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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办法绕过这个难题,就算有正当的理由认为我的身体构造属于以狩猎为生的猿类,也仍然存在另一个更常见的难题。“我来自某种古老得多的物种”的游戏假定:对我这个物种带来的问题,根据生物学的历史可以做出毫不含糊的回答。但它若没有做出这样的回答,那会怎样呢?相反,我的生物学历史若证明:我是由许多不同的物种胡乱混合而成的,作为其结果的整体刚刚能维持生存和个体完整,那又会怎样呢?人们有时以为,进化过程中若形成了臀部、小腿、双脚等东西,那么无论这些东西是什么,它们都是为了完成手头工作而做出的完美设计。这个看法忘记了一点:进化与其说是生命的建筑师,不如说是为生命打杂的人,这个打杂者的能力值得怀疑,也犯过大量错误,此外,他还发现自己服务于一位吝啬的顾客。他可以在这里抹一点漆,在那里抹一点漆,但绝不允许他篡改已有的结构。这就是进化发现自己一向所处的位置。那位吝啬的顾客叫作“生存”。你若大大地篡改了已有的结构,即现有的生物,生存就完全变成了它并不想成为的事情。生命的结构一旦发生了重大改变,生命的飓风就会摧毁那些临时搭起的脚手架。这些变化必须是小型的:这个游戏就是渐进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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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以鱼的进化为例,鱼从前在海里快乐地游水,但当前的环境状况变化无常,而这意味着,长期躺在沙滩上伪装自己可能是个良策。所以鱼便侧躺在了沙滩上,而为了便于伪装,它渐渐变得越来越扁了。你的一只眼睛若整天都埋在沙子里,你会怎么对待它?那只眼睛在其所在之地根本没用。万物平等,而在万物进化的宏大格局里,万物却几乎从来不曾平等过。鱼若有两只眼睛,那会更好,因为可以用它们监视捕食者和猎物。因此进化便有两个选项:第一个选项是生成一只新眼,但那会使你付出代价。必须投入大量的肉体资源和神经资源,才能实现这个策略。第二个选项是启用你那只已有的、尚未用过的眼睛,其代价小得多。于是,进化便这样做了。比目鱼脸上那些奇形怪状的扭曲特征,就是这种进化史的证据,也证明了它体现的那种俭省的解决办法。以前以游水为生的鱼,其眼睛位于身体腹侧;而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沙子里的鱼,其眼睛发生了扭转,重新定位于现在的身体背侧。进化的运作与此很像。从不曾有人给它一张空白的纸,它只能胡乱地修补已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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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必须假定:有一种树栖动物,也许由于环境状况的可供性或苛求,它们开始把越来越多的时间用于在陆地上行走。这虽然危险,却有可能使它们获益。没有人能真正地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一些推断认为:这是因为树木提供的食物——树叶,有时还有果实——已不足以维持其生存。另一些推断认为:这是因为我们的身体已变得太大,而树木已不能为我们提供足够的保护,使我们不受捕食动物的侵害。能负载我们体重的树枝,也能负载捕食动物的体重。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种小生态位被打开了,它为猿类愿意在陆地上行走提供了机会。我们那些最初居住于河畔林地具有人类特征的祖先,渐渐地扩大了他们的居住范围。在这个逐步扩张的过程中,我们那些祖先的腿更粗大、更有力量了——若没有为两腿提供力量和压载物的大臀部,粗大的腿又有何益呢?粗腿、大臀的猿类,其生存率高于那些腿较瘦、臀较小的猿类。因此大臀的基因便增多了,并遗传给了如今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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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里有个障碍。大臀仍是两条本质上属于猿类的腿之间的连接点,腿一端长着两只本质上属于猿类的脚。进化是打杂的小工,不是建筑师。它不得不利用已有的东西。应当承认,它一直都在利用双腿,也在利用双脚。它们现在已和我们祖先具有的腿和脚大不相同了,而我们的祖先和我们的猿类表亲都有那样的腿和脚。但尽管如此,进化还是不得不利用已有的东西,而即使在那个时候,那些东西的构造也并不十分完美。我们必须预期会出错。没有任何保证——远远没有——我们不能保证这些属于猿类的腿和脚,将能操纵这个新增压的臀部使它们去操纵的材料。即使这些属于猿类的腿和脚能够操纵那些材料,也根本不能保证我们所有的人都能如此,或者不能保证大多数人能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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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天生会跑的大臀猿类”的假定是由一个信念激发出来的,相信进化找到了一种完美的解决办法,解决了一位十分吝啬的顾客向它提出的成本效益难题。