕刻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布勒南,还有尼娜和苔丝,就是我跑步的雕刻者——它们雕琢了(也许还啃掉了)我这个终日待在家里的懒人,露出了潜藏着的跑步者。但要理解雕像,我们就不应仅仅理解“动力因”,还必须理解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雕像的“材料因”和“形式因”。雕像的“材料因”,就是制作雕像的材料——大理石块或雕刻师采用的其他任何材料。雕像的“形式因”,就是它的形式或形状,即雕的是什么——狼、狗、人等。要理解雕像这样的东西,你不仅必须理解雕刻者是谁或者是什么(动力因),而且必须理解雕像是用什么材料制作的(材料因),并理解正在制作的雕像是什么样子(形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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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存在抽象的跑步。只有跑步者的跑步,只有某个身体改变其位置、从甲地移动到乙地的具体情节。我跑步的“材料因”和“形式因”在我身上结合了起来。我跑步的“材料因”就是我:马克·罗兰兹,一块肉。我跑步的“形式因”就是这块肉的结构方式。准确地说,那是一种什么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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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把人界定为有理性的动物。与之呼应,虽说有不算少的反证,我们现在把自己界定为智人。当然,我们完全有理由为大脑皮层迄今的发展感到高兴。我们的大脑皮层很大,令人印象深刻。另一方面,我们(几乎同样有理由)也会关注我们很大且令人印象深刻的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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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布勒南开始跑步时,产生过一种相当令人遗憾的物种嫉妒。布勒南常用优雅而有效的动作在地面上滑行,我永远无法与它媲美:从远处看,它就像飘在地面之上一两英寸的地方;而我则相反,像一只笨拙的、无羽毛的两足动物,一只双脚灌了铅的猴子,在它身边喘着粗气,制造出沉重的脚步声。在《哲学家与狼》这本书里,我详细地抱怨过这种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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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是相对而言。在狼狗旁边,我的表现也许并不算好,但与其他猿类相比,我跑起来其实并不算太差。我这里说的“其他猿类”,指的是非人类的动物。像其他许多人一样,在奔跑方面,我比我那些猿类表亲强得多。我那些已被增强的能力中,我的臀中肌相当重要。大猩猩、黑猩猩、类人猿的臀中肌从来都不发达,都不像我的臀中肌那么大。区分了我和我那些猿类表亲的,是臀部的大小。出于完全可以理解的原因,我们人类愿意关注大脑皮层,或在紧要关头关注格外灵活的大拇指。但我想有个例子可以证明:臀部是人类身体运动的最高发展,是一种决定性的表型修正,为其他一切发展铺就了道路。正是臀部使我们能直立奔跑,而不是像其他猿类那样用指关节行走,磕磕绊绊,好不羞惭。猿类从树上下到地面,这再好不过了;但若没有臀部,它们下到地面后其实也不会有多少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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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到了这样的年纪:若不跑步,我的臀部就会瘪下去。我的内脏会变大,臀部会变得扁平。我已经是这样的人了。若不跑步,我的肩部会变宽,体毛会增多,越来越像大猩猩。若不跑步,我便会退化(至少在身体方面)成猿猴,而进化若没有使臀部变大,我便会是那样的猿猴。跑步保持了我与一种鲜明的人类特征的联系——我的大臀的人类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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臀部永远与我相伴——无论我变成了什么,我的臀部都在,它也在时时提醒我:就我的生活而言,我身体构造的设计是多么差劲。人类——至少是人类那些公认的大臀先驱——最早见于大约200万年前的化石记录。直到大约1万年前才出现了农业。在其余的199万年中,我们只是靠狩猎和采集为生的人。我们若把目前人类从祖先到目前的演变想象为时钟上的24小时,那么惯于久坐的、现代的我——在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坐着,吃些栽种的、由别人摘下来的食物(我年轻时,则是吃那些被饲养、再被宰杀的食物)——则至多是在午夜前几秒钟才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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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柯戴(Loren Cordain)[3]说:靠狩猎和采集为生的男性,在其每天的身体活动中,每克体重消耗的热量大约通常是25千卡。