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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指《旧约·创世记》中亚当和夏娃受了蛇的诱惑,吃了知善恶树的禁果,有了羞耻感,受到上帝惩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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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通俗地说,此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抽象规律,即中国古代哲学所说的“道”。它不同于作为知识的、逻辑严密的真理(哲学思考的对象),而是如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所说,以超越于存在本体之外的追问获得的关于存在本体的性状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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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Monsireur、Sir、Mein Herr分别为法语、英语和德语,意为“先生”。My follow-sufferer、Soci malorum、Compagnon de misère分别为英语、拉丁语和法语,意为“难友”“患难之交”。这段话见于叔本华著作《附录与补遗》(Parerga und Paralipomena)中“论世界之痛苦”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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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该词在此含有“贱奴”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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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一种逻辑谬误,因一种观点的起源不正当就判定该观点是错误的,例如认为某种药物是从有毒植物中提炼出来的,所以就判定它对人体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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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这是作者的自喻,参见本章倒数第三段:“我们都是虫子——你我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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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印度西北部的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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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猜想宇宙终极命运的一种假说。据热力学第二定律,作为一个“孤立”的系统,宇宙的熵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增加,从有序变为无序。宇宙的熵达到最大值时,宇宙中其他有效能量已全部转化为热能,所有物质的温度达到热平衡。这种状态称为“热寂”。热寂理论最早由爱尔兰物理学家威廉·汤姆森(William Thomson)于1850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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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着思考:人、狗、意义和死亡 6.迪格大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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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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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沿着迪格跑。迪格是一道大堤,穿过了法国朗格多克省的奥伯河半岛的大部分地区,建造它是为了阻挡地中海冬天的风浪。迪格大堤南边是迈尔岛海区[1],然后是海滩。一些年轻家庭已动身去了那里,去了那个充满了生命和温暖、回荡着孩子们夏日欢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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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跟父亲来这个地方时,我还是个孩子,他也比较年轻。并且无论我从那时到现在去过什么地方,我的人生好像总是会回到这里:这里一直召唤我回来,为我提供一个又一个借口,而我似乎无法拒绝。我对自己说:你现在当了父亲,还算比较年轻。十多年前,我从这个地方带了一些石头,去埋葬一只被我视为兄弟的狼狗。一个男孩对他与父亲的记忆,对年轻时的他与他死去的狼狗兄弟的记忆,对一个很快变老的人(生活再次把那个人带回到了这个地方)的记忆——这些记忆理应属于独身者的生活,这个想法使我震惊,使我根本无法相信。但这些记忆若不是我的,又是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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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格大堤的陆地一边有一些被遗弃的葡萄园。其实,冬天的地中海并不太在乎我们减轻其威力的努力:一个冬天里有两三次,海水会漫过迪格大堤。以前长着葡萄藤的地方,现在成了苦涩、破败的土地。以前那些加工葡萄的屋子被遗弃了,只剩下折断的葡萄藤,凋敝枯萎,与日益零星蔓延的大米草和湿地海蓬子混生于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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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这个概念,往往决定性地(以某种方式)造就了我们思考时间的方式。我们说“光阴似箭”,我们把时间想象为一条河流,甚至把时间想象为一个人和他的狗,沿着从过去通向未知未来的大堤跑步。我们用一些表示空间的隐喻去想象时间,这似乎表明我们根本没有真正地理解时间。另一方面,物理学家告诉我们:时间是熵的一种表现形式,时间的方向与熵增多的方向一致。我不能确定物理学家对时间的理解是否比我们其他人更清楚。但即使如此,与物理学提供的描述相关的隐喻也大为不同。熵就是无序,因此时间就是从有序到无序的转变。有了这个认识,我们便可以把时间看作一系列波浪,看作汹涌的浪潮,涨起来,退下去,又涨起来,再退下去,反反复复。每一次退潮所剩的潮水,都比前一次退潮时少。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时,葡萄藤还是葱翠的新枝,藤上的葡萄压弯了它们。