要求提供一切,尤其是要求盲目的生物进化过程提供一切,这太过分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化的确或多或少地校正了事物。但是,这种“大臀的、用属于猿类的腿和脚奔跑的”物种却太新了(这是相较而言)。它根本不像心脏、肺和血液。进化有大量的时间去熨平这个物种造成的问题。这些事情需要时间,而进化若有足够的时间,用它造就人类的策略综合地解决这些问题,我会十分惊讶。其实,我们也许是断裂的动物[4],即使在生物学的意义上也是如此。我们天生会跑吗?从距离恰当的进化论角度看,我们可能天生就会做许多事情,但那些事情也许全都互不相关。我们也许是杂交的物种,每一种有生命的东西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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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切事物的第四种解释,即被亚里士多德视为最重要的解释,是事物的“目的因”。某个事物的“目的因”告诉我们该事物是什么。“动力因”告诉你做成或产生某个事物的是什么。这个余下的原因——亚里士多德称之为“目的因”——告诉你为什么制造这个事物。一切事物的“目的因”就是它们的原因。“目的因”就是行动的目的,就是做出行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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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似乎已经解释了跑步的“目的因”。我跑步是为了挽救我的屋子和财产,不让它们毁于先是一只、接着是两只、最后是三只犬科动物之腭。这当然很像是我跑步的“目的因”。与我同跑的犬类伙伴及其破坏性倾向,为我跑步提供了推动力——它们是跑步的“动力因”。此外,跑步的目的又是使它们变得愉快,愉快得足以不去吃我实际拥有的几样东西。我跑步的“目的因”,基于我保护我所剩的财产的愿望。我若不在乎那些财产——例如,我若不在乎布勒南会不会给沙发咬个洞(发生过这种情况),或者不在乎苔丝会不会咬断一台几乎是刚买的电视机的电源线(发生过这种情况,幸好我当时没有插上电源),或者不在乎尼娜会不会在一面隔断墙上咬个洞,大得能让它钻过去(发生过这种情况,尽管我不能完全保证有足够证据认定那是尼娜单独所为——它只不过是被抓到了现行),那么这几只狗的破坏倾向便根本不是我跑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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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只是描述了我跑步的“目的因”,并没描述跑步本身的“目的因”。若说这就是我跑步的“目的因”,那么其他人跑步就也有各自不同的“目的因”。究竟有多少人跑步是为了防止一群狼狗不去破坏他们的财产呢?一些人会为了自己的健康跑步,另一些人为了缓解办公室(甚至家庭)的压力跑步。有些人跑步,是因为他们能在跑步中交友。还有些人跑步,则是因为希望在他们参加的赛跑中获得奖牌。即使我们聚焦于我个人,我引述的那个特殊的“目的因”也只能在我人生的某一时期起作用。这些理由都不是跑步的“目的因”,而只是我在某个既定时间跑步,或者你在某个既定时间跑步的“目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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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过查尔斯堡时,我向左转,跑上了一座很陡的山。这需要艰难地攀登数百码。在魔鬼城堵的阴影里,我顽强地艰难前行,时而向上,时而向下。但这根本不算什么。我向右转,再次朝山下跑,经过一座农舍和几座小屋,利用下坡收紧和放松我的肌肉。我本来可以继续朝山上跑,那座山很快就会变得平坦;我本来也可以比较轻松地朝着回家的方向再跑几英里。有些日子,我若病了,便会运用这个办法。我们继续下坡,在山脚下先向左跑,再向右跑。现在我们来到了跑步中一个虽然严酷、但很有利的部分。我从查尔斯堡就盼着这个部分,当时肾上腺素在我后背流过。我们在一座山的脚下,那座山向远方延伸,陡峭得令人生畏。从山脚仰望,那座山像是一堵墙,不像一座山。我的目标是尽快跑上这座山。我绝不能停下来,绝不能胆怯,我甚至绝不能慢下来。我若停了,怕了,慢了,这次跑步就失败了。这是个不可能达到的目标——但有时这就是最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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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视着自己的脚。