现代久坐办公室的人,每天每克体重消耗的热量通常少于5千卡。在工作日中增加3公里的步行,只能给每天每克体重增加不到9千卡的热量消耗。只有引进一些更强有力的锻炼形式(例如以12公里时速跑60分钟),才会开始产生我们石器时代的祖先们达到的体能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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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说,我们是进化过程的产物。完成进化需要漫长的时间,即使进化也许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缓慢,从进化的角度说,10000年仍然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以往的10000年里,我们身上发生的一切生物学变化都比较小。一个不可避免的结论似乎是:我们现代久坐的生活,并不是为人类的身体设计的,至少从生物学上说,我们的身体构造很不适于这种久坐的生活。臀部有助于让人坐着,这是个普遍的错误概念——虽然普遍流行,深入持久,但它仍然是错误的概念。相反,臀部似乎有助于奔跑。我们经历了进化,变成了现在的我们,我们就是最快乐、最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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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在我身边的,就是这条真理的活生生的表现。我们跑下一条很陡的小路,它向左拐,把我们带到了查尔斯堡。这是一座星形城堡,建于17世纪,如同爱尔兰的许多事物一样,它也属于古老得多的林库兰堡。这座城堡处于我们跑步的线路上,标志着这次过山车式跑步的最低点。我们沿着弯路跑,城堡的南墙和西墙——斗鸡场城堵和魔鬼城堵——赫然出现在我们眼前,预示我们应当快速转弯。至少,我们若没有攀登东面一座陡得吓人的小山,本来会跑得快一些,再沿着一条回家的长路,跑回诺克达夫小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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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山坡上,我必须当心。一则威尔士谚语说:“老年不是独自来的。”最近,我的老年初期已随着小腿的某种问题到来了。跑下这么陡的山坡,相当于我体重7~12倍的重量被放在了每一大步上,而在过去的六个月里,我的左小腿已有两三次出过问题(我在恢复期间不得不买一辆山地自行车,好去训练那些狗)。我穿上新跑鞋,怀着新的谨慎,从以前从山坡上往下冲变成了小心慢走。在山脚下,在魔鬼城堵的阴影里,我松弛(但愿这个词还算准确)了下来,准备爬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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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娜身上带着牧羊犬的标志,但它的肩膀很粗壮,满是肌肉,而它的桶状胸也表明它属于那种为了拖曳而养的狗。其实,它是狼族一次巨大分裂的产物,据当今的估计,狼族的那次分裂发生在15000~30000年前(对,当今的估计就是这么精确)。它表现为随机突变和自然选择。没人能断定它为什么发生,但这似乎是看似最可信的解释。由于简单的基因变异,一些狼的逃跑域值距离降低了。换句话说,它们比一般的狼更能忍受这些新的、陌生的、大臀的猿类去接近它们。其结果是:它们遇到了一些明显的危险,也获得了某些机会以逃避它们那些较谨慎的同类。这些狼开始特化,终于能吃那些猿类不吃的东西了。它们变成了食腐动物。一些狼早就学会了这一点:若打不过那些大臀的猿类(事实证明正是如此),就必须加入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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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就是历史了。只要稍微一想,我们便会相信这种进化策略取得了多么难以置信的成功:地球上的狗有4亿只,而狼只有40万只,这就是无可置疑的证据。作为其新的小生态位的结果,狗的确发生了某种较小的表型变化。与其身体相较,其头部变小了一点:食腐动物的大脑通常都小于猎食动物的大脑。但在本质上,狗和狼是相同的:15000~30000年并不足以使进化喝完它的早餐咖啡,更不用说造就任何决定性的生物学变化了。正因如此,1993年以后,狼和狗才被归入同一个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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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腐动物能从跑步——我们一同进行的那种跑步,人犬同跑——获得什么益处呢?