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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感情——友爱、同情、爱情——虽然可能符合热力学规则的字面意义,但其中一些东西仍然对立于这些规则的精神。从进化的角度说,我对我儿子的爱最好的解释便是:我爱我儿子,是因为他们携带了我的基因。我因此而做出的行为,被生物学家称为“亲缘利他主义”。进化使我有了这些感情,因为它们有可能使我的基因得以延续。正是我的基因的繁殖提供了选择的压力,而选择的压力解释了这种爱的来源,也表明了是什么使这种爱一直存在。这个说法虽然正确,却使很多人做出了不合理的推论。要理解爱如何超越那些造就了爱的规则,关键在于理解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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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认为,这意味着我其实并不爱我儿子,而只爱他们的基因。这个看法反映了两方面的混淆:其一是一种逻辑谬误,即所谓“起源谬误”[16]。“我其实只爱我的基因”这个看法,混淆了我爱的来源(即我的爱从何而来)与内容,换言之,混淆了我爱的来源与我爱的对象。来源与内容之别,就是情感或感情的原因与对象之别。这种区别十分普遍,不但适用于分析爱,而且适用于分析一切情感。因此(举例说)我的疲劳可能是我生气的来源,我若不这么疲劳,别人的行为就不会使我生他们的气。尽管如此,我生他们的气仍然是真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并不是对我的疲劳生气(尽管在另一些情况下,我也可能对我的疲劳生气)。解释爱的来源,就是解释是什么造成了爱——爱是怎样出现的(以及为什么如今爱还存在)。陈述爱的内容就是指出爱的对象——所爱的是什么。我因为我儿子携带了我的基因而爱他们,这也许是真的。这句话描述了我的爱的来源。这个来源在于一个生物学策略,基于一个前提:统计表明,与不爱儿子的父亲相比,我这种爱儿子的父亲往往有更多的儿子长大成人。因此若一切条件保持不变,进化便会偏爱我这种父亲的基因。不过,这个假定仍旧意味着:我爱的其实是我的基因,不是我儿子,而这将混淆我的爱的来源与内容。我的基因可能是我的爱的来源,但我爱的对象仍旧是我的儿子。所以,“我爱的是我儿子,不是我的基因”的说法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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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混淆了爱的来源与内容,“我其实只爱我的基因,不爱我儿子”的看法还来自另一种混淆:我们都是受无意识(心理)过程驱策的奴隶,或者都受制于基因。这个思想其实是假定了我的基因比我聪明。但我的基因根本不知道我知道多少。身体是外壳,而基因线却是不朽的。这是一个伟大的神话,涉及“我儿子携带了我的基因”的观念。我体内存在不朽的基因链,遗传给我儿子,再遗传给他们的孩子,再遗传给他们的孩子的孩子,而这个想法完全错了。我首先要指出其中的明显错误:正如我有时所说,说我儿子携带了我的一半基因,这是错误的。我基因的94%~98%,都与任何一只黑猩猩的基因相同,且有初步迹象表明,我90%以上的基因都与任何一只狗的基因相同。我90%以上的基因跟雨果这只狗的基因一样,而只有一半的基因跟我儿子的一样,这实在太奇妙了。我和我儿子的共同之处,其实不是构成了我的那一半基因,而是大约另一半人们彼此不同的基因——它们只是我全部遗传密码中很少很少的一部分。说到人们彼此相同的那部分基因——在把我造就成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方面,它们发挥了作用,仅此而已。它们并没以任何方式把我造就成个体的人,因此出于简单的原因,我便有了这些与其他任何人一样的基因。我没有理由去爱这些基因。它们当然不是那种我情愿为之挡子弹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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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若有些基因成了我爱的对象,那些基因将仅限于我全部遗传密码中很少很少的一部分,即我与别人不同的那部分基因,也是在使我成为个体的人方面起了作用的那部分基因。那些基因怎么了?看来,我儿子似乎并未携带我独有的全部基因,即我体内特有的基因。这些特有基因的一半左右想必来自我妻子爱玛。因此,我已经很少的不朽贡献立刻就减少了一半。我的儿子们若有了孩子——从生物学上说,这是我的基因将遇到的最佳境况——我的贡献便会减少大约75%。不久——以宇宙的尺度说,即眨眼之间——我在基因上的贡献就会渐近于零。我为什么要喜欢这种不断减少、很快就会为零的基因贡献?我准是大大地犯了傻,真的。人们有时假定:根据合理的推论,只要一种迹象或趋势属于基因,它就会免于后来的干预或改善。这个假定完全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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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年刚过时,在印度待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不长,只有几个月。当时我从教的大学正放暑假。一场相当顽固的细菌性痢疾妨碍了我的活动。在登上公共汽车或火车的前三天到当天,我必须滴水不进,因此我也只能饿得要死。痢疾不像通常的腹泻那样仅仅发作几次:你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肠子——你只有短短几秒的缓解时间。只有到了我肚子里绝对一无所有时,我才敢离开厕所大约十英尺以上。我对印度的记忆大多是旅馆的天花板:躺在床上,眼望天花板,等着,等着那只虫子[17]自行耗光其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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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在这种营养不良的汽车旅行中去某个地方,我认为自己还在查谟或克什米尔,或者也许还在喜马偕尔邦[18],但我现在根本想不起当时我要去哪儿,也想不起我从哪儿来。我当时见到了一件事,我认为它并不重要,但盘绕在我体内的记忆却正等着它的好时候——我做了父亲的时候。我们在群山中的一个小村停了车。车上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从路边小贩那里买午餐,那午餐是我的胃肠绝不会接受的东西。因此,我只好去村边溜达。那儿有一群猴子,也许有40只,坐在路边,那是小村与森林交界的地方。猴子个头不大,毛是灰色的,脸是粉红色的,是印度狭鼻猴,即我们所说的恒河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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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群猴子(有四五只)中间,一只猴子抱着一只小狗。那只狭鼻猴用双臂抱着小狗,用力搂着。有时,这群猴子中的另一只也弯下身子轻拍小狗,张开手掌,在小狗的肋上“啪——啪——啪”地拍,就像人轻拍狗那样。那只狭鼻猴用双臂抱着小狗,小狗不时地舔着那只猴子粉红色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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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个儿子对我笑时,我感到的爱完全来自某种认知。并不是我在他的笑里认出了我的基因——不知为什么,那些基因隐藏在他皱起的眉头里,隐藏在他生气时扭曲的脸上,隐藏在他茫然的凝视里。毋宁说,我从他的笑里认出了彻底的无助,也认出了初期的信任——初生的、不完全的、尚不确定的信任。生活在一瞬间就能打垮他,但也能在一瞬间打垮我。我们之间的区别是程度的不同,并非种类的不同。的确,生活最终会打垮我们两个。生活有一个有希望的、但绝对是误导的开始,然后把我们嚼碎,再吐出去。我们被扔到了一个坏地方,被遗弃在了一块以一些邪恶原理建立的陌生土地上。在我儿子的笑里,我看到了两代人都遭遇到的遗弃。这种爱基于相互认知。说到底,在永恒的凝视之下,我只不过是一只发现了一只小狗的猴子,我会爱它,只要我还做得到,我就紧抱着它。