我若抬起头,便会觉得自己会仰面朝天地倒下去。那座山始于陡峭,然后是更加陡峭。我知道:我若起码意识到这一点,我若知道自己不得不跑多远,我若知道这种痛苦会持续多久,我便会停下来。我的双腿——它们带动着我,拖曳着我——就像着了火。我觉得自己的肺就像自动地从里到外翻了过来,正在尽力获取抗击乳酸燃烧所需的氧气。我继续跑,跑到下一个壶穴[5],又到再下一个壶穴,最后是跑步全程中最艰难的一段。我跑到了山顶,斜坡开始变得比较平坦了,我终于完成这个任务了!不,难点在于此刻要继续跑,继续拖着两条腿往前跑。乳酸燃起的火仿佛蔓延到了体外,终于变成了一种遍及全身的麻木和衰竭。我的肺又开始工作了,继续拖着我的两条腿往前跑。这时,我突然感到头晕恶心,而这比我此前遇到的任何情况都糟糕。我有时会呕吐——并不经常,但也算够经常了,但我仍然坚持跑下去。那种遍布我全身的晕眩感,终于被温暖的成功感取代了。我大吼了几声,那几只狗围着我跳。接着,跑步那种缓慢、温和的节奏就再一次占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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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或许真有意义的奋斗的日子,也许早就成了过去。我不再从事那种或许得益于折磨人的运动了。这种攀登的最明显特点,就是其纯粹的无意义性。我可以慢跑上山,我甚至可以漫步上山——那几只狗不会介意。但我却冲上了山头,那儿有理解跑步的“目的因”的线索(尽管我当时还不懂),那不是我跑步的真正目的,也不是你跑步的真正目的,而是一般的跑步的真正目的。“冲上山”与其他跑步方式没有什么不同。问题在于,“冲上山”这个举动格外清晰地揭示了跑步的“目的因”。起初,我是受到先是一个,然后是两个,最后是三个“动力因”的推动,才去跑步的。但我被迫进行的跑步,其本身却有一个“目的因”——有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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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座山上,我累得要死,拼命喘气,体内的乳酸在静静燃烧,使我感到十分痛苦——在这个瞬间,我不想去做世界上任何事情。我跑上那座山,只为了一个理由:朝山上跑。这就是理解跑步的“目的因”的线索。你和我出于许多理由跑步,但跑步的目的——跑步的“目的因”——却总是相同。从最佳、最纯粹的意义上说,跑步的目的就是跑步。跑步是人类各具目的的活动之一。跑步的目的是跑步本身固有的。我总有一天会懂得: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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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尔兰古堡,建于17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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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国南部的一种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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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国生物学家,美国埃默里大学教授,著有畅销书《旧石器时代饮食食谱》(The Paleo Diet Cookbook,2010),提倡原始人健康饮食的观念,即以肉食为主、不吃粮食、不喝牛奶、没有烹调、全面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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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意为由不同的片断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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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岩石上的凹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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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着思考:人、狗、意义和死亡 4.