你可以理解为:对特化为能吃人类不吃之物的食腐动物来说,速度的瞬间爆发很有益处。人类可能是无法预知的。这样一种生灵,一英里一英里地以同样的节奏小跑,又有什么益处呢?但这么做若对尼娜这类动物毫无益处,它为什么这么乐此不疲呢?我们一起冲到门外,它知道了即将去跑时,为什么会兴奋得发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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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许会认为养它就是为了这个。养德国牧羊犬就是为了牧羊,养爱斯基摩犬就是为了拉雪橇。这两种活动都涉及大量的奔跑。这话不假,但这并不是全部理由。热爱奔跑与犬种无关。除非狗被其人类主人毁坏——必须承认,这并非不常见——否则,狗就一定想要奔跑。至于它是猎狗还是狮子狗,都无关紧要:只要它知道了奔跑是什么,就一定会热爱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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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答案是:尼娜和其他所有的狗都来自某种古老得多的物种。尼娜身上的一小部分是以往的15000~30000年造就的,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以往的数百万年造就的。诚然,我喂它食物时,它很高兴;它也喜欢把它的窝设在我们那座透风的小屋的炉火前。但让尼娜最高兴的,却是精力充沛地在小路上搜寻野兔。尼娜在本质上仍然是狼狗:它做狼狗做的那些事情时最快乐,状态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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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娜和我都来自某种古老得多的物种。我也许是有理性的动物,但因此我也是动物。我这种动物,不是以往的10000年造就的,而是那10000年之前的数百万年造就的。与狗同跑,就是我对自己人类属性的最清晰体验:这是“我是什么”与“我该是什么”的完美契合。沿着这些满是尘土的、蜿蜒、陡然下斜的小路,与狼狗一起跑,我回想到了如今之我的“形式因”和“材料因”:一只大臀猿猴,天生会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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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跑步同伴)跑步时,产生的想法并不总是完全严肃的。这不一定是坏事。有时,这些想法带着几分滑稽意味,那就再好不过了,这不是因为它们告诉我的东西,而是因为它们展现给我的东西。“大臀猿类”这个假定无疑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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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动力因、形式因、材料因的角度做出的解释,都属于历史角度的解释。注意动力因时,历史是很晚近的——布勒南、尼娜和苔丝的破坏性努力的结果,完全是我最近的历史中出现的事件。若把注意力转移到形式因和材料因上,历史便远不那么晚近,而且会涉及一些生物的力和文化的力,它们把一团肉造就成了某种能跑一定距离的东西。尽管如此,无论是远是近,无论在近端还是在远端,在以往,这种力量还是把人类引向了当今。“大臀猿类”的假定包含着滑稽意味,也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使我们知道了此类解释是多么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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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臀猿类”的假定来自我的思想有时跟它们自己玩的一个游戏——“我来自某种古老得多的物种”的游戏。但你一开始玩这个游戏,你便不知道你为什么应当停下来或何时停下来了。例如,我们人类从树上下地时,我们是食腐动物,而不是以狩猎为生的动物。那么,我为什么把自己看作一只天生会跑的“大臀猿类”,而不是看作一只胆小、狡猾、快速奔跑、靠吃那些天生会跑的动物吃剩下的东西为生的动物呢?在那之前,在我们人类从树上下地之前,我们是攀行动物。我为什么把自己看作一只高于攀行动物、会跑的猿猴呢?这是不是因为我在时间上更接近呢?——在时间上,我离会跑的猿类比离食腐或攀行的猿类更近。但“在时间上更接近”若是个关键,我为什么不是一只成天坐着不动的猿猴呢?这种猿猴长出了膝盖,具有操纵的智能(它用这种智能指使其他猿猴去觅食),其大臀的确就是为了坐着。总有一天,我一定要把“我来自某种古老得多的物种”这个游戏玩到其逻辑的顶点,看看我会止于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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