但这种信任,这种初生的信任才是一切当中最让我心烦的。儿子,你们不该信任我。我了解这个世界。我会尽力做好。但说到底,在履行我最重要的保护之责方面,我总是会辜负你们。我就是不够好。我救不了你们。谁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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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现在你们已经换了尿布,所以你们睡觉前,我想给你们讲个故事。你们出生以前,在一个你们从没去过的地方,有一次我的思想跟它们自己玩了个游戏。我称它为“我建立在古老得多的基因之上”的游戏。那个游戏被打断了,而只是到了现在,我才能完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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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一只虫子给自己穿上了精美的衣服,讲起了它自己的故事。那些衣服太精美了,那些故事太精彩了,使它几乎——只是几乎——忘了自己是虫子。但它忘不了自己是虫子,不断有证据表明它是虫子。每一块完整的尿布都证明了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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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虫子——你我都是——我们最终会被虫子吃掉。我们不朽的基因链并非脱氧核糖核酸。我们是根据热力学原理被创造出来的,我们不朽的基因链就是这只虫子。但用不了多久,我们便有机会变得不仅是只虫子。我们一旦去爱,就会变得不仅是虫子:去爱就是抵制那些创造了我们的原理。当然,我们必须遵守这些原理的文字,但我们仍能抵制它们的精神。我们虽不能破坏这些原理,但有时候,只是有时候,我们能使它们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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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爱就是挑战创造出我们的历史。爱就是承认一切生物的结局都不会好——这是那些有缺点的设计原理使然。爱就是承认我们所有人的结局都不会好——我们活着就是短暂的失常,很快便会被熵的高涨潮水抹掉。但同时,我们也知道我们人人都免不了被熵抹掉。爱就是理解一个事实:一切有生命、能感觉的事物都需要我们的同情和忍耐,也值得我们同情和忍耐。我们对某个人或某件事做出的每一个善举,都挑战了那些创造了我们的原理的精神。我们珍爱美好的事物,拒斥邪恶的事物,就是对那些创造了我们的原理的精神的挑战。说到底,生命就是在一个不利于生命的宇宙中一次短暂的起义,一段暂时的分歧。热寂[19]是宇宙最后其实也是正常的状态。生命就是对这个规律的挑战。这种挑战是徒劳的,但这丝毫不会减少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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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的儿子,我裹着厚厚尿布的小狗崽们,mes pagnons de misères(我的难友们),你们太美好了。在我这只猴子心里,你们一直都是小上帝——会撒尿的小上帝。从逻辑上说,连猴子都知道不可挑战上帝,这当然不假。上帝不会为了自己的存在而去盗窃能量,因此上帝不会有终结。一切不能独立存在的事物,都必须依靠其他某个事物维持其存在。因此它的存在不是绝对的,不是那种任何配得上称神的事物的存在。但是当我从你们脸上只看到了生命、希望、愉快和信任,我又何必关心逻辑呢?逻辑提倡默认。逻辑倡导服从。但只有我们的不服从才能拯救我们,因为我们的不服从就是我们爱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若真的存在一位创造了我们的上帝,那么一切爱就都是对上帝的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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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国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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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句意为雨果没把四英里跑步放在眼里,视它如同追飞盘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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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脑神经受到刺激分泌的物质,有镇定和减轻疼痛感的作用,能使人心情愉悦。此句所说与安多酚“小聚一次”,是说减轻了身体的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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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作者的狼狗布勒南(Brenin)同名,此处译为“布莱尼”,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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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国佛罗里达州南端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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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作者养的拉布拉多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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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产于北美和中美的无毒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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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指原核生物和病毒的遗传物质,即脱氧核糖核酸或核糖核酸,此处泛指生命遗传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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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种毒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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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这几句套用了《旧约·创世记》第1章第1~4节的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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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旧称但泽,波兰港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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