美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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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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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一侧是一些汽车,开得飞快,另一侧是几辆园地洒水车,发出噼啪声和嗡嗡声。每一次跑步都有自己的心跳。清晨,我正跟尼娜和苔丝一起跑步,地点在迈阿密郊外的街道。12年前,我和布勒南离开了阿拉巴马。这12年间,我们曾在爱尔兰南部的绿野和小路上跑,在温布尔登公地[1]泥泞的林地上跑,在彭布洛克郡[2]的山区跑,最后又在洒满落日金辉的海滩和长满了紫色熏衣草的田野里跑——提到朗格多克[3],就总会想起这些来。我的老友布勒南如今已死,其遗骸埋在了一片沙土灌木林里,葬在奥伯河[4]三角洲一块幽灵般的大岩石底下。在那些地方跑了一大圈以后,如今是某种回归(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几天前,我们都搬到了迈阿密。可怜的老尼娜和苔丝,它们也都老了,再也不能完成这些跑步。我一直否认这一点,但事情就是这样结束了。今天是我最后一次跟它们一起跑。今后的跑步将会变成慢走。只过了一年多一点,它们都死了。先死的是苔丝,死在它父亲的土地上,它和它父亲患了同一种癌症。三周之后,尼娜也死了。我至今仍认为它是因伤心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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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美国第二段生活中的第一次跑步。我回想起了我在美国的第一段生活中的最后一次跑步。那是一次悲伤的跑步:一去不复返的跑步。那是一次恐惧的跑步:一次不知道还能跑几回的跑步。短短几天之后,我就要把布勒南送上飞往爱尔兰的飞机,让它去接受隔离检疫。但在那一刻,我们跑着穿过阿拉巴马州塔斯卡卢萨市清晨的街道时,它还在我身边“飘”着。我搬到那个城市时24岁,刚从牛津大学毕业,开始我的第一份真正的工作。我以牛津的衣着风格开始了职业生涯。我去上班时,穿着颜色鲜艳的运动衫和法兰绒衣服;而最后一次我去上班时,穿得却很蹩脚:T恤衫、短裤、搭配胶底凉鞋,还梳着马尾辫。我并没期望我那第一份工作变成一场长达七年的聚会,但事情的变化有时很难预料——这正是生活最讨人喜欢的特征之一。七年之后,我参加了上百次橄榄球赛,喝过了上千杯龙舌兰调和酒[5],喝过了数不清的、每瓶至少卖25美分的长颈瓶啤酒,准备离开阿拉巴马。我刚到阿拉巴马时,比我的许多学生都年轻。因此我参加了大学的学生橄榄球队,进入了围绕着它的、相当离奇的亚文化,这也许就毫不奇怪了。但我一直到31岁才知道它。我当时太老了,学生的聚会已与时俱进。只有经过那么长的时间,你参加学生聚会时——甚至参加学生橄榄球聚会时——才不会先感到几分悲哀,接着感到几分恐惧。我先是怀疑我已越出了悲哀的边界,想赶快离开,然后才产生了几分恐惧。谁都不曾从恐惧中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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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阿拉巴马的最后四年里,布勒南一直陪伴着我。四年,每一个酒吧,每一次聚会,每一次外出旅行,布勒南都跟我在一起。它保持沉默,不偏不倚地看着眼前的啤酒、酒后饮料和调和酒,也不偏不倚地看着我追求的女人和追求我的女人。当时,我要让自己离开那些正在成为我生活中灾祸的事情(那种事情完全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去爱尔兰,那是安静之地,我能在那里写作。但布勒南必须先接受隔离检疫,因此在其后的六个月里,我就见不到我的这位朋友和兄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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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周日的清晨。头一天我们参加了一场比赛,赛后又是几场躲不掉的欢宴,因此我前一晚就从聚会上溜走了。我对那些街道的记忆很苍白。我这方面的记忆并非不准,因为那些街道本身就很苍白。这个城市的这一部分有一些住宅,住宅的门廊和廊柱都白得令人目盲,反映了体面的南方风雅。后来,阿拉巴马大学的学生接管了那些房屋。那些屋子变成了灰白色的,有了裂缝,墙皮也开始剥落,而这是曾在其中熠熠燃烧的年轻生命使然。但我记忆的黯淡、剥落却另有理由。那些记忆是在我几乎不需要记忆的时候形成的。实际上,破坏记忆的并不是年老,而是年轻。年老是记忆的保护者,是记忆的敬畏者。我形成的那些记忆,在我变老时变得更强烈了。我年轻时形成的记忆,在当时都是苍白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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