但时间的浪潮起了作用,而这就是所剩的东西。用不了多久,这些葡萄园所剩的东西便会返回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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摧毁我们的不是时间之箭,而是时间之潮。我们终将全都返回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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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和我正在奥伯河半岛上做15英里循环跑。两个月前,我们从迈阿密来到了这里。在迈阿密的夏天,或在那片地方的狂风与暴雨的际会(这被说成是夏天)中,跑六英里就几乎要了我们的命,我们的体能也支持不了一个小时。但我们现在却在狂奔。一开始我们对这多出来的距离跑得很费劲,但两个月后我们就能用两个半小时左右跑完这15英里。当然,天气不算很凉。这是在6月的法国南方,气温大概只比我们离开迈阿密时那里的温度低几度,但干燥的空气使人很惬意。雨果很骄傲,甚至多跑了几英里,飞快地往前冲,奔向那些站在我们经过的田野边上的白马和黑牛。雨果不算特别勇敢,它朝那些牛马跑去,仿佛是在献殷勤,我对此抱以傻笑。就在几年前,我曾跟一些多少不同于雨果的狗在这里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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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沿着海滩往西跑,再沿着瑞维雷特湖(一个小型咸水泻湖)的岸边往北跑。然后,我们沿着迪格大堤又往西跑了两英里,离开大堤,一直跑到大迈尔湖(一个很大的咸水泻湖),瑞维雷特湖就是几个世纪前由它形成的(人们认为那是它的下沉使然)。我们沿着芦苇丛生的湖岸,又往北跑了几英里。我们的一边是湖水,另一边是田野,接着是葡萄园——透过我们面前的热气,中央地块上的山峦在远处闪亮。接着,我们跑到了南运河——贝济耶最著名的儿子彼埃尔-保罗·黎盖(Pierre-Paul Riquet)[2]令人难以置信的工程学遗产。这条运河长150多英里,起点是位于德铎盆地(在我们东边大约30英里处)以西的加伦河。我们只沿着运河朝着西边的维伦纽斯-莱斯-贝济耶跑了几英里,运河两岸茂密枫树的阴影,为它遮蔽了逐渐强烈的阳光。接着,我们在那条穿过葡萄园、通向赛里尼昂的土路上继续跑。我们到了海滩,再转向东跑,东边是我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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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只是偶然的事情:距离、方向、时间,甚至风景,都是偶然的。它们都无关紧要。奔跑的心跳才是跑步的本质,才是跑步的本真。在这里,在朗格多克的一个初夏清晨,心跳是柔和的。这里有我双脚轻踏沙土地的声音,有雨果“呼呼”的喘气声,还有拴在它脖颈上的小铜牌的“叮当”声。这里能听见飒飒山风,在我头顶上的枫树枝和我周围的葡萄藤之间作响。蝴蝶在和煦的微风中曼舞。跑步发挥其效力时,我便迷失在了它跳动的心中。我们继续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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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了另一次跑步,虽然其路线与这次差不多,却是在不同的时间,几乎是在不同的生活里。兽医告诉我,我的狼狗布勒南得了淋巴癌,用专业术语说,其预示就是“警惕”[3]。这就是说,它快死了。这件事很快就会发生,我的首要责任,我能为我这位老友做的最后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尽量让它死得轻松一些。这也许意味着我的纠结。它若能在夜里悄然离世,毫无痛苦,不知不觉,那就好了……但恐怕事情不会如此。自从我六岁时麦克斯二世在睡眠中溘然而逝,我的任何一只狗都不曾这样死过。我要做个决定,做个最后判断。这判断将是:布勒南的生命已不再值得去活了。其生命无论是多了一秒还是少了一秒,都不值得再去活了。这就是目标。因此我必须带布勒南去见兽医,我不得不请兽医杀死它。我这是出于仁慈。我犯了错误。我总是怀疑我的决定。即使现在,在多年之后,我仍在自问:那天该杀它吗?我那个决定对吗?那个决定是不是太仓促了?我的决定是不是太慢、太迟、太软弱了?我一直都不能回答这些问题,也许永远都回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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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刚从寄宿狗舍把尼娜和苔丝接回来,我让它们在那儿住了些日子。那时它们还年轻,拼命似的想出去。我认为让布勒南小憩一下,暂时离开尼娜和苔丝难挨的活泼,对它会有好处。我们回来时,我立刻注意到布勒南的行为变了。它比这几周更欢乐、更警觉、更有趣了,我给它吃意大利细面条,那是我给自己做的午餐。它很快就吞掉了面条。接着,它干出了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它蹿上沙发,嗥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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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勒南还是一只年轻狼狗时,有一个常在小聚会上表演的节目。它会朝着一张有靠背的椅子猛冲,跳上椅子,再朝墙壁跑过去。当它跳到了体力能让它跳的最高点——它通常能跳到起居室墙高的四分之三左右——它就会抬起两只后腿来转圈(这是犬科动物的一种侧滚翻),再跑回到墙前。它用这种方式让我知道:我们在屋子里闲混日子的时间已经太久,该出去跑步了。时间渐渐耗尽了它这种蛮横的崇尚运动之举:跳到椅子上嗥叫,已经成了这些活动在它中年时的替代品。不过,我仍然清楚地知道它想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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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一头有一条水沟,我们一到那儿,布勒南就开始来回地跑,跑到花园另一头的几棵树那儿,再跑回来:这展示了我多年来没见过的兴奋——至少我没见它这么兴奋过。我们离开屋子时,我打算先轻松地散散步,这段时间让它有机会嗅嗅气味、给一小块领地做上标记。但它习惯里的某种东西(也许是它杏核形眼睛的闪光)却使我确信出了怪事。于是,我们做了一件事,即使现在,我都不能完全相信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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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有半年多没跑步了。我曾多次试着去跑。现在布勒南老了十多岁,跑步时很快就会落在后头。我起初试过把这个情况跟跑步结合起来:先往前跑一会儿,再慢跑回来,跟布勒南一起跑,接着再往前跑,追上尼娜和苔丝。我想,让我决定不再这么做的正是布勒南脸上的绝望表情,那绝望伴随着一个认识:你的身体已不再听你使唤——我承认,这是把我的心思投射给了布勒南。当然,尼娜和苔丝仍然能整天地跑。但我可不能对我这位老狼狗兄弟这么做,因此我与狗群的跑步就转变成了温和的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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